女孩子总是有女孩子的特点。她很细心,在生活上对我很关心。有时候,她发现我的毛衣上有个洞,就说:“脱下来,我给你补一补。”我的衣服扣子掉了,她也会帮我钉上。
即便如此,我们俩的感情还没有 “由量变到质变”,我们最多也就是比较谈得来的同学而已。
第一次棒打不散
1959年暑假,有一次机会使得我们之间的感情更进了一步。当时,学校组织了一次高加索登山旅游活动,她和我都参加了。在那次爬山旅游过程中,由于她是平足,上山问题不大,下山时一不小心就会摔跤。于是,我得到了发挥男人作用的机会,在她下山时,我主动扶她一把,有时甚至是背她下山;在日常生活中,也给她不少帮助。
20天的朝夕相处,我们之间接触自然很多,彼此多次就感情问题敞开心扉,互诉衷情。她当时的男朋友学习成绩不甚理想,脾气也比较暴躁,对此她不甚满意。她总拿我跟他比,说“你各方面比他强多了”,感情的天平出现了倾斜。当时,我在国内也有女朋友,我们是中学同学,也许是对我学习成绩比较好有些崇拜吧,再加上我们两家相隔很近,彼此之间有了朦朦胧胧的感情,上大学后,通过书信建立了朋友关系。但说实在的,我们彼此之间的感情基础并不甚坚实,现在面对另一个女孩子的感情倾斜,我接受了,我们之间就这样“定向”了。
1959年,我与许祖美在高加索登山时合照
那时我们也没太在意,只是想:“定向”就“定向”了吧,只要不让外人知道就行。没承想,纸是包不住火的。因为我们之前各自都有男女朋友,我们这一行为被认为是“资产阶级恋爱观”。于是,组织出面干涉了,我们受到了大会小会的批判,组织上对我们说:“我们这么做是爱护你们,引导你们走正确的恋爱道路。”在批判会上,虽然心里不服气,但我还是违心地作检讨:“由于受资产阶级恋爱观的影响,我……”
无论其他同学是否理解我,但在口头上,他们都得跟着组织说我“作风不正派”,就差一点没说“乱搞男女关系”了。好在后一句话没人说,因为这句话在当时的理解就是性接触的概念了。坦白地说,那时候我们即使有贼心也没有那个贼胆。当时,留学生管理条例有明确规定,如果出现这种事情,一概遣送回国。当时在留学生中也出现过一些例子,男女在一起后,女孩子怀孕了,双双被遣送回国,那是不容争辩的。在这方面,我们珍惜我们的学习机会,学会自我克制,严格遵守这条纪律。
从我目前的观点看来,我们的行为只是个人选择的问题。我们和各自的男女朋友之前既没有登记结婚,也没有其他任何越轨行为,后来因与对方情投意合开始一段新的恋情,这在道德上也不应该负什么责任。但在那个时候就是不行,非受严厉批判不可。
但是批判归批判,法律上并没有规定我们不许谈恋爱。这就是我跟我妻子之间“棒打不散”的第一个阶段。我在心里说:你批判吧,既然决定了,我就要这么走下去。
第二次棒打不散
在分配工作的时候有一道程序:填志愿。当时,只有三个方向可填报:高校、研究机构、工厂。我们在填写志愿的同时也写明了两人的恋爱关系。可后来,我被分配到哈尔滨工业大学,她则被分配到了位于北京的国防科委。
在回国后的两个多月时间里,我们参加了回国政治学习。我因为口无遮拦而受到了相当严厉的批判,并记入档案。妻子虽然暂时被分到了国防科委,但因她姨夫一家都在美国,由于这种海外关系,在当时的政治环境下,她是很难被分到国防科委的机密部门的。所以她在国防科委招待所待了半年左右的时间等待分配。就在等待分配的这段时间里,组织上的某些人总是做她的工作:“许祖美,你看看林恢勇这个人可信吗?你年龄比他大,他作风不好,政治上也不可靠。如果你们结婚了,再过两年,他非把你蹬了不可。你趁现在没结婚,还是跟他吹了吧。”
我妻子一听就急了:“大不了你别分配我到国防科委,你把我分到哈尔滨去好了,我反正跟定了林恢勇。他怎么了?”
“不可救药!”这就是当时的“好心人”对我妻子的结论。
妻子是属于“兔子型”的人,平时很温顺,可急了也咬人一口,她就是这样一个挺“艮”(坚韧)的人。这样一来,那些做工作的人一看没戏了,就没再说什么。最后,她被分配到国防科委情报所(当时称为总字749部队)。这就是我跟妻子“棒打不散”的第二回合。
简单不过的婚礼
我于1960年夏天回国,在分配工作之前有一段休假的时间,我和妻子有7年没回家了,趁此机会,我们去了趟她的老家上海及我的老家潮州。那时妻子已经二十七八岁了,年龄也不小了。岳父对我有点不放心,因为我比他女儿小。他特别跟我讲:“你跟祖美可不要再变了啊!”我说:“绝对不会。”可以说,岳父对我还是很信任的。
1961年8月15日,我们在北京结了婚。结婚,可以说是我做的第一件对不起妻子的事。
那个时候,我的月工资是56块钱。我每个月自己留下22块钱,剩下的都寄给老家,因为家里需要钱。当时部队的工资稍微高一点,妻子的工资是66块钱。她也需要寄钱给家里,但寄得少一些。一般说来,女孩子心比较细,能存钱。而我呢,则是“月光族”。结婚需要用钱时,我对妻子说:“我没准备钱。”她问:“结婚怎么不准备钱?”我说:“我没结过婚,没经验。”她一听就生气了,说:“谁结过婚?”
她的这句话噎了我一辈子,而到现在她也还记得我的那句托辞。当时我就顺口说了这么一句,因为我确实是没有经验,也确实是一个“月光族”。后来,她从私房钱里拿出50块钱用于婚礼。我们就靠这么点钱,高高兴兴地准备婚礼。
举办婚礼前,我花了8毛钱在西单的一个理发店理了发,妻子则花了两块五烫了一个头。她买了6尺的人造棉,自己做了一件“布拉吉” 作为婚纱。我在婚礼上穿的就是出国时发的那套西服。妻子的这件“布拉吉”是无袖无领的,结果她妹妹那4岁大的孩子一看结婚照,说:“大姨怎么穿一件汗衫就去照结婚照了呢?”说实在的,因为无袖无领,那件“布拉吉”的确像汗衫。那时,她请了一位挺会设计衣服的女同事来裁剪,自己用手缝,因为那时我们没有缝纫机。就这样,她给自己做了一件没有袖子、没有领子的婚纱,难怪她的侄女会这么说。可见当时的条件确实很艰苦。
1961年,我与妻子结婚时合影
那时候置办结婚用品,买什么东西都得凭结婚证,也买不到什么好的东西,所谓的茶叶其实是茶叶末。当时我们想买些水果,但是买不到像样的,最后只能买了几斤沙果,排队买了几斤“高级糖”,加上两盒“大前门”香烟,这就是全部的婚礼用品。婚礼是在妻子工作的情报所举行的。当时,我和同事王凤昌同时来北京出差,在举办婚礼时,他便成了男方的唯一一个代表来参加婚礼。妻子的单位来了许多领导,主任、政委都参加了,还来了一大帮年轻人,所以婚礼也还是挺热闹的。婚礼很简单,没有设什么婚宴,我们只是请大家吃糖,喝茶。我们结婚,在他们单位来讲算是比较早的,因为他们单位是新建的,员工多是年轻人,所以他们都来向我们“取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