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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绘画结缘--张海军回忆录 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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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在公社做技术员时,刚结婚不久。一年后,他考虑到在家待着没前途,就当兵去了。那一年,父亲刚满20岁。复员回来后,父亲与三叔去武安(原属河南,1969年后划归河北)做矿工。那时,我二哥已经四五岁了,我也两三岁了。等到我七八岁的时候,母亲带着我去矿上看父亲。我模模糊糊地记得,父亲工作的地方是一个山坡,山上有一口很深的井,下井的时候,工人们坐在一个大升降机中,升降机上吊有钢丝绳。听父亲说,井内出现过一次很严重的事故。有一次,钢丝绳断了,下矿的8个人全都死了。我听后觉得可怕极了。

父亲在矿上过得很艰苦,宿舍挺简陋的,里边只有四五张单人床和一个火炉,伙食也很差。虽然在那也能买到好吃的东西,但因家中孩子多,父亲总是吃最便宜的,把钱省下来给我们。

父亲一直在矿上工作,直到那次事故的发生。在一次采矿的过程中,父亲被一块石头砸中了脑袋。他当场就昏迷了,后来经医院检查,说是脑震荡。这之后,父亲只能回家养病,后来就再也没有回矿上去过。养病期间,父亲教我读书写字,教我做手工艺品,为我今后的学习与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帮助。

父亲是个很内向的人,老实本分,不爱张扬。我爱我的父亲,也爱我的母亲。母亲也是个很了不起的人,家里烧砖盖房子的时候,都是她张罗的。如今,他们生活得很好。

2010年12月4日,父亲母亲在家中留影

我是家中老三

我出生于1973年,名字是父亲取的,最初我叫张海军,后来因名叫海军的太多了,父亲就将我的名字改为了振华,取振兴中华之意。上学期间,我一直用的是张振华这个名字,但家里人仍然叫我海军。我是家中的老三,大哥叫振海,二哥叫振旗,我还有个妹妹,叫海霞。小时候,家里很穷,因为孩子多,劳力少,粮食常常不够吃。人小不懂事,我们几个孩子老是抢着吃。那会儿家里主要吃红薯渣做的面,若是能吃上几个玉米面蒸的黄馍,就算不错了。我们天天盼着过节,渴望能吃到油条、麻花、糖糕、苹果、梨……

大哥

大哥很喜欢小动物,家里的小动物主要由他来照顾。有一次,母亲给大哥买了一只小羊羔,大哥很高兴,一放学就去给小羊割青草。一个月后的一天,小羊死了。听母亲说,可能是小羊绕着小树跑的时候绳子缠在了脖子上,小羊挣扎不出,就被勒死了。大哥很伤心,哭了好长一段时间,嘴里常常念叨着:“这么好的一只小羊,怎么就被勒死了?”

后来,家里又买了一只羊,仍然由大哥照顾着。这只羊长大后产下了几只小羊,大哥就把小羊卖了,换了一些钱。大哥把钱交给母亲,因为羊是大哥喂的,母亲就用这钱给他买了衣服和鞋子。不过这衣服和鞋子并不归大哥一人所有,大哥长大一些后,衣服鞋子太小了,就给二哥穿,二哥穿了我再穿。这样可以避免浪费,再说,家里也没有钱经常给我们买衣服。

每到过年的时候,我们就会放焰火,而这焰火大多是大哥做的。他是从同学那得知的制作方法,先找来一些原料,按比例配好,再找来铁屑和铜粉,然后把这些粉末混合好装入小铁罐中,装好后,再在罐口抹上湿泥,接上炮捻就可以了。烟花做成后,把捻子点着就可以看到绚丽的烟火了。有一年,火药配得太烈了,威力很大,点着后,铁罐“哐”一声就飞上天去了,把罐子底都蹬掉了。后来只听“哐啷”一声,铁罐掉在了房顶上。

大哥上到小学五年级就退学了,之后就自己做起了小买卖,卖冰棍或条状的芝麻糖。冰棍夏天卖,芝麻糖冬天卖。大哥是从城里进的货,每到冬天,他就挎着篮子在村里卖芝麻糖,要是卖不完就放家里。有一次,糖没卖完放在家里,我就偷吃了一根。后来,他问我:“这糖怎么不够数啊?是不是你吃了?”我忙说:“没有,没有。”“肯定是你吃的。”大哥用坚定的语气说。我心里也虚,就偷偷跑开了。

夏天卖冰棍的时候,大哥就不用篮子了,而是换成了木箱。木箱里面贴着棉花,棉花外还包着油纸,这样就有保温的功能了。冰棍批发是每根三厘钱,然后卖两分钱一根。一般夏天打麦子时是最好卖的时候,一天能卖五六块钱。麦场很热,大哥骑着自行车去卖,车尾驮着木箱,通常不费多长时间就能卖完。大哥还经常去小学门口卖,夏天天热,学生又爱吃零食,所以卖得也很快。

过了卖冰棍的季节,大哥又去拉车挣钱。十七八岁的时候,他卖起了“蜜三刀”。蜜三刀是由白面做成的,先做成饼状,然后切成小块,再放油里面炸,炸好后浇上糖水,最后撒上一层芝麻。大哥自己做自己卖,一天能挣不少钱。大哥的这门手艺是从他的一个朋友那儿学的,他们俩经常一块儿去卖,有时候我也跟着去。有时,我还自己一人骑着车出去帮大哥卖蜜三刀。那会儿我才十四五岁,还在上学,是星期天去卖的。给顾客称秤的时候,我总怕给人家称少了,所以总是多给一些。比如顾客要一斤半(1斤等于0.5公斤),我总给人家称一斤六两。卖完回到家中,母亲数了数钱数说:“你这个钱怎么卖得不够数啊?差了四五斤的钱呢,怎么回事?”我只好老实交代了。这之后,大哥就不再让我去卖了。

大哥是20岁结的婚,大嫂是别人介绍的。在他俩结婚之前,我还去看过大嫂。我家种有许多西红柿,过节的时候,我就用自行车驮了一大袋给大嫂家送去。那一次,大嫂给我的印象很好,人长得漂亮,又很热情。大哥结婚之后学会了木工活。他在家做好桌子、凳子、木床后拿出去卖,以维持生活。其后,他又打过许多工,如今过得还不错。他对母亲很孝顺,逢年过节常会送去一些补品。这一点,大哥给我们带了好头。

二哥

我跟二哥关系也很好。从小到大,二哥一直很照顾我的学习,还教我唱歌,但小时候我们也打过架,而且我还因此留下了一道疤。那时,二哥穿的棉鞋坏了,他就找来一根长钉子钉上。我们不知因何事打起架来,二哥踢了我一脚,钉子刚好剌到了我。刚开始我也没在意,只是用纸擦了擦,两天后,伤口发炎了,二哥吓坏了。我就安慰二哥说:“没事儿,咱就是闹着玩儿。”

在我上小学五年级的时候,二哥带着我去县城看电影,那次一同去的还有二哥的几个同学。我们走了七八里地,到了县电影院,然后摊钱买了电影票。当时放的是《白发魔女传》,我们看得很高兴。因为是冬天,出了电影院后,我们冻得直打哆嗦。后来见到一个卖羊肉汤的摊子,我们就进去要了两碗,大伙儿分着吃。其清汤是免费的,所以在喝完羊汤后,我们又喝了很多清汤。最后老板看不过去了,说:“你们七八个人就要两碗羊肉汤,白白喝了我那么多清汤,不行,你们要加钱。”我们也觉得有些心虚,所以多给了老板一块钱。

喝完汤已是半夜1点了,我们急匆匆地往回赶。因为这几个人中我家离得最远,所以我和二哥当晚就住在了其中一人的家中。那人住在一个小胡同里,大门朝东。他们家虽简陋,却挺暖和的,我们一躺下就睡着了,睡得很香。

二哥学习很好,从小学到高中一直念得很顺利,高考的时候,因差了十多分没能考上。二哥原想在家再补习一年,因家中贫困,他只好打消了这个念头,去外边学了点手艺。

1991年,二哥结了婚,二嫂是他的初中同学。后来,他俩生了两个闺女,现在过得也还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