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若是高音到的是周国,穿的是宇文身,那么就会写《封神演义》了,毕竟小说的第一服务对象是政治,殷商灭于周王之手,周国这边又李靖又杨戬又韦护的,商纣王的子嗣还是“殷郊”和“殷洪”,各方面都对应上了,甚至连高仲密因妻子受辱而投奔西魏,都能和黄飞虎妻妹被辱杀而反了殷商有所对应,实在是一个极好的意向。
但没办法,高殷的立场是大齐,这种反向黑段子就只能隐没了,若不是郁蓝出身草原蛮族,对这些神魔鬼怪的故事有天然的崇拜,他也不会和郁蓝说这种故事——郑春华等人更喜欢白蛇传和孟姜女这类故事,只能说各人的喜好不同。
把自己比喻成妖妃略有些轻佻,但这又仿佛承认自己的魅力足以亡国,十八岁的草原少女听不出引喻失义,只能从爱人的口中领会别样的夸赞,忍不住得意起来。
高殷的手随着话语窸窣而动,郁蓝笑着,轻轻摆动腰肢,像是在摆脱高殷的骚扰,又像是扣住他的手不让离开。
“说就说,动手动脚做什么?”
郁蓝语气软糯,香甜可口,高殷忍不住将其覆盖住,直刺刺地盯着她,眼眸幽冷得似贪狼:“你可真美。”
“少来……”
郁蓝正要像刚刚一样,用嫌弃遮蔽掉,却忍不住勾起嘴角,面容泛起潮水,变得红润异常。
“哼。”
知道藏不住了,郁蓝便立刻咬住嘴唇,斜着眼,挑衅的看着高殷,似乎无论他说什么,都不如实际行动来得有说服力。
第536章 潮骚
好一番缠绵过后,两人材松开各自的手臂,淋漓的大汗鼓噪着四处喷涌,为两道原始的喘息作答,令对方知晓主人的心意。
此情此景,好像也不需多说什么了,即便从刚刚开始就许久无言,但内心的宁静还是赋予了这对夫妻一种神赐的默契,就像是他们生来便是一对。
对高殷来说,草原的风景无论领略多少次,魅力都不会消减,他撩拨郁蓝的秀发,湿润得像一条脐带。
郁蓝附在他的胸膛间,宛如一条长出来的肋骨,忽然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会怀上么?”
高殷被这一声问得大脑空白,他前世对这项工程的兴趣多在第一阶段,并且主要预防第二阶段,工程的同事还从未如此情真意切地询问自己,甚至让他有一丝慌乱。
不过他确实更融入这个世界了,左臂毫不犹豫地揽紧郁蓝的身体,将温暖传递过去,右手则按着她的小腹,手指在白色的小山坡上划着圈圈。
“肯定会的。”
他闭上眼,冥想数息,接着猛然睁开,看着自己的手掌,满脸的不可思议!
“我感觉到了。它在踢我呢!”
郁蓝噗嗤笑了起来:“哪有这么夸张?这么快的么?”
“那当然。无论男女,它可都是天下强国的皇子,是我和你的孩子,异于常人也属合理。”
“自当如此。”
“所以你要做好准备。”高殷的语气像一个神棍:“哪吒在母亲的肚子里可是待了三年半之久,我们的孩子身份尊贵得多,必须是天神降世,兴许十年才破壳也说不定,你便要大着肚子十年,哎呀呀……”
郁蓝张嘴,用虎牙在高殷的胸肌上狠狠咬了一口,咬得满嘴是汗,才呸地松开:“不准咒我!”
说完,她还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唇,双手同样按在自己的小腹上,与高殷一起感受身体内的律动,只希望前面那些祝福都是真的。
高殷倒没觉得多痛,但他委屈起来:“汝敢咬我!我当以牙还牙!”
郁蓝立时惊叫起来,婀娜躲避,两人又闹了一阵,才再躺在一起。
缠斗使得两人不着片缕,殿外的宫女见怪不怪,搬来屏风遮挡寒气,又端来火盆,使得屋内温暖如春。
将衣服堆在身下,变成奢华的野餐布,高殷躺着,双手放在脑后,四仰八叉地仰望天空。
郁蓝慵懒地靠在他身上,肢体身段在高殷的光滑之处摩挲,像是专心致志的工匠,要将两人的身体雕琢成晶莹剔透的真玉来。
高殷忍不住想起一本名为《潮骚》的书籍,里面的少年少女在灯塔内躲避着暴风雨,因衣服濡湿不得不赤身裸体,出于爱慕互相赤裸着嬉戏,既张扬出动物的野性,隐约勾勒出成人的欲望,又持着人类的理性,显出尚属孩童的天真烂漫来。
以往他还对这样的场景艳羡不已,但现在却切实的捏在自己手中,母后、晋阳勋贵、娄太后、北周南陈、利益……这些都被封存在冰雪之中,与温暖的寝殿隔绝开来,此时唯一有意义的是陪伴自己的郁蓝,还有因她而涌现的无限安心之感。
年轻强壮的身体告诉自己,自己此刻只是一个十六岁的少年,正和喜爱的女子享受着人生中最宝贵的青春韶华,哪怕只是一并躺着,什么都不做,也比浪费在朝堂上有意义。
原来这就是君王不早朝的含义,意志薄弱的皇帝便沉沦于此,即便是高殷,此刻也希望时间就这样停下,不要再往前运转半步。
想是郁蓝也涌出同样的情愫,低低哼起神秘的歌,听不清字句,却将寝殿的氛围拉得悠长、深远、再无愁虑,轻松得让高殷觉得这个世界如幻似梦,看不真切。
为了证明这一切是真的,高殷用胳膊紧紧抱住了郁蓝的身体,两人都听见彼此的鼓动,高殷忍不住长吻下去,不可思议的幸福感像是盆中的炭火,正熊熊燃烧着。
两人似乎都听到了大海的骚鸣。
潮水褪去,那种幸福感渐渐凝固,继而崩裂、溶进身体各处。高殷和郁蓝都觉得意犹未尽,但到此为止也够了,少年少女终究要穿回尊贵的衮冕,变为至高无上的帝后:“我也想带你去晋阳。”
高殷审视自己的人格,实在痛心疾首,这句在刚刚是纯粹的真话,可回到了帝王的领域,便忍不住用上了修饰的话术。
他到底不能以真实的面目去爱每一个人了,这既是为人的不幸,又是皇者的责任,生而为帝,他很抱歉。
郁蓝的歌声早已停止。她打了个呵欠:“再说吧,你不是还要迎娶几名新妇吗?也不急这几日。”
这就是默认了,毕竟从传统的王朝观念来看,一个正统的皇后到处跑来跑去实在是不像话,反倒更应该留在都中,为丈夫打理好后宫,像是此前奔赴辽东,已属大逆不道,好在她是突厥人,略微能让人理解。
齐国是双都制,她随高殷去晋阳问题不大,而高殷不欲她跟随的原因,郁蓝也猜得到,即便不用权力的触角,也能以女人的直觉。
高殷忍不住笑起来,想是自己已经给了她最想要的礼物,才有所松口。
忽然,郁蓝的手捏住高殷手臂上的皮肤,细细揉搓,力道之轻,就像她的声音:“我不管你睡多少女人,但你的第一个孩子——儿子!必须是我生的!”
笑死人了,这要如何保证?但高殷不是弱智,没必要在此时拂了皇后面子。
“虽然还没发育完全……”
高殷向下窥探了一眼深渊:“既为后所请,那便行吧。”
郁蓝咬着下唇,扯过衣物,盖在身上:“随帝施为了。”
充盈之感沛然传遍全身,郁蓝头皮发麻,只觉得诞下帝国的嫡嗣真是一个艰巨的任务。
……
从遗传学的角度来讲,高殷的身体或许有成为超人的潜质。毕竟父系的基因来源于高洋,众所周知洋子那简直不是一个人类的状态,而母亲李祖娥又是内敛的壮硕,历经多次足以击溃常人的惨事、愧疚痛苦数年都还能坚强地活下去,甚至还活到了北齐灭亡,这就说明李祖娥的身体素质也不容小觑。
同样是赵郡李氏,李难胜就只多活了十年,二十二岁就死了。
高殷在身体方面多少也承袭了一些父母的优点,加上生活优渥、营养充足,又处在一个比猴子还猛的年纪里,和妃子捉对厮杀、杀个七进七出也十分正常,时不时还会和元仲华、永徽永馨几人打个通宵麻将,娴熟的牌技总能将她们杀得丢盔卸甲。
因此从皇后的寝宫出来后,高殷居然尚未满足,又去了凌素宫。
丝竹悦耳之声传入高殷耳中,高殷驻足,欣赏片刻,也是给侍从们去通知郑春华准备迎驾的时间。
凌素宫是高殷为郑春华修筑的宫殿,名字也是亲自取的,取自汉朝才女卓文君的《诀别书》,“春华竞芳,五色凌素”,大抵有着希望郑春华的芳艳凌驾众素之上的意思。这和贤淑无甚相关,也就说明了高殷暂时将郑氏搁置起来,以其姿色为美,使得郑妃身边的宫女都有些伤感,毕竟算起时间,郑春华才是最早陪伴高殷的女人。
不过郑春华本人对此倒不甚在意,就像一个普通的妻子,只要能看见丈夫,那便什么都不想了。即便高殷给她宫支取的用度颇大,但郑春华却不是很爱彰显这些财富,平日多收敛起来,只有高殷亲至才会拿出来与他共享,这点倒颇让众人称赞,呼为“贤妃”。
音乐既停,高殷便迈出步子,晃晃悠悠的来到凌素宫前,身上挂着彩绸的白衣女子款款而来,微微躬身,露出已经有不小规模的浮白:“见过至尊。”
“嗯。”高殷走近,虽然已经泄出大部分的火气,但此情此景,仍是让他迷乐不已:“何不唤君君?”
第537章 君奴
郑春华眼帘微动,高殷继续打趣:
“恐是忘却了?”
郑春华摇头,语气沉稳:“至尊统御上邦,为天朝之主,非臣妾一人之君,何敢……”
这回答有些无聊,但对高殷来说恰到好处,毕竟该调的情都给了郁蓝,若郑春华还继续跟他讨要着情绪价值,反而令他觉得棘手了。
作为穿越者,他也不至于因此就要大怒,只是若要浪费情绪,潜意识中便觉得麻烦,可能会下意识地疏忽冷落,所以春华的低姿态让高殷颇为满意。
就像闰土见到鲁迅,鲁迅可以感觉悲哀,但闰土那句“老爷……!”必须要喊,他喊了,鲁迅作为老爷才能说出“我们不兴这一套”这种话。这是地主的赐与,闰土若是不喊,那便说明他真把自己当做和鲁迅齐平的人格了。
这可不行!让人跪和不让人跪都是权力的体现,重点不是你想不想跪,而是我让不让你跪。
放在郑春华和高殷的身上,那便是即使高殷让郑春华喊君君,郑春华也必须优先谨记高殷是至尊,每次都要看高殷的心情和相处的场景选择尊称与爱称,譬如在皇后面前便绝对不能叫,这各种的衡量算计,便是郑春华的生存之道。
真不愧是世家女出身。
高殷颇为欣赏郑春华的知趣,此刻更觉得这名女子美好,随即涌出更多的兴致,挽着郑春华的手进入宫内。
“卿卿再弹一曲给我听。”
郑春华心中窃喜,想是自己猜对了,至尊才以我来自称,面上又仍保持着那端庄模样,低低地应了一声,唤侍女取来香薰焚手,媚色生香,而后才开始演奏。
丝管迭奏,妙音吹室,悠扬的曲调将高殷包围。两列舞姬款款步入殿中,各个带着明媚娇笑,高殷却觉得聒噪,挥了挥手。
几乎是流水一般的,舞姬们转了个身子,交错着队列又离去了,像是在水晶宫里游荡的闲鱼,只留下一圈圈的泡泡。
虚幻的咕噜声几乎让高殷想要打呼噜了,这里确实非常安逸,仅有他和此世第一个女人,安静地陪伴着,让刚刚奋战的乏力在肉体和精神上都得到了修补。
高殷寻了个舒服的姿势,躺在郑春华的大腿上,抬头便是郑春华一丝不苟的脸。十七岁的少女就是美好,从这个角度居然看不到下巴赘肉,取而代之的是细枝上的累累硕果。
虽然还不是丰收之时,但已能看得出规模,甚至比皇后的还要优越不少,高殷猜测或许是草原女子勤于马术和放牧,脂肪都被燃烧完了,在这方面比不上温婉的中原女子。
像是在诱惑他一样,果实左摇右晃,让高殷看得赏心悦目,虽然他知道春华不是故意的,她正努力操纵着身子,调拨着琴弦呢!
见她如此努力,高殷便忍不住要模仿起来,手伸入素白的丝绸中。
郑春华手中不停,音声却有些乱了,高殷忍不住笑:“卿卿这曲子弹得不熟啊~”
说着转了个身,大口呼吸着新鲜的空气。
“是君君太坏了。”
郑春华语态含羞,紧抿嘴唇,上面的红胭脂几乎要滴落下来。
“不过其他地方倒是挺熟的。”
高殷的脸被温热的小腹盖住,他伸出手,拿开郑春华的发簪,让她的头发飘下来,随意地抓了一缕放在鼻端轻嗅,发出的叹息让人知其有多陶醉,更让春华害羞。
“就是这个味道……”
高殷伸出双臂,抱住了春华的腰部,闭目休憩。
郑春华奏完一曲,略一停顿,察觉到大腿上的至尊已经睡着,心中既失落、又惋惜,只能笑一笑,双手去抱住自己的腿。
高殷的脑袋对她来说着实是个沉重的负担,但又是她所希望的负担,若高殷能在这里逗留更久,这点微小的代价,她愿意支付。
不知过了多久,下身都失去知觉了,高殷还是未醒,郑春华只能让侍女拿来几个蒲团放在身后,再轻轻挪动臀部,以一个略微省力的姿势侧躺,同时看向眼前的男子。
哪怕前有皇后,后有姐姐令仪,都不影响此刻的高殷属于自己。
这么想着,郑春华便想靠近高殷的脸颊,在那里来上一口,情郎睡得深沉,他不会知道的;
可若是发梢扰了他的眼帘,把他惊醒了,可怎么办呢?至尊会发怒么?
郑春华左思右想、心中泛起愁绪,委屈地向后靠着,放弃了唐突的打算。
也许这样才是最好。该由至尊来主动,自己……毕竟不是皇后。
郑春华忍不住闭上眼睛,以免再被情郎的呼吸弄乱了情绪。
迷糊之间,郑春华忽然发现,自己居然打了瞌睡!
她连忙睁眼,直挺挺地看着高殷,见到他尚未苏醒,连忙松了口气。
刚想换个姿势,却觉得双腿上又一沉,转头看去,高殷正睁着眼睛看着她。
“至尊……”
此刻郑春华惊慌失措,急欲解释,高殷却先一步捉住她的手,笑了起来:“抱歉抱歉,是我累了,但这也怪你。”
“怪我?”
“你这里太舒服了,我一不小心就卸了防备,变得轻松,很容易就睡着了。”
高殷说着,坐了起来,打了个呵欠:“卿卿总是能让朕很安心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