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齐:家父文宣帝 第265节

  “听说五百年前的汉朝,是一个汉兵能杀五个胡人来着?”

  在战阵冲杀之余,有两名齐骑甚至还有闲心聊天:“不知道我们能杀几个,应该比汉兵强吧。”

  “肯定比他们强!”另一名齐骑斩死一名敌人,骄傲道:“我一个人就能杀百胡,要我说,百名汉兵,都不如一名百保鲜卑!”

  “哈哈哈!”周围的同伴都笑了起来,“正是,我们可是百保鲜卑!”

  “小声些!至尊听了,还不得让你吃鞭子!”

  有听得懂中原话的库莫奚人向后方传话:“俟斤!这一支部队,是百保鲜卑!”

  “什么?!”

  那律大惊失色,百保鲜卑的威名,他们是知道的。

  只要一千人,就能尽灭自己的部族!

  “快、快逃!”那律哽咽着挤出这句话语,彻底放弃反打的心思,心中只希望其他部落的同胞能快些过来救援。

  然而若是能放他们走,那百保鲜卑这个名号就不用留了。

  那律也是战场上的熟客,历经死神的多次招待,知道这时候转身逃窜,只会成为敌人箭下的亡魂,要留人殿后,同时边打边逃,拖延他们的步伐。

  自具装甲骑的两翼冲出来小股轻骑,他们背着弓箭,手中的宿铁刀在地面划出轨迹,整个人低伏在马身上,快速的朝着前方突袭。

  库莫奚人心下一恨,将奚车抛下,朝着这些轻骑兵撞去,被他们轻巧的绕开,自车中跌落出的碍事的妇孺也被他们用宿铁刀轻轻拨开,至于是完好无损,还是拨弄成两段三段,他们不关心,重要的是不能放跑了贼首。

  殿后的库莫奚人大惊失色,用奚车好歹能拖延一下身穿重甲的具装甲骑们,但对这些轻骑兵完全无用,他们无非是多绕一点路,在这宽阔的战阵地带有的是他们纵跃之处,很快就追上了殿后的人马,那律的身影也在眼前闪烁。

  殿后的库莫奚人发现自己毫无作用,干脆一转马头,追随首领而去,这下让齐军更加方便了,身后的具装甲骑们冲破了奚车后,也开始加速,朝着前方奔驰。

  轻骑兵收刀,换成了弓箭,各自分散开来,对着库莫奚的士兵开始射击骚扰,但凡有敌人停下来准备反击,他们就躲避,这倒霉孩子就会被冲上来的具装甲骑撞成碎片。

  渐渐地,那律等人被追上,明明前路还很宽敞,那律却只觉得漫长,纷扰的齐国骑兵已经出现在他的视线内。

  一箭飞来,射中那律的坐骑,在那律错愕之时将他掀翻在地,还好他及时滚开,才没被坐骑压在身下。

  等他回过神来,周围已经围满了骑兵,可能有些许空隙,但他知道,自己根本出不去。

  “插翅难飞啊。“

  一道清亮的声音传来,那律看过去,是个戎服少年,他是这里面最弱小的骑士,却有着最凶恶、勇猛的丑骑士守护着。

  光是看到那个丑骑士,那律就忍不住打了个哆嗦,若是这人,哪怕他的部众全部都在,也许都会让这人杀到自己眼前。

第473章 逼降

  “一部之俟斤,还真是狼狈。”

  库莫奚人被围住,齐军喝令他们跪地,稍有不从就会吃中一箭猝然倒地,杀死其中的反抗者后,库莫奚人看向首领,见他没有更多的指示,便缓缓下马,跪在地上。

  齐骑中也下来数十人,收缴武器,将马匹全部牵走,彻底断绝了库莫奚人逃亡的可能。

  高殷策马上前,亲自问话:“你们是哪一部?”

  偌大的齐国,总找得出同时懂中原话和库莫奚语的人,库莫奚人回应,向导解释称:“他们是契箇部。”

  高殷点点头,又接着问:“谁是俟斤?”

  说实话,库莫奚人内部能很轻易地分辨出来,毕竟俟斤的服着总是比普通族人华贵一些,但是在中原皇帝面前,和乞丐区别不大,甚至还不如邺都的乞讨者。

  见部族亲卫都看过来,那律知道自己也瞒不住,索性走出来:“我就是。”

  作为一部之主,那律长得颇为勇壮,武力大概有70以上的感觉。

  “愿不愿意做朕的将领?”

  众人皆有些惊讶,库莫奚人想的是你刚刚还举刀追杀我们呢,现在就开始问我们的意思了,一时之间,多少有些难以接受。

  百保鲜卑们则微微抬眼,主要是觉得这些库莫奚人有些扶不上墙,何必招揽他们呢?

  齐国勇士众多,不缺这点兵马吧?

  那律迟疑着:“您是让我归顺齐国,帮着您打我族的其他部落?”

  “一点就透,难怪能做俟斤。”高殷抬起马鞭,指向北方:“朕知道你们有五部,而且还有一个阿会氏支配你们,灭了你,也还有他们继续作乱。”

  “无论如何,我大齐都要平定边乱,你们来十万,朕就杀十万,来一百万,朕就染红弱洛水。”

  高殷的声音平淡冷静,仿佛在说一件小事。

  “不过,朕也不是要灭了库莫奚一族,只是想让边境安宁,甚至愿意将库莫奚纳入我军之中,将来为我齐征战四方、踏平天下。若是有人能够归义,让我国减少损失,朕也不吝啬赏赐。”

  高殷说完,微微抬颌,旁边的娥永乐将一把刀丢在那律面前。

  “若是不愿意,那就战死吧,做个轰轰烈烈的俟斤,朕会为你立坟。”

  “至于你的族人么……他们已经是俘虏了,战后会被我们带回国内,男人做奴隶,女人成为玩物,除非你选择归降。”高殷环视周围的库莫奚人:“你的选择决定他们的命运。”

  “来,选吧!”

  那律咬牙颤抖,片刻后抓起那把刀,在手臂上狠狠一划,随后向高殷走去,直至被阻拦,才跪在地上:“我愿归降齐主!”

  “嗯。”

  高殷点点头,抓过一袭锦袍丢在他身上:“披着吧,别着凉了。”

  “把马还给他们,都带回去,这一仗打完了。”

  “我们大获全胜!”

  “噢噢噢!!!”

  齐军发出骄傲的呼喊,虽然战事在百保鲜卑看来没劲儿,也结结实实是一个胜仗。

  骑兵在全力奔驰的情况下,能达到日行数百里,哪怕步兵也能达到日行五十里,从白狼城到冷口关,不过一百二十里,所以其实两日,高殷就能带着全副武装又状态正佳的数万齐骑支援冷口关了。

  但高殷不想依托长城,而是尽可能地消灭库莫奚的有生力量,若大军正面撞上,库莫奚人也不傻,当即就会驱车骑马四窜。他们来打老了秋风的,化整为零逃归北部并不困难,还会提醒了库莫奚的其他部族。

  因此自初三下午抵达白狼城后,高殷休整了一日,在初五率八千名骑兵出白狼城,向西绕行,从西侧的葫芦关出长城边境,花费三日时间,于初八时抵达在桃花山附近,途中派出大量游骑捕杀库莫奚的斥候,确保他们对自己这支军队的动向一无所知,完成两面包夹之势。

  不得不说,冷口关的齐军打得很不错,能强撑三日,吸引了契箇部的注意,也是高殷能偷袭得手的原因之一。

  不过这也到了长城能守御的极限,因此初九,高殷不再等候其他库莫奚的军队,果断下令出击,将这支库莫奚军彻底击溃。

  此战,契箇部投入八千左右的军力,以及少量的妇孺和奴隶,在前三日折损了将近八百,剩下的七千之众则在被高殷亲自率领的齐军一网打尽,因为是从后方来袭,堵住了去路,想逃都没地方逃。

  与齐军的交战中,大抵战死了二千有余,按理来说是不应该死掉如此多的,战况几乎是齐军一边倒的碾压,多数库莫奚人只顾逃亡,组织不起有效的抵抗,被堵住去路后也只能投降——毕竟他们也抓过不少奴隶,对于做齐人的奴隶没有什么心理抵抗,连俟斤都跑了,何况是他们?这种情况下,能死掉一千士兵,都已经算是多了的。

  但有两个特殊情况。一来这是高殷登基后的第一战,首战必须告捷,在府中受到那么久的训练折磨,无论是天策府还是晋阳军,都希望在高殷面前好好表现一番,多立些军功,因此下手难免狠毒了些;

  二来则是从长城内冲出来的冷口关守军,在库莫奚人被偷袭之后,他们的危险基本就解除了,只需要在城墙上看着下面的库莫奚人被杀死,等着战后领功便好;但不知是同袍遭杀的仇恨,还是想要建立更多功勋,冷口关残存的守军中也整出来了一百多人,在镇将贺荣义的率领下出来一同袭杀库莫奚人,诚然让库莫奚的战线更加崩溃,但也造成更多的死伤。

  对此,高殷甚至不能怪罪他们,反而要大大嘉奖。

  高殷命人清理战场,将俘虏与降将压在一旁,立刻摆出一个简易的点将台,披上红毯布,于台上对守城将士进行褒奖:

  “冷口关守将贺荣义,临危不惧,率七百守军力拒万敌,三日鏖战,士气不堕,尚能整军出击,接应友师。如此忠勇,实乃良将。今擢为冷口军主,入天策府领队主之职。冷口关将士,俱晋三级,赐钱绢田土;阵亡者,追赠官荫,优恤家眷。”

  贺荣义双目噙泪拜谢:“腆受至尊天恩、朝廷圣德,臣惭愧之至!”

  他伸手接过诏书,高殷亲自将他扶起,让贺荣义受宠若惊,也让底下的将士发出不小的低呼。

  “贺荣卿,真是辛苦你了。”高殷也颇为心疼,刚刚更换衣服时,高殷都看见了,贺荣义身上遍体鳞伤,听说这几日他也亲自登上城楼与敌人交战,侥幸未死而已。

  这样的将领,到哪里都会让人主喜爱。

  “有至尊这句,臣虽死而无怨了!”贺荣义潸然泪下,高殷更加欷歔,拍打他的肩膀,牵着他的手下了高台。

  既然人都死了,那也别浪费,高殷命人再起另一些立物,简单来说,就是将长槊长杆长木扎在地上,清点首级记录战功后,便将头颅串起来,在冷口关外制造一整片的首级林,至于尸体,则集中起来焚烧掉。

  这样既美观,又环保,比残忍的京观顺眼多了。

  那律等降卒看得心惊肉跳,就连他们都未曾如此残暴,而齐军已经习以为常,甚至会商量着如何摆放更加美观,仿佛他们只是在布设自家的庄园,人头不过是寻常的饰物。

  “若我等未降,只怕头颅也已经挂在上面了吧?”那律和自己的部下,或者说原先的部下们说着:“还好降了,否则我契箇部尽灭矣!”

第474章 将亡

  在满是齐将的营帐之中,那律跪着,端起酒菜,侍奉高殷。

  在中原人看来,这或许有羞辱意味,但在尚处于部落联盟时期的游牧民族看来,对主上无论怎么跪舔都不为过,高殷若是伸出脚指,让那律舔舐,他也甘之如……好吧,还没那么快到这个份上,至少得让那律想一想城门外的头颅,做个心理建设,他才能安然下口。

  虽然已经投降,但那律的心还在活泛,事实上库莫奚几个部落的首领,性格都不一样,有着安心生活,鲜少来打秋风的,也有四处抢掠,想做大称霸的,还有他这种只要过得比以前好,就无所谓做库莫奚人和齐人的。

  事实上,奚人此前没有成为齐军的原因,一是慕强,齐军打跑、但没有彻底打痛他们;二是缺乏招揽之意,招揽他们需要花钱,而高洋显然不愿意花这个钱;三是齐军的外交环境很差,突厥、库莫奚、契丹全都与齐国不睦,出于这一点,三族都会互相帮衬。

  总而言之,在没有一定的强制力下,奚人哪怕慕强,也不会轻易丢掉自主性,成为大齐的狗。

  此战则将库莫奚一部彻底打服,成为高殷的狗,这不仅让这些俘虏竖立了对高殷的畏惧,还强化了齐军对至尊的崇敬。

  虽说以前像个儒生,有汉种之名,终究也是天保之子啊!

  在战场上的收获也不小,除却少量的金银,契箇部拥有的财富主要是大量的兽皮、还未打废的奚车,以及两万头牛羊。

  这是从北魏建国以来,对库莫奚的作战中,排名第二的战绩。

  因为某些姓崔的原因,北魏的史料不全,对库莫奚的资料那更是摧中摧耗中耗了,仅有拓跋珪征讨库莫奚胜利,虏获四部落人口和十余万头牛羊的记录。

  但众所周知,北魏的资料比起《魔法晋书目录》也不遑多让,动不动就是虚空资源,打哪里都是牲口十余万,百姓万余家,反正吹牛逼不上税,还能彰显他们拓跋家的武德。

  所以对战隐秘的库莫奚,能吹的地方就更多了,比如拓跋珪破库莫奚于弱落水南岸,打出了上面十余万头牛羊的战绩,很有一种饮马弱洛水、气吞万里的豪气,但在拓跋珪回师的路上,库莫奚的部帅又“纠集遗散,夜犯行宫”,史料称拓跋珪“纵骑扑射,尽杀之”,这个“大破”的含金量很明显是不够的,如果真在弱洛水打败了库莫奚,库莫奚就不会敢回来了,甚至打到拓跋珪所谓的“行宫”。

  但高殷此次出征,消灭了一部、尽得五千降卒、虏获两万牛羊是实打实的,这便意味着高殷的对外武功,至少在库莫奚这方面,已经超越了高洋。若是再接着打下去,打出几个胜仗,那超越拓跋珪的书面战绩也是时间问题,这对新生的齐国是一个极好的气象,更有助于高殷的皇位稳固。

  乱世出英雄,不能打算什么英雄?高殷既要玩弄权术,也要带着大兵们到处杀人打胜仗,才能称得上是李世民的代餐。

  可以得到资源的军事胜利,足以稀释一切内部问题。

  那律请求暂时退席,高殷准许,过了片刻,那律再度出现。

  他的手中多了一根缰绳,绳上是一个体态轻盈、身姿婀娜的女孩。

  她本是走来的,直到来到厅堂,立时跪在地上,顺着那律的牵引,一步步朝着高殷爬过来。

  她的脸上挂着轻纱,能从朦胧中窥视到姣好的面容,与此同时,腰肢像水蛇般扭动,将阵阵幽香荡漾出来,顿时就让几名将士转不开眼,手中杯盏落地,发出的声响就像是心神被俘获的降歌。

  一直到高殷的近前,侍卫们上前一步,那律才停下步伐,和女孩一同跪地;女孩反而微微撑起身子,用无知单纯的眼神直挺挺地看向高殷,全然不知礼数。

  这冒犯恰到好处,让侍卫们觉得不悦,但又觉得女孩真是不懂,于是向高殷请示,是否要把人带下去。

  高殷只从她的眼神中看到柔情与秋波,不像是在君臣的宴会,反倒像是在现代的教室,她大着眼睛,好奇地打量开学的新环境。

  “拿弓箭来。”

  高殷这话,让那律大惊,让诸将惋惜,天保的意志似乎再次降临。

  侍卫很快完成了高殷的指令,高殷也不客气,扯起小弓,指向女孩,女孩仍痴痴地看着他,看上去不过十六岁,正与高殷同龄。

  咻——

  弓矢从女孩脸颊旁飞过,扎在一旁臣子的食案上,那臣子连忙祈求高殷恕罪,高殷没理会他,而是看向那女孩。

  “朕的射术不太好。”

  娥永乐面无表情,心里却觉得至尊动了情,这些日子出去射猎,他都跟着的,这么近的距离,至尊不可能射偏。

  没人敢戳破高殷的心思,高殷问起:“这是你的女儿?”

  那律磕头,闷着声说:“臣的十三女,是臣最宝爱的女儿,她长得太漂亮了,又出身贱庶,经常被姐妹欺负,臣就经常把她带在身边——人有些呆傻,也能吃点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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