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太师 第158节

“他能怎么说,不吭呗。”

陈云甫耸肩一笑:“臣办婚宴那日,朝中王公贵胄、文武百官来了不少,若臣是个贪污犯,那国朝得砍多少颗脑袋。”

“咳,放肆!”朱标板起了脸喝斥道:“咱和父皇也去吃了,怎么着,你还打算连我们爷俩都砍了不成?”

“臣万死。”

陈云甫连忙低头认错,续言道:“臣的意思是,法律不能只允许州官放火,不允许百姓点灯吧,如果仍按照陛下和邹寺卿那种认知,事事都要如此偏激,那国朝上下就没有一个能独善其身的。”

法律不是过家家,我开心怎么都行。

老百姓可以热血冲动,看到贪官恨不得把贪官一家子杀光才解气,但陈云甫是制定法律的,他不能也这样吧。

要真按照老百姓这种冲动想法,那第一个造反还是老百姓。

为什么,因为老百姓家里也有吃喝宴请。

张三在家睡的正香就被拉出去砍头,理由是昨晚朋友请客吃饭,宴资来自盗窃,张三属于享受了不正当利益属同罪犯,斩!

这样的法律下,老百姓不造反才怪呢。

作为法律的制定者、贯彻者和推行者,陈云甫既要小心翼翼的不去碰触绝对红线,又要尽可能的替天下老百姓争取利益。

哪怕老百姓们不理解,指摘他这么做是在包庇贪官。

“妄兴株连这一条,咱也不支持,确实太过于苛刻且缺少了基本思维。”

朱标点点头,他是太子当然明白陈云甫的用心。

哪能全凭自己心里痛快就想干什么干什么。

这样的事,也就老朱现在老了才这么做。

就像之前所说,贪污罪刚制定的时候,那是朱元璋刚刚建国之初,朱元璋自己也很明白,所以不会去追究贪官的家眷,并且也没有剥皮实草之刑,只是绞刑。

只是后来老朱自己岁数大了,思想也越来越偏激,骨子里的老农思想开始占据理智的主导地位,就和普通百姓一样,看什么不顺眼就乱杀一气,图个自己心里痛快。

若是都这么玩,那就干脆别要法律了。

一本《大明律集序例及附例》中有很多的典型案例,对比大明建国初和洪武后期,是

能清楚看到朱元璋的思想变化。

而事实的客观展及史献已经充分证明,这种思想上的变化是存在错误的。

陈云甫身为一个穿越者,他的最大优势不是需要什么金手指,而在于熟知历史的走向,谙熟政治,能够甄别出正确与错误政策或思想对大明这个国家所会带去的深远影响。

只要减少错误、加强正确,国家是一定会进步的。

前世的经历加上这辈子在大明仕途上的厮混,陈云甫比之大明官场上的老油子也不遑多让,只不过他现在大权在握,不屑于蝇营狗苟而已。

他的棋盘很大,一般级别的官员已经连做棋子都不配了。

“减少株连的罪刑适用还好理解,可盗窃罪大幅减轻缘何?”

朱标蹙着眉头说道:“你得知道,百姓本就贫苦,每一文钱都可能是救命钱,偷人钱财如同害人性命,万一谁家里有病患等钱抓药,偷了这笔救命钱是会害死人的啊。”

陈云甫不住点头,叹气道。

“臣何尝不懂这个道理,从感情上来说,臣也恨不得将这种盗贼杀掉,但法不能这么定啊,这么定只会害死更多的人。

盗贼本身如何甄别他盗取的钱财是救命钱还是寻常钱?如何能知晓他的盗窃行为会带来哪些严重后果?

他不知道,他只知道盗窃会抓住会判斩刑。

既然盗窃是死,杀人也是死,所以很多的贼已经不偷钱了,而是改为三两合伙直接入室杀人,他们把男人杀了,把妇女奸淫后杀死,然后席卷所有的钱财逃跑,这些案例,都察院和大理寺堆满了何止两间屋啊。”

朱标霎时间沉默下来。

“穷**计、富长良心,何况本就是歹徒的贼,他们犯罪的时候已经开始践踏法律和人伦了,哪里还有道德一说,过于严苛的酷刑只会把他们逼上更恐怖的境地,犯下更多骇人听闻的惨案。

法律不能寄希望罪犯的良知,更不能高估人性中的善、低估人性中的恶。

什么样人会去做贼偷东西,好吃懒做无钱无路,他已经丧失了为人最基本的正确价值观,我们还能再寄希望他是个义贼,只偷东西不害人命吗?

臣降低盗窃罪的刑罚,只是为了那些贼偷完钱之后就逃遁,而不是再去杀人、残害人。”

法律在这里是可以细分的,比如说盗贼窃取的是他人急等救命之钱,造成了严重后果如致他人死亡,这样的话就判死刑。

但陈云甫没有说,也没有这么去细分。

是他不想吗,不。

是这条细分的法律无法贴合大明的时代背景。

因其一点,科技

环境的限制性。

这时代没有新闻、没有自媒体、没有便捷的沟通科技,老百姓都是文盲!

愚昧和落后是这个时代摘不下去的两顶帽子。

比如某县的盗贼偷了钱,因为这笔钱把失窃者害死了,盗贼被抓住判了死刑,那这个县后面的所有人企图去犯盗窃罪的时候只知道,盗窃是死罪。

他们不可能也永远不会知道,就在离着他们几百里的地方,一个盗贼因未造成严重后果只被判了三年徭役!

消息不流通啊,盗贼们没有手机,更不识字。

更别说天天能看到张三普法说案例。

官府宣传律法说的每一句话在他们耳朵里比听天书还晦涩难懂。

你只需要告诉他们,犯什么罪会死什么不会死就足够了。

教育需要慢慢来,普法是要跟着教育走的。

这条法律日后必然会细化,但那是日后。

陈云甫只希望,自己死之前能看到那一天,就此生无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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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七章 大撤藩

朱标已经完全明白了陈云甫的意思。

那就是朝廷制定法律只能面向绝大多数人,而非只面向小部分人。

更重要一点,不能寄希望于靠百姓自觉、自制。

黄老学说、无为而治等思想已经严重跟不上时代的进程,更不可能跟上大明朝此刻的时代。

“每一个朝代在刚刚开国立朝的时候,都往往会犯三种常见性错误,包括我大明朝。”

陈云甫指出三点:“第一点,承前朝制,为什么要承前朝制,因为改朝换代打了几十年仗,千百里土地上什么都不多就尸体多,朝廷的要任务就是恢复生产,所以没心思再去将制度来个改头换面的大革新,往往以前朝制先行过渡。

汉承秦制、晋承魏制、唐承隋制、我大明承元制。

承前制有其必然性,臣只是都察院左都御史,没资格对此朝制大事指手画脚,不敢多言。

第二个常见错误就是礼法的制定,比如臣和礼部尚书任部堂谈过一次,任部堂说礼部在当年制定我大明礼法的时候,除皇室礼法是陛下钦谕之外,其他的过九成的礼法都是照猫画虎,按着唐宋时期留下的典籍来模仿,当然,这种偷懒的行为被他们称之为不能忘记祖宗,移风易俗要不得。

第三个常见错误就是臣作为都察院左都御史必须要提的,律法的错误。

臣上任至今,为了重修此《大明律》,顺道去看了《唐律疏议》、《律吕成疏》、《名公书判清明集》、《宋刑统》等历代律法典籍,现了一点,那就是极高的相仿度。”

当然,陈云甫还有一本古代律法书没说。

《大清律集及其附例》。

历朝历代的这些个律法书真个对比一下,大同小异四个字就能概括完全。

相似程度八成。

为啥,不用多么高深莫测的去扯什么政治、经制考量,说难听点就是懒。

“为什么历朝历代的律法相似度如此之高,因为法律要贴合人情实际,但哪一个九卿尚书会跑到民间,真个亲身去感受呢。

所以直接照搬前朝的法律略作修改,加上一点吾皇万岁的指示就可以成文了,然后全国颁行,老百姓就按照这个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即可。”

“你这还叫不敢多言,你就差把咱大明朝批的一无是处了。”

朱标笑骂一句,自己随后也陷入了沉思。

他不明白,以往三法司不能说是国朝最闲散的部门吧,但也没那么多幺蛾子,现在可好,陈云甫一上任,闹出的动静那么大。

为啥,因为说难听点,三法司以前就是皇室的打手、皇室的刀。

皇帝要办谁,怎么办,他们就听话照办,口供拿到,开刀问斩最是省心。

其他的啥也不操心。

国家大事和三法司有什么关系?

这种为官的思想就是懒政,本质上就和陈云甫有着天然冲突。

老陈二十出头,正是血气方刚的岁数,就算不是穿越者,也不可能静下心待在三法司养老。

“好了,咱也看完了,你觉得能行那就让通政使司立项成书。”

朱标撒手不管:“律法咱也不懂,若是你们三法司联席会议表决过的新律都不专业,那咱这个监国太子就更不能随意指摘了。”

还得是老大哥。

陈云甫心里踏实下来,谢过就欲告辞,被朱标喊住。

“别急着走,也忙半个多月了,晚上留下来,咱俩喝点。”

“诶。”

陈云甫那是一点都不打算跟朱标

客气,闻言立马停下脚步,屁股重新坐了回去。

“你啊你,一听有饭蹭就开心的跟什么样。”

朱标无奈的拍了拍额头,而后言道:“咱监国也三个多月了,说实话,以前真不觉得什么,现在突然现这个国是真难监,父皇累啊。

云甫,要不咱商量一下,你再顺手兼一个文渊阁大学士?”

“别!”

陈云甫腾的一下就跳了起来,连连摆手:“殿下,臣现在就已经忙的连家都没工夫回了,您再让我兼一份差事,我就这一百多斤肉,您拿去给尚膳局,看看下锅能榨出几斤油吧。”

“嘿,你还跟咱耍起无赖来了。”朱标气乐了,说道:“别的人那都是生怕自己的官当的不够大,兼领的差事不够多,恨不得权力越大越好,到你这你还躲了。”

“权力越大责任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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