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王权 第158节

  提笔坐在桌前,雷文微微思考,只在上面写下了两个字:

  “平安。”

  相比于雷文的简短,裘德拉就“用心”多了,一口气写了三封信,也不知道都是交给谁的。

  当然,肯定会有丹妮丝的就是了。

  信笺连同约翰子爵的调令一起被送出。

  当充当信使的约翰子爵亲兵带著粮食赶回时,已经过去了十一天,这批粮食直接解除了补给即将告罄的窘境。

  但随之而来的消息,就不那么让人愉快了。

  ……

第132章 兄弟

  联军崩溃之后,大多数贵族都选择了回到雪漫城暂时休整、集结。

  据约翰子爵的亲兵所说,雪漫城外满是伤兵、溃兵,由于缺医少药,这些人只能慢慢等死,以至于惨叫声日夜不息,简直就是活生生的地狱景象。

  五郡三十余位贵族,活著回到雪漫城的不足二十,包括罗姆尼在内的六位贵族确认了死讯,尸体都没能抢回来,还有八位贵族处于失联状态,生死未卜。

  这种种惨状让大多数贵族都丧失了与死亡之手对抗的勇气。

  一部分贵族提议各自回到领地,向后方撤离,以免被死亡之手围歼;另一部分则想要借助雪漫城进行防守作战,至少要把死亡之手的军队拦在希波克郡之外,否则五郡都要糜烂。

  摩根子爵已死,剩下的贵族无论是声望还是爵位都难以服众,这导致双方虽然争吵得不可开交,却始终得不出一个准确的结论。

  听到这些消息的约翰子爵重重叹了口气,什么都没有说,便下令部队出发。

  另一方面,联军溃败、摩根子爵阵亡的消息传开,引发了一波新的难民潮,难民又带著消息层层传递,越传越夸张。

  等传到雄鹰领的时候,已经变成“死亡之神降下神迹,五道死亡律令使得西北五郡联军全军覆没,三十多个贵族全都变成了亡灵生物,准备回返自己的领地,将西北五郡化作死亡的国度。”

  消息被放到维斯冬的案头,这位代理领主瞥了一眼,困倦地道:“知道了。”

  在雷文离开的一个多月时间里,各种各样的流言层出不穷,比这还要离谱的不要太多。

  什么雷文其实是死亡之手教团的圣子,与其圣女早有婚约,此去是为了迎亲的;格里菲斯一家之所以没人能够活过四十岁,就因为他们其实不是真死,而是假死化成了不死生物,现在还在替死亡之手教团卖命。

  最初的时候,维斯冬多少还会有点紧张,但听得多了也就不在乎了,老调重弹地下令:

  “让林克那边多注意些,一旦发觉有人煽动闹事,就按照兄长大人之前的指示,当场逮捕、斩杀,不必手软。”

  由于难民又有增多,林克被派去管理难民、维持秩序,如今维斯冬的亲卫,是一位名叫“汉弗莱”的年轻士兵。

  他今年只有二十岁,但体格颇为健壮,配合那略显消瘦的面孔,更是显得精明强干。

  “明白,我这就去。”汉弗莱低著头,抬头看了维斯冬一眼,笑著问:“维斯冬大人,今天晚上,是不是还要叫人过来?”

  维斯冬脸上浮现出一丝意动,但摸了摸自己的脖子之后又摇头拒绝:“算了,过两天再说吧。”

  就因为昨晚从粉红公馆叫来了两个女技师,维斯冬折腾了一整晚,所以今天早上挨了丹妮丝劈头盖脸的一通训斥,早会两个小时,丹妮丝骂了一个半。

  就差把雷文留下的剑拔出来了。

  现在回想起来,维斯冬还是有点后怕:“别愣著,快去吧。”

  汉弗莱领命离开,刚一出门,脸上的笑容就消失不见。

  对于维斯冬这个代理领主,他真的是一点好感都没有,天真、幼稚、好色、毫无责任感!

  在雷文男爵离开的这段时间里,维斯冬先是提出了几个非常不靠谱的建议,包括但不限于——自己组建一支军队、在雄鹰镇开一家旅店、从难民中选出一批女人,由雄鹰堡出资,创建一个会所。

  这些异想天开的提案被纷纷驳斥,维斯冬也就熄了心思,每天开始摆烂躺平,做一个人头图章,每天不是享乐,就是在享乐的路上。

  然后就出现了今天早上这档子事。

  去马厩取了战马,汉弗莱刚驶出城门,就看到了城堡外高高耸立的塑像。

  如今这座纪念碑已经有了相当不错的完成度,从正面、侧面都能够看出雄鹰军奋勇杀敌的神情。

  这是汉弗莱最喜欢的建筑,每一次路过都会在这里停下脚步,驻留一会儿,这会让他觉得,曾经和自己并肩作战的战友们并没有离开。

  “汉弗莱!”裹著一身棉袍的菲奥娜走了过来:“你这是要去闪金镇?”

  “是的,菲奥娜小姐。”汉弗莱笑著看向对方,眼中流露出一丝憧憬,身体也不自觉站得更直。

  “那正好,我在闪金镇订了一些东西,你帮我带回来。”菲奥娜拿出钱袋,倒了三枚银币出来:“去‘地精耳朵’药店,提我的名字,剩下的钱请你喝酒。”

  这已经不是菲奥娜第一次提出这种要求,汉弗莱知道,这药膏是为戈登先生准备的,他的骨头一到冬天就会疼得不行。

  和往常一样,汉弗莱红著脸摆手推辞,但菲奥娜却不由分说将银币塞到了他的马包里,说完就转头离开,继续监工去了。

  汉弗莱脸上带著笑容,纵马向闪金镇驶去。

  想要到达闪金镇,就势必要穿过雄鹰镇。

  如今的雄鹰镇已经与半年前大不相同,没有人再会把污物泼到门外,而都是会集中地堆到田地外围。

  再过一段时间,就要到开荒的时候,每个人都在为那一刻做著准备。

  街边偶尔会有雪人,这是往年绝对见不到的景象,雪人们大多被塑造成了士兵形象,手上拿著充作武器的树枝。

  孩童们来回奔跑,打著雪仗,一方扮演雄鹰军,另一方扮演马贼,闹得不可开交,扮演雄鹰军的一方气势高昂,扮演马贼的就算人高马大,却也发挥不出什么实力,被压得抬不起头来。

  离开了雄鹰镇,闪金镇的状态就差了许多,由于商路断绝,大多数酒馆都断了客源、货源,关门大吉,少数开著的也是生意惨澹。

  而且由于接收的难民数量太多,街上的环境也变得肮脏泥泞,每个路人行走时,脸上都带著警惕,更是时不时会有巡逻兵穿街过巷,维持著治安。

  很快,汉弗莱就到了闪金镇西侧外围,这里就是难民们的临时停驻点,大大小小的帐篷林立,还有一排棚屋开著,不断有热气炊烟从中升起。

  棚屋里熬煮著加了零散麦粒的“麦粥”,难民们排著队,端著破碗走上来,盛上一碗清汤寡水的粥,再领一块拳头大小的灰面包,许多人领到手就会吃干净,然后继续到队伍末尾排队。

  十几个棚屋,几十个档口,一天下来能够让六七千难民排队轮著排队三四次,饿不死,但也不会有额外的精力做别的事情。

  如果是城里来的贵族、或者不经世事又同情心泛滥的年轻人,可能会指责这种处置,但汉弗莱却有点羡慕他们。

  要知道,往年冬天,他这样雄鹰镇的领民,可是连每日温饱都是很难做到的。

  不然,这些难民也不会在没有人发动的情况下,就自发地开始感念雷文男爵的恩德了。

  林克正坐在棚屋里,作为如今雄鹰领唯一的超凡,也只有他镇得住局面。

  将维斯冬的命令交代给林克,两个人又说了些闲话,汉弗莱这才告辞离开。

  当他回到雄鹰堡三楼书房复命的时候,维斯冬正趴在桌子上补觉。

  听到脚步声,维斯冬迷迷糊糊地直起了身子,擦掉了嘴边流出的口水,看了看外头的天色:“怎么用了这么久时间?”

  “帮菲奥娜女士带了一份给戈登先生的药膏。”

  “哦,好,我知道了。”维斯冬伸了个懒腰:“你下去吧,我还要,呃……看会儿书。”

  汉弗莱却没有挪动脚步,低声问:“维斯冬大人,今天晚上真的什么都不用安排?”

  这句话顿时让维斯冬回想起了昨晚的快乐,他砸了咂嘴,心头有些发痒:“可是今天早上的事情你也知道,我妈差点就拔剑把我砍了,这要是让她知道……”

  “咱们可以去灰山镇,悄悄地去,绝不会有人知道。”汉弗莱给出了建议。

  灰山镇,位于铁炉领与雄鹰领的交界处,是安格尔男爵的领地。

  “这……”维斯冬坐直了身体:“我毕竟是代理领主,擅自过境的话,不太好吧,而且我听说那边的消费也很高。”

  “您不必担心这些。”汉弗莱说:“……其实安格尔男爵早就有心要与您私下会晤一番,但一直找不到合适的机会,这次安格尔男爵会包下场子,所有娱乐的消费全都由他提供。”

  “安格尔?”维斯冬眉头微皱:“他请我?这里面不会有什么阴谋吧?”

  “您放心,安全方面绝对可以保障。”汉弗莱继续道:“他早就听说过维斯冬大人您的威名,也知道您在讨伐赫莱提的过程中立下了赫赫战功,本来就很欣赏您。”

  “而且如今雄鹰领越来越繁华,他也有意缓和与咱们的关系,如果不是唐纳德男爵的葬礼闹得太不愉快,他肯定会亲自邀请您。”

  “我听那边的意思,似乎有意向约翰子爵学习,鹰嘴山和千针丛林交还回来。”

  维斯冬眼前一亮,摸著下巴:“原来如此,要是我能够把这两块土地拿回来,兄长大人一定会对我刮目相看!”

  “嗯……很好,今天晚上,等厨娘们都撤了,你在厨房里等我,咱们两个一起出发!”

  汉弗莱低下头颅行礼:“是,维斯冬大人!”

  日落月升,夜色慢慢深了,最后一位厨娘收拾好厨房的卫生离开,汉弗莱的身影出现在了厨房里。

  他坐在一条长凳上,看著灶坑里的灰烬呆呆出神。

  随著时间一点一滴流逝,汉弗莱的心情开始越发焦躁。

  就在这时,门忽然打开,汉弗莱站起身来:“维斯……哥哥,你怎么来了?”

  进来的人名叫汉弗森,也是雷文留下的亲兵之一,汉弗莱的嫡亲兄长。

  “肚子饿了,来弄点东西吃。”汉弗森绕过自己的弟弟,走到架子旁,抓了两块白面包出来,又拿了两条腌肉,捅开灶膛里的灰烬升起了火。

  找一个干净的锅子刷上黄油,汉弗森将面包和腌肉放了进去,开始煎制,香味儿顿时弥漫开来。

  一边翻动面包,汉弗森一边感慨:“还是跟著雷文男爵好啊!”

  “是啊。”汉弗莱也叹了口气,双手抱胸看著桌面:“当年在唐纳德男爵治理的时候,咱们可吃不上白面包。”

  咚的一声,汉弗森将盘子放在了弟弟面前,端著自己那份坐到了他的对面:“白面包?哈,那时候连灰面包咱们都吃不上。”

  “你还记不记得那件事?好像是五年前了吧,也是个冬天,也是现在这个时候,咱们两个去千针丛林忙活了大半天,想要弄点木柴回来。”

  汉弗莱苦笑一声:“怎么会不记得呢,那时候咱俩都光著脚,把家里仅有的衣服全都穿出来了,但还是冻得发抖,耳朵都要冻掉了。”

  “由于没有斧头,只能够在林子里捡一点零散的树枝,忙活了大半天,只有不足怀抱的一捆木柴,想要回去的时候还赶上了暴风雪。”

  “咱们两个跑进山洞里躲雪,谁知道那是棕熊冬眠的地方,咱们两个就和熊在一起待了足足两个多小时。”

  “当时你可以一个人逃跑的。”汉弗森深深看了弟弟一眼:“我吓得腿软,动都动不了,我让你走,你偏不走,我用柴火打你,你反过来打我,差点把熊弄醒!”

  “幸亏那熊睡得死,咱们两个才都活了下来。”

  说到这里,汉弗森话锋一转:“其实,在那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在想,要是熊真的把咱们吃了就好了。”

  听到哥哥的话,汉弗莱的神色变得有些悲戚:“……我也一样。”

  他的思绪似乎也回到了那一天。

  他们两兄弟之所以要前往千针丛林,是因为他们的母亲生了病,始终不见好,他们是想弄些木柴,换一点钱,给母亲买药。

  从熊口逃生之后,他们两个带著剩余的木柴回家,其实并不多,加在一起也就才五十来斤,可是去的时候没有人在乎,回来的时候,却遇到了“护林员”,告诉他们必须要把木柴留下来,因为那是安格尔男爵的财产。

  “那该死的老东西!”汉弗莱恨恨啐了一口:“他早就看见咱们了,就是等咱们帮他收柴禾呢,简直就是个畜生!”

  当时他们说尽了好话,却没有用,两兄弟只能够空著手回到家里。

  然后两兄弟就见到了此生难忘的一幕惨像。

  家门破了,血液泼洒了满地,他们母亲一只手臂扒著门框,被人齐根砍下,僵硬的身体被拖到了大街上,赤裸的身体上满是狼藉和血迹,还有马蹄践踏过的伤痕。

  马贼们通常只在夏天活跃,但如果夏天没能够攒下足够过冬的粮食,也会从血腥高地上下袭击村镇。

  兄弟两个是幸运的,躲过了前来洗劫的马贼,但他们两个都并不想要这种幸运,他们更希望自己当时在家里,能够保护他们的母亲。

  或者,干脆被那只冬眠的熊吃掉,与他们的母亲在另一个世界相会。

  正因如此,他们才会在雷文征兵的时候踊跃参军,之后远征血腥高地也从没有过丝毫动摇。

  他们要亲手为自己的母亲复仇!

  在雷文男爵的带领下,他们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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