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大画家 第30节

  那位流浪“艺术家”从收钱到交稿就用了十二秒钟。

  托马斯连画的正反都没看出来。

  对于十美元能买到作品,托马斯是也一点都不看好。

  要是这种廉价画手就能画的尽善尽美,惟妙惟肖,那他花一百万美元做什么。

  托马斯个人判断,一万美元以下的插画和一万美元以上的插画。就算一般不懂艺术的人大概也能一眼看出好坏。

  “这是一家刚刚注册的画师兼职账号,名叫侦探猫,我们可以看到它的海报也是一只带着带着单片眼镜的猫眯,蛮可爱的,I like it……”

  他从电脑边抬起头,望着一边摄像大哥手中的价值二十万刀阿莱4k电影机的电影头,双手像身体侧面一托。

  “十美元,这笔钱你可以在汉堡王快餐店中买到三层芝士汉堡套餐,可以在旧金山路边的热狗小贩处买到四条热狗,也可以在Fiverr找到廉价画师愿意为伱完成一幅插画。但是我估计不会有什么让人惊喜的作品。”

  他的手在空中连着点了三下。

  托马斯不是在直播,现在还是视频录制阶段。

  特效团队会在后期制作相应的特效和插图,分别贴上汉堡王、热狗和侦探猫的海报图片。

  到了他这种上亿粉丝的体量,早就脱离了一般UP主的小作坊模式。

  频道的短视频的制作周期大概在几周到一个月时间不等。

  托马斯只需要负责构思内容和主理节目,剩下的后期、特效、调音视频剪辑会有非常专业的团队来完成。

  等到这期视频在油管上正式上线的时候,整个视频的过程中,后期的工作组都会将这个收费十美元的网站的主页上的猫眯用特效的方式和其他不同价格的画室的海报剪辑在一起,放在视频的右上角并且配有($10)的标志。

  “店家回复了我的消息,唔……不画黄油,不画R18……我才知道,原来画师还有这种业务。“

  海伯利安开玩笑式的朝着镜头做了一个大大的鬼脸,将手机上的屏幕放在摄影机之前。

  一期视频二十分钟。

  留给介绍这种小店铺的时间不会超过十秒钟,这个聊天算是一个不大不小的视频亮点,可以到倒时候保留一个镜头。

  摄影大哥比划了一个OK的手势。

  ……

  “十美元画人像的话实在有点低,这种大画是要加钱的?您看……”

  顾为经试探性的打字。

  “只能十美元。”对方回答的毫无回转的余地。

  “但……我也不需要你画太大的画。”

  “篇幅高10厘米,宽6厘米左右,可以加入一点个人创意,但不得高于15厘米或者低于4厘米。”

  托马斯很有经济头脑。

  这期视频投入了一百多万美元,除了视频播放的收益。

  他还会将买到的画作为创意简绘贴在马克杯上,上线自己的周边商城。

  “十厘米?嗯。”顾为经大概比划了一下。

  对于人像画来说很迷你。

  不过也不算太小,在照相机每发明前,也是有人会请人用简画家庭成员的头像或者半身像放在随身的珍珠吊坠或者折叠镜里,那个才叫袖珍,都需要用特质的极细画笔。

  “放心,你画的差不多就好,我不会要求你反复改稿的。”

  对面似乎怕顾为经拒绝了自己的订单,连忙说道。

  “好吧。”

  顾为经认为反正自己也需要快速凑到订单的好评完成连环任务。

  与另外一个复杂的建筑场景订单来说,虽然只有十美元,他还是更倾向于这个订单。

  “是照片么?”

  他问到。

  对面发来了一个穿着蝙蝠侠铠甲,带着蝙蝠面具,手中挥舞美元钞票的蒙面男人的照片。

  人偶身后的被风吹起的披风上写着周边购物网站“Hyperion store.“的商标。

  这是托马斯名下的【海伯利安频道】和DC蝙蝠侠官方联名的蝙蝠套装。

  因为每一期视频的制作成本常常会超过几百万美元,而且内容往往非常的夸张。

  托马斯因为自己的“钞能力”也被粉丝称为油管撒钱哥、神壕哥或者油管蝙蝠侠。

  “蝙蝠侠Cosplay?可以。但动漫内容,我只提供爱好者的粉丝向插画,但是如果您将其用于其他商业用途,造成的侵权风险你要自行承担。”

  画蝙蝠侠没问题。

  顾为经不知道对面的顾客是谁,他可不认为对方有蝙蝠侠的版权。

  虽然时代华纳集团法务部再有空,应该也不会没事干追究这种十美元的插画。

  但从小在书画铺里长大,他明白有备无患的道理。

  这次对面回复着很快。

  “我这边有三视图和专业的约稿合同。最晚三天内交稿,OK?“

  对面发来两份文件。

  顾为经快速浏览了一下,一份是那个披风男的正面背面各个角度的照片。

  另外一份是插画合同。

  合同很专业,大致的内容就是顾为经将除画作除法律不可交易署名权外的其他收益全本专卖给那个用户Hyperion1077,同时画作用于商业盈利的风险对方自行承担。

  书画店里各种格式的艺术品合同顾为经都不陌生,这个合同没什么问题,如果对方不提,他也会有类似的说明发给对方。

  “成交。”

  在买主确认了订单之后,顾为经就拿出了纸笔。

第39章 自然肌肉

  “蝙蝠侠战衣是二创而非原版。”

  顾为经将电脑上传的照片拷贝到IPAD上,放在自己的画板跟前放大。

  他注意到了披风上的海伯利安商店的字母。

  顾为经不是个热衷上网的人,不至于与世隔绝,但是对于油管第一的顶流土豪UP主【海伯利安先生】也只是听说过而已。

  当然,就算是托马斯的狂热粉丝,也只是能认出这个披风战衣是对方的官方周边,很难产生更多的联想。

  这种潮牌性质的名流网红联名周边卖的比大多数人想象的都要好的多。

  身陷舆论中心的歌手侃爷,联名的椰子品牌每年的销售额超过了十几亿美元,他因此一度被认为是有史以来最富有的黑人。

  虽然网红影响力不如真正的歌手,但做到托马斯这种上亿粉丝的网红皇帝,就是另外一个概念。

  他的各种周边过去三年总共卖出了1800万件以上,还有更多的盗版。

  要不然,DC也不会和他进行官方联名。

  顾为经根本没有怀疑过对方的身份,就像你总不能因为别人发给你张钢铁侠的照片就以为穿在战衣里面的就是小罗伯特·唐尼本人。

  他甚至只是以为自己要绘制的照片里的套装只是普通的粉丝二创作品。

  欧美阿宅们对于各种样式的美漫Cos服的喜爱程度不亚于秋叶原同行阿宅对于二次元妹子手办的喜爱。

  不过这种二创战衣如果画师要求高的话,其实要比普通的正经的战衣更加难以绘制。

  蝙蝠侠各种各样的图稿网上的美术资源库哪里都有,随便导入一张类似的到电脑上改两笔就好。

  二创战衣也不是不能这么画,只是会造成最终效果的失真。

  而且,顾为经发现对方发来的照片上的蝙蝠套装有些奇怪,是黄紫色而不是黑色,面罩的样子也和常见的蝙蝠套装不太一样。

  他在网上以相关的关键词搜索查找了一下。

  顾为经发现,这套战衣的原型应该是1966版本的首部大电影中的蝙蝠侠,是蝙蝠侠题材首次在萤幕上由短篇剧集变成长篇电影,很有纪念意义。

  他不关心这个来自六十年前的蝙蝠侠形象背后的故事有多有趣,真正的问题在于,这可能是最不好画的蝙蝠侠了。

  问题关键就在肌肉和身材。

  在后期的DC电影中,无论扮演者是第十任蝙蝠侠本阿尔弗莱克,还是更早的克里斯蒂安·贝尔,那时为了美术风格的统一并且彰显出蝙蝠侠老爷的力量感,无论是蝙蝠战衣还是超人的S套装,都保留了夸张到不真实的肌肉纹理。

  剧情的设置中,这些超级英雄的套装穿在身上,看上去就和穿着一套肌肉衣一样,只要用漫画式的夸张笔触描绘出大理石般的肌肉线条就好。

  而1966年时,好莱坞工业还不如后期的发达,蝙蝠套装就是一套套在身上的简单紧身戏服,具体的力量感完全需要演员本身的肌肉来彰显。

  照片中穿着蝙蝠套装的蒙面人身材……

  怎么说呢。

  不是酒井大叔那种像是个充满气的球一样的体型,如果是大肚腩完全遮盖了肌肉的话,反而就好画了。

  圆滚滚的肚皮随便拉两条弧线也就搞定了。

  他有肌肉,甚至很强壮……但又不是好莱坞式的强壮。

  学绘画或者连健身的都知道,正常人想要训练出奥林匹克健美大赛或者好莱坞男模那么标准流畅的身材很困难,几乎没有可能。

  这牵扯到一个用药的问题。

  为了追求镜头前的肌肉形状和线条感,这些人中非常普遍的会在健身的过程中补充类固醇。

  更有不少人会往肱二头肌或者股四头肌类的能带给评委或者观众视觉刺激的地方,注射【西斯龙】等油性物质来填充肌肉。

  它有安全风险,但能使肌肉变的雕塑一样有楞有角,充满力量感,具体原理和女生隆胸差不多。

  这个发来的照片上穿着蝙蝠套装的人,就属于那种常去健身房的正常人的肌肉。

  强壮,有一定的线条,但又绝对自然而未经后天修饰。

  这就很考验画家对于用笔技术的考验,要是处理不好,要不然完全没有肌肉的感觉,要不然就是畸形。

  顾为经闭上眼睛。

  整个照片Cosplay的身影以脑海中《人体解剖结构》为蓝本,开始快速的分解,紧身衣下的肌肤开始显现。

  他拿出一根笔,对照着照片中穿着蝙蝠战衣的男人的体型,在纸张上快速描摹。

  如果是托马斯在这里,可能会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就像是魔法一般,胸肌,腹肌,大腿……纸面上正在快速出现他赤裸的肌肉线条。精确的就像是浴室里的镜子。

  顾为经心中反而没有太多古怪的感觉。

  良好的艺术家在绘画时,应该像是古希腊人面对浑身涂满橄榄油的奥林匹克健儿一样,充满了对于线条和形体美好的欣赏。

  就算是面对异性,也应该激情大于欲望。

  艺术生就和医生一样,在工作的时候对于肉体并没有太多男女之间的差别,几乎任何的美院的必修课中都有人体写生这一项内容,哪怕是肉体伦理比较保守的东夏,像清美这样的学校,民国时就已经开始了人体写生的学习。

  建国全面解放后。

  伟人为了解除教育者的顾虑,还专门下过指示——画男女老少裸体model(模特,原文此词就是英语),是绘画和雕塑必须的基本功,不要不行。封建思想,加以禁止,是不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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