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且在暗中抵制。
可如今,东市的一千两百颗人头还挂在那里,谁都不敢拿自己的性命赌。
反抗的下场,他们看得明明白白。
半个月后,抄家与议罪银的账目送到了熊廷弼面前。
他坐在总兵府的案前,翻看着账册,嘴角露出一丝淡淡的笑意:
“合计白银一百九十八万三千两……虽比不得辽东的千万两,却也够了。”
这笔钱里,王国樑及其核心党羽的家产占了一百二十万两,麻承训、吴谦等人的议罪银占了七十八万余两。
熊廷弼当即将这赃银数目上报朝廷。
同时,希望这比赃银不用运往京师,而是将这些钱财分成两部分:
一部分拨给宣府卫所,补发士兵拖欠的军饷。
一部分留在总兵府,作为后续整顿卫所、修缮关隘的费用。
“这样一来,朝廷调拨的军费,便不用动了。”
熊廷弼对着前来汇报的马世龙说道:
“陛下最忧心的便是财政,咱们能自己解决,也省得他在京里犯愁。”
马世龙当即恭维道:“经略公英明!”
就在这时。
堂外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伴随着亲兵的喝问:
“什么人?敢擅闯经略府!”
“属下是独石堡来的传令兵!有紧急军情要报经略公!”
一个沙哑的声音带着喘息传来。
熊廷弼抬眼,放下手中的军册:
“让他进来。”
话音刚落,一个浑身风尘的士兵便踉跄着闯了进来。
他身着边军的青色号服,甲胄上沾着草原的黄沙与干涸的泥点,裤腿被划破了几道口子,露出的小腿上还缠着渗血的布条。
他手里紧紧攥着一支铜管,铜管上的封蜡已被汗水浸得微微发软,显然是一路快马加鞭赶来,连片刻都没敢停歇。
“属下……属下是独石堡哨探营的,特来向经略公禀报!”
传令兵“噗通”一声跪倒在地,胸膛剧烈起伏,他将铜管高高举起。
“苏布地……苏布地首领派人来报,找到了王国樑的踪迹!
他带着残部躲在草原东部的察汗淖湖畔,苏布地恳请明军出兵协助,一同剿灭反贼!”
熊廷弼的目光落在那支铜管上,脸上总算是露出笑容来了。
果然,一万两白银的诱惑,再加上独石堡屯兵的威慑,苏布地终究还是不敢怠慢。
前些日子他特意让陈策在独石堡增派了三千五百兵卒,明着是防备草原部落,实则是给苏布地施压。
如今看来,这恩威并施的法子,对这些草原酋长最是管用。
“好!”
“苏布地倒还算识时务。”
他抬眼看向站在一旁的马世龙。
“马帅,这趟差事,便交给你了。”
马世龙闻言,当即上前一步,双手抱拳:
“是!”
“你率宣府骑兵三千,即刻出发,从独石堡出关,与苏布地的人汇合。”
熊廷弼起身,走到舆图前,指尖在察汗淖湖湖的位置重重一点。
“记住,不必与王国樑的残部纠缠,首要任务是取他的人头。
只要王国樑一死,他那些残兵便成了一盘散沙,苏布地自会收拾。”
马世龙的眼中瞬间燃起斗志,他握着拳的手微微发紧。
王国樑谋反时,他还是宣府副总兵,虽未参与叛乱,却也有失察之责。
陛下不仅没有追究他的过错,反而提拔他为宣府总兵,这份恩宠,他一直记在心里。
如今终于有机会亲手擒杀王国樑,既能洗刷往日的愧疚,又能报答陛下的信任,他怎会不全力以赴?
“末将遵旨!”
马世龙几乎是咬着牙说出这句话。
“定将王国樑的人头带回宣府,以谢陛下隆恩!”
熊廷弼点了点头,又叮嘱道:
“让麻承训、周通随你一同前往。
他们熟悉独石堡周边的地形,也懂草原上的规矩,能帮你与苏布地协调。
切记,与苏布地的人打交道时,既要保持大明的威严,也别轻易信任。”
“末将明白!”
麻承训、周通连忙上前领命,两人眼中也满是郑重。
之前整顿卫所时,他们虽已归顺,却总觉得在熊廷弼面前矮了一截,如今能参与剿灭王国樑的差事,正是立功赎罪的好机会。
数个时辰后。
城外的校场上便响起了震天的马蹄声。
马世龙身着崭新的红色总兵铠甲,腰间挂着陛下御赐的环首刀,翻身上了一匹雪白的战马。
麻承训、周通则分别骑着棕红色的战马,跟在他身后。
三千宣府骑兵早已集结完毕。
他们身着亮银色的铠甲,手里握着长矛,背上挎着火铳,马鞍旁挂着水囊与干粮袋。
战马的鬃毛梳理得整整齐齐,每一匹马的脖子上都系着红色的绸带,远远望去,像是一片流动的银红色海洋。
“出发!”
马世龙拔出腰间的环首刀,刀尖指向北方。
“杀!”
三千骑兵齐声呐喊,马蹄声如同惊雷般响起,卷起漫天尘土。
队伍从校场出发,沿着宣府的官道向北奔去。
马世龙坐在战马上,目光坚定地望着前方,眼中杀气闪烁。
王国樑!
你这弑杀钦差、背叛朝廷的丧家之犬,这次便是你的死期!
我定要将你的人头悬在宣府城门上,让所有人都知道,背叛大明的下场!
队伍很快就出了宣府北门,朝着独石堡的方向疾驰而去。
ps:
7000字大章
第445章 穷途自刎,山西大同
察汗淖尔,蒙语为“远看白色”之意,故又称白海子。
六月的察汗淖尔,像一块被烈日烤得发白的玉。
风从湖面刮过,裹着咸苦的水汽,掠过岸边的盐田。
那些由汉人经营的煮盐灶,此刻全没了往日的烟火气,只剩下干裂的盐池泛着惨白的光,盐粒在风里滚得簌簌响,落在破旧的草席上,积成薄薄一层白霜。
湖北岸的一处洼地,挤着几十顶破旧的帐篷,帆布上满是补丁,风一吹就鼓得像要炸开,露出里面露出的毡子也褪成了灰褐色。
这便是王国樑、黑云龙一行人的临时营地,数百残兵散落在帐篷周围,有的靠在帐篷杆上啃着干硬的羊肉,有的用湖水擦着生锈的刀枪,脸上满是疲惫与茫然。
从宣府逃到这里,他们已在草原上奔逃了近十日,身上的铠甲沾着黄沙与盐渍,连战马都瘦得肋骨清晰可见。
“他娘的!这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
黑云龙猛地将手里的羊骨扔在地上,骨头上还挂着几丝没啃干净的肉。
他盘腿坐在帐篷前的沙地上,烦躁地踢了踢脚边的盐土。
“天天不是羊奶就是水煮羊肉,膻得能把胆汁呕出来!
老子以前在宣府,顿顿有酒有肉,还有戏班子唱曲儿,哪受过这种罪!”
他说着,眼睛瞟向不远处正低头啃羊腿的王国樑,声音压低了些,却带着几分急切:
“姐夫,我看咱们别在这鬼地方耗着了,去大同吧!
投靠我义父!
他在大同还有些势力,说不定能帮咱们东山再起!”
王国樑闻言,啃羊腿的动作顿了顿。
他抬起头,脸上沾着几点油渍,眼神里没了往日的意气风发,只剩下掩不住的疲惫。
这羊腿是昨日从草原牧民手里换的,只用湖水煮了煮,连点盐都没放,膻味直往喉咙里冲,可他还是强迫自己往下咽。
在草原上,能有口热肉吃,已经算是奢侈了。
“去大同?”
他将羊腿放在膝头,拿起身边的皮囊,往嘴里倒了口马奶酒。
酒液又酸又涩,顺着喉咙滑下去,却没驱散半点心头的烦躁。
“你觉得,咱们去了大同,是活路还是死路?”
黑云龙愣了一下,随即不服气地说道:
“怎么会是死路?
姐夫,咱们别带这些残兵,就你我两个人,乔装成牧民潜进去,神不知鬼不觉的,谁能发现?”
“神不知鬼不觉?”
王国樑冷笑一声,将皮囊扔在地上。
“你忘了你是怎么被马世龙打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