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连他们一块儿打。”
史明勇和刘哲别齐齐抚胸喝道:“末将领命!”
陈二强挥了挥手:“下去准备吧,两日后,渡河追击。”
两人转身离去。
帐内安静下来。
陈二强望向角落里站着的金刀,忽然开口:“李世昭百户。”
金刀一愣,连忙上前:“末将在。”
“今天杀阿力麻的时候,是什么感觉?”
金刀沉默片刻,如实道:“末将……不知道。”
“当时只想着杀他,杀完以后,也没什么特别的感觉,就是觉得,该做的事,做完了。”
陈二强点点头,眼中闪过一丝赞赏。
“好,不骄不躁,不狂不妄,是个打仗的料。”
他的目光在金刀身上停留片刻,又转向站在一旁的蒙哥。
这两个年轻人,一个是陛下长子,一个是陛下第三子,都在这即将远征的部队里。
陈二强沉默了一会儿,缓缓开口。
“此次渡河追击,是我汉家军队首次踏足钦察草原。”他的声音低沉,一字一句都像是从胸腔里砸出来的。
“那片土地,咱们不熟;钦察人,咱们也不熟;天时、地利、人和,咱们一样都不占。”
“此去,凶险重重,甚至可能……全军覆没。”
帐内的气氛陡然凝重。
史明勇和刘哲别对视一眼,没有说话。
陈二强的目光直视着金刀和蒙哥:“本将本不想让你们两人跟随出征,一旦出事,本将无法向陛下交代。”
他顿了顿,继续道:“不过,你们分属第一镇和第三镇,都在此次出征的序列之中。”
“若是就此调动你们离开原本部队,对你们本人,对其他的将士,也是一种不公平。”
“如何选择,你们自己决定。”
他的意思很明确。
如果两人敢去,就留在原部队,随军远征,这也是陈二强希望看到的。
但如果不去,就调到他的大将军行营当个参军,一样是积攒资历,一样是建功立业,只是不用冒那么大的风险。
帐内安静得能听见烛火跳动的声音。
金刀没有丝毫犹豫,上前一步,右拳重重捶在左胸,那是大明军人的军礼。
“大将军,末将愿随军远征。”
他的声音不高,却字字铿锵:“末将是第一镇的百户,第一镇的兄弟们在哪儿,末将就在哪儿。”
“什么钦察草原,什么凶险重重,末将不怕。”
“末将只怕——将来大明的百姓问起这一战,末将无话可说。”
蒙哥也上前一步,同样捶胸行礼,声音比他大哥还洪亮:“大将军,末将也愿随军远征。”
“末将是第三镇的百户,第三镇的兄弟们要去,末将凭什么不去?再说了——”
他咧嘴一笑,露出两排白牙:“末将还想多杀几个钦察狗呢!上次那仗没杀够,这回正好补上。”
陈二强笑了,那笑容里有无奈,有欣慰,还有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好。”
他点点头,“既然你们愿意,那就去吧。”
他的目光变得严厉:“记住,到了钦察草原,你们不是什么皇子,只是两个百户。”
“史明勇和刘哲别是你们的将军,他们的命令,必须听从,若敢违抗军令,本将照样军法从事。”
金刀和蒙哥齐齐应道:“遵命。”
就在这时,一个声音从角落里响起:“大将军,末将也愿请战出征。”
只见长弓走出,抚胸道:“末将虽隶属第十镇,但愿随远征军渡河。”
“末将虽未去过钦察,但仔细研究过钦察人,他们的风俗、他们的语言、他们的弱点,末将都略知一二。”
“带上末将,或许有用。”
陈二强看着他,沉默片刻,摇了摇头。
“李世暄百户,你的勇气,本将看到了,但你不能去。”
长弓猛地抬头:“大将军——”
陈二强抬手制止他:“你隶属第十镇,第十镇要随本将留守康里草原。”
“这里一样重要,接应远征军、看守战俘、整顿草原、安抚归顺的康里人,哪一样都离不开人。”
“你留下,能做的事,比去钦察草原更多。”
长弓张了张嘴,最终低下头去。
“末将……遵命。”
……
接下来的两天,保加尔河东岸的大营里,一片忙碌。
史明勇和刘哲别各自紧锣密鼓地筹备远征事宜。
火药,要带足。
虽然草原上补给困难,但虎尊炮的弹药必须保证,那是关键时刻能救命的东西。
兵器,要备齐。
骑兵刀、长枪、神臂弩、箭矢,一样不能少,还要多带一些备用的,万一损坏了能及时更换。
粮食,更要紧。
每个人三匹战马,赶着羊群,驮着馕饼和肉干,母羊产奶,公羊播种吃肉,那是活着的粮仓。
按照陈二强的估算,至少要准备三个月的口粮,如果战事拖到入冬,那就要做好长期作战的准备。
那样的话,多少口粮都不够吃的,只希望钦察人的粮食牛羊足够养得起这两万大军。
同时,两人开始重新整编队伍。
之前受伤的士兵,一律留下修养。
那些战死的兄弟,他们的遗体已经被收敛,等战事结束后,会送回碎叶安葬。
从其他部队中,抽调精锐补充进来。
两万铁骑,必须是精挑细选的精锐,必须是能打硬仗、能吃苦、能在钦察草原上活下来的勇士。
第三日的清晨,保加尔河畔,号角长鸣。
“呜呜呜呜——”
苍凉的号角声撕破黎明的寂静,在草原上回荡。
那声音低沉而雄浑,如同远古巨兽的嘶吼,又像是出征的召唤。
两万铁骑,列阵于河畔。
北面,是史明勇率领的第三镇一万骑兵。
白色的甲胄在晨光中闪着森冷的光,白色的战旗上绣着红色的日月,在风中猎猎作响。
他们的战马打着响鼻,刨着蹄子,仿佛也感受到了即将到来的大战。
南面,是刘哲别率领的第一镇一万骑兵。黄色的甲胄,黄色的战旗,同样是金色的日月,却透着不一样的肃杀之气。
金刀骑在马上,站在第一镇的队列里。
他身上穿着黄色的布面甲,腰间挂着横刀,马鞍旁挂着长枪和弓弩。
阳光照在他年轻的脸上,映出坚毅的线条。
身后,李兆惠和萧摩赫紧紧跟随。
“百户。”萧摩赫小声道:“您说这一去,得多久才能回来?”
金刀望着对岸,淡淡道:“不知道,也许三个月,也许半年,也许……更久。”
“怕了?”
“怕?”
萧摩赫挺起胸膛:“末将跟着百户,上刀山下火海都不怕,还怕小小的钦察人?”
李兆惠也是嘿嘿一笑:“对,怕什么?钦察人昨天被咱们杀得屁滚尿流,有什么好怕的?”
“钦察人和康里人也没什么区别,都是牛羊畜生。”
周围的将士们听见了,都笑了起来。
金刀的嘴角也微微勾起。
身后是大明,是四万铁骑,是必胜的信念。
面前是残敌,是草原,是建功立业的战场。
怕什么?
远处,史明勇策马来到阵前,拔出长刀,高高举起。
“兄弟们!”他的声音洪亮,传遍全军。
“咱们今天,要过河了!过了这条河,就是钦察草原,就是那些钦察狗的地盘。”
“咱们去干什么?”
两万将士齐声怒吼:“杀敌!”
“对!杀敌!”
史明勇挥动长刀:“杀康里残部,杀敢拦咱们的钦察狗,杀出一个朗朗乾坤,让那些蛮夷知道,大明的铁骑,无处不在。”
“杀!杀!杀!”
南面,刘哲别也举起了长刀。
他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自己的将士们。
那道从眉骨一直延伸到下巴的刀疤,在阳光下显得格外狰狞。
片刻后,他猛地向前一挥。
“渡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