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齐:家父文宣帝 第88节

  经过规划,四万军队留下一万六的军队,保持着对白马军两倍的兵力,继续收编白马军与募新兵,给他们做主体思想教育,普及太子是月光王这个概念。

  河东和陇西这几块地方,由于地利和丝路贸易,是接受佛教最早的地区,论起宗教氛围,比邺城还要发达浓厚,在这里宣传事半功倍。

  剩下的军队,则准备出征。

  勋贵们驻扎的晋阳在并州太原郡,处于汾河的中游。

  在汾河下游地区,齐国以平阳为中心,据有平阳郡的平阳、禽昌、泰平,北绛郡的北绛,永安郡的永安、杨县,汾西郡的临汾,义宁郡的安泽,南绛郡的南绛、小乡,东雍州正平郡的临汾,以及南汾州北乡郡的龙门,共计十二城。

  而周国在汾河下游南岸的城市有闻喜、汾阴、曲沃、高凉。去年,周国将绛州设置在了闻喜的龙头城。

  这之后为了加强防御,宇文邕上位时会将绛州治所从闻喜迁移到柏壁,把高凉县迁移到玉壁,但现在还没有,因此这个时候,这几个城池比后来会分散许多,不过依旧难打。

  此时两国的交界就是小乡与曲沃之间,攻下曲沃,那就打开了正平郡的大门,夺取闻喜,就获得了玉壁入场券。

  其下的涑水河流域,就是河东郡的蒲阪,周国叫做蒲州。

  涑水流域以北就是峨嵋台地,周国以建于其上的玉壁城作为核心阵地,构建了保卫运城的汾河——峨嵋岭外圈防御体系,在其之后的蒲阪是兼及潼关、同州等六处防线的蒲州内圈防御体系。

  从战略意义上来说,这就是周国的龟壳。就像夺取晋州,齐国就进入死亡倒计时一样,打破了这两道防御,无论是顺着黄河进入渭北平原,与潼关守军决战,还是联合洛阳之兵攻打武关,威胁长安南翼,都有很大的战略空间。

  朔风卷过校场,玄甲如林,初春的气息带来生命的喜悦,却是奔赴兵家凶地的序曲。

  “此战为首战,对我清华八旗意义重大,必须得胜。”

  高殷站在讲武台上,对着下方的将士训话。

  他身着戎装,容颜尚显稚嫩,但神色庄严肃穆,吐出的每一个字都代表着财富:“我祖献武皇帝,曾为晋州刺史,建义于信都,终成我齐霸王之基。”

  “今日,我等便借这份王运,为我大齐立下功勋,为尔等赢得富贵!”

  身后的仪仗官挥舞旌旗,为高殷造势。

  严格来说,高殷也只是在行政方面成为了他们的上官,军事上并没有真正同生共死,这第一战就是磨合。

  所以高殷没有说什么为了百姓为了天下的话,那个太大了,仅仅是提了一嘴高王,随后立下建功立业的承诺。

  这些对士兵将官来说,才是真正的实际,而要得到这些,首先就是胜利。

  “万胜!”

  在诸将的带动下,士兵们一起呼喝,向正平郡出发。

  天保十年二月八日,齐太子殷将步骑五万,击周绛州正平郡。

第166章 初战

  部队向东南而行,前往小乡攻打曲沃。

  这点还要感谢斛律光,他去年攻陷了周国的绛川、白马、浍交、翼城四戍,因此任朔州刺史。

  清华军实际有两万四,号称五万,气势汹汹自平阳而来,敌对的周国即便不用斥候探查,也可以从各关隘的望塔与对面军戍的动向得知来了军队。

  何况这个地界,曾经有着一个很会玩密谍的韦孝宽。

  严格来说,正平郡仍在齐国手里,因为正平郡治在,但没有郡以下的属县,都被周国捏在手里;周国有着闻喜和曲沃,因此才以龙头城为新设绛州的正平郡。

  在曲沃县之前,尚有新安戍、天柱戍、牛头戍,这三个地方都是要攻拔的,打通了之后,才可以继续朝曲沃县进军。

  坞,就是在山高处和寨子上围上一层较薄的墙壁,像是一座小城,能成为军戍和坞壁的,通常都有险要的地理,深沟高垒,不在五米以下,以此据守。

  而且还会有望楼和箭塔,墙顶设女墙给城下守军掩护,内部有各种错综复杂的通道,储存大量粮食和武器,最长可以支撑上一整年,实在不行还可以弃城跑路,等军队过了再回来,实在是很麻烦。

  不过这也不是不能打。毕竟无人驻守,那高殷自己都可以在其间畅通无阻,等士兵上前去,对方就会开始警戒,接着一场战斗就开始了。

  而这也是军队必要的磨炼。

  “东贼又来了。”

  寒风卷过,新安戍的高地上,坞主秦可皱眉叹息:“看这个规模,怕是小不了。”

  一旁的亲卫询问:“坞主,咱们是不是要先准备……”

  “嗯。”秦可点头,这个新安戍早在六年前就被攻破过,西魏、如今的周军一面派遣府兵来把守,一面招纳附近的豪强乡勇。

  新安戍的守军仅有五百人,为自己家园舍生忘死是常理,可如果是大军,那就必死无疑,反正家园跑不掉,等这支大军去玉壁吃够了苦头,那时候他们也守不住新安戍,再回来就是了。

  因此对周军的效忠,仅仅只有接触并战斗而已,一旦伤亡的子弟达到某个量级,秦可等人就会考虑退路,这也是大多数坞主的基操。

  清华军虽然多为骑兵,但也有着步兵,自白马城携带了大量的攻城器械,即便是以高殷的急切,也在白马驻留了七日,目的就是打造一些妙妙小工具,给周人开开眼界。

  但这还不急,先看看军队能否靠常规的攻城夺取新安戍。

  “都跟老子冲啊!”

  高殷亲自擂鼓,震天的战鼓声响彻战地,高千里身先士卒,带着人马往前冲锋。

  他不仅是前锋营排名前十的猛将,还被高殷特拔成为了都统,掌一千五百人。

  虽然有着他父亲高敖曹的余威加成,但他本人的能力也不可小觑,而这份赏识被他视为高殷的恩赐。

  高殷不怎么喜欢给人赐姓,只是高千里恰好姓高,又是名将之子,对他这个穿越者一种集邮的快感,所以有着天然的亲近感,平日里也将高千里看作心腹。

  “今日,回报太子的时候到了!”

  高千里恶狠狠地往前冲杀,一边怒骂:“老子要是发现谁落在了其他营后面,回去就打死!”

  八旗内部,都统、佐领、队主、士卒,一级级往下都有绝对的统御权,特别是这种战争时刻,真就是直接杀了事后打个报告也就完了,死得比窦娥都冤。

  所以不听主将命令是死,和敌人搏杀也是死,还不如死在后者上呢,家人还能得到抚恤。

  后面跟随他的本部士卒也随之手持长枪,怒吼:“杀上去!”

  坞壁的所建,一定是建立在交通发达之地,不然敌军来了都不知道;而它的通道,也一定是非常狭窄,仅能容许必要的资源通过,不然那就是我家大门常打开,开放怀抱等人来了。

  他们也不会卡在整条大军行进的要道上,否则大军就不拔不可,又不是玉壁,为了宇文家那么拼命干嘛?

  因此他们往往在半道山坡上设置坞壁,既不堵路,又可以攻击,攻略往往十分艰难,非勇将不能打开局面,恰好高千里和雷显和都是这样的猛男,手持襄国宿铁刀,封锁的人马与阻碍被他一层层劈开。

  “齐军上来了!”

  戍军自上抛洒金汁,金汁就是煮熟的大粪热汤,带着浓烈的恶臭向前部先锋袭来,高千里大骂一声恶心,却没受到太多的伤害。

  原因也很简单,高千里走的是具装甲骑的路线,上了马是虎豹骑,那下马了可不就是黑豹兽?头上的铁兜鍪、身上的铁制两裆铠替他掩盖了绝大部分烫伤,只是可惜了那条漂亮的大翻领夹克,高千里用它来挡着金汁伤害,变得污秽不堪。

  伤害性不大,侮辱性却极高,把高千里的怒火完全点燃了,这可是他最喜欢的衣服!

  “今天不把这些人杀掉,我就不姓高!”

  靠着这股怒火,以及周围拱卫的军卒,高千里一路攻上坞堡的大门。即便他向上冲锋时会被上方的戍军居高临下的攻击,但身后有诸多的军士顶住他的身躯,一定程度上缓冲了他向后倒的力道,否则就直接摔下去成一个破烂的人肉罐头了。

  这种打法也是有些没把自己当人看的,所以高千里第一个冲到了坞堡上方,不是其他人不想和他争,实在是道路狭窄,他先冲了进去,其他人就只能跟着吃他的尾气。

  “千里真拼命啊。”

  高殷骑马率亲卫往前靠了些,观察着战况,他此时的装扮并不以华丽为主,而是正常的戎装,避免被人斩首。

  战斗开始不过半个时辰,也就是一个小时,就已经快要攻进去了,这固然是因为他们的军队优势极大,据将领们的推测,新安戍的守军不超过八百人,里面的守将也不是张辽,哪能顶得太久?

  不过里面的守军如果拼死抵御,也能撑个半天,这是由物理法则决定的,一定时间内可以存在的单位体积就是这么多,除非像刘秀一样转修火系魔法把这新安戍直接砸成灰灰。

  只能说某些东西确实是有着血脉遗传的,像是高欢的俊美,高敖曹的勇武,还有高湛的混账。

  高千里的顺利,还有着一部分援军的加成。羽破多郁这样的神射手就在周围游走,但凡坞壁上有人露头,马上被一记飞矢送去黄泉,以远程火力压制他们的高空优势。

  有人抬上攻城用的撞木,准确地说,是撞木的组件,一下下的冲撞着堡门,也撞在新安戍的守军心上,像是超度他们的钟声。

  “坞主,堡门要被撞破了,怎么办?!咱们该……!”

  “不逃!”

  秦可双目赤红,他的儿子被底下的弓矢射死,那是他的独生子啊!他们老秦家绝后了!

  “想走你就走,我要跟他们……”

  秦可话还没说完,一声巨响与无数的欢呼涌入他的耳中,齐军破开了大门。

  “这处破了啊。”

  高殷听着欢呼,淡淡说着。

第167章 兵临

  潮水一样的齐军围攻新安戍,在人数、装备、素质上都超过了守军,戍军所仰仗的仅仅是地势而已。一旦攻克了坞壁,内部就难以为继,不像城镇一样还可以依托地形进行巷战。

  能从早就设置好的密道逃跑已经是万幸了,原本城中的物资也落入到了齐军手里,经过简单的打扫,会集中起来,等上官进入后进行分配与赏赐。

  这一战不知道为什么,新安戍的守将最后没能逃掉,戍守的人员也基本全部抓获了,等高殷进入时,看见的是大量的尸体,弥漫着血腥气的内堡,以及一排跪在地上的还活着的守将。

  戍主跪在地上,嘴被布团塞住,满眼怨愤之色。

  高殷走至近前,一旁的高孝瓘替他问询:“我国天兵已至,为何不降?”

  此时布团被人拿开,秦可刚要开口怒斥,眼前的小贵人就忽然飞起一脚,踢在他的嘴上。

  “算了别问了,直接杀了吧。”

  高殷从腰间拔出宝剑,战场上用剑是件很有勇气的事,因为不好发力,所以能用好剑的不是笨蛋就是高手,而在这种仪式性的场景,就最为合适。

  他将剑插入秦可口中,旋转了一圈,流出些许红液。

  这个瞬间,秦可的愤怒忽然消失得无影无踪了,他忘记了自己的儿子,大脑所剩的只有痛苦和恐惧。

  高殷微微用力,剑锋刺穿了上颚口腔壁,轻而易举地穿透了脑干,脑干掌管着人脑众多神经核,这里先被破坏,那中枢神经也就无法传达痛苦,在大脑意识到之前,人已经死亡了。

  高殷拔出宝剑,秦可的身体还在抽搐,像是灵魂离开的样子,令人忍不住心悸。

  周围的俘虏咽了咽口水,心里诞生出恐慌,那隐约的未来变得清晰可见——是一处断崖。

  求饶声四起,只是为了不跳下去。

  攻进坞壁的士卒们身上还沾着血,见到这一幕,忍不住露出嗜血的微笑,愈发觉得太子与他们更加亲近,是同路人。

  高殷对求饶声充耳未闻,他走到高千里身边,这一营的将士都昂首挺胸,接受检阅,这是属于他们的荣耀时刻。

  “有没有受伤?”

  听见高殷亲切地问,众将自豪地表示没有,还向高殷展示自己杀死的敌人。

  高千里的面色反而有些沉重,清华战死的士兵已经被集中起来,折损了四十多人。

  高殷指着他手上的外套,污浊的外套被高千里捡着干净的地方捏在手中:“我再赐给你新的,这条拿回去洗洗,赐给有功的将士。”

  “这一战,你们是首功。”他又指着周围跪着的俘虏:“这些人,也都赐给你的营了!”

  高千里转忧为喜,多问了一句:“赐的意思是……”

  “可奴可杀。”

  日后俘虏的机会很多,但军队的基调要第一时间定下。

  高殷环顾四周,大声告诉自己的士卒:“凡顽抗者,皆如此例!”

  兵乃凶事,不仅是要前往凶险之地,而且兵本身也是凶人集体。

  要先让敌军意识到自己的凶残,他们才会懂得宽赦是一种可贵的力量。

  没有惩罚能力的原谅只是自欺欺人。

  绝望和后悔蔓延,高千里这个凶神尽情地施展自己的杀戮天赋,在他的肆虐下,没有一个俘虏得以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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