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教五年,大明成了日不落帝国 第1节

支教五年,大明成了日不落帝国 作者:落寞的花生

简介:

大学生秦宇去西北山区支教,坠崖到一个世外桃源的村落。全然不知情,他其实是穿越到了明朝开国之初。朱皇帝时常来和他讨论如何治国,皇子们跟他学习现代文化科学。

很快,大明开始文艺复兴,开启工业革命。拥有了世界上最先进的火器,掌握了最先进的航海技术,成为世界上最强盛的封建王朝。

他教出来的皇子们,也一个个都很成器。

朱棣打到了欧罗巴。

朱标打到了拉美。

朱椿打到了南极。

整张世界地图,都被涂上了大明的颜色。

圆满完成支教任务的秦宇离开村子后,眼珠子都掉到了地上。

第一章 这村子也太落后了吧

“头好痛!!!”

“浑身都痛的难受!!!”

秦宇睁开双眼,发现自己正躺在一张坚硬的木板床上。头上,身上好多地方都被白布紧紧缠着,让他看起来就像具木乃伊一样。

白布上的多处血迹,都已经干涸。

剧烈的疼痛从白布下面传来,像受酷刑一样难受。

除了疼痛之外,受伤之处还有一股强烈的灼热感,并且又麻又痒。

“我居然还活着!”

他心中一阵庆幸:“这可真说得上是大难不死了!!”

记得在数日前,记不清楚具体时间,是因为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到底昏迷了多久。在前往西北山区一个偏远村寨支教的途中,走山路的时候突然脚下踩空,从山崖上掉了下去。

那座大山海拔在五千米以上,掉落的悬崖也不知道具体有多高。他只记得自己刚掉下去的时候,完全看不清悬崖下面到底有什么。

他只记得,自己掉落的时间起码有十几秒。

落地之后,一个剧烈的震颤,震的他五脏六腑好像全部都碎了一样,喷出一口鲜血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身体的所有感觉和脑袋里的意识,瞬间消失。

当时他的最后一个念头就是,我这次死定了。

没想到现在居然还能醒来,还能再次见到天上的太阳。

这不是大难不死是什么?

“真是万幸啊!”秦宇在内心感谢着上天对他的眷顾。

“都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我掉落万丈悬崖,也没碰到个武林高手捡到本武功秘籍什么的。更没有看见吃了能提升几十年功力的水果……就只看见了一个贫穷落后的山村。”

秦宇调侃起自己来。

“由此可见,武侠小说和电视剧都是骗人的。”

“现实生活中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奇遇,所谓的武林高人武功秘籍还有穿越什么的,都是人们YY出来的,谁要是当真了谁就是脑子有毛病。”

……

秦宇,今年二十三岁。

淮扬人士。

长的比较帅气,身高一米八,体格健壮。国内名牌师范大学毕业之后,为响应国家的号召,放弃了在大城市任职的机会,前往祖国偏远山区支教。

坠崖之前,他已经支教了整整一个年头。

记得自己刚刚走进第一个支教村寨的时候,他的内心是震撼的:原来自己的祖国,还有如此贫穷落后的地方。

那个山村共有十二户人家,村民们吃不饱饭穿不暖衣,每天只吃两顿饭,孩子七八岁了还光着屁股。村里人均收入每年只有几百块,一辈子都没有走出过大山。

就连认知都很落后,他们甚至连点灯电视机都没有见过。

在此之前,他还以为自己的国家已经彻底摆脱了贫穷,根本不会出现人们吃不饱饭的情况。亲眼见到才知道,自己以前有多么天真。

在支教期间,看到那些山里的孩子们一双双求知若渴的眼睛,看到他们身上穿的衣衫褴褛的衣服,了解到很多孩子上学,还要走几十里的山路。

他就感觉到自己的支教工作,太有必要了。

很快,他就喜欢上了这份工作。

甚至说得上是热爱。

远离城市喧嚣的大山,山里带着泥土芬芳的新鲜空气,山林间欢快跳跃的小动物……一切的一切,对出生在大城市的他来说都很新鲜。

同时他也喜欢那些淳朴的村民,喜欢他们送给他的山里野果,以及给他送来的家里存放了好几年的腊肉。

当然,他更喜欢那些天真,渴求知识的孩子们。

并且很乐意把自己的知识传授给他们,以求他们将来能改变山村贫穷落后的面貌。

按照规定,完成一年的山区支教任务后,就已经有了拿得出手履历,有了执教经验。完全可以在大城市里,当一名正式教师了。

但正是因为那份热爱,让他没有选择回大城市。

而是选择了继续留在西北山区,到其他村寨长期支教。

没想到分配给他的山区偏远的超出想象,他一个人走了好几天的山路。眼看就要到达目的地村寨了,却半路跌落万丈悬崖。

……

“这个山村,应该不是我要去支教的山村,我是在半路跌落悬崖的。”

“看起来比我以前支教过的那个村子,还要落后!”

秦宇抬头看了看周围环境,自己身处的茅草屋破旧不堪,好多地方还能见到天上的太阳。估计一到下雨天,就会外面下大雨屋内下小雨。

之前那个村子虽然贫穷,但还不至于屋无片瓦。

身上盖着的被子用的是很粗糙的布料,好像是用很古老的织布机手工织成。手工织布机已经有几千年历史,完全称得上是古董。

这个山村的人,居然还在用古代的织布机织布?

旁边的桌上放着一盏熄灭了的油灯,屋顶没有电线电灯。

这个村子居然连电都没有通!

眼前看到的一切,都透露出一个相同的信息:贫穷,落后。

秦宇掏出手机来一划拉,汗,居然没有任何信号,连一格信号都没有!

众所周知,现在祖国的通讯业已经非常发达了,5G信号几乎可以传遍国内每一个角落。

这里没有信号说明什么?

说明山村四周都是很高的大山,把所有信号都挡住了,方圆百里没有一个信号基站。四周高山环绕,人们想要走出去的确很难。

交通不便,信息闭塞!

抬头望向屋外,不出所料的,他没有看见任何电线电缆信号塔。上次支教的那个村子,至少还有手机信号,至少每个月还能通几天电。

“这村子,也太落后了吧??”

“几乎完全和现代社会脱节。”

“记得前段时间网上报道,有人在热带雨林里发现了原始村落,里面的人还过着刀耕火种的生活。这个村子里的人懂得织布,应该比原始村落文明一点。”

“把我救回来的应该就是这个村的村民,”

“为了报答他们的救命之恩,改变村里的贫穷落后面貌,我一定要留下来,好好教教村里的孩子们,让他们努力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

第二章 我怎么从来没听过

“要是救我的人是一位有一身通神医术的隐世老神医就好了。”秦宇又忍不住根据小说剧情YY起来,“而且他还有一个美若天仙的小孙女,容颜俏丽身背药篓……”

记得以前看过的网络小说和武侠剧,几乎都是这种狗血剧情。

萧炎跌落悬崖遇到小医仙,不但美貌绝伦,而且还是什么厄难毒体,百毒不侵……最后二人相识相恋,小医仙成为了他的后宫。

武侠剧的主角跌落悬崖,遇到精通医术的武林前辈,然后他也有个美貌的孙女。主角和女孩两情相悦,最后两人离开大山一起闯荡江湖。

女孩成了主角的红颜知己。

虽然明知道自己的YY不切实际,但YY又不犯法。

……

“你醒了?”

就在这时,一个粗豪的声音响起。

秦宇刚才美妙的幻想,立刻就像七彩的玻璃被重锤敲击碎成了一地玻璃渣。从这中气十足的声音就可以判断出,来人绝对是一个彪形大汉。

四五十岁,人高马大。

没有孙女那种。

随即,一道健壮的身影,出现在门口。

来人果然是一位中年大叔,年龄大约在四五十岁左右,身上穿的也是粗布衣服,极其朴素。一张国字脸,长得虎背熊腰。

大步流星的走进屋内,站定之后犹渊渟岳峙。

神态举止,尽然给人一种很威严的感觉。

看他的眼神也极其犀利,让秦宇都有点不敢与之对视。

这气场,起码也得是个村长吧?秦宇暗自嘀咕道。

作为支教老师,他以前也见到过不少前来慰问的领导。领导身上几乎都有一种独特的气场,让人一见了就知道他不是普通人,并且让人肃然起敬。

之所以判断他是只是个村长,是因为村子里已经没有比村长更大的官了。

而且对方那犀利的眼神里面,好像还有股杀气。这种眼神,秦宇以前在一位给他军训的教官身上见到过,后来听同学们说,那位教官是真正上过战场杀过人的。

这位村长以前应该是个猎户吧,年轻时候肯定猎杀过不少的大型动物!秦宇心想。

问道:“是大叔救了我?”

大叔?大汉神情一凝,不过马上露出爽朗的笑容,“不错,是咱救你回来的。上次咱去山中打猎,遇到你在悬崖下昏迷不醒,便顺手把你带了回来。”

“多谢大叔救命之恩。”秦宇道。

对方露出了笑容,顿时让他感觉轻松不少。刚才他沉默时候的威严,着实把他给震住了。

“小事一桩,不值一提。”朱元璋豪迈的摆了摆手。

没错,秦宇眼前这位大叔,正是大明的开国皇帝朱元璋。

开局一个碗,后来得江山那个。

数日前,朱元璋率领文武百官山中田猎,被一个獐子吸引,然后就在草丛中发现了秦宇。虽然身为皇帝,但也没有见死不救。

于是便带着秦宇来到附近的村庄,顺手把他交给了村民照顾。

首节 1/72下一节 尾节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