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区区刁民,反了天了? 第98节

  因为还在草创阶段,所以改动的不多,但朱祐樘最看重的两条改革,均已被收录其中。

  一条是币值改革,一两银子和一贯弘治宝钞,严格绑定,拥有同样的法律地位。

  一条是清丈天下所有田亩,逐步进行的税制改革。

  可以说,这部由内阁拿出来的《问刑条例》,诚意满满。

  但关于官员的惩处部分,就让朱祐樘很不满意了。

  《问刑条例》虽然增加了很多细致的反贪条款,但对官员的处罚力度,却明显降低了。

  光死刑就取消了三十二条,其他刑罚也被大幅降低。

  其中最重要的一条,贪污满八十贯绞,改成了满八百两。

  而内阁给出的理由,竟然是现在的银子,没有洪武年间的银子值钱了。

  通货膨胀,都膨胀到贪污受贿上来了是吧?

  而且还增添了一条,退还赃款可以降低刑罚。

  这次内阁给出的理由是,可以方便追回被贪污的赃银。

  因为有些官员不把贪污的银子放在家里,而是偷偷藏起来了。

  要是直接处死贪墨的官员了,这部分银子就追不回来了。

  朱祐樘当即就拍了桌子:“追不回来就算了!人,朕是一定要杀的!”

  当时就把四位阁老吓得不敢多说一句,只能连连低头称是。

  随后朱祐樘在看完《问刑条例》里,关于官员刑罚改动的部分后,当即怒斥了内阁众阁老一顿。

  随后让这些阁老们重新回去修改,关于官员刑罚这一部分。

  四位阁老不敢反驳,当即便带着其中一份《问刑条例》的草案,回到了内阁。

  而剩下的一本《问刑条例》,还是留在了朱祐樘的手中。

  朱祐樘看着手中的《问刑条例》,总觉得内阁在这部分,肯定会阳奉阴违。

  但他又不太懂法律的制定尺度,应该如何把握。

  因为如果让他来编写法律的话,那干脆就都杀了干净。

  “杀人容易,用人难啊。”

  朱祐樘敲着龙案,忽然起身走向门外:“摆驾,御书房。”

  “是,陛下。”

  朱祐樘坐着龙辇,来到许久未入的御书房。

  因为书房里全是书,不好生火龙取暖,所以气温一降低,朱祐樘就跑弘德殿去了。

  朱祐樘看着满墙壁的御书,自言自语:“朕瞧瞧,各位先帝们有什么好的法律条文,能够拿来给朕用用。”

  是的,御书房里的书,基本都是先帝们撰写,手抄,或者批注过的书。

  价值连城,非常珍贵!

  朱祐樘在满墙的书柜中寻找,从先帝的手稿,看到英宗皇帝的笔记。

  从宣宗皇帝的批注本,看到仁宗皇帝的手抄本。

  最后便是太宗文皇帝,亲自撰写的书籍。

  太宗文皇帝的书籍很少,只有寥寥一个书柜,最显眼的还是那本《永乐大典》的首册。

  里面的序言,是太宗文皇帝亲自撰写的。

  至于全册,则是跟随太宗文皇帝,进入了永陵。

  这本《永乐大典》的模样非常古朴,毕竟快一百多年了,若不是御书房的太监勤佳维护,怕是早就被虫蛀风化了。

  朱祐樘取出那本书,正欲翻看,突然见这本书的旁边,还有一本更加古朴的薄册。

  朱祐樘取出,只见上面写着四个大字《御制大诰》,而落款处,却是五个字。

  天承运皇帝。

  谁敢落款天承运皇帝?

  唯有明太祖高皇帝,朱元璋!

  朱祐樘心中一跳,将其小心翻看,仔细观看。

  里面的内容,让朱祐樘大喜过望。

  这本书,还真找对了!

  《御制大诰》是一本成书于洪武十八年的重刑法令,由朱元璋亲自编撰,用以严惩臣民犯罪,弥补律文的不足。

  当时洪武四大案,已经案发了三个。

  洪武十三年胡惟庸案发,朱元璋前后共诛杀胡党共三万余人!

  洪武十五年空印案发,朱元璋共杀地方主官上万人。

  洪武十八年郭桓案发,朱元璋将六部左右侍郎以下皆处死。

  同时为了追赃,又牵连到全国各地的地主。

  被抄家斩首的地主和官员加在一起,共杀七万余人。

  这三大案,前后经历了数年,处死官员过十万人。

  朱元璋深感大明官员性情卑劣,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徇私枉法之事,屡禁不止。

  而已经书成通用的《大明律》,里面对官员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行为的处罚,已经远远不够。

  于是朱元璋又重新,亲自主持编制了一部新的律法。

  将洪武年间的刑事案例,特别是洪武十三年至十九年,朱元璋对臣民法外用刑的案例,记录在案,编纂成册。

  洪武三大案中案件的具体判刑案例,处罚条款,皆在其中。

  编撰之后,朱元璋亲自提名《御制大诰》。

  用以昭告天下,惩戒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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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重新推行《御制大诰》!

  朱祐樘拿着《御制大诰》坐到龙椅上,从头到尾,仔细观看。

  里面的内容让他惊喜不已,竟然一下子忘记了时间。

  等到看完之后,才发现御书房里已经点上明亮的宫灯,四周也摆着数个暖炉。

  “不错,正是朕要的东西!”

  朱祐樘合上《御制大诰》的最后一页,心中对《御制大诰》已经有了一个全面的了解。

  总的来说,《御制大诰》是一本专门针对,官员犯罪之后的处刑条例。

  虽说《御制大诰》的适用范围,是全体大明臣民。

  但其中百分之八十的内容,都和怎么处罚官员有关。

  惩处贪污的罪案,占全部罪案的一半左右。

  细目中有酷敛百姓,贪污税粮案。

  放卖官差,私役丁夫案。

  妄取扰民,私吞商税案。

  谎报灾情,侵没赈济案。

  次于官吏贪污罪案的,是惩治地主侵吞钱粮,和士绅逃避粮差的罪案。

  如团局造册、虚出实收、巧立名目、妄自征税、接受赃私、诡寄田粮、揽纳私吞、贪污赈济、说事过钱等。

  它和《大明律》最大的区别就是,《御制大诰》对官员的刑罚,严苛了数倍!

  《御制大诰》一书中,总共罗列族诛、凌迟、枭首案例几千件!

  斩首、弃市以下罪案例万余种!

  其中酷刑种类有族诛、凌迟、枭首、斩、墨面文身、挑筋去指、流放、充军、阉割为奴等几十种!

  所诛杀者以贪官污吏,害民豪强,欺民外戚为主!

  同时,对于官员所犯同一罪行,《御制大诰》里的刑罚,也较《大明律》严重数倍!

  以贪墨为例,《大明律》里贪墨满八十贯以上为绞。

  而在《御制大诰》里,则是剥皮揎草!

  所谓剥皮揎草,就是将贪污受贿的官员绑在案板上,在他活着的时候,就将其人皮完整地剥下。

  剥下的人皮填入稻草,制成人皮稻草人,立于衙门门口,或者当地土地庙的门口。

  用以警告继任官员,切勿贪赃枉法!

  除此之外,《大明律》中不少只应处笞、杖的罪名,《御制大诰》却加重为死刑!

  依朱元璋对天下官员的痛恨来看,写进《御制大诰》里的罪行,一半以上都是死刑,只是死法不同罢了。

  同时朱元璋为了自己的百姓,能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利益,勇于对抗敢胆欺压百姓的官吏和豪绅。

  特意在《御制大诰》中规定:允许任何人手持《御制大诰》,捉拿扰民官吏,押送进京,由朱元璋亲自过问!

  其沿途正官首领,及一切人等敢有阻挡者,其家族诛!

  洪武十八年,南直隶常熟县农民陈寿六,因受常熟县知县顾英欺压,愤然与亲友一起将顾英捆绑,头顶《御制大诰》,将其送到应天府来治罪。

  沿途二百余里,行过诸多官府衙门,竟无一人敢阻拦!

  陈寿六入京后,朱元璋得到消息,表现得非常高兴。

  朱元璋亲自审理此事,最终顾英贪污罪名坐实,被打入大牢。

  同时朱元璋还赏赐了陈寿六三十锭银钞,免了他杂役,又给其他随行人员,各赏了两件衣服。

  随后朱元璋为了防止其他官员,对陈寿六打击报复,还特意下了一道圣旨。

  “敢有罗织罪名,害陈寿六者,诛其族!”

  “陈寿六若借朝廷之名义,行不法之事,地方官员无权决断,须押解入京审判。”

  至此后,直至朱元璋驾崩,常熟县无一官员,敢胆贪污受贿,欺压百姓!

  而且这还不算完,朱元璋为了能让大明百姓们,知道自己手中的权力,特意下旨规定。

  《御制大诰》每户一本,家传人诵!

  家有《御制大诰》者,犯笞、杖、徒、流之罪减一等!

  无《御制大诰》者,加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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