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7马格南的穿透力在手枪弹里算顶尖的,对付郊狼、野猪绰绰有余。”
他看了费特一眼。
“而且左轮不挑环境。”
“你在林子里跑了一天,枪上沾了泥沾了水,半自动手枪可能卡壳,左轮不会。”
“扣一下响一下,什么时候都靠得住。”
他停了一下,继续说道。
“上次你拿刀跟野猪搏命的事不能再有了,腰上别把枪比什么都管用。”
费特仔细观察手中的枪,全不锈钢的GP100比聚合物枪身的手枪重了不少,但这分量握在手里反而踏实,后坐力再大也压得住。
六寸的长枪管让整把枪的重心前移,指向性好,精度高。
左轮的结构简单可靠,没有弹匣释放钮,没有手动保险,没有滑套。
扣扳机就响,松手就停。
费特用拇指扳开击锤,又松手放回去,动作顺滑,弹簧力度适中。
他翻开转轮闸,转轮弹了出来,六个弹巢空空的,内壁干干净净。
合上,咔哒一声锁死,严丝合缝。
他攥着GP100的胡桃木握把,拇指摩挲着枪身上的滚花纹路。
虽然之前摸过好几把枪了,老弗兰克的温彻斯特21、M1911……但那些都是老弗兰克的。
这一把,是属于他自己的。
“罗伊叔叔,多谢!”费特直接把GP100放进枪套挂在腰间。
“我一定随身带着。”
圣诞树底下的礼物都发完了。
只剩下老弗兰克昨晚偷偷放的那个小盒子。
深蓝色的包装纸,银色蝴蝶结歪歪扭扭的。
老弗兰克弯腰捡起来,递到费特手里。
“看看我给你准备了什么。”
费特接过盒子,很轻。
他拆开包装纸,掀开盒盖。
里面是一把车钥匙。
黑色的塑料壳,上面印着吉普的七孔栅格标志。
费特愣住了。
他抬头看老弗兰克。
老弗兰克嘴里叼着新烟斗,双手插在口袋里,故作平淡。
“走,跟我到后院看看。”
第178章 牧马人
费特跟着老弗兰克出了后门,其他人也十分感兴趣地跟了上去。
后院白茫茫一片,昨夜的雪把一切都盖得严严实实,没有一个脚印。
谷仓的屋顶压着厚厚一层白,篱笆顶上是一道整齐的雪棱,远处的松林像一幅水墨。
费特一眼就看见,柴堆旁边的空地上,多了个东西。
方方正正的轮廓,用旧篷布盖着,篷布上积了厚厚一层雪,把底下的形状勾得清清楚楚。
老弗兰克往新烟斗里塞着烟丝,朝那边扬了扬下巴。
“自己掀开看看吧。”
“老开我的老皮卡也不是个事儿,你也得有一辆自己的车。”
他从裤兜里摸出火柴,抽出一根,拇指一划,把火苗凑到烟斗上方,歪着嘴一边吸一边慢慢转着烟斗,让火均匀地舔过烟丝表面。
烟丝的红点亮了起来,一缕青烟从斗钵口袅袅升起。
老弗兰克深深吸了一口,半眯着眼,嘴角叼着烟斗,从鼻孔里慢慢吐出一缕白烟。
“还好我运气不错,从倒腾二手车的老战友那儿弄到了这一辆。”
费特看了面前的篷布一眼,心跳有些加快。
车!
老弗兰克送了他一辆车。
他从柴堆旁抽了一根干木棍,走到篷布前,开始清理上面的积雪。
莱拉、莉娜她们都没动。
就这样安静的看着,没有人上前帮忙。
这是费特的礼物,让他自己拆才最好。
木棍把篷布上的积雪一块一块扫下来,雪团落在地上发出扑扑的闷响。
篷布的轮廓越来越清晰。
短小精悍的车身,方方正正的线条,前端有两个圆鼓鼓的凸起。
费特丢掉木棍,双手抓住篷布的边缘,往后一扯。
篷布哗啦啦滑落。
残余的雪粉扬起一阵白雾,在晨光中闪了一下。
一辆吉普露了出来!
黑色的车身,方方正正的挡泥板,两只圆圆的前大灯像瞪大的眼睛。
前格栅上是七道竖直的狭槽,正下面有着“Jeep”字母。
硬顶,黑色软顶折叠架靠在后窗上方。
前保险杠是黑色钢管杠,有些磕碰的痕迹,微微有些掉漆,但结构完好。
费特不认识具体型号,但他认得这个标志,认得这个造型。
这是每个男人心里都有一辆的那种车。
“这是04款牧马人TJ。”老弗兰克走过来,手指点了点前大灯旁边的翼子板。
“直列四缸,2.4升。马力不大,但扭矩够用,低速越野最合适。”
费特伸手敲了敲引擎盖,声音厚实,一听用料就十分扎实。
“百路驰KO2全地形胎,”老弗兰克跟上,“这胎的胎纹还深着,再用两年没问题。”
费特弯腰查看车胎,果然跟老弗兰克说的分毫不差。
“手动五速变速箱,带分动箱。”老弗兰克拍了拍车门,“高速四驱、低速四驱都能切换,在咱们这种砂石路和泥地上比什么都好使。”
费特弯腰看了看右后翼子板,有一小块补漆,颜色比周围略浅一些,不仔细看发现不了。
“这儿补过漆。”老弗兰克也看到了,“原车主蹭了一下,不伤钢板,就是表面补了一层。”
“这车顶能换,现在是硬顶,后备箱里还收着软顶,就是更换一次有点麻烦。”
费特直起身,手掌沿着车身从前到后摸了一遍。
车漆虽然不新了,引擎盖上有几道细长的划痕,大概率是被树枝刮的,但底下的钢板没有锈蚀,摸上去平整扎实。
“这车跑过多少英里?看着这外表还挺不错的!”费特问。
“十二万出头。”老弗兰克说,“这车前一个车主是个中产,爱好打猎,在山里跑得多,但保养得不错。”
“我那个老战友查过车况,正时链条换过不久,没有异响。变速箱换挡顺畅,离合器不打滑。”
他绕到车尾,踢了踢后轮。
“这车在他手里好好整备过,不会出什么问题的。”
费特看着这辆黑色的牧马人,心里的激动一点一点往上涌。
他没想到自己的第一辆车会是一辆吉普。
虽然是一辆十年老车,但这车的车况是相当不错。
他摸出口袋里的钥匙,插进车门锁孔,拧了一下。
咔嗒一声,门锁弹开。
他拉开车门,坐进驾驶座。
车门关上的声音沉闷厚实,不是那种轻飘飘的塑料感。
座椅是深灰色的织物面料,有些磨损但没有破洞,坐垫还有弹性。
方向盘是硬塑料的,粗糙,握上去掌心能感受到上面细密的纹路。
仪表盘简单得像拖拉机——转速表、速度表、油量表、水温表,四个圆盘,黑底白字,没有多余的东西。
中控台上只有空调旋钮、收音机和一个点烟器。
没有导航,没有触摸屏,没有倒车影像。
干净利落,一目了然。
手动挡的档把立在中央通道上,黑色的球形档头磨得发亮。
费特握住档把,踩下离合,从空挡推进一挡。
档位的吸入感很清晰——推进去的时候有一个明确的“咔“的到位感,不虚不涩。
每一个档位都干脆利落。
费特把钥匙插进点火开关,拧了一下。
“呃呃呃——嗡!”
四缸发动机喘了两口粗气,然后稳稳地转了起来。
怠速平稳,转速表指针定在八百转,没有抖动。
排气管喷出一团白雾。
他踩了两脚油门。
发动机的声音从低沉的嗡嗡变成清亮的吼声,转速表指针干脆利落地蹿上去又落下来。
声浪不大,但很有劲儿。
费特松了手刹,挂上一挡,缓缓松离合。
牧马人在雪地上动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