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齐:家父文宣帝 第19节

  他也是第一次听这个故事,咽了咽口水:“然后呢?”

  “然后,大伯父正和臣子们讨论如何接受旧魏的禅让,那兰京就闯进屋子,和他的同党六个人一起刺杀了……事起仓促,当时朝廷一片混乱,而我们的父皇临危不乱、当机立断,指挥卫队抓住了兰京,为大伯父报了仇,还控制住了局势,最后魏帝见我们高家天命不失,自残形愧,将国家和帝位都托付给父皇。”

  “奴仆们屈膝跪拜的时候,没有人能看清他们的表情。反过来说,若是当初大伯父能善待兰京,岂能有兰京之变?又岂有我们今日之尊贵?”

  高绍德默然无语,心里回荡着阿兄的话,一字一句都刻在了心里。

  他忽然问到:“兄长经常游宴北宫,却不让河间王进去,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

  高殷点头:“北宫就是大伯父遭难的地方,他是河间王的父亲,儿子怎么能在父亲殉难的地方享乐?”

  旋即,高殷发了一声感慨:“若无兰京之变,今日坐在这儿说话的,就是河间王啊。”

  河间王高孝琬虽然是高澄的第三个儿子,却是靖德皇后元仲华的嫡长子,若是高澄能顺利篡魏,高孝琬就是太子。

  高殷回头,点了点四弟绍仁的脑袋。

  高孝琬的四弟叫做高孝瓘,他的字更有名,高长恭。

  绍仁是自己的四弟,所以高长恭,应该坐的是绍仁这个位置。

  不过现在的高孝瓘既不高长恭,也不兰陵王,他还未及冠,只是一个通直散骑侍郎。

  很讽刺的是,高孝瓘成为兰陵王,恰恰是高演发动政变将高殷的权力夺走之后,为了笼络各方而给高长恭升为王爵。

  高长恭生于东魏兴和三年,算一算,现在也是十八岁了。

  他和段韶、斛律光一起被后人称为“北齐三杰”,高长恭也无愧这个称呼,五年后,周国大将杨忠将会与突厥的木杆可汗合兵自恒州而下攻北齐,直逼晋阳。

  这个杨忠有个和高长恭同龄的儿子,叫做杨坚,既隋文帝。

  这个木杆可汗有个女儿,是周武帝宇文邕的皇后。

  这一战,原本齐帝高湛是打算带着宫人从东面逃跑的,后来高纬选择跑路不是首创,实在是高湛的基因过于强大,逃跑本能刻在了DNA上。

  但是赵郡王高睿、河间王高孝琬勒住高湛的马,一如当初斛律金拉住高欢,后者是为了让大丞相回师修整,而前者是让天子不要弃军逃亡。

  高孝琬请求把军队委托给高睿部署,高湛同意,命令六军的行动都受高睿的指挥,派并州刺史段韶总辖。

  这体现的其实就是齐国的尴尬处境。北齐皇权不振,军权已经全面滑落于鲜卑勋贵,高氏宗王与他们合流,高湛不放权,他们就敢不作战,在开战之前先向皇帝开价。

  高演高湛终于尝到了当初发动政变、反噬皇权的恶果。

  之后高湛登上晋阳北城,军容非常整齐,甚至让突厥人埋怨起周人来:“你们说齐国混乱,所以来讨伐他们。而今齐人眼中亦有铁,何可当耶!”

  高长恭也参与了这一战,在高睿、段韶的指挥下,齐军大败周军。

  六年后,段韶、斛律光、高长恭三人一起在邙山以五万之众击破北周十万大军,北周死伤无数,投河坠落溪谷的人很多,大将军王雄战死。

  高长恭在此战威名大振,士兵们为了纪念他的战功,创作了《兰陵王入阵曲》。

  但之后,高长恭就会被高纬所猜忌。

  酒宴上,高纬曾提醒高长恭:“战场上陷入敌阵太深,万一失利,悔无所及。”

  高长恭则回答:“家事更重要,不知不觉就这样了。”

  高纬猜忌他将国家的事情称为家事,于是嫉恨高长恭。

  当然,高湛高纬父子嫉恨的人多了,高睿遭到猜忌,被高湛的皇后杀害,高孝琬被高湛折断两腿而死,高长恭则被高纬赐了毒酒。

  从现实意义上来说,高湛父子这是诛杀高氏内部可以取代自己的宗王,杜绝“乾明旧事”再度发生,然而一手缔造齐国这个权力怪圈的,正是高湛自己。

  在这种环境下,再优秀的将领也会被埋没乃至杀害,高殷绝对不想让这种事情发生。

  大齐的珠玉,至少要留下高长恭这一颗。

  高长恭现在毫无战功,那盖世的军事才能只有自己清楚,自己要做他的伯乐。

  日后就算他想要发兵政变,也没有多少人响应,因为他虽然是文襄帝高澄之子,但却是庶子,法理上没有继承高澄的权力,除非他拱自己二哥高孝琬上台。

  先不说高洋之后轮到了自己,就算自己没了,那还有高演高湛排队等着呢,献武的子孙还没有轮完,到不了高长恭这里。

  而如果自己都把高演高湛摆平了,还没能拿捏住高孝琬和高长恭,那自己被推翻也是活该。

  再说,高长恭那个宁愿生病等死、赐毒酒就喝,申辩都不申辩的性格,很难说他有什么野心。

  所以高长恭可以放心启用。

  忽然,宫中有人来报,说是皇帝请太子去北宫游宴。

  三个弟弟想跟着高殷一起去,但侍者说皇帝只让太子过去,弟弟们只能依依不舍地松开哥哥的手,直到高殷做出下次陪他们出宫游玩的承诺才又高兴起来。

  高殷坐在车驾上叮嘱二弟:“绍德,你带着他们回去。”

  “知道了,阿兄。”

  绍德带着弟弟们向他行礼拜别,高殷点点头,让人包好那几件物品,前往北宫。

  到了北宫,还未下车,就听见一阵西域胡戎乐,高殷问向侍者:“是粟特人在演奏?”

  侍者刚要说话,就见到自宫中抬出人来,有男有女,他们身上都插着箭矢,惊恐的面容已然绝气,宿卫们用厚布拉起他们,仍有点滴鲜血坠落在石阶上,像是梅花绽放。

  见到太子,宿卫们露出歉意,他们不是不知道可以用布裹住尸体,但那是天子射的箭,他们不敢拔出,用布包住也可能折断箭矢,因此只敢垫在尸身下。

  高殷面色沉重,命人带上东西,连忙进入北宫。

  随着侍者的高唱,众人情不由衷地看向殿门,期待高殷的到来,不知不觉中,臣子们已经将太子视为救星。

  高殷刚跨入宫门,一支箭矢就飞射而来,狠狠钉在门上,箭羽抖出了残影。

  “哎呀!”

  接着是高洋的声音:“居然失手了!”

  高殷前方的一名舞伎连忙跪下,瑟瑟发抖,刚刚那一箭正是射向她。

  高洋揉搓着下巴,想了想:“算了,没射中你看来是天意,你下去吧。”

  他看向群臣:“我是天子,有这个权力吧?”

  群臣连声称是,夸赞高洋的仁德,那名舞伎如临大赦,手脚发软地离开,下一名舞伎面如死灰地接替她的位置。

  高洋再次弯弓搭箭,对准了下方演奏的舞者:“来,给朕好好表演,若是有些许差错,可是会出人命的!”

第35章 巧思

  高洋时不时地更换目标,在这样的威压之下,想要不害怕真的很难,稍有不慎就命丧当场。

  高殷走到他的身侧行礼,想要通过搭话让高洋放下弓箭,但高洋隔空给了他一脚:“别打扰我!”

  忽然,一个面容姣好的舞伎顿了顿,高洋像是老饕见到了美食,立时松手,箭矢飞入舞伎的口中。

  “咯……!”

  舞伎似乎是想开口求饶,可是一切都被扼杀在了喉中,她的双手无力地伸抓,但这除了让长袖更加灵动外,就没有丝毫的意义,接着她倒在地上,曼妙的身躯微微颤抖,眼神迷离,渐渐闭眼睡去。

  “哈哈哈哈!”

  像是在品尝无上美味,高洋发出恶鬼般的大笑,他连连拍掌,指着舞伎的尸体,狂笑着说:“难得,难得,居然是射入口中!快,查查这舞伎的家人,给他们赏赐,她死得好,死得好啊!”

  高殷仿佛看见高洋手中蔓延无数丝线,牵动廊下臣子们的唇舌连声说好。

  好似一群木偶。

  高殷忽然有些想吐,捂住嘴唇,高洋这才转头过来,关切地问:“怎么了?是不舒服了?”

  他看向高殷身后,侍者们捧着的匣子,露出玩味的神色:“莫非是要献上来的?”

  高殷强忍恶心,回应高洋的话:“正是呢。父皇日理万机,应当善养贵体,儿苦思冥想,终于想出这两样东西来。”

  他接过侍者递来的匣子,亲自递给高洋:“这东西叫做牙刷,可以清洁牙齿,使人神清气爽,配上这用蜂蜜、青盐、天麻混制而成的牙膏,能预防齿龋。”

  “当真?!”

  高洋闻言,咧嘴一笑,露出青黄如山峦的烂牙。

  日夜酗酒,食饮无度,高洋能活到现在已经是奇迹了,他的身体在快速衰竭,牙齿也不例外,因此深受牙疼的苦恼,否则高殷就不会一拳打掉他的牙齿。

  高殷命人拿来清水,高洋拿起牙刷,对猪鬃毫不在意,沾了些牙膏放入口中,刚一刷动,就感觉到一股清凉的快感直充头皮,爽得他连吸冷气。

  “你加了什么?为何这么清快?”

  高殷让人打开药盒,指着其中一味:“儿加了些薄荷,这样用起来更舒服一些。”

  高洋用得爱不释手,连刷三次,又命人拿来铜镜,仔细观察自己的牙齿,确认自己的牙的确比之前整洁了许多,心下大快:“好,这牙刷果然不错,你呀你……”

  他笑着,用手指点点高殷:“读了那么多书,总算是有些用了!”

  高殷继续说:“让父皇喜悦是儿的本分。儿想的是,天下有许多人都不懂护理牙齿,饱受牙疼之苦,民间常用手自搓,或用柳树枝,若是儿将这个牙刷批量生产,做成买卖,日后也是个进项,多少补贴一些国用。”

  高洋闻言,仔细思考了一会,才缓缓点头。他颇为抵触这种商贾之事,如果是在以前,太子拿这种事情来说道,一定会引来他的责骂。

  但这段时间,太子让他大为改观,现在又是为了国计民生着想,甚得大体。

  现在齐国的国库,因为要供养军队,修建长城、宫殿,还有他滥赏无度的开销,已经快要见底。

  旧魏的官员是没有俸禄的,免费为国家上班,因此高洋登基后,最早办的其中一件事就是给官员们发俸禄,这项举措受到了官员们的热烈欢迎,看高洋也顺眼了许多。

  但现在国家要节省开支给皇帝取用,眼看着又要回到那个免费上班的时候,虽然臣子们不说,但高洋知道他们心里有怨气。

  所以太子能从这想事,让高洋很是欣慰,甚至隐约有些愧疚。

  “你说得有些道理,之后写份奏文,拿个章程出来。”

  高洋轻咳两声,问起还未打开的另一个匣子:“这是什么?”

  同样是由高殷亲手打开,只见他手中端着一根轻巧的鹅毛。

  高洋看不明白,笑着问:“怎么?要朕插在发髻上,能治头疼之疾?”

  高殷拿出备好的墨汁,解释道:“这是孩儿偷懒的办法。有时研墨麻烦,孩儿就会先存好墨水,在一些不甚讲究的地方用,会方便一些;这鹅毛也是一样的,您看。”

  高洋仔细观看,发现羽毛的翎管处已经被削尖了,高殷将那儿蘸上墨汁,在纸上书写。

  “这是……”

  高洋眉头挑起,这似乎是用羽毛制成的笔。

  它与毛笔不同,毛笔字虽然更加美观,但笔触是毛,落笔较软,需要掌控力度和速度,还就此诞生了书法,正说明毛笔的使用颇为费劲,能就这样琢磨出一门学问。所谓学毛笔锻炼耐心,实际上就是说毛笔本来就需要练习。

  而这羽毛笔是硬头的,上手就能用,而且字小、细,能够填入更多字数,因此就节省了纸张成本。

  而且一看就知道它的成本只是一根羽毛,比起要特意搜集众毛而制成的毛笔,羽毛笔也是肉眼可见的成本低廉。

  “……儿想不用细说,以父皇的英明,应当足以看出这羽毛笔的妙用。”

  高殷停笔,展示自己的成果,一页纸上写满了三百字,而以往用毛笔只能写上七十字。

  高洋忍不住赞叹:“真是巧思也!”

  为什么中国古代,往往书籍资料都很精简?不是他们不想多写,而是中国早期是用刀子刻字在竹简上,中后期用毛笔写在纸帛上,碍于书写材料的限制,文字内容必须精简。

  即便能写极小字者,那也需要长久的练习,毛笔的笔触真的太软了,很难控制。

  但这羽毛笔用两根手指就能自由拿捏,轻易地写出极小字,同样一份材料,这羽毛笔可以多写数倍的内容,大大方便了文字的编写和传播。

  高洋可以想见,假以时日,羽毛笔会威胁到毛笔的地位,因为它真的是太方便了。

  他接过高殷递来的羽毛笔,发现真的很轻,自己一只手指就能抬起来,两根手指夹在手中,忍不住转动。

  高殷见状,退至侍者身后,侍者还没反应过来,就被羽毛笔中的墨汁洒在脸上,逗得高洋一乐。

首节 上一节 19/290下一节 尾节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