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从她问话的语气中不难看出张锋没有告诉她实话。
常雨泽不得不作出选择:“我拍摄后没有留存,直接删掉了。”
徐虹冷笑一声:“你的回答真是搞笑,你一再宣称你的妻子与郑卫华通奸,为此你借用你们公安局专用摄相机偷窥郑卫华的办公室,你又说你已经拍摄了你妻子与郑卫华通奸的视频物证,但是随后你又立即销毁了这个证据。
你不觉得你的回答很荒谬吗?你是警察,理应知道物证的重要性,你没有确切物证却一口咬定你妻子与郑卫华通奸,你不认为你是在诽谤吗?”
不等常雨泽辩解,陈律师立即插话辩驳说:“请对方代理人分清家庭纠纷与刑事案件的区别,你不要用处理案件的思路来推导家庭纠纷。我认为我的当事人删掉证据的做法虽然不太妥当,但是合情合理。
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内都有忠于婚姻忠于对方的义务,我的当事人在发现他的妻子与其他男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时,他有权追查和了解真像。当我的当事人亲眼看见他的妻子与其他男人正在通奸时,他心中的愤怒情绪想而可见是多么强烈。
但是,我的当事人作为一个重视家庭的丈夫,虽然亲眼所见他的妻子与其他男人发生不道德的性关系,他仍然保持了基本理智和深厚的夫妻感情,他删除刚刚拍摄到的证据,就是因为他担心这些证据泄露出去,会给他的妻子和他的家庭带来更多的伤害。
我的当事人把他妻子出轨当成了家庭纠纷,他删掉已经拍摄到手的证据,就是为了防止他的家庭受到二次伤害。
对方代理人指责我的当事人早早删除了你和郑卫华通奸的证据,难道说你还希望我的当事人把他拍摄的视频或者照片再拿给其他人欣赏吗?”
陈律师前面还是说“他的妻子”,后面就直指徐虹,这样能直击她的痛脚。他没有让常雨泽回答这个询问,他担心这个证据或者说这件事情对常雨泽的情绪刺激过大,他不希望常雨泽在回答徐虹的询问时出现什么差错,又让徐虹抓住他的小辫子。
徐虹:“被告人既然口口声声说他的妻子与郑卫华通奸,他又拍下了他妻子与郑卫华通奸的证据,他就不能把拍摄到的证据拿给他的妻子指证他的妻子吗?”
陈律师立即回答说:“对于这种婚姻不贞的事情,什么证据能比得上捉奸在床呢?我的当事人虽然删掉了视频证据,但是他随后就赶到郑卫华的办公室,他要当场抓到你和郑卫华通奸的事实。现场捉奸不是比任何视频证据都更有说服力吗?
再说了,我的当事人一直深爱你,他对你的出轨之事是突然发觉,并非是发觉你出轨已久,他已经做好与你离婚的准备,或者说已经做好惩罚你的准备。
如果那样的话,我的当事人一定会保留下你出轨的证据,等到离婚诉讼时我的当事人可以借助此有利证据争取更多的离婚过错赔偿。”
徐虹:“如果被告人只是单纯监视和偷拍郑卫华的办公室,不论他说他看到了什么,拍摄到了什么,他最后删掉证据的都无可厚非。
但是,请辩方律师注意这个问题,被告人是先在外面偷窥郑卫华的办公室,然后又跑进郑卫华的办公室,冲着套间的房门连开两枪。
根据被告人的供述,他冲房门开枪时确信郑卫华和某个女人正在房间里面。他是警察,应该非常清楚手枪子弹的杀伤力,如果穿透房门后可能会射中房间里的人,轻者受伤,重者会造成死亡。
一个警察,公务之外,手持枪械,闯进一家市级行政单位,公然向该单位领导开枪,虽然是隔着房门,但也是非常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
根据被告人的供述,他在闯进银监局之前已经删掉最有力的视频证据,他在没有任何有利证据的前提下还敢冒然开枪,他是不是确信他射出的子弹一定能够打中郑卫华和他的妻子!那样的话,即便造成伤害甚至人命案,但是他取得了有利证据,法庭审判就会因为他的妻子先有过错而相对减轻他的刑事责任呢?”
陈律师立即驳斥徐虹的话说:“不是这样的,你只是臆测而已。我的当事人根本没有杀人动机,他连伤人的动机也没有,他赶到郑卫华的办公室,之所以开枪,是为了向你和郑卫华发出警告,希望你们能知错认错,向我的当事人忏悔,请求我的当事人原凉。”
对于常雨泽在银监局开枪这个证据,陈律师与范丽和常雨泽已经商榷许久,最终达成的应对策略是:常雨泽开枪并非有意伤害徐虹和郑卫华,更不是想射杀他们,只是对他们发出警告,震慑他们的无耻行径。为了让这个论点看得更合理些,再给常雨泽加上“受通奸场面刺激,导致情绪激愤”的理由。
检方提出这个证据时,陈律师最担心徐虹一口咬定常雨泽开枪就是想射杀他们,前有常雨泽银监局开枪意图射杀郑卫华,后有常雨泽枪杀张锋,这种证据链会对常雨泽的辩护大大不利。
徐虹回避与陈律师的辩论,直接询问常雨泽:“被告人对着郑卫华办公室里的房门连开两枪,你是想枪杀屋里面的人,还是只想用开枪来威慑郑卫华呢?”
常雨泽:“我开枪是警告你和郑卫华,我当时是比较气愤,但是我并不想开枪伤害你们。”
其实,他当时是真想枪杀那个老东西,如果不是在法庭上,他会大声对她说:老子当时就是想杀死你们这对狗男女!
徐虹:“辩方律师刚才所说,你删掉了在外面偷拍到的证据,然后闯进郑卫华的办公室,打算现场捉奸,你认为现场捉奸比偷拍证据更有说服力,你认可这个说法吗?”
常雨泽:“是的,我认可。”
徐虹:“可是,被告人你的所说与所做是不对应的,你闯进郑卫华的办公室就是为了现场捉奸,但是你的做法恰恰相反。
你先是在银监局办公楼一楼大厅与大楼保安发生争执,你拿枪打晕保安人员,高调闯进郑卫华的办公室,紧接着又对套间房门连开两枪。
被告人身为警察,理应采取合理适当的方式捉奸。
56一审16
如果你心平气和的走进银监局办公楼,与楼下保安自然交谈,说你到楼上找你的妻子,而不是与保安发生激烈争执,那么你会轻松上到楼上。
如果你正常走进郑卫华的办公室,在办公室里耐心等待,那么郑卫华迟早会打开房门。你既然确信你的妻子就在那间房屋里,那么郑卫华打开房门的时候,你就会现场捉奸。
但是,被告人身为警察,放着合理适当的方式不做,却采取令人十分费解的做法。
你一走进银监局办公楼就与大楼保安人员发生争执,你掏枪威胁保安人员,故意制造紧张气氛,让银监局的保安们都清楚你是来找郑卫华麻烦的,并且你手里还带着枪。
保安们肯定会立即给郑卫华汇报情况,如果郑卫华知道你带着手枪怒气冲冲的闯进来找他麻烦,尽管他对你的行为不明所以也非常生气,但是他肯定要躲起来,先保证他的人身安全再说,如果他正在套间里的话,自然不会再出来。
你闯进郑卫华的办公室,紧接着就对套间的房门连开两枪。两枪都没有打穿房门,给房屋里的郑卫华没有造成实质性危险。但是,你这样做不仅不能现场捉奸,只会让郑卫华把房门关得更死。
你手里有枪,你已经连开两枪,即便郑卫华想开门出来给你澄清,但是面对疯子似的枪手,他不敢拿性命作赌。
因为,你在门外大声叫嚣你的妻子跟他通奸已久,郑卫华即便能够开门证明你的妻子没有在里面,还是害怕你盛怒之下开枪杀他,因为你已经咬定他跟你妻子是通奸已久的关系。
所以,他只能躲在房间里不出头,只能请求外部力量包括归德公安局派出警察来解决此事。
是的,有句话你说的不错,你开枪是为了震慑郑卫华,但是,你震慑他的目的不一样,你不是震慑他和你妻子通奸,你是震慑他不得打开房门。
因为,你并不是为了现场捉奸,你并不打算确认套间里是否有某个女人,你只是想把郑卫华堵在房间里,让里面的人不敢走出来。只要里面的人不出来,你都可以咬定你的妻子就在里面!
你的目的达到了,因为郑卫华不敢给你打开房门,所以你就死死咬定你的妻子正在房间里面。你带枪到银监局闹事,并非是捉你妻子和郑卫华的奸,而是故意把事情闹大,故意栽赃陷害你的妻子!”
这个女人真是疯了,竟然会说出这样可笑的事情,他冒着绿帽丈夫的天大恶名去银监局捉奸,仅仅就是闹大事情吗。她现在不仅不承认她的丑事,反而倒打一耙。常雨泽嘲弄的语气回应:“我承认我做了蠢事,我当时不该把视频证据删除掉,否则的话我就当庭拿出来,让大家都看看你的丑态。”
徐虹:“你还再撒谎,你当时根本就没有拍摄到证据,何来留存证据!我与郑卫华根本就没有不道德关系,我从没有走进过他办公室里的那个套间。即便你偷看到他房间里有女人,那自然是其他女人,你只能要挟郑卫华,你对你的妻子不可能有任何影响!”
常雨泽怒视着她:“你不觉得你的话是多么荒谬!我是公安干警,我非常清楚公安局是如何严格管理枪械的,如果哪个警察无缘无故跑到其他行政单位乱放枪,至少会受到严重处分。你认为我冒着降职丢职的处分危险,冒着天下人嘲笑的骂名,我跑到银监局只是虚放两枪,只是找找郑卫华的麻烦,只是给我本人和我老婆头上戴一个无比耻辱的骂名,你认为天底下会有这样愚蠢的男人吗?”
徐虹:“不,你一点都不愚蠢,恰恰相反,你是一个心机非常深沉的伪君子!你知道平白无故污蔑我的名声任何人都不会相信,所以你暗中设下一个天大赌注,你到银监局开枪闹事就是你所下的赌注筹码。
你给我们的亲朋好友制造这样一个假像或者说疑点:常雨泽闯进银监局对着郑卫华的房门连开两枪,如果徐虹跟郑卫华没有做过不道德的事情,如果常雨泽没有真凭实据,一个优秀的年轻有为的公安局干部怎么会做出这样不理智的行为呢?”
听到徐虹的荒谬推论,常雨泽真想放声大笑,这个女人不仅无耻,而且心理严重扭曲,为了加重他的罪行,不惜说出这样荒谬的话语。
常雨泽嘲问她:“动机呢?你认为我做这样损人又不利己的事情,我傻了吗?”
“动机?你心里最清楚。不过你放心,我会一层层撕开你的遮羞布,让法庭清楚看到你的肮脏内心。”徐虹转而问:“象你这样到银监局连开两枪,违犯了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应该受到降级甚至开除的行政处分,是不是?”
常雨泽:“我受什么处分自然有单位决定。”即便知道徐虹引用的法律条款不错,他也不会认可她的话。
徐虹:“最后,你没有受到任何处分,是不是?”
常雨泽重复:“我受什么处分都有单位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