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乡人家 第610节

  矮胖子龇牙笑了,道:“没有。”

  连续饿了一天一夜后,方无适受不了了。

  他虽年小,却不傻,这熬着不吃东西没力气,骂人又费力气,他纯粹是自个折腾自个,人家可是一点没事。

  他便想,还是吃吧,不吃饿死了,哪有力气逃跑。

  于是再醒来也不骂了,抓紧啃馒头。

  别说,这馒头看着不怎样,真香!

  他狼吞虎咽地啃完一个,还要,说没吃饱。

  矮胖汉子道:“把你喂饱了有力气骂人吗?”

  方无适道:“我不骂你们了。再给我吃一个。”

  矮胖汉子笑道:“瞅瞅,还是富家少爷,饿两顿就怂了,****也要抢着吃了。哼,你小子毛都没长齐,还跟老子讲骨气!”

  方无适见他消遣自己,怒道:“你个狗娘养的……”

  这是听镇上孩子骂人的话,杀伤力比较大。

  一语未了,高壮汉子厉眼一扫,迅捂住他嘴,弄晕了他。

  再醒来,方无适知趣地不出声了。

  “吃一堑,长一智”原来是这么回事。(未完待续。)

  

第808章 逃走

  

  三天后,他们不知到了什么地方,方无适再没有被弄晕,而是被手链和脚链锁了起来,关在一间密室内。≥≧ 密室内除了一铺稻草和一只粪桶外,什么都没有。

  他大解了一次,没有东西擦屁股,不得已,只好抓了一把稻草擦,稻草戳得小屁股疼死了,最要命的是不知擦干净没有。

  打从出生起也没受过这样的罪,他忍不住又想骂人。

  可是他忍住了。

  主要是骂了不管用,白费力气。

  还是想法子逃走要紧。

  他一刻都等不得了。

  因为他想爹,想娘,想弟弟和妹妹,他还要教弟弟说话呢;他还要跟爹学习,将来要接管小方氏;他还要参加织锦大会,在会上露个脸儿,巧儿表姐说她六岁就参加织锦大会了呢……

  总之他忙得很,有许多“大事”,没工夫耗在这。

  他必须马上立即出去,没工夫陪他们玩了。

  小孩子想到做到,并不管后果。

  他想的也不复杂,就是干倒看守他的人,逃出去。

  他能凭借的,只有头上那根木簪子。

  那木簪是铁木制的,坚硬非常。

  这是方初的主意,想着小孩子不宜佩戴利器,可若遇见危险,纵然年龄小,也不能任人宰割不是,于是为儿子制了这根簪子,让他紧急情况下防身用。他被掳后,身上衣裳、项圈、玉佩等值钱物全部被扒个精光,唯有这根簪子留了下来,眼下就派上用场了。

  所谓初生牛犊不怕虎,又说“无知者无畏”。

  当这天中午高壮汉子进来送饭时,方无适就作了,也不选个时机,等那个矮胖汉子来送饭时再动手,毕竟那人看上去要弱些。

  突然作的优势就是毫无征兆、防不胜防。

  高壮汉子端了两碗进来,一碗饭,一碗菜,菜里面有鸡肉,可见他们对方无适是很重视的,改善了他的伙食。

  当他弯腰放碗的时候,方无适右手一扬,将握在手中的铁木簪子迅扎进他的眼窝。眼窝柔软,方无适是个小孩子且手脚都用铁链锁着,汉子根本不曾防备,于是生生被扎进脑海深处。

  一声惨叫在密室内响起。

  小孩子做事不管不顾,这是缺点,然这缺点在眼下却成了许多老手都不具备的优点。

  方无适毫不瞻前顾后,一见扎中了,便把手一撤,两臂一甩,手上的铁链就套住了汉子的头;再往下一扯——不是想扯倒汉子,而是借助这拉力,像个猴子一样翻身攀到他背后,骑在他背上。

  这样容易得手,一是因为无适身子灵活,常爬树下水的猴儿,能不灵活么;二是那簪子扎得太深了,痛得那汉子当场丧失反抗的能力,连碗也端不住,跌落到地上。

  等他反应过来,想要忍痛揪住敢伤害他的小兔崽子的时候,小兔崽子已经翻到他背后去了,抓住他眼中的簪子猛摇晃。

  汉子觉得脑中地动山摇,眼前一黑,扑倒在地。

  ……

  方无适出来后,瞄准一条路撒腿就跑,也不管它通向哪里。

  跑了几里路,到一个靠山小村庄,找了棵大树,蹭蹭爬上去躲在树冠中,坐稳了,把身子遮严实了,才有空细想下一步。

  他丝毫没有逃出生天的自豪,觉得这事挺容易的,不值得吹嘘,没什么惊险的。唉,回去说给小黑子他们听,还要添油加醋润色一番才好,就说他日想夜想,想了三天三夜——总共被掳出来才三天三夜呢,他全算上了——才想出这么一个稳妥的主意;再让矮胖子长高一截,就说他和两个高大壮汉斗智斗勇,再把打斗编激烈一些,就说他和壮汉们过招过了几十招;再说他如何巧妙开锁……

  自编自创到这,他编不下去了。

  因为,实在没法编了。

  那两个家伙真笨!

  那壮汉锁着他还把钥匙挂在腰上,也不知藏起来,不是笨是什么?

  还有那个矮胖子,居然擅自离开了。他不跑,难道等着胖子回来再当面客客气气地告辞不成!

  他想,等回去一定告诉爹,家里下人要严管,若现像这两个家伙一样蠢笨干活还偷奸耍滑的,都卖了,省得留着早晚出事。

  想罢,他透过树叶漏隙打量外面,寻找出路:村里牵出一条小路,蜿蜒向前方田野伸展,好像还听见水声,还有牛叫……

  方无适迅选定方向,跳下树,迈开脚步。

  ※

  六月二十日,在乌油镇景江下游,现一孩童尸体。

  尸体泡烂了,面目全非,尸身上穿着锦衣华服,项上戴着镶宝石的项圈。那衣服也罢了,那宝石项圈据方瀚海确认,正是方无适随身佩戴,项圈上有颗佛珠,是清哑从慈恩大师送的那串佛珠上拆下来的,独一无二,连仿造也不可能。

  方无莫和方无悔也有个同样的项圈,区别只在佛珠不同。

  清园,方初见圆儿惊慌赶来,气色混乱,与平日谨慎举止大不相同,心一沉,拧眉问:“什么事慌成这样?”

  圆儿道:“景江下湾村,现一具小孩尸体……”

  方初眼前一黑,就像暴风雨来临前夕,天幕沉压压一片低暗,让人喘不过气来;同时,他双眼迅充血涨红。

  圆儿吓坏了,心想大少爷这副情形断不能让人看见,更不能去见少奶奶,情急之下拽他上船,自己先去和细妹细腰通了气,对清哑回禀,说少爷有紧急事要回老宅一趟,再送少爷去认尸。

  去的途中,方初听圆儿说了事情经过。

  他反复说“这不可能”,绝不相信方无适去了。

  圆儿哪敢违逆他,一个劲地附和他。

  等来到下湾村尸体现场,看着围在江边那群人,听着人群中传来撕心裂肺的女人哭声,方初才略清醒,再次心慌起来。

  他双腿重逾千金,挪不动半步。

  是不敢上前,怕认出不想认的。

  慌乱中,他就听见那女人一边嚎哭一边数落,数落的是“我可怜的闺女”,他奇怪:不是说死的是男孩吗,怎么哭女儿呢?跟着精神一振,难道弄错了,尸体是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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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9章 认尸

  

  忽觉那声音有些熟悉,略一深想,这不是岳母吴氏么。

  吴氏哭闺女……那不就是哭清哑么。

  为什么哭清哑?

  他不及深想,拔腿就往那边跑。

  刚跑两步,就被人挡住,还是两个。

  定睛一看,原来是郭勤和方则。

  方初恐惧起来——

  为何不让他过去?

  是怕他见了伤心?

  这么说,已经确认死者身份了!

  方则郭勤得了方瀚海嘱咐,死命抱住他,不让他靠近。

  方初咆哮道:“你们干什么?!”

  方则哭道:“哥,哥,你冷静些!”

  郭勤也道:“姑父,让圆儿去!让圆儿去看!”

  方初挥拳乱打,怒吼道:“我的儿子,凭什么让他去认?要是认错了呢?别想弄一具烂尸来糊弄我!”

  方瀚海听见这边喧闹,匆匆跑过来,扶着他肩膀,沉痛道:“儿子,听爹的话,不要去……”看了会受不了的。

  亲爹都这样说了,方初绝望到痛断肝肠!

  他喊道:“不——我要看!我要亲自去认!”

  方瀚海颤声道:“没法认……”

  郭勤和方则一齐泪流满面。

  他们刚才都仔细辨认了,不顾尸体恶臭。

  那身量倒是和方无适差不多,但方无适身上并没有明显标识,那尸体又实在肿胀腐烂,脸上皮肉都脱落了,无法确认。

  可是偏偏又有衣饰、项圈、还有胸口的麒麟玉佩等等足以证明方无适身份的东西,明晃晃地挂在尸身上,谁能受得了!

  方初坚持要去认尸。

  他不信儿子真死了。

  最后,方瀚海拗不过他,让他去看了。

  方初没有像其他人一样蹲下来凑近,把尸体翻转辨认,他走到离尸身一步远的地方就迟疑了,停下了脚步,居高临下、面无表情地盯着那一堆不辨形状的臭肉看。

  就在方瀚海等人紧张地屏住呼吸,随时准备他发狂的时候,他开口道:“这不是我儿子!”说完,转身就走。

  一旁嚎哭的吴氏愣住了,努力睁大红肿的双眼。

  “女婿,你真认准了?”

  她用破锣一般嘶哑的嗓子急切问道。

  “真的!那不是无适。”方初头也不回地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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