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雨泽挺起胸脯朗声回答:“我向法庭证明,我在婚姻存续期内没有与其他任何女人发生过有背婚姻的两性关系。”
看到徐虹突然把话题转移到常雨泽身上,陈律师吓出一身冷汗,他害怕常雨泽话语失误,被徐虹抓住把柄。他很清楚象常雨泽这种公安局的干部,又加经常出差在外,少不了进出那些风月场所,与其他女人有过露水之情在所难免。
所以,常雨泽答话完毕后,他立即转移话题,他针对证人殷蔓蔓发问:“请问对方证人殷蔓蔓殷女士,你对徐虹与你丈夫之间的关系有什么看法?”
殷蔓蔓反问:“我没有听明白你的话,请你说清楚,你想问我什么话?”
陈律师:“你方代理人徐女士在法庭坦承她与你的丈夫发生过性关系,你对此是什么态度?”
殷蔓蔓:“我对此无所谓。在我跟张锋的夫妻关系确定之前,我无权干涉他跟任何其他女人发生关系。徐虹能够自愿与我的丈夫发生关系,只能说明我的丈夫富有男人魅力。我喜欢这样的男人,说实话,我并不希望嫁给一个处男。”
殷蔓蔓的回答让人大跌眼镜,真是一个开放的女孩子,听到其他女人坦承与她的丈夫发生过性关系,她不仅能表情自若,还能幽默一小把。
殷蔓蔓的回答也让陈律师汗颜,在他的经验中,女性证人往往对涉及性的词句比较敏感和畏怯,如果法庭不限制的话,律师都喜欢攻击人性弱点,包括女性的这个弱点。但是对于无所羞耻和畏惧的殷蔓蔓来说,陈律师感到相当棘手。
他另辟蹊径:“据我的当事人告知,在今年春节期间,你曾经与我的当事人谈话,希望我的当事人追求你,是不是这样?”
殷蔓蔓:“是的,今年年夜饭我是在常雨泽家吃的,然后我跟常雨泽说过这样的话。”
陈律师:“春节期间你还跟常雨泽谈情说爱,稍后一个多月你就跟张锋在美国办理结婚手续,你不觉得你跟张锋的婚姻比较儿戏吗?”
殷蔓蔓:“请你这个律师用词准确些,我跟常雨泽没有谈情说爱过,我希望他追求我,但是他没有做,我们两人就没有进入恋爱阶段,何来谈情说爱之称。
53一审13
我在中学时曾经谈过恋爱,后来我开始忙我的生意,再没有时间谈恋爱。我的年龄大了,妈妈在美国一直催促我快点找个合适的男人嫁出去。我的恋爱经验不丰富,不知道该如何寻找合适的男人作丈夫。
我来归德后认识了徐虹,我认为徐虹是天底下最善良最高尚的女人,我仰慕她信认她,把她看作我的亲姐姐。因为我相信徐虹,所以我认为她认可的男人应该都是优秀的。
我首先考虑的是常雨泽。我知道常雨泽跟徐虹已经在办理离婚手续了,我希望常雨泽离婚后能追求我,我当时并不认为常雨泽是一个坏男人,他跟徐虹离婚只是两人感情不合而已。
常雨泽当时可能另有考虑,他没有选择我。对此,我非常庆幸。
接下来我才考虑张锋。张锋没有多少文化,比较粗俗,不象常雨泽那样说话斯文。但是徐虹认为张锋品德高尚,又有上进心,是一个不错的男人。再经过我的考察,我最终选择了张锋,不仅确立恋爱关系,很快又跟他办理了结婚手续。
我不觉得我的婚姻是儿戏,我是经过慎重考虑才做出的决定。只是,我跟张锋是闪婚,闪婚不犯法吧?”
旁听席上的众人无不对殷蔓蔓的说辞瞠目结舌,天底下哪有这样白痴的女人,因为相信徐虹是一个可信的女人,所以她认可或者曾经认可的男人都是优秀的。
陈律师:“你既然首选常雨泽,根据你刚才所说的理由,是因为徐虹认可常雨泽,你怎么知道徐虹认可常雨泽?”
殷蔓蔓:“徐虹以前肯定认可常雨泽,否则的话就不会嫁给他,还给他生下一个宝贝女儿。至于他们离婚,自然是双方没有了感情,没有了维持婚姻的动力和基础。”
陈律师:“据我调查了解所知,张锋曾在你的公司任职小车司机,你对他的观感并不好,你甚至曾经用‘癞蛤蟆张’称呼他。是不是这样?”
殷蔓蔓:“是的,我曾经这样称呼过我的丈夫。但是,我要强调的是,虽然我语言上这样称呼他,蔑视他,我内心里并没有歧视他的意思。
我坚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尽管我是公司老板,他是我公司里的员工,尽管我有亿万家产,他只能够吃饱饭,但是我跟他在法律地位上是完全平等的,都有完全独立的人格,都享受一样的权力,承担一样的义务。
我以前之所以曾用‘癞蛤蟆’来称呼我的丈夫,其实我有嘲讽他的意思,我知道张锋也非常仰慕徐虹,曾经有过追求她的念头,我认为徐虹是一个完美无暇的女人,就象一只遨游在九天云霄的白天鹅,张锋这样的俗人不配追求她。”
陈律师:“你认为张锋的身份与你就很般配吗?”
殷蔓蔓:“希望对方律师不要产生这样错误的概念。我前面说过了,不管钱财多少出身如何,我跟张锋在法律地位上是完全平等的,我嫁给他,他娶了我,没有任何值得大惊小怪的地方。
我的择偶观念很简单,有房有车有稳定工作或者说公务员,这些男方条件对我来说一文不值,我的条件就三条,一要正常男人,二要忠于婚姻,三要有上进心。
我是一个世俗之人,做生意挣钱;张锋也是一个俗人,想尽一切办法挣大钱。俗人跟俗人结婚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陈律师:“据我调查了解,你把张锋带到美国,跟他办理结婚手续,并非是你真心要与他结婚,而只是为了帮助徐虹摆脱张锋的纠缠。是不是这样?”
殷蔓蔓立即辩驳:“谣言,绝对是谣言。对方律师敢在法庭上说这样的话,希望你能承担造谣的法律责任!”
听到殷蔓蔓矢口否认她和许娜都曾经说过的话,常雨泽深感遗憾,她现在是一想帮助徐虹,宁可自降她的身价也不愿说出或做出有损徐虹利益的事情。
陈律师:“你确信你跟张锋的婚姻是因为爱和感情没有掺杂其他不正常因素吗?”
殷蔓蔓:“我确信我和张锋是自愿结婚的,我爱他,他也爱我,我会忠于婚姻,他也会忠于婚姻。上帝会见证我们的婚姻。”
陈律师也觉得好笑,殷蔓蔓连上帝都扯出来当她的证人了。在庭审前,陈律师已经通过常雨泽了解了殷蔓蔓与张锋结婚的闹剧,即便没有了解,他也不会轻信殷与张是因爱而结合,两人的身份和财产天壤之别,一个美国多金小姐绝对不会自愿嫁给一个中国的卑微的洗脚。
陈律师:“对方证人曾跟张锋签订有婚前协议,结婚后你的丈夫张锋将无权使用你一分钱的财产,这是你爱你丈夫的表现吗?”
殷蔓蔓:“这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吗?在我们国家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很正常,我婚前的财产是我个人做生意挣来的,我的丈夫张锋没有给我贡献一分钱的收益,他自然无权享用。”
陈律师提出一个高难度的话题:“既然你说是因为爱才自愿与张锋结合,那么我想知道你跟张锋的亲密程度如何,你跟他是否同居,是否发生过性关系?”
徐虹立即提出抗议,要求法庭制止陈律师不当的问题。
法庭支持徐虹的意见,提醒辩方律师不得向对方询问不适当的问题,并告知殷蔓蔓可以不回答辩方律师提出的这个问题。
殷蔓蔓没有回避,反而大大方方回答:“我是自愿嫁给张锋的,自我们领取结婚证的那一刻起,我和张锋就已经是合法夫妻,妻子和丈夫做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我和我的丈夫张锋经常做爱,多少次了我倒没有留心记录,只要有时间我们就享受做爱的快乐。”
当殷蔓蔓说起这些话时,不仅没有任何生涩别扭,脸上反倒是洋溢着新婚娇妻的甜蜜。常雨泽一方的人都不胜感慨,这个殷蔓蔓真会演戏啊,她的表演比徐虹更精彩。
陈律师:“据我调查了解,我的当事人开枪误伤受害人张锋后,你并没有追究我的当事人的责任,反而是原凉了他,是不是这样?”
殷蔓蔓:“你说的话不完全准确。常雨泽开枪时也误伤了我,我只是就我所受到的伤害原凉了常雨泽,我不再追究他误伤我的责任,但是我始终坚持常雨泽枪杀我的丈夫张锋之事他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陈律师:“你不觉得这违常理吗,我的当事人开枪误伤了你的丈夫,又连累了你,你却独自谅解我的当事人,你不觉得这样做会让人怀疑你跟张锋的夫妻关系吗?”
殷蔓蔓:“我相信辩方律师在接受被告人的委托时应该把这些细节都调查过,你今天又在法庭上说出来,无非是想质疑我对常雨泽和对我丈夫张锋的态度。
那么,我郑重告诉你,我之所以就我所受到的伤害原谅常雨泽,并非是我对常雨泽有好感,而是为了照顾常雨泽的妈妈宋阿姨的感受。
我跟宋阿姨接触过几次,宋阿姨是一个乐观好客的女人,她就象我的妈妈那么慈祥。我为了减轻宋阿姨的一点点伤心,才决定不追究常雨泽误伤我的责任。我这样做可能会相对减轻常雨泽的判罚,但是为了安慰宋阿姨,我依然坚持我的做法。”
多么善良体贴的女孩子啊,可惜她这辈子都没机会再与这个女孩子开开心心的唠嗑了,此案审结后,两人势必变成路人关系。宋腊梅又低头轻泣起来,相对于她对殷蔓蔓的无限惋惜,她对徐虹的愤怒更加强烈了,都是这个神经病女人造得孽啊!
如果不是她淫贱无耻与洗脚工勾搭成奸,儿子怎么会怒而开枪伤人呢?如果不是因为这个神经病女人,殷蔓蔓怎么会跟张锋假结婚呢?如果不是这个神经病女人从中作梗,说不准殷蔓蔓最后还真能与常雨泽结合呢。可惜的是,一切美好可能都让这个神经病女人给打碎了!
陈律师:“请问殷女士,案件发生后,你为什么没有第一时间向警方说明你与张锋的夫妻关系,而是隐瞒了你与张锋已经结婚的事实?既然你用手机拍下了案发时的视频,为什么你没有第一时间向警方提交这个关键证据?”
殷蔓蔓:“在回答你的问题之前,我首先声明,我给归德检察院提交的证据都是真实无误的,我没有任何隐藏销毁证据的故意和恶意,你们国家的法律也没有不第一时间提交证据就作废的明文规定,在终审判决之前我都有权提交证据。
54一审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