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真正的杀人不用刀。”
““孝道”是非常不讲道理的,“道德”有标准,“行为”有规范,但是“孝道”没有标准,更加没有规范。”
““二十四孝”有一个故事,叫“郭巨埋子”,郭巨父亲死后,把家产分作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读取母亲供养,对母极孝。后来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了一个男孩。”
“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就和妻子商议,儿子可以再有,母亲死了就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粮食供养母亲。”
“当他们挖坑时,在地下挖到了一坛黄金,上书“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
“两口子得了黄金,回家孝敬母亲,兼养孩子。”
徐凤歌说,“这个故事一开始看,学的时候,认为这是孝子感动天地,上天赐下黄金让他可以养母亲的同时,养大儿子。”
“但是这个故事,越琢磨越感觉哪里不对,但是具体又说不上来,直到后来我才琢磨出哪里不对。”
“郭巨你清高,你了不起,你好孝顺;你为了供养老母,选择活埋你儿子。”
“他们两口子为什么不选择自己少吃一点,节约粮食供养老母,为什么偏偏选择要活埋掉自己的儿子节约粮食呢?”
“而且我没记错的话,婴儿他是吃奶的,他也暂时吃不了粮食吧?”
“他两口子完全可以少吃,节约粮食、但是怎么就心安理得的选择活埋自己的儿子?看似是孝顺,但这件事反而是不孝。”
“《孝经·圣治章》有云,‘父母生之,续莫大焉’。”
“结婚生子,传宗接代是最大的孝,郭巨有了儿子,父母家族血脉得以延续,这就是最大的孝,选择埋掉儿子,就是不孝,就是对祖先的大不敬,大不尊。”
郭巨的这个行为,完全可以用儒家的话去反驳他。
“以“孝”的名义,进行心安理得的杀人,这个故事不值得提倡,更不值得宣扬,我没有看出“孝”在哪里,我只看到了自私自利的两口子,用“孝”的名义杀人。”
“一个婴儿能吃多少?两个成年人能吃多少?”
“不从自己嘴里节约口粮,想着活埋掉儿子省粮食;郭巨的行为不过就是“伪孝”罢了,更为郭巨的儿子感到不值。”
“这个孩子长大以后,得知自己小时候,差点被亲生父母活埋,不知他作何感想?”
“如果你的父母因为供养自己的父母,选择把你杀了,你心里会怎么想?”
徐凤歌直言道,“这种行为就是用“孝”的名义,进行理所当然的压榨,杀人;其实考虑到的,不还是自己的利益?”
“像这种人就不配做父母,冷血、自私、残酷又愚孝。”
“孩子从生下来的那一刻开始,他享有一切“人”所应当享有的权利;不能因为孩子小,就可以理所当然的压榨,剥削、甚至是侮辱伤害孩子的尊严。”
“要理性的去对待“孝”文化,不能打着“孝道”旗帜,侵蚀孩子的天性,损害孩子的利益。”
“人与人之间,“相互尊重”是一切关系,可以延伸下去的前提条件。”
“不仅是朋友之间要相互尊重,情侣、夫妻关系也要这样,同样,父母与子女之间,更得这样。‘教人先正己’。”
“不能因为自己“父母”的身份,就可以理所当然的去忽视,压榨、剥削孩子的利益,不要用“孝”去绑架孩子。”
“不要让家庭成为一个挂着“孝道牌匾”的道德监狱。”.
第六百八十六章:吃人合礼
道德绑架的现象随处可见,但要说最严重的,非家庭莫属。
大多数家庭,父母不懂得尊重孩子。
而且,双标的极其厉害。
对于孩子,他们会堂而皇之,理所应当的去要求孩子去做,明显超出孩子能力范围的事情;提前预支孩子的未来报答。
而且还是不谈“付出”,只索取回报的那种。
孩子还不能“顶嘴”,甚至是不能讲道理,否则就会被一顶“不孝”的大帽子扣在脑袋上。
几千年来,华夏一以贯之的育儿教育,让很多人约定成俗的去做;但是为什么要这么做,却很少会有人去探究更深层次的原因.
只知道,老祖宗就是这么做的。
而近代以来伴随着一些外来文化的进入,“舶来品”的西方教育涌入,使得一些年轻的家长,开始反思并且改善自己的育儿思想。
有的是全盘西化,有的是墨守成规、也有的家庭中西并用。
都是第一次做父母,不懂得如何教导,一步步摸索着前进;在这个过程之中,难免会出错,也难免会被守旧思维影响。
都可以理解,而且这些只能算是小问题,不算大问题。
最大的问题其实在于,父母那种顽固、不讲道理、只知道一味的通过“权威”,逼迫孩子就范的“霸权主义思维”是最要命的。
一个“霸权主义思维”的家庭,肯定不会有多好。
至少,在霸权主义思维的怪圈中长大的孩子,他在成年以后,会选择在第一时间逃离这个令他感到窒息的牢笼。
一个家庭,不在是温馨的港湾,子女只想逃离不想回家。
做父母的难道,还不应该反思吗?
或许会有一部分父母迷途知返,思想发生改变,不在用权威逼迫子女就范;更或许,这部分父母不认为自己错了,错的是别人。
然后,在错误的思维怪圈中,一条路走到黑。
而子女在这种长期的逼迫与精神折磨下,多半都会出现自卑,怯懦、谨小慎微、讨好别人等问题。然后在经历一些事情以后,可能会转变思想。
变得对恋爱婚姻出现抵触情绪,破罐子破摔,一切“由”父母做主,你们说啥我做啥,对所有的一切全部不在乎了。
变得厌世而悲观,其实就是一种无声的抗议。
当然也会出现,“醒悟”的人,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主,不听任何人的建议,变得极富主见。
……
“三国时期杨泉的《物理论》里,记载一则故事。”
徐凤歌讲,“东汉末年国局动荡,有一位叫管秋阳的人和弟弟与另一位同伴,三人结伴而行躲避战乱,途中因饥寒交迫寻不到食物。”
“于是,管秋阳联合弟弟杀掉同行的同伴,把他给吃了。”
“当时,很多人对这件事情大加批判,但孔融却为管秋阳辩护。”
“就是那位“孔融让梨”的孔融。”
解释一句,徐凤歌又道,“当时《物理论》是这样记载的,孔融说,‘管秋阳爱先人之遗体食伴无嫌也’。”
“意思就是说,孔融认为管秋阳是因为爱护自己,所以才吃这位同伴的。”
“按照《孝经》所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管秋阳爱护身体乃是孝道,而孝道又是伦理纲常中最为紧要的。”
“因此,管秋阳杀死同伴,并且吃了他填饱肚子,是符合礼教的。”
这番理论听起来十分骇人。
细思极恐啊有木有。
如果说,自己的一切行为,都能在礼教中找到合法背书;那么,依托圣人之言,可以干的坏事与恶事,数都数不清。
“因为一个“孝”字,就可以堂而皇之的杀人?”
“还没从上一个埋亲儿子的故事中走出,这又来一个…”
“今天的直播间话题,口味越来越重啊!”
“先是说吃屎,又讲埋亲儿子、这又提到杀人吃人了,下个话题小徐就是谈分尸,我也能很淡定的接着听下去。(捂脸)”
观众老爷要给他跪了。
“这理论很骇人是不是?”
徐凤歌问了一嘴观众老爷,然后继续说,“你感觉骇人就对了,这说明你是个正常人;你要是感觉不骇人,反而还想尝尝人肉,那我得报警抓你。”
略微开个玩笑,缓和下气氛。
“水友成50万了?”
“坏了坏了,我成替身了。”
“申遗申遗!”
“再审了思密达…”
……
“不仅是咱们感觉骇人,就是东汉那会,同样也有人感到不适。”徐凤歌说,“有一位朝廷官员就反驳了,他说,‘管秋阳贪生杀生岂不罪邪(yé)?’”
“意思是讲,管秋阳说到底不过是贪生怕死,是为了自己存活而杀人,甚至吃掉自己无辜的同伴,怎么能说他无罪?”
“可以说,这种认知是符合咱们大众认知的,虽说管秋阳当时处于极端状态,但是为了个人存活而杀其他无辜者,怎么着都不能说他无罪。”
“这毕竟是个人,不是其它什么猫狗动物之类的。”
“可是,孔融按照礼教的那一套东西,继续辩驳。”
“他说,‘此伴非会友也,若管仲啖(dàn)鲍叔,贡禹食王阳此则不可。向所杀者,犹鸟兽而能言耳。今有犬啮(niè)一狸狸啮一鹦鹉何足怪也?’”
“孔融的意思就是讲,这位同伴并非朋友,如果是管仲和鲍叔牙这种关系,那就不能吃了。”
“而且他们所杀之人,犹如会说话的鸟兽,今天一只犬吃了一只狸或鹦鹉,有什么奇怪的吗?”
翻译完,徐凤歌作深入分析。
“这里的‘同行者不是朋友’,深入分析就涉及到,“儒家爱人”那一套说法了。”
“讲的还是远近亲疏,爱有等差、贵贱有别的等级观念。”
“以血缘地位组成的同心圆,一层一层、由近到远,所以同行者并非朋友时,那为了生存,也就是孝道,是可以吃了他的。”
“至少,按照礼教的说法去看,不仅合理而且合法!”
“甚至是按照身份地位的含义去看,这位同行者的地位,不过是会说话的鸟兽而已,算不上是人;所以管秋阳不仅杀他吃他无罪,这位被杀被吃的人,反而要主动让他杀,让他吃。”
“因为双方之间的关系不亲近,身份上也不对等。”
“按照伦理纲常,礼教的观点去套,那就是“孝道”是崇高的,是至高无上的,杀人固然是罪,但相比较“不孝”的罪名,两害相权取其轻,宁可杀人也得吃人。”
“在换个通俗易懂的说法,那就是上位者杀下位者,甚至吃下位者,是合理合法的;身份高的人为了孝道去杀,去吃身份低的人是可以被接受的。”
这种对礼教的解释,让人听的不寒而栗。
“那要是按照这个观点,有钱人欺负穷人,也是天经地义的?”
“老板随意拖欠工人工资不给,也是合理合法了?”
“那我做电信客户,被顾客辱骂,我受不了还嘴骂顾客,被扣一万块钱工资;我倒欠公司工资,付费上班,也是合理合法了?”
“听到这个故事才发现,吃人的封建礼教,无处不在啊!”
“革命先烈的血,白流了。”
无可否认的是,几千年的礼教信仰,好的精华与坏的糟粕、全部都继承了。
别的不论,至少“贵贱有别”这种思想,完美的继承了,并且在这基础之上发扬光大。
无论是有些人堂而皇之的PUA别人,事后被人发现不对,进行质问时,恬不知耻的说,‘睡你是看得起你’或者‘你什么身份,和你说话是给你面子’等等。
所展露的思想就是,人与人之间是有等级的,上位者对下位者就可以为所欲为。
包括一些公职人员,不经意间流露出的态度,就很好的展示了这种思想。
而一些所谓企业的反人性牛马制度,给打工者的感受就是,他明明可以直接动手抢你的,但是偏偏他和你讲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