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大明的五星天皇 第137节

老铁匠瞅了瞅,感觉问题不大,便接下了任务。

他自称姓铁,叫铁老四。是工部下的匠户世家,从京师附近来的。

郑诛和一听就惊了。

能被工部那种猪狗不如的地方压榨好几代人,还是匠户世家,那这家的技术储备肯定相当厉害,否则撑不到几代。

“给铁老授予二百两铜钱,专门研究这刺刀与火枪如何结合。等研究出成果,请铁老与家人移到函馆的室兰冶铁公司,专门负责火枪部门的打造。”郑诛和拿出大笔钱财,资助这一项技术研究。

铁老四的铁匠铺就这样开工了。

郑诛和去找李二娘商量从纺织公司,再开辟一个生产线到制成衣公司,召集附近的妇女们都来一起缝制。

“爹,不会被发现您是工部逃户吧?”铁老四的儿子就战战兢兢的问。

铁老四则思索片刻,道:“要抓早抓了,应该不会把咱爷俩抓回送到工部去。”

其实铁老四不是专职的枪匠,他在工部里负责的是铸造钱币等业务,但比较蛋疼的是,去年清查人口,今年朝廷大亏钱,理清账目,工部里一整年都在紧急清理账本。每年天下四成的收入汇入工部,可工部自

己哪算得清这些?

要么补上稀里糊涂的亏欠,要么就准备火龙烧仓,会计自杀。

像铁老四这样工部里为数不多的技术人员,也不得不出海逃亡。

你问为啥技术人员还要负责自己的账簿,那不是财会和行政人员的事吗?

我大明的工部就是如此神奇。

好消息是,工部造的质量会进一步下降,士兵们更不会用了。

坏消息是,连造钱的都跑了,以后钱币的质量会更出丑。

“主公啊,这几万套衣服,这不得好几万两的花?”李二娘抱着一大堆衣服图样,吃惊不已。

江户纺织公司今年一直在通过合法走私的生丝赚钱,但由于日本已经开战,江户城还烧了大半个月,所以消费低迷,不少丝绸绫罗都要降价出售,所以索性就没有再开织机。

郑诛和带来的新订单,是个完全不一样的领域。这可是成衣啊。

这是个挑战,但刘贵很支持。随着移民到来,潜龙县的无业游民逐渐增多,如果能吸纳大量劳动力的话,经济压力就没那么大了。

帽匠、衣匠、鞋匠,都有好未来。

衣服的事就这样定了下来,由李二娘领头,带领城里的几千妇孺开始准备。

另一边,两三天后,铁老四就把刺刀、刺刀底座和卡榫,以及永乐年的鸟铳结合着造了出来。

这鸟铳的外形就比大虎铳要流畅好看许多,只有枪托还是鸟嘴的钩子型,不够符合人体工程学。刺刀长一尺二寸,还是有加强筋的细身单刀,不是简易的三棱锥刺,足以说明铁老四真的是工部老匠户出身。

两相组合,一把好枪就此出现。

“杀!”

拿起火枪,郑诛和猛地向前一扎。

但他的枪术不行,只在木桩上留下浅浅一道印痕。

“红天王,我来。”

曹红主动拿起火枪,突然凤声亢鸣,柳眉怒竖,健美的英姿如弹簧般周身一抖向前猛刺,刺刀深入木桩一寸多,松开手仍然稳稳的扎在木桩上。她可是行走江湖的练家子,从小习练武艺,这一身本领就都在短短的一刺之中展现出来。

“好家伙啊...”曹红都惊了。她是奔着一刺把火枪刺到散架,来告诉郑诛和火枪加刺刀不靠谱的,没想到如此结实。

这还是之前那轻易散架的破烂货吗?

“将军,取个好名字吧。”刘贵赶紧来蹭一蹭。

郑诛和抚摸着总长两米的火枪,不禁夸赞:“如此才算是一把好枪。从此以后,火枪与火铳就以它来分界。就叫它...圣武十三年式步枪。”

旁观的佑子马上拿出了笔。

“圣武十三年九月二十七日,己酉月、癸未日,造步枪与刺刀。宣抚使沉溺军务,轻于政事,非贤德也,我当劝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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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二章 小岛练兵郑大帅

“什么叫步枪?”

从函馆被找来的何麒正与李洮这俩哼哈二将,还有从巨济岛赶过来的林重藩,都对这所谓的‘圣武十三年式步枪’产生了疑惑。

在他们的印象里,火铳才是这种武器的标准名字。

他们三个千总,与各自队伍里挑选的,善于练兵的总旗、小旗们各四十人赶到伊豆大岛,参与到新式步枪和新式战术的合练中。

老实说这有点强人所难,每个人手上都有一堆的杂务要去解决,尤其是林重藩,他的任务最重。

一百二十个倒霉的军官刚抵达岛屿,在波浮港的第一个任务,竟然是挑选适合自己的新军装礼服。

“这是范阳笠?跟评书里的豹子头林冲似的。”

“这身衣服竟然还上下分开,有意思。”

一群人互相拿起衣服,很快发现在所有衣服的脖领和腰领上,都用简易的手法纹出了甲、乙、丙、丁,这是江户织造公司的妇女们用来区分大款、中款、小款等的符号,也是走向大规模生产成品衣物的第一步。

然后,就发现了新制作的步枪。

新款枪支重点修改了两个地方,一是有了刺刀座,枪身更加坚固。二是枪托修改,让它更接近现代款,而不是原先那个鸟嘴钩造型。

众军官围着新步枪,对上面那个刺刀啧啧称奇。

基本上只要不是傻子,看到刺刀就都会醒悟,这个小小的玩意将让士兵们从冷兵器与热兵器的区分中跳出来,成为远近一体的小超人。

一般来说,战场上接敌时,远程军队和近战军队要错开,这也就导致一个两万人的军团,能同时正面接敌的可能只有一半。倘若改成刺刀步枪,在即将接敌时先齐射一轮,然后端着步枪冲上去,岂不能最大化发挥两万人的威力?

看他们很好奇,郑诛和才走出来道:

“步枪,就是步兵所用的火枪,用铆钉、底座固定,可以上刺

刀拼杀,远近一体的火枪。既是火铳、也是长枪,二合为一,我将其定名为步枪。”

众军官一见到郑诛和赶紧行礼。

郑诛和点头:“免礼。把你们叫过来,正是为了今年冬天的大战。所有人都记住,你们在这里学到的东西,也要回去教给下面的士兵。现在穿好军服,拿起步枪,到校场去。”

集训也没那么多花里胡哨。

以往明军打仗总是重骑兵集群冲锋,靠着一波乌拉打开局面。

用文言文评价,那就是出万死冲敌军阵。这句话可是用来形容冉闵的作战风格,虽然冉闵靠着匹夫之勇打出了混世魔王般的鲜卑重骑三百斩,但他输的也十分惨烈。

现在要改,改成火枪与刺刀,骑兵与大炮并重。

调整队伍运动节奏的鼓乐方面,则根本不用多想,戚继光的《纪效新书》已经把一切都安排好了。

最基础的两条,在调整军队行走的步频上,使用鼓。鼓声平缓就是缓步前进,鼓声急促则是快步前进,鼓声停滞就是站稳。

另外一个乐部就是唢呐,唢呐尖锐的声音即便在火焰爆燃的声中也不逊色。唢呐每响一声齐射一轮,明军随着唢呐一排排轮换,而唢呐如果突然急促高亢,那就是三排齐射。

以上这些是最基础的号令。

因此,根本不需要郑诛和再重复发明轮子,戚继光的书往这里一摆,各军就按照全都是火枪兵的套路来操练吧。

军官们列队好。

郑诛和站在高台上,也是略带唏嘘的训示:“咱们都是自己人,我也不多说什么。戚大爷时候的兵,都是苦练出来的老卒,能把戚大爷的纪效新书都熟练操习,烂熟于心。但你们,还有你们下面的舅子羔们,我说实话,要是戚大爷带兵,非得砍了你们脑袋不可。所以我不让你们读书,都跟着我练,练到吐为止。”

郑诛和这里说的舅子羔,是官话区的骂人话。意指这家伙人品很差,臭不可闻。

有明一朝,这军纪一直是个老大难问题。

哪怕是郑诛和亲自去软硬兼施,军纪也就那样。

现在参军打仗的大头兵都不是良家子,唐朝人称之为长征健儿,明朝人称之为健士,但郑诛和愿称之为地痞流氓杂种混蛋的集合体,是好儿不当兵的负面写照。

整体上军队的素质相比起戚继光时期,有极大的滑落。

再悲观一点,这是兵员素质的低谷。

所以指望他们操练纪效新书里那严密复杂、层层嵌套的各种阵型、战法,以及严丝合缝的行军作战,纯属于自己给自己找不痛快。

郑诛和无论怎么想,都很难让他们接受更复杂的军事训练。

因此,这次军官团集训的训练,只训练一个基础操作,那就是在鼓与唢呐的指挥下,实现前进、后退、左右转向,以及三排齐射和轮射的训练。

好消息是,人品好坏与战斗水平不但不是正相关,甚至可能是负相关。越无耻越有破坏力。

更好的消息是,不管欧洲还是其他地方,现在都是流氓参军,一样搞不懂那些复杂的阵型与军纪。和那些真流氓相比,明军竟然显得如此有天朝上国的光辉。

有郑诛和亲自镇场,没有人敢胡闹,老老实实的换上新礼服,拿起新步枪。

于是,郑诛和把拉过来的鼓手和唢呐手分别编组在军队里,十人一排、三十人为一组的在小小的岛屿上开始军官集训。

“得浪当、得浪当...”

小腰鼓敲啊敲,军官们走的乱七八糟。

郑诛和只好把他们拉下来,每个人分清左右,然后亲自拿着棍子盯着他们如何走出齐步。谁敢带歪队形就是一通棍棒伺候。

这感觉,跟大学军训似的。

经过一下午的训练,第一个三十人组才勉强能完成前进、后退、转向、齐射、轮射五个基础命令。

然后就是实战轮。

小腰鼓再次开敲,三排军官抬高腿人挨着人,开始机械式的前进。

一直前进到距离靶阵的五十米。

然后,腰鼓低沉,军官们原地站立,放平火枪,娴熟的装填入底火药、铅弹和引火药。他们就好像提线木偶一样,大脑也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可身体已经磕磕巴巴的开始迅速完成装填,扣紧扳机。

唢呐吹响,一声尖锐的嘶鸣,三十根步枪齐齐开火,硝烟弥漫,作为靶子的三十个木靶破损了三四成。

最后,唢呐突然发出了尖锐而激昂的冲锋声!

“嘟!嘟~嘟嘟嘟~”

冲锋号令一出,所有军官感觉自己的身体已经不属于自己,举起刺刀冲向了残破不堪的靶阵,将木靶一个个戳倒,完成了一次成功演习。

“我的妈,这真简单!”军官们都懵了。

这么简单吗?

就这么简单。

不过很快,他们就知道错了。

这只是五十米实

战训练。其后还有突然转向、三十米、七十米、行军队列转换等各种各样情况下的实战演习,把军官们训的欲生欲死。

几天后,从函馆运来的火炮也加入军队合练,开始了步炮协同的新训练。

军官们被整的头晕脑胀,各种各样的知识,以及粗糙编练,甚至即写即练的步枪军阵训练手册,都灌输到脑袋与肉体中。他们的大脑普遍不太好使,所以郑诛和着重于训练他们的肉体。

最重要的关键训练,是让军队在应对敌人时先齐射,再刺刀冲锋的万能套路。

刺刀只是一种妥协,是对火枪的威力强大,超越冷兵器时的一种妥协。但此时的火枪,瞄准精度确实不高,因此无论如何,火枪兵都强调一轮齐射制胜。

距离最近,伤害最大。

如果能靠近到敌人十几米面前贴脸齐射,那气势壮观的铅弹将把敌人撕成碎片,而撑不住接下来的刺刀冲锋。

郑诛和知道的不多,所以他只能反复的强调:“火枪阵接敌,谁先开枪谁就输,谁靠的越近谁就赢。为了胜利,忍住伤亡,不许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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