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故土家族探秘 第8节

韶山毛氏与江西毛氏同宗,江西毛氏又与江浙毛氏同宗,他们都来自黄河中游,故此,清代大学者毛奇龄称“西河”(见《辞源》),而韶山毛氏族谱,扉页也赫然标注“西河堂家藏”。所谓“西河”是指黄河南北流向一段,即陕西东北部;它又是“西河郡”的简称,“西河郡”便是毛姓的起源地。

韶山毛氏《族谱》,正是以上述思想贯串始终的。它不但在《源流记》中对此反复说明,而且在《序》、《跋》里也多次提到——这一切,明确地说明:之所以要修订族谱,就是为了使族人不忘祖宗,不忘祖籍,不忘数千年来所历艰辛;也就是为了加强族人的团结,造成一种以族为中心的凝聚力,在此基础上,就是为了使族人明白上下、长幼、尊卑——这正是孔子所传“周礼”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中之重要一环。毛氏《族谱》最根本的东西便在于此。试看毛氏派系诗,便能清晰地认识此点。

毛珊公以前,因为毛氏四处流浪,来到韶山后,首先面临的又是如何开发这一片荒地以求生存的问题,所以其它便一时顾不上。很长一段时间里,儒家的尊卑观念在人们心中似乎较为淡薄,至少还未在形式上得到明确,大家埋头于垦荒种田,哪还顾得这些?所以,在毛珊公及以前,族长之类的人物大概是不存在的。毛珊公以后就不同了,毛氏族人碰到一起,则须小心为妙,若是陌生者,必得先弄清其辈份,然后斟酌语气,长者有长者语气,幼者有幼者语气,长者尊,幼者卑,卑万不可冒犯尊。何以为冒犯?有儒家教诲在,孔孟说的即是标准。长幼、尊卑又不一定是按年龄大小——纵使一个3岁毛孩,其辈份可能比一个60老翁还大,若比老翁大一辈,老翁则须叫他叔父,大两辈,则须叫他“叔公”——这并非天方夜谭,有派系诗为据。派系诗分“原订派系”(见前文)和“续订派系”。

毛氏家族二修族谱时,唯恐“原订派系”不够用,又“续订派系”:

孝友传家本,忠良报国光。

启元敦圣学,风雅列明章。

派系诗在形式上的意义是,它不是随意编造的,只要从字面上一分析,我们将发现,派系诗中的字眼,都是极讲究的,实在是从“儒学字典”中精选出来的,例如:立:含有建功立业之意。显:名声显赫,光宗耀祖。荣:荣耀。朝:朝圣。士:读书取仕。又如孝、友、本、忠、良、敦、圣、学、风、雅……无不深寓儒学意味。若将毛氏家族前后所订的两首派系诗译成白话则更明朗:

“先辈创下了显赫的功业,其伟绩荣耀朝廷及世家,诸子孙文可龙飞凤舞,武能运筹帷幄,内外一片祥和,祖宗恩德,甘霖雨露,泽润四方,传之久远——我毛氏家族将世代继承,繁荣昌盛!

孝顺父母,友善族人,本是传家之本;忠心报国,善良做人,那才光荣之至。人生之初,多读圣贤之书,才能在来日风流儒雅,名传青史!”比较起来,续订派系比原订派系的“儒味”要淡一些。这倒是颇有趣——毛氏家

族发展到毛泽东,他将毛氏家族中的一切清规戒律统统破除了,所以他以后的子孙,至少从“代”字派起,几乎再也没人按派系诗取名了,自然,续订派系也就失去了意义。

六、毛氏“王国”的“法典”概览

周人的祖先(亦毛氏的远祖)后稷,以从事农业生产而享盛名,并因此成为尧和舜的农官。后稷的子孙继承了他的遗志,周朝建立,乃至儒学产生,一直下延至毛姓定居韶山,中国社会皆以农为本,奉后稷为农业之神,毛氏家族亦以他们的实际行动遵循这一传统。所以,我们说毛泽东祖先世代务农,是非常准确的。而这正体现了儒家思想的一个重要方面;不过,当初孔子本人却是轻视体力劳动的,他的重视农业,是要求奴隶们去从事这项工作。韶山毛氏却是个个身体力行。说毛氏家族继承了儒家思想,主要是指其继承了儒家对人们言语行动的所有要求与限制。这集中体现在毛氏家族的“家规”、“家戒”、“家劝”上。它们的作用,与一个国家的“法律”相当。试看毛氏《族谱》二修二卷中的《家规》所引用的毛氏“王国”的“法律”——它异常详细而全面:

(一)孝悌,为百行之原,固人道之所当尽。凡为子弟者,务宜服劳奉养以事亲,逊顺恭让以尽弟。苛或不孝养父母,不弟事兄长,大则忤逆违悖,小则言语撞触,族长传祠,从重惩戒,训之不悛,送官究治。

(二)兄弟本天伦之乐,固人生之最难得。兄当克友于弟,弟当克恭于兄。岂容以世故末务,同室操戈,残伤骨肉。凡我族中,或有因产业,听妇言,不重手足,不睦兄弟者,族公惩之,不服理论,送官究治。

(三)夫妇为室家之望,固妇道之所宜修。孝敬翁姑,恭顺夫子,为重女红中馈之勤犹后焉者,或有恃爱怙势,不敬不顺,不守妇道,不遵夫训,请凭族长戒饬,如或悍妬不改,即屏之母家可也。若夫妇果无亏;夫或无故凌辱,设意屏出,族长传祠,从重责惩。不服,禀官究治。

(四)尊卑为族纪之表,固恩谊之所由敦,即同族服制己尽之。尊长务宜隆以礼貌,方不至有于名犯义。苟有冒犯尊长,不顾伦纪者,传祠责戒,父兄以失教论。而为尊长者,或偶因细故,辄加以无礼,则无论恃尊凌卑,有例,亦公论之所不容。

(五)子弟之成败全在父兄之教训。故父兄之教不严,子弟之率不谨。凡我族人于子弟知识稍开,天真未凿之际,提撕训道以保天性,及长,教以正业。如有听其游荡,放辟不加约束,先以容纵处父兄,后以不肖治子弟。

(六)士、农、工、商皆属正业。专一足以谋生,如或不务本业,则失计无聊,势必流为博徒,为优人,为僧道,为皂隶,为窃匪,为奴仆,生不齿于人,死不入于庙。实足玷辱祖宗,吾族永宜禁止,有一于此,责归父兄。

(七)冠、婚、丧、祭,称家有无。俭啬太过,鄙吝失之固,骄奢靡丽,侈浪失之浮。惟其不固不浪,乃得之中,则于礼无悖,于人无议,且足以风世。愿我族人酌而行之,凛而遵之。

(八)好生乃天地之德,尤人生之所当体。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似续所由重也。则女子而敢自我生之,自我杀之乎?且“律”载:溺女与故杀儿女同罪。故近世州县乡村,莫不饬建育婴堂。如有擅行溺女,绝灭人道,从重理处。不服,禀究,我族人尚体遵之。

(九)孤儿寡子,最为苦楚,无论亲支同族,务宜一体体恤,无事则共相顾,复有事则力为扶持,方不愧亲亲一本之谊。如或乘其孤弱可欺,谋占田产,搬剥家财,族长传祠,追回财产,从重处究。

(十)妇人少寡,克励冰操。朝庭尚旌其节,实足增族党之光,有子者,

当为辅助,无子者,务为立继。如或窥其家财,伺其年少,欺嚼、侮辱、夺志、阻继,族长传祠责惩外,公为择继保全。不服,禀究。

(十一)邱墓乃祖宗瘗玉之所,尤孙子之当亲。每年清明、大寒,公坟及无后孤冢、着值年经管动用公费,带工挂擢,私坟该各家长亲率后生祭挂修擢,庶前传后,度不敢遗失。如有不亲挂擢,堆冢荆棘,碑墓崩蹋,即以不孝论,经管即行罚革,家长即行传祠责惩。

(十二)报本莫大于祭。凡属入祠祀祖之日,理宜整齐衣冠,雍肃礼仪以昭诚敬。即或家无美冠华服而小帽长衫亦可。交神明,敬如有。蒙垢不洁,科头跣足,以不敬宗论,即行逐去,不许与祭。不服,立即责惩。

(十三)祠祭之日,除筹办公事外,凡属私事,概不许藉祭入祠,横中争论,即或有万不得已之事,亦须另约日期,邀请族长、户首一千入祠理处,如违,公同议罚。

(十四)词讼最为无益之事,实居家之所宜戒。一时不忍,激成讼端,用费多金,终归乌有。纵有不平之事,亦宜听人劝解,不必坚执,万难冰释,曲直自有公论。毋得一朝之忿,忘身及亲友,仅罹三尺之法。凡我族之人尚曲谅之。(十五)公项银谷,除供国课办祭费,妥公用外,或有赢余,任听经管掌理出入,每年恁众清算,开除若干,实存若干,注载公簿以示清洁。

如有肆意侵噬,浮开数目,除追还赔偿外,立行斥革论罚。(十六)凡各祖坟山,理宜蓄禁,不得砍伐,以存先冢之荫护,——以壮往来之观瞻。如有私行判伐,擅行砍伐,取任各祖坟下经管子孙,动用各公公费,传祠理处。经管徇容受嘱,论罚论革。(十七)进葬各祖坟山,除永禁进葬外,亦必昭穆相当,牵骑无碍,庶无两相乖舛。

如有妄听术人,贪谋风水,不论尊卑昭穆,骑头牵脚,甚或破墓伴葬,穿插盗截,族长验实,传祠理处,押令起迁,以息讼端。(十八)祠庙礼法森严,尊卑名分之地,凡属公事,祀事,入庙务宜衣冠整肃,堂规严肃,尊卑次序,礼貌相隆,则九族昭雍穆之风,一家敦仁让之俗。上对宗功祖德而无惭,下顾孝子仁人而可乐。抑何盛欤?尚具信之。上述这18条“法律”对毛氏族人的行动之种种方面提出了严格的要求。我们如果仔细加以分析,能发现这18条中,有许多积极的东西,反映了中华民族最古老的传统道德,而且至今仍为中国人民所遵循;同时,又存在着极其明显的封建糟粕,这些糟粕也的确曾带来许多不良影响。

积极方面的,如孝养父母,重兄弟之情,幼敬长,长爱幼:父兄对教育子弟所负的重大责任;务正业;适当开支婚丧礼仪费用;反对溺杀女婴;提倡体恤孤儿寡母;主张息事宁人等等,这中间,孝养父母,兄弟和睦,教育后代,反对浪费,反对溺婴尤有现实意义。

我们很难将这十八条简单地下个“好”或“坏”的定义,是因为它本是精芜并存的。比如将“孝悌”强调到“为百行之原”显然是狭隘得太厉害了,过去,有不少人,本来才华横溢,却因囿于此,便辞职返家归养父母,结果大志难得施展。又如,将“弟事兄长”与“孝养父母”并提,是不恰当的;兄与弟,属于同辈,不用说父尚在时,二者无尊卑之分,即或父不在,也不可如俗所云“长兄当父”。当然,第二条强调了兄弟不应为了产业而“同室操戈”,的确颇有见地,然而却又将“残伤骨肉”的原因归于“听妇言”,这是对妇女的不全面评价。

在论夫妇之道时,有重男轻女倾向,明确提出妇应“恭顺夫子”,而未正面谈及“夫”亦应尊重“妇”。

“十八条”的中心,其实就是孔孟学说的尊卑观念,在第四条中,已相当明白,“尊卑为族纪之表”,所以前面三条中所提到的父子,兄弟,夫妇,其尊卑即是父为尊,子为卑;兄为尊,弟为卑;夫为尊,妇为卑。于是,“十八条”由此向下延伸,指出“苟有冒犯尊长,不顾伦纪者,传祠责戒。”将尊卑的概念划得如此之清,当然并非毛氏家族使然,几千年前的西周就是这样了。毛氏家族在强调尊卑之分的同时,也附带补充了尊长者也不可无故“凌卑”,但这常常只是空话。

“十八条”中唯一无可挑剔的是第5条。而第6条中,将“博徒”“优人”“僧道”“皂隶”“窃匪”“奴仆”不加区别,并认为都是“生不齿于人,死不入于庙,实足玷辱祖宗”,这是过分的。比如“优人”“僧道”“奴仆”就不见得如此。

9、10条都是谈如何对待孤儿寡母的问题,均符合人道主义原则。10条之后,家规花了不少笔墨特别强调了“邱墓”的保护,修聋与祭扫,祠堂祭祀之整肃,这是历史的局限决定的。至于所谓“祖坟山”“永禁进葬”外,“亦必昭穆相当”“牵骑无碍”则更没什么积极意义可言了。“十八条”中,强调戒“词讼”,有息事宁人的成分,但也反映了小生产者的狭隘,同时又与清代法律之腐朽有关。

总的看来,毛氏《家规》从父子关系,兄弟关系,夫妇关系,家与家之间的关系,生人与死者,后代与祖宗的关系等方面,对“王国”的每一位“公民”,提出了具体而严格的要求。慑于“十八条”中每一条末尾“族长传祠,从重惩戒,训之不悛,送官究治”之类的话,几百年来,绝大部分毛氏族人,在这一部“法律”面前,一直小心翼翼,直到毛泽东出生后,这部“法律”才算第一次面临着挑战。

作为家族“法律”的补充,韶山毛氏家族又制订了《家训十则》。这十则比较起来更有积极性,而又颇能打动人心。即:培植心田、品行端正、孝养父母、友爱弟兄、和睦乡邻、教训子孙、矜怜孤寡、婚姻随宜、奋志芸窗、勤劳本业。可以说这10条是毛氏“法律”中的精华,它对少年毛泽东发生了重大影响,由此渗入其思想,使之受益终身。

此外,“家戒”为戒游荡、赌博、争讼、攘窃、符法、酗酒、为胥隶、为僧道、谋风水、占产业。《大清律例》放在全谱之末,可见其更重自己的“法律”,而不太以“大清”法律为然。

七、祠堂——毛氏“王国”的“上层建筑”,

事实上的“衙门”或“金銮殿”,它最初

的设计者,却是周天子和孔圣人

虽然已经过了三、四百年的辛勤劳作,到毛泽东出生时,韶山冲仍然未出现非常富裕的阶层。清王朝最后的一百年中,的确有一些人做了高官,比如毛氏家族中的毛有庆、毛正明(正一品提督),但即使这些高官,发财的也不多,除了成涤泉因“夜草”而肥,其余的只略微有些收入,而毛有庆、毛正明这些较清正的人物,基本上保持着参军前那种清贫。

所以,在韶山冲范围内几乎没有大地主庄园,个别人充其量只达到富农或小地主的地步,绝大部分还挣扎在贫困线以下。也正因如此,人们的居住条件是很简陋的——只见各个山角落里,这里,那里,是一座座茅草盖顶,土砖砌墙的房子,也偶尔可见几栋瓦房——这便是毛氏家族中的“贵族”居地了。但是,在群山之间,有三座建筑格外引人注目——那就是毛氏宗祠,毛鉴公祠和毛震公祠。

它们与韶山冲的其他建筑形成鲜明对比,不啻为韶山“毛氏王国”的宫殿。说这三座祠堂是毛氏王国的宫殿,首先在于它们不同一般。那庄重肃穆的青砖墙壁,那雕梁画栋的外形,以及高大的门楼与牌坊,五彩的壁画,大门两侧的石鼓,与屋檐上龙、狮的雕塑,无一不使人觉得它们是宫殿。当然,这些仅是其外形,而内部结构与陈设,则告诉我们,这里,本是毛氏家族的宗庙。这便是这个“王国”制订律令和执法的机关。“法典”——《毛氏族谱》,是在这里制订的,“法律”——家规,家戒,家训……是由此发布的,而且,“犯法”者也在此接受“审判”。

可以说,祠堂,是韶山毛氏家族明清时代唯一的公共集会场所,人们定期到此“参拜”列祖列宗,并接受族长的训导,因此,它也就成了家族权力的象征。

韶山毛氏祠堂共有4座:毛氏宗祠,位于韶山冲的中心,是韶山毛氏家族的“大祠堂”,它祭祀毛氏族人的共同祖宗毛太华及毛清一、毛清四,又是全族——不论震、鉴、瑺、深,哪一房的公共活动场所。乾隆二十年(1756年)春天,毛在阳、毛体仁“看得(毛)价人住宅下首荒屋基一只,连住熟田三分,正银一分二厘”,他们便以全族的名义,由李文作中人,用24两银子买下地皮,接着大兴土木,毛氏宗祠便建了起来。

从毛氏宗祠所处的位置及其规模,便可知它在“王国”诸殿中的地位。它坐东南,朝西北.背靠十八罗汉山,正对卢家湾(今韶山宾馆处),南为韶峰、云富圫,西为黑石寨,由毛氏宗祠四面望去,群山环绕,门前,是毛氏家族及其他姓氏明代以来开发的梯状水田,傍卢家湾,有云湖小溪,自韶峰山麓与滴水洞而来。

4座祠堂,以毛氏宗祠最为宏伟。它采用左右对称结构,内分三进。进门是戏楼,作演庆之用,集会时,族长常高踞戏台,俯视群下。第二进是一个宽敞的大厅,“纵横堪布数十席”,族长或“经管”办公,族人商定协约,以及祭祀之后的宴会均在此进行。厅壁内嵌有石碑,厅后部高挂屏、匾,廊柱上则“制有镂金联语”,这些石碑,屏、匾、联语,其文字内容,无非就是毛氏王国“法典”的内容,意在教育族人,使之为人正派,或遵循儒家礼法。

祠堂最里一层,亦是最后和最重要的一部分,即第三进,叫“敦本堂”。

“敦本”二字,集中概括了毛氏家族兴建祠堂的根本目的,就是敦促子孙不忘其本,追本溯源。此处安放着历代祖考(男性)的神位;而从主座下的小门进去,则为“内享堂”,燃着一龛香火,历代祖妣(女性)的神位在此。

至于毛震公祠,毛鉴公祠、毛深公祠,除它们比宗祠规模要小,只由两进组成之外,其余大致相同。

从修建的时间来看,毛氏宗祠最早,在乾隆二十八年春(1764年)。过了3年,即乾隆三十一年秋,又建起了毛震公祠。毛深公祠、毛鉴公祠历史稍近,修建时间已到了19世纪,即毛泽东出生的那一个世纪——咸丰时建深公祠、光绪丙戌(1886年)建鉴公祠。

祠堂建成后,又往往要进行重修,以扩大规模。重修次数最多的是毛震公祠,即毛泽东所在一房的支祠。毛泽东出生以前,至少重修了3次。由毛次琦,毛克相,毛体仁倡修的这座祠堂,于道光八年(1828年)“修横厅”,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又“增其粉饰”,光绪戊寅(1878年)再次修缮。

研究了毛氏“王国”的宫殿,会发现它与儒教有密切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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