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两人操着本地口音的普通话说:“我们是进山踩点探路的,走得太急,带的水喝完了,你们那里有水吗,想讨点水喝!”
周景明闻言,冷笑一声,冲着武阳小声说:“进山踩点……这个时候不赶紧找地方休息,还在冒着雨赶夜路,下边河道里就有水,还来讨水喝……不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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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章 临时起意
等到两人再走近一些,周景明用手电又照了下,见他们背着大包,在他们身上也没有看到枪支,稍稍放心。
武阳却是面色凝重地伸手碰了碰周景明:“周哥,是毛子,会不会是越境的谍子?中国话说得那么好,还带上本地口音……”
可不是,来的这两人,身材高大魁梧,高鼻子深眼窝,头发卷卷的,正是毛子特有的长相。
周景明理解武阳的心情。
想当初,他初到乌城地质队上班,见到毛子的第一反应也跟武阳的差不多,心里满是提防。
这样想不是没有道理。
要知道,自从五十年代后期,因为种种复杂原因,双方的关系逐步恶化,最终在六十年代初完全破裂,自此一直与对方保持着敌视态度。
到了八十年代,这种敌对状态虽然有所缓解,但离解除还要好几年。
也许,年轻一辈会觉得武阳这样的想法很傻,很可笑。
但思考什么事都不能脱离当时的环境,就如同,这年头的男娃女娃,绝大多数都是在泥窝里摸爬滚打长大的,而后世,这样的孩子,只会被嫌脏。
生活环境不一样了。
哈依尔特斯河,发源于边境雪山,淘金点也在临近边境的深山河谷里。
生长在这年头的青年一辈,知道很多事情,珍宝岛、铁列克、外蒙边境陈兵百万,报纸广播经常在说关于两边关系的事情,加上从小受到的教育,甚至有关于珍宝岛的歌谣。
看到毛子长相的人,武阳第一时间想到谍子,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周景明小声问:“在东北你见过俄族人没有?”
“只见过一次,也只见过一个。有一次执行任务,经过乌苏里江江边的一个渔村时,看到一个当地的俄族渔民在打鱼。”
“不止是龙江那边有俄族,在西北,乌城、阿勒泰、伊犁、塔城这些地方,都有俄族生活,人口应该比龙江那边的俄族还要多。
咱们外地人都不远千里来到这地方淘金,本地人自然也不会守着金子不动心,还是有很多本地人进山淘金的。
他们比外地人更熟悉这里的山川河谷,占尽天时地利人和,更有优势。
就像控制上游溜索的那队淘金客,其实就是本地的,算是地头蛇。”
“哦……”
武阳大概明白是怎么回事儿。
周景明跟着又问了一句:“这两人你有没有印象?”
武阳摇摇头:“没有!”
周景明微微一笑:“我有印象,在一个矿点上,我看见过他们,别人干活,他们没有,应该是金把头……枪别离手!”
一路往上游河谷走,武阳的精力,更多集中在找到小金窝子时挖掘那些含金量很大的泥沙,而周景明负责淘洗,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观察那些淘金队伍的人手上。
在淘金队伍里的俄族人不多,正是因此,周景明反而印象深刻。
细细回想,应该是在那段有苦柳树倒在河滩上的河段,这迎面走上来的两人就是对面那淘金队伍里的人。
周景明和武阳在淘金的时候,有人跑去地窝子告知情况,他们钻出来远远地看过。
武阳明白周景明话里的意思。
他们是上游出来的,这两人也是从上游出来。
两人一路打游击,在那些淘金队伍的河对岸掏小金窝子,不少人都看得见。
那也就意味着,这两人很可能是一路跟着出来的。
当然,也可能是真的路过,看到这里的火光,这才找过来。
不管怎样,都很难排除他们动手抢金子的可能,一开口说的就已经不是真话。
打游击的淘金客,势单力薄,很容易成为别人的目标。
周景明和武阳小声说话的时候,那两人已经到了火堆边,打了个招呼后,自顾自地在火堆边跌坐下来。
周景明不动声色地打量了两人几眼,心里越发确定,保持着警惕的同时,随手往火堆里添加些木柴,拨弄几下后,让火熊熊燃烧起来。
“晚上吃东西的时候,我们煮了砖茶,还剩下不少茶水,放的时间长了,已经冷了,你们稍等,我给你们热一下。”
周景明将火堆边的三块石头拨弄一下,将煮茶的锑盆架在火上。
哪怕在做这些事儿的时候,那把鹰兔牌双管猎枪,也是抱在怀里的。
“谢谢!”
年纪稍长的俄族人还挺客气:“本来进山的时候,我们也带了能烧水的盆子,结果,捆绑的时候没绑稳,在过河的时候掉河里,被水冲走了,这两天,热水都没能喝上一口,这河里的水,又浑浊,而且在这边喝多了生水,容易得包虫病,只能忍着。”
包虫病是一种流行于牧区的常见的人兽共患寄生虫病,北疆、西海、甘州等地都是高发地带。
这玩意儿,说是癌也不为过,很难根治。
早期没有任何症状,等发作了就经常出现胸部隐痛、刺痛、胸闷、咳嗽、咯血等症状,潜伏期能有二三十年,是一种让人很头疼的病症。
这些深山谷地,是淘金客的金窝子,也是牧民的夏牧场所在地,所过之处,牛羊粪便满地,浑浊的河水里,也有不少寄生虫,除非没办法,不然还是尽量不喝生水的好。
周景明知道他们是瞎编乱造,也装作不知,只是随意地聊着:“我看你们是从上游下来的,找好矿点了?”
“是找好了一个矿点,品位还行,这段路我们比较熟悉,也就连夜赶路,想抓紧时间回去,带着队伍进山。”
“原来如此……我说怎么这个时候还在赶路。”
等待茶水烧热的时候,四人简单地聊着,听两人说,他们都是乌城人,是兄弟俩,娶的媳妇是汉人,也是两亲姐妹,他们祖上是十月革命的时候逃到西北的白俄,几十年几辈人住下来,早成了地道的国人了。
他们的俄语名字都特别长,说出来别说是武阳,就连周景明都记不住,两人也不介意,让周景明叫他们伊万和伊戈尔。
言语中,两人也在询问周景明和武阳的根脚。
周景明只说是在河谷里打游击的,到处跑。
这阵闲聊,似乎一切的一切都很平常。
两人喝过热茶后,各自提起行李,说要继续赶路。
如果两人就这么走了,那就相安无事。
可是,两人起身的时候,周景明注意到了那一瞬间,两人的眼神交流。
只见两人走出两步的时候,突然将提着的大包,猛然朝着周景明和武阳砸来,掀起衣服就往腰部摸去。
但,他们显然低估了周景明和武阳的警惕,看到大包砸来的时候,蹭地一下子窜跳到一旁,两人一直抱着的双管猎,枪口跟着喷出火光,砰砰的枪响,在夜晚的河谷回荡。
武阳打的是自称叫伊万的,没有任何留手,鹿弹的弹丸,在他刚侧转身转回来的时候,全都喷在他右脸上。
栽倒下去的时候,手中抓着的东西也掉了下来,是一把手枪。
周景明打的是伊戈尔,也没有留手,不过,他动作没有武阳那么敏捷,开枪的时候略微慢了一些,在伊戈尔转身,甩手朝他指来的时候才开枪,鹿弹弹丸将他脖子轰得血肉模糊。
伊戈尔一脸不可思议地看着周景明,后退了两步,才后仰栽倒,手中拿的也是把手枪,还抓得死死的,腿脚不停地踢蹬,似乎伤到了气管,他喉咙间发出呼噜呼噜的声响。
武阳紧跟着上前,一脚踩在他抓着枪的右手手腕上,跟着就是一枪托砸了下去,霎时没了动静。
“呼……周哥,还真被你说中了,这两人真不是什么好东西!”
武阳看着地上的两人:“你说,他们干这种事儿,非得凑那么近吗?隔远点打伏击,不是更隐秘,更措不及防?”
周景明反问:“你也是玩枪的人,这还用我说?”
顿了一下,周景明接着说:“他们以为我们不知道他们,故意靠过来,说些瞎话,是在探我们的情况,也是想让我们放松警惕,再突然出手……白天容易被发现,靠不过来,晚上黑灯瞎火的,隔远了又不容易打中,他们这手法,已经算是很老练了,何况用的是手枪,我要不是记得在上游见过他们,说不定就会上当。”
他说着,将伊戈尔那把手枪捡拾起来,觉得那枪小巧,倒是个可随身携带的好东西。
武阳也把伊万的那一把捡起来:“呵……马牌撸子!”
对于手枪,周景明了解得不多,听到武阳随口说出手枪的名字,笑问:“你知道这枪!”
“这枪挺有名的,是外国货,我记得说得是有个什么一只手系统,就是可以让使用者以一根指头的力量,通过向后扣动连接着套筒的扳机护圈前部,令子弹上膛。
你知道77式手枪吗,就是仿制的这种枪,那可是高级干部的配枪。
但这单手上膛功能的手枪并不实用。
77式手枪,在精度验收的时候出现过严重的事故,射击中套筒还未复进到位,击针与阻铁自行滑落而打响了尚未完全进膛的子弹,弹壳在弹膛外炸裂,很危险。”
武阳凑了过来,看了眼周景明手里拿的那把手枪:“这把马牌撸子,还不如你手里那一把五四式手枪,那可是简化版的勃朗宁,威力远超其他手枪,就是使用没有马牌撸子方便,也没有手动保险,安全性相对较差。”
周景明不懂这些,但只觉得那把武阳口中的马牌撸子更好看些,当即将那把枪要了过来:“我还是想要这把,这把五四给你!”
武阳无所谓,接过枪手,随手装在衣兜里,忙着将两人的包拿过来,打开看了下,发现里边其实是一些皮毛,狐狸皮、狼皮、兔皮,另外,还在伊戈尔的包里,找出一个油纸包,掂量着挺沉,打开来一看,发现是些麸金:“周哥,你看这个!”
周景明这个时候,在给伊万和伊戈尔搜身,除了搜出两人绑在腰间的枪套和几张大团结外,还搜出一张字条:老地方交易。
听到武阳叫唤,他凑了过去,将那包金子接过来,略微掂量一下,差不多四两的样子,他将纸条递给武阳:“他们出淘金河谷,可能是去卖金子的,不是专门跟踪咱们,应该只是看到火光了,临时起意。”
人都死了,这上面所写的老地方也无从知晓,关键是知道了也没用。
在武阳将纸条还回来的时候,周景明随手将纸条在火里烧掉,然后拖着尸体就往河边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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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 你会算命?
两具尸体和布包都抛入河中,周景明打着手电看着漂远,蹲下来在河边洗了洗手,又看看河流下游:“是你们自己找死,明明看到我们抱着猎枪了,还硬要动手……下辈子要是还能投胎做人,别那么贪!”
武阳也洗了手,在身上擦干后,拿着手电照了照身后的河滩:“咱们明天一早,得早早的换地方,这一路拖下来,地上流了不少血。”
周景明点点头:“是要赶紧换一个地方,继续往下走,到能过河的地方再说!”
那些皮毛,周景明也没要,因为打开来看过,都是用鹿弹打的,皮子上窟窿眼不少,剥皮的手法也不咋地,也就是狐狸皮还稍微值几个钱,别的皮毛卖不上价。
而且,这些东西,带着不方便,还不如直接扔了干净省事。
两人返回火堆边,有些奇怪地发现,那靡靡细雨居然停了。
不管怎样,停了挺好,至少睡觉的时候能更舒服些。
但这一晚上,并不安生。
金旺在夜里出声叫过三次,也将周景明和武阳惊醒三次。
前两次被惊醒后,两人都忙着抓起枪,静听一会儿后,又打着手电朝着金旺吠叫的方向扫视。
只是,两次看下来,都没有能在黑漆漆的夜里看到什么,两截电池的手电筒,用来照路行走,没什么大问题,可要是照远处,没出去多远,就看不清了。
前两次什么都没有发现,金旺也不叫了,两人就又添加些柴火,躺下睡觉。
第三次被金旺惊醒,这一次,两人第一时间打开手电,隐约看到下方临近河道的砾石坡上,几条身影惊窜跑远。
武阳没见过,好奇地问:“那是什么东西?”
周景明倒是有了判断:“看体型,比狼小不少,比狐狸大一些,一身红毛,又成群结队的,应该是豺狗,也叫赤毛狼。”
周景明上辈子在地质队的时候,在野外见过,来淘金后,在淘金河谷也见过。
听牧民和淘金客说,以前没怎么见过这玩意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