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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见闻与人生思考--一位新中国培养的驻外大使的回忆 第3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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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在阿拉法特领导下,“巴解”主要做了两件事:

一件是支持巴被占领土人民的抗以斗争。1987年12月爆发了加沙和西岸巴勒斯坦人的“石头起义”。这场历经5年的起义,震动中东和世界。其口号是:“以撤出1967年占领的阿拉伯领土,承认巴人民自决。”

另一件是在阿拉伯范围内寻求政治支持。1988年6月,阿拉伯特别首脑会议要求在联合国监督下,先让约旦河西岸和加沙的巴勒斯坦人实行自决,然后建立以耶路撒冷为首都的独立巴勒斯坦国。在内外影响下,以色列国内一些有识之士主张根据“土地换和平”原则通过谈判,寻求解决巴以冲突。但“巴解”的行动引起以色列右翼集团的忌恨,多次策划对阿拉法特的暗杀行动,他的两位主要助手——阿布·杰哈德和阿布·伊亚德,都不幸先后遭以“摩萨德”[6]刺杀。

3.1988年,阿拉法特提出和平战略,巴以开始漫长、艰难、曲折的和平进程。在上述背景下,阿拉法特认为,依靠政治解决巴勒斯坦问题的条件渐见成熟。当年11月在他主持下,“巴解”全国委员会召开第19次特别会议,发表“独立宣言”,决定建立巴勒斯坦国,同时宣布承认联合国181号决议(即1947年的分治决议)和安理会242号决议,表示愿意通过和平方式寻求恢复巴民族权利,这标志着巴勒斯坦解放运动进入以政治斗争为主的新时期,但暴力冲突依然不断。

我所知道的中东和平进程先驱者的业绩与精神

对“巴解”的和平倡议,以色列一开始采取傲慢、拖延态度。在美国调停下,经过三年时间的多方折冲樽俎,以最终同意出席1991年11月的马德里中东和会,开始与巴解谈判。在克林顿政府斡旋下,1991年12月起,巴以经过20个月的11轮秘密谈判,终于在1993年8月达成“奥斯陆协议”。协议规定以同意巴在部分土地上实行自治;双方决定继续谈判就巴最终地位达成永久性解决,时间不迟于1999年年底。巴以和平进程有所突破,但这是一个含混、有风险的协议,回避了恢复巴主权和建国等根本问题。

1994年7月,阿拉法特“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不顾艰险,返回离别27年之久的内地,以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主席身份,在巴土地上领导民族解放事业。尽管经过巴方的艰苦工作和斗争,巴在自治方面取得一些成果,到2000年9月,巴收回加沙、约旦河西岸近40%土地;但由于双方在领土、主权等问题上存在根本矛盾,尤其对巴建国、耶路撒冷地位等问题的分歧无法调和,未能就永久解决达成协议。加上内部各种因素的干扰,特别是以色列右翼集团执政,采取强硬态度,巴以和平进程出现倒退,流血冲突频发。

2001年5月沙龙出任总理后,实行高压拒和方针,武力重占大批巴控制的城镇,定点刺杀巴高级领导人。2002年12月以来,以军把阿拉法特围困在约旦河西岸的拉马拉官邸,断水、断电,多次轰炸他的官邸,甚至威胁从“肉体上”消除他。阿拉法特被软禁在官邸近两年之久,直到2004年10月29日因病重搭直升机离开去巴黎抢救。

“壮志未酬身先卒,长使朋友泪满襟。”我从电视上看到阿拉法特离开拉马拉的镜头,他努力保持微笑,向人们送去数次飞吻,但脸色憔悴苍白,我知道他将不久于人世了。回想起15年前他访华归来在突尼斯接见我的情境,不禁潸然泪下。当时阿拉法特与我谈起回内地为寻求巴以和解而奋斗的设想,他神色坚毅,容光焕发,信心满怀,是准备冒一切风险的。但后来的事实表明,寻求巴以和平所付出代价的惨烈程度超乎人们,恐怕也包括阿拉法特本人的预料。阿拉法特为恢复巴民族权利贡献一切,不幸的是,他最后未能回到耶路撒冷实现建国目标,终生抱憾。他的唯一遗言是死后将他葬在耶路撒冷,他确实是一位悲剧英雄。

(二) 一生评价

阿拉法特于2004年11月11日,在巴黎郊区陆军医院辞世,享年74岁。从1959年创建“法塔赫”算起,他领导巴勒斯坦人民斗争达45年之久。他的杰出贡献、高贵的品德是世人有目共睹的。其在阿拉伯世界的传奇英雄地位,头缠黑白格头巾、身穿墨绿军装、腰佩手枪的独特形象,亦是不可磨灭的。我感到下面几点是很突出的。

1.毕生坚持建国、主权等民族目标,临危不惧,至死不变

在巴以谈判中,不管以方进行什么威胁利诱,阿拉法特始终坚守上述目标的底线。巴方要求独立、建立巴勒斯坦国,不仅遭到以沙龙为代表的以色列强硬派的反对;就是开明的以色列工党领袖佩雷斯也只同意巴先自治,然后参加以巴联邦。耶路撒冷地位问题,是谈判中难度最大问题之一。它不但事关以巴间的领土争端,而且涉及世界三大宗教,尤其是阿拉伯国家穆斯林把耶路撒冷视为自己的圣城。为此,巴坚持对东耶路撒冷拥有主权。据悉,2000年7月在戴维营会晤中,克林顿提出,以对整个耶路撒冷拥有主权,巴则在东耶路撒冷部分地区有自治权和若干市政管理权。以总理巴拉克立即呼应,表示如巴接受此方案,以准备让出约旦河西岸95%的土地。阿拉法特予以拒绝,他说:“放弃耶路撒冷的阿拉伯领导人还没有出生。”

阿拉法特的大无畏精神,突出表现在他被围困在拉马拉的最后近两年时光中。2003年3月29日,以色列军队以巴方使用自杀性炸弹为借口,对巴自治区发动大规模进攻,炮击阿拉法特官邸。阿拉法特大义凛然,向记者表示,宁肯成为烈士,也绝不向以军投降。同年9月11日,以沙龙为首的以色列安全内阁作出决定,要“搬除(阿拉法特)这一障碍”。当晚,阿拉法特走出官邸大门,宣称:“这是我的祖国,他们可以杀死我,但没有人能把我赶走”。同时态度自若地邀请四十多位外国使节到官邸作客,向他们重申巴遵守“奥斯陆协议”,争取国际同情与支持。

2.在武装斗争基础上,根据形势发展转向政治行动

他具有务实精神和灵活态度,在不损害大原则的情况下,为公正和平解决巴以冲突,作出许多重大的战略调整和明智让步。如1988年11月宣布接受联合国181号决议和安理会242号决议,承诺用和平方式恢复巴民族权利。这意味着巴方事实上承认了以色列的存在,并愿意通过谈判在以撤出的约旦河西岸和加沙建立一个“小巴勒斯坦国”,比联合国181号决议规定的“阿拉伯国”面积还小五千平方公里。在中东和巴勒斯坦内地,反犹气氛相当浓重,巴以积怨甚深。如此形势下,阿拉法特作出这样的决断,需要很大的政治勇气和现实精神。在最后两年中,尽管他本人被以军围困,但阿拉法特仍要求巴各抵抗组织保持克制,避免与以回到全面开战的老路。

我所知道的中东和平进程先驱者的业绩与精神

3.坚持内部团结

对于在斗争目标和方式上与他有分歧的巴组织,采取团结方针,避免分裂,一致对以。阿拉法特不赞成少数巴抵抗组织采用自杀性炸弹,多次表示这种做法伤害无辜,冤冤相报,不利于巴民族事业。但对于美、以要求巴方解除武装,则予严拒。阿拉法特对那些反对与以和谈、采取恐怖袭击的巴抵抗组织和派别,采取某些约束措施,但不主张对它们使用武力,以避免内战和分裂。例如对哈马斯前领袖亚辛,在以要求下,阿拉法特曾于2001年和2002年两度对其“软禁”,但不久即开禁。2004年3月,亚辛遭以色列暗杀后,阿拉法特称亚辛是“壮烈牺牲的英雄”,并决定致哀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