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你这个狗儿的,老子当年追随你一起打天下,大小战经历了几十场。现在你得了江山,就要将我们这些功臣全部杀了,你一个人独享荣华富贵?”陈德破口大骂,“朱元璋,史书如铁,你必将遗臭万年!”他是农民出身,什么脏话都能骂出来。
朱元璋懒得理会转身离开,之前之所以不办他们,是因为形势不允许,现在算是秋后算账。如果陈德当年只是掠夺钱财还可以容忍,但他将富户全部灭门冒功,就不能饶恕了。而且陈德在掠夺巨额财富之后并未上交,而是私人占有也犯了他的大忌。
至于陈德最后骂的那句,得到江山之后就残杀功臣,兔死狗烹什么的,朱元璋毫不在乎。
他已经下定决心要做一个独夫。
不管以后史书如何记载,他只要对百姓好,问心无愧就行了。
史笔都掌握在有文化的读书人手里,他早就得罪了不少读书人,得罪了世家,得罪了清流,早就预料到自己将来会被他们抹黑。
而得到实惠的老百姓大多数都是文盲,他们只能在心中念着朱元璋的好,没法记录下来。
“召李善长,胡惟庸,刘伯温,汪广洋,杨宪,吕昶前来觐见!”回到御书房,朱元璋道。
很快,几人就来到了御书房里。
“现在户部有钱了,着你们商议三件大事。”朱元璋道,“第一件,鼓励农耕恢复生产,第二件,派谁去剿灭各省的匪患,第三件,谁做钦差大臣去河南山东赈灾。”
第五十三章 村子里
“你们回去之后,各自拟一个具体条陈出来,然后明日在朝会上商议。”
群臣闻言都呆住了,这三件大事都关乎着国家的昌盛,和百姓的生活。换做以前三件中的任何一件,都要在朝会上商量一整天,甚至好几天。
有时候甚至商量半个月都悬而未决,因为实在是太大了,而今天朱元璋却打算将三件大事一起办。
以前之所以觉得事情难办,最大的原因是每一件都需要耗费大量银子,户部又拿不出那么多钱来。
而现在有了银子,大事也瞬间变得简单了。
“有钱好办事这句话果然是天下至理!”人群心中想道。
“禀陛下,臣愿意去山东赈灾,顺便把陛下那副字卖了。”胡惟庸道。以赈灾为理由让那些商贾富户掏钱,然后把皇帝的那副字赏赐出去,刚刚好。
“陛下,臣愿意去扬州,鼓励农耕恢复生产,顺便完成陛下交待下来的卖字任务。”杨宪道。别看扬州的百姓都快饿死了,但那里的乡绅贵族照样有钱。
普通老百姓都是牛马,百姓越穷那些当官的和土豪士绅搜刮的越厉害。杨宪很显然是看出了这一点,这才敢主动请缨去扬州。
“你们两个都领悟的很快!”朱元璋道,“杨宪这次去扬州,就不要带专享拨款了。把你卖到的银子,都用到建设扬州上面去。另外,咱那个方法你也可以活学活用,赚取更多的银子恢复生产。到了农耕的时节,咱会让户部优先调拨谷种稻种给你,”
“臣,遵旨!”杨宪道。
“至于剿全国灭各地残匪,臣觉得可以派中山候汤和统筹全局。”刘伯温建议道。
“不能派他去。”朱元璋道,“要派就派一些青年将领去,让他们在剿匪中历练一番,日后才能上战场。汤和是成名将领作战经验丰富,咱留着还有大用。”
虽然汤和只是个侯,但他却算是个名副其实的帅才。
让一个帅才去内部剿灭残匪,明显大材小用了。
“禀陛下,现在大明已经安稳了,前元已经被赶回了大漠。陛下为何还要历练那些青年将领,还说留着汤和将来有大用?”汪广洋问道。作为文人清流,这群读书人向来是反对战争的,不管该不该打他们都反对,因为圣人的古训就是慎战和佳兵不祥。
一旦提起战事,他们就像炸了毛的猫一样。
汪广洋嗅觉灵敏,已经从朱元璋的话里闻出了味道。
“此事就不是你该过问的了。”朱元璋冷冷道。
群臣闻言都不敢再说话,朱元璋已经将他们全部镇住了。要是换做其他任何一个皇帝,他们都敢据理力争,甚至争的面红耳赤。
但面对朱元璋他们不敢,因为朱元璋真敢杀人真敢诛人九族,而且不怕被史官抹黑。要是怕的话,也不会杀那么多功臣了。
“现在三件大事办成,大明国富民强估计就在一两年之间,到时候咱就可以大举开疆扩土了。”看到群臣走后,朱元璋心中暗暗想道。
……
陆家村。
学校里。
“中午放学时间到了,你们先回去吧,下午两点再来学校。”秦宇把学生们召集在一起,道,“另外,上午没有上文化课下午也没有,下午我们要到山上砍一棵树回来。”
“你们回家之后,问问你们的父母家谁家有红布,这么大一块就行,给老师过来。另外还需要黄颜色的染料。”
一个学校,必须要有旗帜才像样子。
然后又让几个小孩,每人带了一小袋米,和一条腊肉回去。说是几个小孩,其实就只有三个,他总共收了七个学生其中四个都是村长家的孩子。
而黄村长家住在山那边,中午那点时间回去吃饭显然是来不及的。
秦宇便打算留他们在自己家吃,师生五个一起动手烧火做饭。把村长家的四个孩子弄的灰头土脸,虽然一个个都狼狈不堪,但他们干的十分起劲。
“真是前所未有的体验啊,没想到我们几个皇子也有亲手做饭的一天。”人群心中想道,“不过就算再苦,也没有父皇当年苦。”
村里的三个孩子分别叫做黑蛋,富贵,和狗娃。
陆家村西北角,有一户农家,此刻屋顶正冒着炊烟。
“娘,娘,快开门。”年龄最小的陆黑蛋扛着大米,提着腊肉,用力的敲着房门。很快房门就打开了,村民陆大力的媳妇从内屋走了出来,背着手在围裙上擦了擦手上的水渍,在她身后还跟着好几个面黄肌瘦,穿着破烂眼睛却很明亮的孩子。
大力媳妇一眼就看见了儿子手上的大米和腊肉,眼睛一亮急忙问道,“黑蛋,你手上的米和腊肉是哪里来的?”
“秦先生送的。”陆黑蛋道。
“秦先生送的?”大力媳妇闻言,语气马上冷峻,训斥起儿子来,“秦先生是我们陆家村的大恩人,他的东西怎能随便要呢?黑蛋,你现在就给秦先生还回去。”
“娘……我想吃肉。”这时,旁边一个比黑蛋更小的孩子不干了,抱着大力媳妇的腿,满脸哀求的望着她。而其余几个孩子,都是眼巴巴的望着弟弟手中的腊肉,不停的吞口水。村里一天只吃两顿饭,孩子们从昨晚饿到现在早就饥肠辘辘,现在又看到肉。
“娘,我们已经两个月没有吃过米,半年没有吃过肉了。”陆黑蛋的姐姐道,“既然是秦先生送的又不是偷的,不如我们就留下吧?”
其余几个孩子闻言,也都用祈求的眼神看向自己的母亲。
“你们懂什么?如果我今天收下了,以后会被大家戳脊梁骨的。”大力媳妇看着自己这些满怀期待的孩子,语气充满了无奈。
“娘,秦先生说了,他需要一块红布和黄颜色的染料,这些米和腊肉算是他跟我们换的。”陆黑蛋谁说道。
“红布吗?家里倒是有。至于黄颜色的染料,可以用别的代替。”大力媳妇道。心中感叹不已:这位秦先生真是个好人啦,害怕我们不收他的东西,故意说是用来换。一块红布和一点染料,根本不值一袋米和腊肉的钱。对了,记得我嫁人时的红盖头还没有丢掉。
第五十四章 学校的厨娘
“谢谢娘!”
“太好了。”
看到自己的母亲愿意收下了,几个孩子开心的在小院子蹦跳起来。
没多久,“二丫,去山梁喊你爹回家吃饭。”厨房里面的香味就弥漫了出来,大力媳妇一边炒菜,一边把大女儿叫到身边,吩咐着。
“好嘞。”大女儿一溜烟跑了出去。
“媳妇儿啊,外面是什么香味呀?”村民陆大力的家旁边,是小寡妇潇潇的家。潇潇此刻正和她的婆婆在门口吃着午饭,碗里面是几片野菜混着一小撮玉米面,正吃着的时候婆婆突然开口问道。
因为家里没有男人,婆媳二人的日子比其他村民更加艰难。
婆婆已经六十多岁了,身形佝偻骨瘦如柴,眼睛也瞎了,完完全全就是个累赘。而潇潇一直秉持着华夏妇女几千年来的传统,虽然并未和丈夫圆房,但在丈夫去世之后,依旧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照顾自己的瞎眼婆婆,也因此受到了村民们的尊敬。
“婆婆,是大力媳妇在家在炒肉呢。”潇潇回答道。
“媳妇儿啊……”婆婆放下了碗筷,道,“娘今年已经六十七了,眼睛又看不见,已经没几年可活了……娘已经一年没尝过肉味了,娘馋啊。”
意思很明显,她就想在临死前,吃上一顿好的。
“婆婆啊,大力家也有七八口人呢……”潇潇听了之后表示很无奈,“我刚才好像隐约听到,黑蛋说大米和腊肉都是秦先生送的。”
“娘想吃肉……”
“没办法,摊上你这么一个婆婆,媳妇儿也只能不要脸一回了。”
陆家村祠堂。
也就是学校里。
几个皇子学生忙的热火朝天,朱标在露天灶台前烧火,不时地还用嘴大力往炉灶里吹着气,朱棣在旁边折树枝,朱樉在淘米,徐达在劈柴……
一个个满身满脸都是黑灰,极其狼狈。
只有秦宇是闲着的,其实这些人当中就只有他最会做饭,毕竟以前支教过。不过为了锻炼学生们的动手能力,他并没有上前帮忙。
看得出来,村长的这几个孩子平时家务干的少,毕竟黄村长是陆家村的首富。
这大概就是所谓的饿其体肤劳其筋骨吧,徐达在一旁微笑的看着,心中说道。只有这样教育出来的皇子,才是大明的希望。
如果皇子只知道享乐,只知道在宫廷内院读书,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将来有可能成为国家的祸害。现在让他们亲自做一顿饭,起码知道百姓是怎么生活的。
只有经历过百姓的苦,才不会把百姓当牛马。
“你们几个大男人懂什么做饭,看你们这副灰头土脸的样子……”就在这时候,一道声音传来。人群回头一看,一个年轻的女人出现在大门口。
女人直接就走了进来,丝毫没有拿自己当外人,“来来来,你们都到一边歇着吧,我来帮你们做。”说完一把抢过朱樉手中的盆子开始熟练的淘米,好了之后放进锅中,又让朱标走开,帮着他生火……在炉灶中刨了几下之后,大火就燃了起来。
众人楞在当场,望着女人极其诧异:长的倒挺俊俏,就是有点泼辣。
“你是……”秦宇问道。
“我是陆大红的媳妇儿,特意来帮你们做法的。”潇潇说道。
“鹅,那好吧。”秦宇表示非常的无奈。
烧好饭之后,潇潇又开始切菜炒菜,顿时浓郁的香味传出。“这味道也太香了吧?”朱标道。“是啊,似乎比家里的饭菜还要好吃。”朱棣道。毕竟炒的是腊肉,香味比新鲜的要浓郁的多。而几人也是忙活了半天,劳动饿了之后吃饭更香。
而潇潇则是一边炒菜,一边不停吞咽着口水。
“好了!”很快,潇潇说道。把几人的米饭装好,把碗端到了几人面前,又把炒菜装盘放到桌上,像极了一个家的女主人。
“多谢你了。”秦宇对这个主动前来帮忙,而且自来熟的女人说道。
“不客气……这都是我应该做的……”潇潇,说完就盯着几人吃饭,似乎在思考着该怎么开口才好。虽然她在陆家村生活了很久,但毕竟年轻,脸皮还没那么厚。
“你还没有吃饭吧,要不留下来一起吃?”秦宇仿佛也看出了点什么,说道。
“这怎么好意思呢?”潇潇道,她自己也想吃,毕竟她也是将近一年没吃过肉了,不过嘴上还在拒绝,“我只是随便帮个忙而已。”
“你都说是帮忙了,既然是帮忙,那么主人留你吃顿饭也是应该的。”秦宇道。
“那……那我就不客气了。”潇潇不好意思的道。
“在我这里不需要客气,随便点,自己去盛饭吧,然后过来一起吃。”秦宇道,“反正锅里还多。”潇潇刚才故意多炒了一点。
“秦先生,我家里还有一个七八十岁的婆婆……”吃到半途,潇潇欲言又止。
“那你就给她带一份回去。”秦宇立刻懂了她的意思,道。
“那就多谢秦先生了。”潇潇由衷道,“秦先生,不如以后就让我来帮你们做饭吧,另外有什么脏衣服的都放着我来帮你洗……”
“好吧,那就麻烦你了。”秦宇道。
此时他也看出来了,这个女人就是来蹭饭的。为了让她以后蹭饭更方便点,于是答应了她的要求,让她帮忙洗个衣服什么的,她也会蹭的心安理得。
“另外,如果你天天来给我们做饭的话,我月底会给你工资的。”秦宇道。如果她天天来的话,就相当于学校食堂的厨娘,就是学校员工。
而且还兼职帮忙洗衣服,又相当于洗衣房的。
秦先生还会给钱?潇潇听了顿时喜出望外,心中狂跳不已。
在这个蔽塞的小山村,想赚钱难如登天。村民唯一的收入来源就是那些会打猎的猎户,打到猎物后拿到要走几天山路的集市上去卖,然后买一些日常生活用品回来。这几乎是村里有能力的男人的专属,被各家各户称赞,猎物换不了几个钱。
潇潇是女的,不会打猎,所以她家几乎全年无收入。
现在秦宇居然肯给她工作,给她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