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得得……”邝旭被他说得是一脸郁闷,悻悻地说道:“我这不是有些着急吗?有时候呀,恨不得一脚就踏入电气时代,进入工业文明。你说这日子过得,虽不至于刀耕火种,但也是做什么事情,都要慢上许多,让人格外心急。……这都过了三年了!”
“发展是需要时间的。”张若松拍了拍他的肩膀,“不过,你放心,你死之前,肯定会让你看到原始版本的蒸汽火车!”
“还好不是等我死后,再烧给我。”
“哟,你搁这里占我便宜!”张若松笑着锤了他一拳,“给你烧东西的人,也得是你的子女吧!”
“子女?”邝旭听到这个话,神情不由为之一黯,“嗯,说不定,他们在那个世界就在给我们烧纸吧。”
“三年了,有些事情该放下了。”张若松也是暗自叹了一口气,“主任也说了,我们必须要面对新的生活。”
“可是……”邝旭表情顿时扭捏起来,“可是,她们的年龄也确实……太小了点。”
“那就先当女儿养吧。”张若松笑了笑。
“……”邝旭闻言,先是一怔,继而哭笑不得。
——
丁水妹坐在门槛上,双手抱膝,就着微弱的月光,看着院子的大门,怔怔出神。
天色都这么晚了,她的丈夫仍未回来,也不知道此时在忙些什么。
屋子里有几根蜡烛的,但她舍不得点。
此前,还在父母身边时,家里就从未点过蜡烛。
不论是半晚起夜,还是要寻些东西,都是在屋里小心地摸索。
能烧得起蜡烛,点得起灯的人家,非富即贵,可不是他们这种普通百姓能奢望的。
犹记得,村里的刘员外家,除了客人拜访,或者请宴的时候,通常情况下,好像也是不怎么多点灯的。
真要借着照明做些事情,或者赶夜路,也不过是点根火把。
穷人家,连饭都吃不饱,连衣服都穿不暖,哪有多余的银钱去奢侈地买根蜡烛,或者点燃一盏油灯。
哦,说到吃饱饭,那还真的是被始兴堡的人买来后,才摆脱了整日饥饿的感觉。
家里实在揭不开锅了,下面几个弟弟妹妹也是饿的走不得路。
万般无奈之下,母亲抱着她哭了一整晚,才很是不舍得将她交给了人牙子,换了八两银子。
到了广州后,本以为会被再转卖至青楼,沦为最为悲惨的娼女。
或者,被卖给某个粗鲁而又丑陋的男人,给他生儿育女。
自己的命运,已不在她的掌握之中。
其实,像她这种穷苦人家的女孩子,何曾又能掌握自己的命运?
却不想,辗转几道,被来到大明的始兴堡老爷给买下了。
未多久,便乘坐大船,一路漂洋过海来到了这片陌生而又荒僻的大陆。
随后,就是她自记事之后最为幸福的时光到来了。
不仅一日三餐饱食,而且还有全套新衣着身,更有温暖舒适的居所,还有一群姐妹互相说话嬉戏。
更让她惊喜的是,始兴堡的人还安排她们这些被采买回来的女子读书认字,接受各种文化知识。
没有打骂,没有虐待,更没有立时嫁人,成为他人妇。
反而,在始兴堡受到了让人难以想象的关怀和照顾。
所有的一切,仿佛就像一场梦,是那么的不真实。
转眼间,快一年了。
而她作为少数年满十八岁的女子,在一个月前,被告知将要嫁人了。
听到这个消息,除了羞涩,除了难为情,除了些许慌乱,她好像并不怎么害怕,也不心生排斥。
因为,要嫁的男人,是几名始兴堡的“管事老爷”。
哦,就是居民们口中所说的决策委员会的委员老爷。
尽管,他们的年纪都在三十许,足足大了她们这些待嫁女子一轮之多。
但他们看上去,却远比实际年龄年轻得多。
更难得的是,他们身形健壮,模样周正,而且还都知识渊博,天文地理,古今中外,乃至各种“奇技淫巧”物事,无所不知,无所不会。
而且,其中两位委员还经常给她们上课,态度也表现得异常和蔼可亲。
也就是说,要嫁的男人,不仅相熟相知,而且才绝非常。
那么,所托良人,莫如此般吧。
想到这,丁水妹不由笑了。
他怎么还不回来?
抬着头朝院子外面望了望,夜色深沉,不见有人过来。
数日前,跟这位邝委员成亲后,他好像对自己并不怎么亲近。
不仅没有跟她圆房,而且还在另外一间屋子支了张床,过着两人分居的生活。
这让她松了一口气的同时,隐隐又感到几分难过和伤心。
他讨厌自己吗?
好像也不是。
十几天前,他曾说过,两人要先相处一段时间,待彼此之间稍稍熟悉了解一点,有了一定的默契度,再进行下一步事项。
他说,这叫培养感情。
丁水妹不懂什么叫感情,但母亲却曾告诉她,一旦嫁了人,自己便是男人的一切了,什么都要听男人的,任何事务都要服从男人。
还要为他生儿育女。
更要与他相守终身,至死不变。
不论他吃苦也好,受难也罢,自己都要陪着他,一起承受。
至于培养感情,又是什么呢?
男女成婚,不都是书上讲的那样,相濡以沫,彼此守望吗?
住在一个屋子里,睡在一张床上,一起劳作,一起抚育孩子,一起生活,不就慢慢熟悉了解了吗?
唉,男人说什么,那就是什么吧,自己只要守着他就行了。
哦,也不是,他说自己不必这般闭塞,可以继续在学堂里读书认字,接受各课知识教育。
以后,也可以选择自己喜欢做的工作。
他还说,女人不需要依附男人,可以拥有自己的想法,也可以拥有自己的喜好,以及自己喜欢的事务。
对于男人说的这些言论,她感到很茫然,也有点害怕。
女人怎么可以不依附男人呢?
离开了男人,女人又怎么活?
蓦的,丁水妹听到院子外有说话声,隐隐是她丈夫的声音,立时站了起来。
“你……回来了。”尽管在夜色中看不清来人的面孔,但熟悉的身影还是让她认出这是自己的男人。
“你怎么又在外面站着?”
“我在……等你。”
“哦……”邝旭微微摇了摇头。
这就是大明朝的妻子?!
“以后,不要再守在门口了。”邝旭温言说道:“外面蚊虫这么多,被咬了可是会……不舒服的。”
好像,迄今为止始兴堡还未发生因蚊虫叮咬而爆发的疟疾,算是大幸之事。
“嗯……”丁水妹低声应道。
“好了,我们……赶紧回屋吧。”
唉,咋感觉这么别扭呢!
丁水妹怯生生地随着他进了漆黑一片的屋子,手也下意识地牵着丈夫的衣角。
不管怎样,随着男人回来,她的内心深处无不感到一种踏实和……心安。
第101章 育种
八月,又到了一年小麦夏收季,到处皆为一片金黄,在夏日的阳光下,如海浪一般,波光粼粼,煞是好看。
麦穗沉甸甸的,随风摇曳,发出沙沙的响声,好似在低语着丰收的喜悦。
在距离始兴堡东北方数百米的地方,有一片单独划出的麦田,长势较其他田地格外喜人,茎叶开始发黄,搓开麦穗,籽粒皆饱满,颜色也由青绿色变为渐熟后的浅黄色。
“这产量估摸着可以达到一百五十斤到一百八十斤吧?”李显清又摘下一束麦穗,轻轻地将其搓开,颗粒依旧饱满,看着甚为舒服。
“嗯,说不定可以达到两百斤。”邝旭也是对这片小麦种田的长势极为满意,“要是所有的麦田都能有这个产量,我们怕是将迎来一次空前的大丰收。”
“两百斤?……怎么可能!”李显清笑着说道:“这片麦田可是我们的种子培育田,在下种前,麦种就是精挑细选的优质种子。而且,这块地里,差不多集中了我们始兴堡所有的基肥。田间管理期间,更是倾注了更多的人力和物力。”
“可以说,为了能培育出更为优质的麦种,我们在这片麦田里投注了相当大的精力和极多的资源。在没有化肥的情况下,能将小麦产量提高至一百五十斤,就属于难得的高产了。”
“主任大人说得是!”陪在旁边的徐兴怀连连点头称是,“在我们大明境内,粮食亩产能达到一百五十斤,就属上田了。要是能施足农家肥,并且在不缺水源的水浇地里,有些田地也能产粮一百八十斤,甚至两百多斤。”
“不过,这种情况是极为难得的,官府老爷知道了,都会亲自下来收麦,以示勉慰。不过呀,在通常情况下,田地里的粮食产量都是不高的。听说,北方的麦田一亩地不过八九十斤,甚至还有五六十斤。南方的稻谷要稍稍高一点,但也不会超过一百五十斤。”
“想想真是苦呀!一家七八口,只有六七亩地,每年打下来的粮食在缴完租子和官府的粮税后,就剩不了多少了。要养活一家子,只能每日喝点稀饭。两位大人有所不知,那稀饭呀,就是水比米饭还多,里面使劲地掺杂野菜。只有到了逢年过节时,才能吃上一顿奢侈的干饭!”
李显清和邝旭听了,不由相视一笑。
这些大明来的移民,虽然仍旧很是怀念家乡的山水,惦记自己的亲族乡邻,但要真的再让他们回去过上那种吃不饱,穿不暖的日子,那是打死也不干。
有时候,日子好坏,就是对比出来的。
始兴堡的活计虽然非常繁重,一年到头,几乎没个停歇的时候。
即使,到了冰天雪地的凛冬时节,他们这些大明移民也要干活,比如:加工处理木材、制作简单家具、硝制皮毛、腌制鱼干和肉干,甚至出外捕猎、伐木,以及烧荒、拣选矿石……
但是,这里却能让人吃饱饭,一天三顿,玉米馒头、高粱饼子、大米稀饭,还有热腾腾的面块,敞开了肚子吃。
而且,还时不时地沾点荤腥,鹿肉、鱼肉、鸡鸭。逢年过节,食物更是丰富,会宰杀肥猪、肥羊,给辛苦的居民们打打牙祭。
自到了始兴堡以来,曾经一月饿半月,一天饿两顿,始终感到食不果腹的日子便一去不复返了。
甚至,现在的每日饮食标准,几与大明富户之家看齐。
到了冬天,不仅有暖和的棉袄热身,出外劳作时,还会裹上一层软乎乎、毛茸茸的动物皮毛,像城里那些有钱的富商财主一般。
那些管事老爷们戏谑地说,就他们身上裹着的皮毛,要搁着大明境内,可以卖好几十两银子。在野外随便乱转的话,很大概率会被强人给劫了去。
这种好日子,以前在大明的时候,所有人那是想都不敢想。
更为难得是,始兴堡的管事老爷们全然不像大明官府那般“横征暴敛”,处事甚是公正,也很少打骂责罚。
只要你听话服从,老实干活,他们一般都不会责难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