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兴汉1844 第16节

  英俊帅气,能说会道,气质出众。

  言语有股魔力,宛若天籁又直指人心,极能挑动人心。

  他简直就是最完美的布道者,最完美的凡人神形象。

  难怪历史上洪秀全在没有任何嫡系还那么多瞎操作的情况下,不管是杨秀清还是萧朝贵,却都无法取代他。

  难怪洪秀全跟杨秀清都天王杀天兄了,教义完全破产后,太平天国依然还能维持住基本盘。

  难怪广西的老兄弟在天京城破,天国完蛋了后,都还坚信洪秀全就是上帝次子。

  但很可惜,洪仁义这个穿越者对这种东西的免疫力是相当高,不会被洪教主打动,因为后世网络上这种神人太多了。

  见得多,也就不稀奇了。

  不过洪仁义没有马上拒绝,因为那太过伤人,如果他没记错,洪教主的心眼可不大,未来他还要仗太平天国的势呢,不能一下把路给全堵死了。

  他装作思考了片刻,然后问道:“三哥,你想过一个问题没有,若我是一普通人,那我信了皇上帝有什么好处呢?

  若是信皇上帝之前还是穷苦,信了之后还是穷苦,那我为什么要信教呢?

  至于您说入教了就互相帮助,那咱们不就成了天地会了吗?”

  这些洪秀全有思考过,但还没有考虑完全,因为此时他还是个脱产了几十年的书生,没有在广西见识过那种人间地狱,没有经历过地狱的磨难。

  所以他还不能搞清楚比他更底层的广大中国百姓要什么,具有革命倾向和大同思想的原道救世歌等还没有写出来。

  “三哥,我觉得,既然你深得皇上帝信重,那就更该向皇上帝问清楚。

  我等凡人要靠反对什么而醒悟,凡人醒悟后能得到什么,凡人应该反对什么样的存在才能证明已经醒悟?

  以及这世界是否有天堂存在,若天堂存在,它在哪里,是九天之上的宫阙,还是人间个个都能吃饱穿暖的大同世界?”

  洪秀全终究还只是个知识面并不算广的乡间知识分子,他甚至连小镇做题家都算不上,因为他做题的能力并不强。

  他的拜上帝教义,此时完全就是照抄梁发的劝世良言,皇上帝是唯一真神,世间有个大邪魔阎罗妖等等,完全就是基督教的上帝与撒旦之本土化。

  所以洪仁义在这里动了点小手脚,希望洪秀全能更早把杀清妖上天堂,建立天上大天堂,人间小天堂等理论搞出来,让太平天国比历史上更强大一些。

  “阿义弟,你真是,你真是说的太好了!”洪秀全一把抓住洪仁义的手,激动得难以自持。

  因为洪仁义的疑问,正是他隐约感觉,但还没切实想出来的问题。

  “跟我一起去广西吧,我们一起闯荡,为了洪家,为了皇上帝!”

  洪秀全此刻更加确定,洪仁义是有才能的,肯定是皇上帝派给他的助手,不然也不会变化这么快。

  “阿义,你快回去,二舅跟黄师兄一起回来了,他们带来了莫征的消息。”恰在此时,韦绍光的长子赶了过来,大声地呼喊着。

  洪仁义一愣,他设计的解围套路不是这个啊。

  难道,莫征真的有消息了?

  “洪仁义,你小子不会是想跟你三哥跑路吧,怎么,我韦绍光的女儿,就那么不受你待见?”

  一声怒吼传来,韦绍光跑得脚板噗噗响,尘土飞扬。

  这才是洪仁义安排的救兵,三哥洪秀全再是想让他一起去广西,也不可能在这种情况下继续游说。

  韦大看见父亲愤怒地跑过来,只觉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小妹跟洪仁义好得蜜里调油,父亲对洪仁义比对亲儿子还好,怎么会有什么矛盾呢。

  他正要开口问,韦绍光对着他劈头盖脸就是一顿骂,“你发瘟啊,白日插秧到处找不见,却在这里闲逛。”

  韦大更莫名其妙,这不你说要我在村口等着,一有二舅消息就来报告嘛。

  “不是....哎呀!”

  委屈的话还没出口,韦绍光当胸一脚就踹了过来,韦大滚地葫芦般栽进了满是淤泥的水田中。

  洪秀全一看韦绍光这么蛮横,打起儿子来跟打强盗一般,还以为洪仁义已经把人家姑娘睡了,顿时吓得讪讪的站在一旁,不敢再说让洪仁义去广西的事了。

第26章 华夏经典:造反必有黑衣僧

  丰宁寺位于广州府南海县石湾乡溶洲堡,也就是后世的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

  此寺建于明天启二年,临近南海县著名的莲峰书院。

  但不知道怎么的,洪仁义感觉这丰宁寺香火不是很旺盛,没有佛寺的平和静谧,反而更有一种关隘堡垒的肃穆感。

  二舅还是那副面巾遮脸的打扮,他左手照例缩在袖子里面,走在前头给洪仁义引路。

  越走,洪仁义越觉得不对劲,因为丰宁寺中几乎看不到什么香客,全是把辫子盘在脖子上,穿着青色粗布劲装,怀中鼓鼓囊囊的汉子。

  说是寺庙,实际上仍然按照广式四合院模式布局,除去那些佛像雕塑和偶尔才看见的几个僧人,这就是一处广东大地主的宅院。

  突然,穿过香亭的洪仁义闻到了一股硫磺味道,虽然被檀香的味道压下去了许多,但还是被洪仁义敏锐的捕捉到了。

  不由自主地,洪仁义朝着香亭不远处一个斑驳的木门看去。

  那是一处幽深的庭院,里面草木森森,一颗巨大的黄果树正在围墙后面探出枝叶来,哗哗的迎风招展。

  有古怪!

  “你是属狗的吗,这都能闻得到?”二舅李总办知道洪仁义闻到了什么,当即就停下了带路,反而对着那幽深庭院喊道:

  “出来见客吧,跟你说过,我这外甥女婿绝不是凡人,现在信了吧,哈哈!”

  吱呀一声,木门应声打开,一个身着青黑色僧袍,又黑又矮,但绝不算瘦的僧人走了出来。

  “南海蕉门莫征,现在叫做邝能。”李总办很是自豪地介绍道,看起来他在译书馆的时候,是非常推崇,甚至有些崇拜莫征能力的。

  “邝是我外家姓氏,他们全族去了石叻,托庇于黄埔先生胡阿基,此生不会再回来了,是以拿来一用。”

  看起来李总办没少说洪仁义的好话,因此看到洪仁义疑惑眼神,莫征还稍微解释了一下。

  莫征口中的石叻就是新加坡,为马来语中海峡一词的粤语白话音译。

  而那位黄埔先生胡阿基,则是此时新加坡著名的华商,他祖籍福建平南崇安县(武夷山市),南宋时迁来黄埔,家族已经完全广府化,是广府人在南洋比较有势力的存在。

  未来他的黄埔公司还会成为驻新英军的最大供应商,英军远东舰队司令部多次直接设在胡阿基的庄园。

  胡阿基则改名胡璇泽,成为了南洋举足轻重的大人物,新加坡开国基础的奠基者。

  “大师可有佛号,在下也算是后进,以后称呼更为方便。”洪仁义稍微有点紧张。

  因为这莫征是不是如同李总办那样说的有真本事,是不是一个坚定的反清义士,将极大关系着洪仁义今后的道路。

  莫征奇怪地看了洪仁义一眼,“我又不是和尚,要什么佛号,此不过是掩饰而已,或者你可以跟其他人一样,叫我和尚能就行。”

  说罢,莫征冲两人招了招手,示意他们跟上。

  三人朝着草木森森的庭院中走了十几米,进入了一间偏房,莫征打开偏房角落的一个大衣柜,径直就走了进去。

  原来,这个衣柜中竟然藏着一个地洞,三人抱住竖立的木桩从地洞顶部滑了下去,随后一个巨大的地下兵工作坊,就出现在了洪仁义的眼前。

  “怀清社铳炮局规模最大,技术也最强,只可惜何玉成不能一个人说了算,里面派系繁杂,各家都有想法,不复当年月铸五门炮的时光了。

  你们东平社人虽然多,但缺原料,缺技术,缺银钱,又被官府盯上,也是日渐窘迫。

  唯有我洪顺堂,勃勃生机,万物竞发呀!”

  莫征非常促狭地学了洪仁义的‘勃勃生机’,看起来一点也不像李总办说的那么为人古板、持正。

  “我不知道你是从哪看过海国图志,也不想管你跟魏师有何关系,但我要告诉你的是,你既然想干一番事业,那就要离他们远一些。”

  洪仁义完全没想到莫征会说这么一番话出来,似乎在李总办心里无比高大的魏源魏师在他这里的印象并不好。

  莫征可能是怕洪仁义有点不好理解,继续解释了一下,“林公不是你以为的,那种会反清复明的人。

  因为清廷是对他有恩的,他的一切都是这个朝廷给的,所以他会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做一点事,为后来人留下一点火种与希望,但你要敢造反,他第一个过来打你。”

  “魏师则更不同,他名满天下的同时又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更在朝廷中有大前途,想来很快就要中进士,成为万人之上的官老爷了。”

  “魏师是我恩公,我尊敬他,但他注定与我不同。”

  莫征表情有些寥落,语气更是萧索,洪仁义甚至猜测莫征肯定是对魏源说过这些,不过换来的是沉默甚至是斥责。

  “莫先生,你说的这些我都懂,因为林公和魏先生都是从满清设计的科举一途中受益的人。

  他们在这个朝廷中有美好的前程和未来,自然首先想的是维护和修补,而不是革命!”

  “粗俗点来说,他们是吃到了旗人从手指缝中漏下来好处的人,自然跟咱们这些苦哈哈不是一路人。

  要反清复明,要恢复咱们汉人的江山,要赶紧强大起来抵御外辱,避免成为双重亡国奴,就要看咱们这些被深深压迫之人能迸发出多大的力量了!”

  得益于后世屠龙术的普遍下沉,洪仁义比莫征总结的更加到位。

  他也对莫征放下心来了,此人能有这份认识,那就是个坚定的反清义士。

  只是,不知道为啥在历史上无甚名声?

  唔,这当然是洪仁义不知道此人。

  邝能或者和尚能,实际上是历史上红兵大起义的真正策划者,是洪门洪顺堂的军师,起义领袖陈开的谋主。

  不是特别有名,但绝对也算不上无名之辈。

  莫征听洪仁义这么说,正襟肃穆给了洪仁义一礼,“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夫子诚不我欺,足下年纪轻轻,却比我看的更大透彻,这一点上可为吾师矣!”

  “果然英雄出少年,如果天下的汉家儿郎都能明白这个道理,如果我们能把他们都动员出来,以数万万之众,击百万旗人,何愁大事不成,故国不兴!”

  洪仁义闻声看去,只见一人身穿白色劲装短褂,腰扎一条水红色粗布带子,下身亦是一条白色大裆裤。

  此人的左边,正是‘猪肉荣’黄师兄,右边与他同行、落后半个肩膀的则是那日在茶馆中见过的壮汉李文茂。

  洪仁义顿时知道是谁来了,珠三角地区天地会最有实力的堂(香)主,未来两广天地会的总舵主,红兵大起义领导者陈开!

第27章 两头乌角鲨

  洪顺堂的兵工厂叮当作响,熔炉中的火焰,给陈开身上的白色衣裤映上了一层橘红色。

  这位天地会的大佬非常年轻,国字脸,双眼炯炯有神,更兼天庭饱满,地阔方圆,只看面相的话,简直就是那种义薄云天好大哥的经典模板。

  “听说阿义兄弟也是父母早逝,想来我们这些苦孩子都是一样。”

  陈开快步走过来,非常自然而亲热地把住洪仁义胳膊,就像是日日见面的好朋友一般,没有丝毫生疏。

  “我三岁就没有了母亲,五岁便要外出给人割鱼草换得些许糙米、小虾养活自己。

  十岁时父亲去世,彻底没了依靠,只能前往同乡在佛山的杂货店打工。

  从此受尽毒打,睡柴房,馊米饭都没法吃饱,岂不正暗合阿义兄弟口中能救国救民之穷苦人。

  真是一语点醒梦中人,以前我觉得那些老爷们读了那么多书,应该更知道现在的朝廷就是个异族朝廷。

  他们没出来反抗可能是无人领头,现在看来恐怕他们根本就不在乎这个。”

  “要干大事,还得靠咱们这样的自家兄弟。”陈开紧了紧把着洪仁义胳膊的双手,表情热切而诚恳。

  洪仁义有种恍惚,仿佛眼前的陈开在突然之间就跟香港电影中的陈总舵主形象重合了起来,他不禁脱口而出:

  “通古斯野人夺我大好河山,百万旗人不事生产,强占我们好田好土还要国养,犹如人身上的虱子。

  咱汉人国破家亡,为奴为婢亦难以讨口饭食,皆如总舵主与在下一般,天下汉人同是父母双亡,无人疼爱的孤儿。”

  洪仁义这话一说,两人更是相见恨晚。

  陈开拉着洪仁义的手,就在有些杂乱的兵工厂中随便找了个地方坐下。

  “阿义弟可能不了解我们洪门,哥哥我可不是总舵主,而是洪顺堂的香主。

  总舵主这个职位已经很久没人担任过了,我们现在共同奉西江大豪李公为龙头。”

  洪仁义这下明白了,红兵大起义差不多要十年后才发生,所以目前陈开虽然是两广天地会中很有实力的人物,但他还连类似武林盟主的龙头都不是,遑论具有实权,可以调动所有天地会会众的总舵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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