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欧阳修的母亲是出身江南名门望族,受过知识熏陶的大家闺秀。
故而张方平的笔迹并不是十分的优美,还需要勤加练习,才能得到更多的卷面分,让考官看的越发舒服。
除了扎实的学识外,这些都是要注意的细节,那些考中状元的笔迹,无一不是工整优美,让人赏心悦目。
宋煊二人一直都在用功,直到吃晚饭之时,黝黑的包拯才站在门外。
七个人围着一个圆桌,正端着碗的宋煊瞧不见包拯的面容,但他牙齿是真显白。
“十二郎,抱歉,我没寻到合适的住处,还望能收留几日。”
“包兄?”宋煊听出来是包拯的声音,连忙开口:
“小焦,给客人盛碗饭,一起吃。”
包拯走上前来,先是道谢,下意识的咽了下口水,但他还是坚持道:
“十二郎帮我忙就已经极好了,我是想去外面吃的。”
如今学子纷至沓来,平价邸店、客邸大多都住满了,当然还有一些民宿,那也是需要更多的时间去寻找的。
价钱高的客栈,可不是普通学子能够支付的起的。
包拯他爹是当官的,家底不俗,但包拯整个人都处于那种“苦修”的状态,身上并没有多少钱财。
让他花大价钱住在客栈里,他是舍不得的。
若不是担忧自己考试在即,睡大街容易生病,耽误了进入应天府书院学习,他进来之前当真是考虑过睡大街,最终还是放弃了。
这么多年走到这一步求学,还是要稳妥一些。
包拯才舍下自己的面皮,请宋煊帮他一二。
“坐坐坐。”
宋煊倒是没有表现出来包拯身上不好闻的模样,拉过他又拽过一个竹凳,让他一起吃饭。
“吃顿饭用不着如此拘谨。”
众人哈哈大笑几声,倒是缓解了包拯的尴尬。
此时的包拯还没有养成父母双亡后的铁面无私,当然等他儿子死了之后,他更无所顾忌了。
甚至敢请求同样没儿子的宋仁宗赶紧立太子,搞得宋仁宗很是生气。
但一想到包拯也没儿子,俩人属于同病相怜,宋仁宗的气也就消了。
他是真的没有私心。
算了,识食物者为俊杰。
事已至此,先干饭吧。
包拯同样端起碗筷,往自己嘴里扒饭。
今天也就早上吃了个炊饼抗饿,一直到现在都没有再吃什么。
张方平瞧着包拯跟逃难似的,还有些觉得他这幅吃相,有些浪费小焦的厨艺。
按照十二哥的说法,便是猪八戒吃不了细糠。
毕竟好多菜都是十二哥他自己想出来的,教给小焦的。
待到包拯狼吞虎咽扫干净后,终于松了口气:
“十二郎家里的饭食与我家乡的大不相同,当真是好吃,让诸位见笑了。”
宋煊放下手中的碗筷,今天自是该轮到有人去刷碗了。
张方平与陶宏他们二人一同收拾,包拯连忙站起身来:
“我来我来。”
“包兄尽管坐。”宋煊又把没卖完的凉浆递给包拯:
“刷碗这活你跑不掉的,大家都是轮着刷,俺也是要刷的。”
“原来如此。”
包拯先前以为大家都称呼宋煊为少爷,什么事他都不用干。
可今日在书院听到那个姓韩的学子揭开宋煊的家底,又能理解他会同他这些伙计们一同在桌子上吃饭,共同刷碗的举动。
“待到明日吧,咱们两个一起刷这些碗筷。”
宋煊站在水盆前洗了洗手:“今日包兄接连赶路,那便由他先去洗漱,小焦,你一会带他一下。”
“好嘞。”
焦明连忙应了一声。
宋煊便拿着纸扇溜达溜达去了屋外乘凉,也算是跟左邻右舍混个面熟。
先不说宋煊平易近人,就丁捕头来门前挨打这件事,就让周遭邻居认识到,这个新来的是有实力的。
故而大家晚上的交谈显得十分的从容,毕竟这个时候想要做买卖,也没多少客人上门。
不如相互交换一下各自的信息,也算是拉进彼此之间的距离。
到时候无论是遇贼,还是要集体救火,都是能够互相帮助的。
包拯吃饱喝足,休息了好一阵,才决定去洗澡。
他本想用毛巾冲一冲,但是进了所谓的洗澡间后,他发现大不一样。
无论是这个干净的厕所,用水冲的让他大为惊讶。
就连洗澡的那个控制的水阀都让他惊诧。
他不知道上面挂着的桶里有多少水,但是当温润的水流冲击他黝黑的面孔,让他舒服到了极点。
包拯睁开眼,他看出来这里是新改造的模样。
大抵是宋煊买下此处房屋后,做出的改进。
十二郎到底是从哪里搞来的这些玩意,他几乎没见识过。
包拯心中有太多的疑问。
但是一想到方才那位小哥不要洗太久,其余人还要冲一冲呢。
包拯便快速的拿着制好的皂角水倒在自己的头发上,使劲的揉搓起来,祈求自己这一路上没有长虱子之类的。
待到洗漱完毕后,包拯感觉自己清爽了许多。
他穿着木屐,大声喊了一句我洗好了,便回到房间去。
包拯打开自己的包裹,从里面掏出铜钱数着。
十二郎如此待我,不知道要付给十二郎多少钱?
如此多的学子入城,怕是短时间内不好找到佣书的活计。
第66章 俺颇有家资
包拯在发愁钱财的事,尽管他家里有点小钱,但他平日里过的十分简朴。
毕竟读书人都是秉承着要苦读诗书,不能过于享受的思维。
“若是我给十二郎补补知识,应对考试,也算是帮他了。”
毕竟他听人说十二郎学习并不是很好。
想到这里,包拯便安心的睡下了。
在这方面,包拯还是有着自信的,毕竟可是享誉庐州的好学生。
宋煊则是忙着与左邻右舍搞好关系!
无论如何,搞得朋友比敌人多,才是常规操作。
“十二郎家的凉浆这般好喝,今后若是打出名气,定会引来大批人前来购买的。”
听着旁边卖丝绸的掌柜笑着吹捧了一句。
“李叔说的倒是对,俺在乡里就有一个凉浆铺子,只不过为了考取应天府书院,已然盘出去了,到了此地俺是想要卖书的。”
宋煊倒是没有隐瞒自己的买卖:“养活俺的几个伙计的同时,这样俺自己读起书来也方便些。”
“十二郎年纪尚幼,倒是有想法的!”
“是极是极,十二郎如此用功,定然能够考入应天府书院,届时我等邻居也能沾沾光。”
大家都在尽可能的释放善意。
宋煊能压住丁捕头挨打,就能压住丁捕头所代表的官府力量。
兴许人家背后撑腰的人在应天府官府内。
诸如这种附郭县城的知县们,活得可是不自在,而且相当怨恨自己所处的位置。
正所谓前生不善,今生知县;前生作恶,知县附郭,恶贯满盈,附郭省城。
所以左邻右舍认为宋煊这种有背景的人,尤其还是读书种子,没必要同他把关系搞僵喽。
至于宋煊能不能赚到钱,他们根本就不关心。
应天府书院周遭卖书的店铺不少,卖笔墨纸砚的更多。
就算学子们需要勤买,可市场就是这么大。
宋煊与众人絮叨了一会,才回去洗漱。
然后坐在凳子上晾干头发的同时,也在读书默记论语。
卷起来呗。
此时不止宋煊一人没睡,连带着张方平与包拯二人全都在各自的房间内温习。
反正洗了澡后,有没有吹风机,长长的头发且需要时间晾干呢。
更何况读书读到深夜实数正常。
只要买得起蜡烛就可,实在买不起蜡烛,用油灯也可。
最不济还能把墙凿个眼,借邻居的光。
小鸡不撒尿,各有各的道。
待到天色大亮后,包拯起床发现已然有人去买完早餐,放在圆桌上了。
宋十二那么悲惨的家庭,他哪里来的如此多的钱财?
包拯很是好奇,尤其是还养着这么五个伙计。
莫不是靠着打家劫舍?
尤其是院子里还有武器架子。
“包兄,这份是你的,也不知道你爱吃什么,这几日你可以与我说。”
陶宏把早餐推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