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孝瓘顿时会意,高殷是打算把这个班子献给太后:“只是妇人恐不爱看这种戏码。”
高殷耸肩:“无妨。男女情爱或是仙缘故事,我这里多得是,随意可写。这些倡优也聪慧,排个四五日也就能表演了。”
只要掌握了一个人娱乐的状态,就能很大程度上控制住这个人,因为人在娱乐的时候是最放松的,也就是最不设防的状态。
一开始不会非常顺利,娄太后估计也会防着他献的殷勤,但受众又不只有娄太后,齐国奢侈腐败的环境正好培养出一大帮沉迷享乐醉淫饱卧的废物。
这段时间,高殷就一直在推动三国潮流,再指导文林馆产出一些供人娱乐的适趣闲文引领风潮,不能写《长恨歌》《帝女花》《红楼梦》这种时代背景浓厚的故事,也能写《聊斋》,写钟无艳,写俞伯牙钟子期。
光是战国时期的齐国就能提供许多素材,比如春秋霸主齐桓公。
这当然不是给底层人看的,是贵族专供,国家的上层喜欢,下层就会跟风,他是太子,本身就带着一股风潮,届时哪怕只是为了讨好他,也会有贵族找理由上门请他训练自家的奴婢。
接着培训产出配套的表演,一些倡优们的地位会因此提高,也更容易为高殷做事。
高殷也不需要他们做什么,只要不断更新话本,他的人就可以以更新为名和这些倡优接触,制造更多剧目的同时收集达官贵人们的信息,把他们看见的、听到的都上报,交给他的辑事厂去分析,进而掌握他们的习惯以及隐秘。
哪怕娄太后自己不掉坑,高湛也是会掉进去的,高殷就是如此信赖他的九叔。
高孝瓘没有具体的概念,但他相信太子,更重要的是太子向他表现出了对太后的算计,坦白具体的规划。
这已经把自己视为真正的心腹了,在太子的党羽中,自己是最为接近的一人,这使得高孝瓘尤为感动。
有主如此,臣复何求!
“时候不早了,你也回去休息吧。”
高殷给他倒上最后一盏酒,高孝瓘满饮,随后笑道:“酒宴常有,良宵难得,太子也应莫让佳人熬着了。”
高殷哈哈大笑,将他送出殿外,随后在侍者的帮助下沐浴、净身,换了一套衣服。
宫人侍婢们列为长队,地上铺满红缎,高殷一路行过,到了门口,接受奴婢们挥洒的花瓣祝福。
“良娣已在内等候多时。”
高殷微微点头,有侍从端上一些催情用的药酒,饮用之后,高殷踏入房中,里边的女官笑着迎上来,悄声问着:“太子可需要指点?”
此前的高殷不好女色,东宫奴婢知道太子经验不足,特意询问。
高殷摇头,女官们便笑着撤离,带上房门。
这时候还没有盖头,郑春华手持一把团扇,遮住大半张脸,目光从后隐约透来,又赶紧收了回去。
高殷掀起珠帘,先是踱步观察,随后坐在郑春华身边,伸手轻轻取开团扇。
郑春华侧脸躲闪,又微微回头,女官们帮她补了妆,搭配细柳般的睫毛让郑春华的眼神如同春水,与高殷的眼神迎上,泛起无数涟漪。
橙黄色的烛光打在脸上,让她的面庞更加柔美,点缀出暧昧。
高殷伸手抚摸她的脸颊,像是在揉搓精美滑腻的绸缎,他起了恶作剧的心思,大拇指滑向女孩的唇齿,画着圈,一点点施力,渐渐压了进去,碰到了坚硬的洁白。
感受到高殷的调戏,郑春华将它们张开,再轻轻咬住,还以同样的力道,有些压迫感,一点点的疼,激起了高殷的征服欲。
烛火被沉重的呼吸吹起,在墙上跃出快乐的旋律,少男少女的身影重叠,渐渐矮去,与床榻融为一体。
“刚刚是不是你在上?”
高殷笑着,手指转圈玩弄黑缎:“此时此刻,攻守势易。”
“按兵不动,何谓攻也?”
郑春华嘴角上扬:“我自唱空城计,却不知郎君是否司马懿。”
食指挑衅似的在高殷心窝一点,白皙的皮肤上留下她的划痕,郑春华颇为满意。
很快她就皱起眉头,银牙紧咬,猫儿开始嘴馋,去往溪流捞鱼。
第118章 勤勉
吐息打在脸上,高殷睁开眼,郑春华还未醒,头枕在他的胳膊上,双手还搂着他的脖子。
胳膊已经完全失去知觉了,高殷动了动,似乎扯到了郑春华的头发,她迷迷糊糊睁开眼,反应过来后松开缠绕,遁入被褥中。
二人无言,高殷敲打墙壁,便有女官来询。
得到肯定的答复后,她们鱼贯而入,辅佐新婚夫妇洗漱,而后穿好衣服。
所以说有些贵族喜欢赤条条来去无牵挂,还是挺有道理的,毕竟奴婢们在他们面前不是人,只是延伸意志的工具,被从小看到大,还能不习惯的也是神人了。
郑春华也是如此,她从小在族内就有随身陪伴的丫鬟,而今入了宫,这些丫鬟们先被安置在一旁培训,等训好了再放回郑春华身边。
等清洗过口齿,两人才好说话了,高殷询问她爱吃什么,权做些早点,有了肌肤之亲,两人间的距离感消失无踪,郑春华挪着步子,腼腆地说了几样小菜。
高殷的感觉也很奇妙,他在这个世界成立了一个家庭,郑春华是他的第一个合伙人。
如果放在后世,此时他和郑春华应该都算是初中生。
高殷忽然笑了起来,郑春华不明就里:“我脸上有东西吗?”
“是缺了点东西。”高殷挽起发梢,轻轻吹了一下她的耳垂,郑春华的脸迅速通红,低垂着头,被高殷扶着走。
旁边的女官见了,忍不住露出姨母笑。
高殷并不觉得自己是萝莉控,古人喜欢早婚早育是有道理的,因为这时期平均寿命较短,平均在三十左右,遇上战乱年代那就更低了。为了延续血脉,必须尽早生育,十一二岁只是人类身体的极限,不是伦理的极限。
因此半寿、也就是十五六岁,基本就会成家了,前十五年在父母兄长的关照下成长,后十五年抚育妻儿子侄,人们匆匆地活,又匆匆地死,只有生活在一个太平稳定、物质丰富的社会,才能悠闲一些。
从这个角度来说,“人妻曹”的称呼于曹操而言有些冤枉了,按照后世的标准,曹操喜欢的其实是二十左右、发育成熟的美女,只是这类型的女子基本上已经嫁做人妇,可不就是人妻?
也就是孙权的妹妹喜欢武事,一般人拿捏不住,玩到大龄成了剩女还没嫁出去,才占了刘备的便宜,刘备还得躲着她。
如果娶的是太子妃,按照礼节,高殷要带新妇去拜见太后,不过郑春华只是妾,加上他跟奶奶的特殊关系,因此高殷就不去讨她嫌,只是差人给段华秀带了个话,说过几天携良娣拜访,等用完膳,两人说了会儿话,又回到屋中补觉去了。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内,除非有大事,不会有人来打扰太子,成年人懂得都懂,新婚时期让小两口蜜里调油。
通常这段时间是三日到七日,七日后如果太子还沉迷其中,就会有臣子出来适当提醒。
睡爽了以后,高殷也会和郑春华在床榻上聊天,培养感情,顺便问问她喜欢什么类型的游戏和文章。
“若是你喜欢,我做个游戏给你,再写些话本。”
高殷揽她在怀中,左手玩弄黑缎,右手在郑春华身上写字。
“您刚刚说的白蛇传,我就挺喜欢的,听过织女、孟姜、梁祝,这白蛇还是第一次听。只是这故事发生在大庄严寺?我没听说过有这寺庙。”
高殷轻轻一拍,笑道:“很快你就知道了!”
郑春华嗔了他一眼,这是她唯一的夫君,也是齐国未来的君主,父亲与族长的嘱托开始挥发,高殷的每一个动作似乎都有深意。
因此对夫君再度压上的合理需求,郑春华极力迎合,两人敦伦许久,直至午后,疲惫着睡去。
不知过了多久,郑春华听到响动,慢慢睁眼,宫仆正在帮夫君穿戴衣服。
她的细微动作被高殷所见,笑道:“醒了?”
郑春华打算起身,被高殷轻轻按回去:“我有些事情想去大都督府处理,晚些回来陪你。”
郑春华不免气馁,新婚第一日,夫君居然要离自己而去。
可她又迅速做好了思想工作:他不仅是自己的夫君,也是太子,自然要以国事为重。
“嗯。”她感受着高殷的温柔,握住他抚摸的手,却连挽留的话都不敢说,只是眼神中依然流露出渴望。
高殷笑着说:“我会早些回来陪你。”
随后又靠在她耳边,轻声道:“我也舍不得春华。”
热气呵在耳中,郑春华要臊死了,羞红着脸躲回被子中,直到高殷离去,才悄悄钻出来,揉搓自己还没褪去红晕的耳垂和脸庞,心里觉得太子就会做坏事。
见到太子出宫,众仆都吃了一惊,但没人敢询问,立刻安排车驾相随。
到了大都督府,众臣就更惊讶了,高睿亲自出迎,疑惑道:“太子,您不是……”
高殷摆手,也不解释,直接进去处理政事,引起阵阵私语。
值房外,几个将领聚在一处,低声议论。
武居常捋须叹道:“太子勤勉,实乃国之大幸。”
身旁的高珣对此不以为然:“新婚燕尔,却冷落新妇,未免太过不近人情。”
有些人支持高珣的想法,觉得连新婚都能不爽翻天,那以后可不是要更加严苛?
尉迟孟都、秦方太不发表意见,心里觉得太子做得没错,他们可算是太子一派的人马了,也隐约知道太子将来要对付什么,若现在就沉溺酒色,那他们还真要打些退堂鼓。
而新婚第一日,太子就来上班理事,颇有些令主的意思。
这时高孝瓘带着李秀从他们身边走过,众将行拱手礼:“太子正在里面。”
高孝瓘笑道:“居然还真是,莫非政墨文书比新妇有趣?”
他敢开这个玩笑,众将不敢接话,等他进去后,就听见高殷吩咐颜之推:“请先生帮我写三封信,第一封让长史转交给徐尚书,就说我希望征辟他的弟弟孝规。”
颜之推点头记下:“余下的呢?”
“唔……第二封就写推荐綦毋怀文为将作司马的奏文,写好后交给我,我会上奏至尊,第三封就写大都督府内要开设神机营,请綦毋怀文来做营主,同样交给长史。”
强兵坚甲对士兵的加成可是很大的,为此就需要发展冶铁科技,而綦毋怀文就是这个时期的著名冶金家,襄国宿铁刀的发明者。
綦毋怀文是早年追随高欢的旧臣,不过没有姻亲关系,只是一个普通的臣子,略懂道术。
当时邙山之战,他向高欢进言说西贼军队是黑旗,黑是水色,克制他们的红色火旗,应当换为黄色的土旗,因此齐国军队的旗帜大多都是黄色。
考虑到齐国诸帝都喜穿红袍,后来齐国坏事的根子也都在这些皇帝上,不得不说这种说法有一点邪门的准。
而綦毋怀文这个人真正的才能在锻造钢铁上,对传统的灌钢法作出了突破性发展和完善,造出了能斩断三十札铠甲的钢刀,能让使用者充分享受砍瓜切菜的快乐。
这种人才高殷不能放过,也只有他能够发挥綦毋怀文的长处。
第119章 选锋
颜之推听到事情有关至尊,心中微微一沉,忽略了后边那个神机营,领命匆匆离去。
高殷见到高孝瓘来,丢下羽毛笔:“来得正好,恰好与你谈事。”
高延宗没有出现,原因二人都懂,也不细问,高孝瓘因此笑道:“太子不恋温柔乡,颇为难得,可也难免让良娣寂寞。”
“白日当做事,儿女私情放在昏夜也不迟。”
高殷说着,却忍不住摩挲手指,想起郑春华的温柔,心中难免燥动。
他压制下这股邪火,正色对高孝瓘:“我欲选锋,改革军体,你看如何?”
高孝瓘回头,让李秀退下。
选锋,就是找出自己军队中最强的那些勇士,让他们担当前锋。
人就是很受环境和关系影响的动物,那些自信、强壮、聪慧的强大个体,就会吸引不如它的附庸,随着这个个体的影响力逐渐扩散,离它最近的小团体也会产生质变,接着延伸、传递,进而影响整个集体。
前锋就是依照这种模式选择出来的精英,公孙瓒的“白马义从”、高顺的“陷阵营”、曹操的“虎豹骑”、刘备的“白毦兵”都是这样的产物,尔朱荣能横扫魏末群贼,也是因为他选出一批精中之精的骑兵。
军事是政治的延续,高欢屡次作战失利,也是因为没有这么一支威慑众部的精锐,因此高洋登基后,才整出一支“百保鲜卑”,军力既是权力。
有这么一支队伍在内部,也能很大程度的提升士气,他们穿最坚的甲胄,用最利的兵器,打最硬的敌人,立最大的军功,筛掉胆小怕死之徒,再围绕着战争建立奖惩机制,形成一条晋升通道,胜者成为军官,继而带动其余士卒效死,整支军队就会运转起来,构成一个良性循环。
作为天才将领,高孝瓘也明白这个道理,于是问道:“不知太子要如何选呢?”
“先从身高开始。”
高殷大致比划了一下:“所有士兵择六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