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隐约约,有刀剑出鞘声,周枭没有阻止。
过了片刻,周枭起身准备点起蜡烛,忽然间房门开启,冷风与薄光作前锋,有人从屋外走了进来。
“谁?”
那人没有说话,径直走向桌台,摸索、吹动,仿佛这是他的家。
屋内的人们更加握紧兵刃,但没有下一步动作,他们听到了些许兵甲声。
嚓——
火折子擦亮时,所有人都眯起了眼。
一张蜡黄无须的面孔,在跳动的火光里忽明忽暗。
“说吧。”
像是生锈的铁片刮过青石。
周枭吞咽口水:“说什么?”
“你知道的——会让人感兴趣的事。”
沉默,时间粘稠得不再流动,直至被沉重的呼吸打破。
“我等来自青州,蒙受永安王恩义……”
那人默默听着,目光不离烛火,周枭的身影在火焰的映射下飘摇晃动。
周枭承认自己的行动,得知是太子救了永安王,他便带人散布谣言,为太子造势。
没有回应,像是对雪山空喊,周枭愈加不自信。
“再说一遍。”
等到这样的指令,周枭有些疑惑,但还是定了神,又重复了一遍。
“我们从青州而来……”
等他说完,默了片刻。
“再说一遍。”
周枭有些恼怒,不知道这是在耍他还是做什么。
可天色已黑,他看不清对方的路数,略微犹豫,又继续道:“我等蒙受永安王厚恩,从青州……”
这次说完,对面不再要求重复,不如说是彻底的沉默了。
周枭失去了刚刚的怒气,陷入无言而黑暗的不安中。
过了不知多久,他觉得自己要做些什么,于是拱手道:
“我等为报永安王之恩而来,不论是谁,既救出大王,便也是我等恩人,如蒙不弃,愿效犬马之劳。”
说着,周枭起身,踢开碍路的同伴,捧出一袋金银。
“为求生存,我等也曾犯下罪案,都是我的主意,若以此问罪,要杀要剐,某也一力承担!”
周枭伏地而拜,双手捧起金银袋,可还是不见回音,心中紧张,冷汗涔涔。
金银被拿起,周枭心中的石头落了地。
恍惚间,似乎听见少年的笑声,周枭抬起头,发现那人已经站在屋子入口。
“我叫周逸,以后是你的直属上级。”
他手中烛火伸近,照亮周枭的脸。
“从现在开始,你和你兄弟的命,都是太子的了。”
周枭咬牙:“……是!”
“很好。现在给你们第一个任务,去这个路线,找一个叫和士开的人。”
第114章 迎娶
齐国太子迎娶荥阳郑氏女为妾的这一日,邺城内外张灯结彩,热闹非凡。
这是高洋早就安排好的,尽管只是纳妾,但太子作为未来的国主,他的结婚仪式必须宏大热烈,且荥阳郑氏乃中原名门,这场婚事办得极为隆重,引得全城百姓争相围观。
高欢发迹的基础是六镇兵民,“神武因之,以成大业”,但除此以外,中原大族尤其是河北的大族支持也很重要,高欢建义的信都周边就布列着许多名门望族,正是依靠他们的鼎力支持,才成为了新的霸主。
因此,对于惯用姻亲关系笼络各方势力的高氏来说,汉族高门必然是重要的通婚对象,这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旧魏时期的外戚家族,比如高淹的冯王妃出身的长乐冯氏,以及高湛的胡王妃出身的安定胡氏;
第二则是世家大族,赵郡李氏,荥阳郑氏,范阳卢氏,琅琊王氏。
荥阳郑氏是个文武兼备的汉族豪门,被孝文帝列为可以与宗室经常通婚的“四姓”之一,是河南的首望。
而通过郑氏的关系,可以一并打通陇西李氏、范阳卢氏、河东裴氏和京兆韦氏的关系,这些都是与荥阳郑氏通婚数十年之久的老中原正汉旗,虽然损不能一起损,但荣可以一起荣,颇有些薛王贾史的意思。
与他们这些世家大族联姻是一种荣耀,颇有一种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的意味,而他们之所以能取得这种地位,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始终坚持着“肥水不流外人田”,不与低门小户通婚的传统,将高贵和优雅保持住。
不过在这个战乱的年代,连皇族都可以是冒认的,这些世族当然也可以放开条件,事实上就有一些大族为了钱财和权势放开了大腿,荥阳郑氏已经有这个趋势十几年了。
这背后的原因,还是因为世家大族并不掌握政权,在没有政治主动权的情况下,自然不可能排除外来因素的骚扰,不能反抗就只能享受。
今日无力张开腿,将来有势把命掰,也许因祸得福,未来以外戚身份朝权在握也尚未可知。
因此至尊要为太子纳郑氏女为妾,他们不敢拒绝、也不想拒绝,其婚礼的规格也十分隆重,几乎要达到太子纳娶正妃之礼的标准,只是免去告庙、册妃、会群臣等比较重要的仪式,也没有占卜黄道吉日与祭告天地的流程。
高殷纳妾一共有六个步骤,第一为“纳采”。
早些日子,高洋已经派遣使者送求婚礼,当然这早就有所暗示,郑氏也已经选定合适的女郎,使者带上礼物与诏书去往郑宅,郑雏与族长郑述祖就在大门外迎接天使,双方开始走流程。
“问名”,既是通过女方的名字和生日来占卜八字凶吉,聪明的古人早就掌握了一套怎么都能解释得通的卜法,因此这一步也非常顺利,高殷得到了他在这个时代第一个合法的女性伴侣的名字,郑春华。
同时根据《仪礼·士昏礼》的记载,在这个流程送上贽见的礼物,往往就是大雁。
大雁是候鸟,随季节变化迁徙,南飞北归,顺应阴阳之道,象征着婚姻中的阴阳和谐,而且一旦配偶成对便会从一而终,比喻新婚夫妇白头偕老。
这之后是“纳吉”,轮到高殷问名、合八字后将吉兆通知郑氏,“纳征”,尚书令杨愔将东宫的聘礼与聘书送往郑氏。
到这一步,婚约已经完全成立,如果郑氏悔婚,哪怕高氏灭了他们一族都不会落人口实。
接着用红笺书写男女生庚,派太常宗正卿为使者选定结婚佳期,最后等到今日,太子亲自上门迎娶,太尉尉粲为使者,在郑宅完成仪式,就将郑春华带回东宫。
邺都上下早已知道这个消息,拥挤在街道上,瞻仰太子的风采。
清晨,东宫门前便已挂满了红绸彩缎,宫人忙碌地布置着花灯与锦帐,连街道两旁的树木也被系上了五彩丝带。
前些日子的武会,太子都坐在高台上,少时才下来,为了防止行刺也都被众兵护卫着,基本看不到,但今日就可以观瞻。
随着吉时临近,太子的仪仗队缓缓从宫门出发,金戈铁马,旌旗招展,前有鼓乐开道,后有侍卫簇拥,气势恢宏。
今天的高殷身着衮冕,下垂白珠九旒,玄色上衣纁色下裳,乘坐的金辂车以赤色为底,黄金装饰车末端,黄色车厢画鹿头龙纹鸟兽,朱红色顶盖加上黄色裹子,左边竖立九旒旗,右边竖立长戟,四匹赤色骏马开道,马首插雉尾与镂金马饰,聘礼用玄纁束、玉以珪,这些都是纳娶妃子时的规格。
街道两旁挤满了围观的百姓,孩童们踮着脚尖,妇女们掩面低语,男子们则交头接耳,议论纷纷。商贩们趁机兜售着小食和玩意儿,叫卖声与鼓乐声交织在一起。
人群中传来窃窃私语,赞叹歌颂太子的仪表脱俗,礼式隆重:
“太子果然是天人之姿,举手投足间皆是贵气,真不愧是储君啊!”
“荥阳郑氏可是百年望族,太子纳她家女儿为妾,真是门当户对!”
“哎,若能得太子殿下垂青,哪怕只是远远望上一眼,也是三生有幸了。”
“别说笑了,咱们这等凡人,哪敢有这等奢望?能亲眼见到太子殿下,已是莫大的福分了。”
“说的是啊,今日能见太子如此威仪,回去可得好好跟家里人说道说道!”
“正是正是,太子殿下这般人物,真是百年难遇啊!”
调笑之意略尽,听闻到些许诵经声,人们忙收起笑意,生怕佛祖怪罪。
不知从何时开始,太子出行总是会带着和尚,虽然有些奇怪,但慢慢也就接受了,加上近日种种谣言和武会上献经之类的故事,让人们渐渐地不敢妄议太子,多了一些滤镜。
当然也有人不吃这套,转而看向维持队伍的士兵们,他们身上所携带的武器是正常的刀剑枪槊,但是被太子带在身边的侍卫们所带的,可就有些意思,高孝瓘手中的是雕龙的亮银枪,牒云吐延扛着青龙偃月刀,康虎儿背着一双短戟,就连女将李秀都拿着红色的宝雕弓,同时还有几辆木板车,上面站着“曹操”、“吕布”之类打扮各异的小说人物,看着读者眼红心热,顺带聊起了三国武将们的战绩。
高殷的队伍有侍者们一路散发赏钱,但凡听到这些,就会多洒一些,人们一边拿钱,一边感谢太子,聊得更畅快了。
高延宗拍马赶上四哥,侧耳道:“你说太子哪来那么多点子,每次出行,总是让这么多百姓瞩目?”
高孝瓘调侃他:“你也发钱试试不就行了!”
高延宗嘿了一声,叫侍者拿来一捧钱,随意丢出去,有人被砸出血,却为拿到钱而大声叫好,高延宗乐道:“别说,发钱还挺有意思的!”
文林馆的成员也与有荣焉,他们有相当一部分成员是由南渡北的士人,彼时的南梁政刑弛紊,士族门阀傅粉施朱、迂诞浮华,有人别说骑马,连马都不认识了,直以为是怪物。
门阀的大手使得农民们破产逃亡或沦为奴婢,百姓没有了精神气,一个个活得像行尸走肉,直到戊戌革命一声巨响,侯景为南梁带来了宇宙大将军主义,也让南人回忆起了五胡乱华、衣冠南渡的美好时光。
而今身处齐国,这里的百姓同样经历了魏末动乱和东西交兵,但精神面貌仍比南人暴烈鲜活,让这些南渡士人感慨,难怪历来北强南弱,江南温软之地孕育不出这种铁血。
高齐毕竟是才建立不到十年的新政权,即便高洋作妖,大量百姓也仍对齐国的未来充满希冀,而这份希冀大多数都寄托在太子高殷的身上,对于太子这段时日的变化,他们也渐渐理解了,儒弱之人无法掌握这种国家。
同一时间,郑宅内也在忙碌着,高洋已经提早到了郑宅内入座,虽然大抵能够确认今日不会见血,但难保至尊发癫,因此郑述祖带着宗人接待至尊与各位观礼的重臣,极尽迎合,只希望至尊能够满意。
“说起来,长广王今日不来?”
高洋似笑非笑,望向高演,高演轻咳两声:“九郎身体有恙,在家休养,我来替他随礼便够了。”
“原来如此……那可真是遗憾。”
郑述祖稍稍放心,这段时间听说太子数次折了长广王的面子,昨几天更是拉了两个犯人在王府前行刑,他是真怕长广王在这儿闹事。
李祖娥也在此处,虽然不喜欢高殷的第一个伴侣不是李家人,但孩子成婚毕竟是大喜事,她已经被氛围感染,笑道:“无妨,他赶不上是他没福分,我倒要先重谢大冰。”
婚配的男女当事人不会自己去谈,而是双方各出一个商议传话者,男方这边称媒,女方这边论妁,古代没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就私自在一起,那不会得到祝福,而是从父母到路人都会鄙夷,觉得下贱。
晋代的令狐策曾梦见自己站在冰面上,与冰下之人言语,醒后占梦,占者说君在冰上,与冰下人语,为阳语阴,媒介事也,你要给人做媒了,因此媒人又叫做冰人或者大冰。
高湜闻言,站了出来,嬉笑道:“虽不欲劳烦皇后,到底是我功劳,哪怕只为了太子,这赏也是我必须受得。”
第115章 昏礼
高演看到这个十一弟,气就有些不顺。
虽然高湛和高洋玩得挺好,但兄弟之间的第一宠臣不是高湛,而是这个高湜。
高湜母亲游娘经常主持诸王与公主的婚礼,今日也不例外,场中那个中年美妇就是游娘。
即便是皇家的事务,也会有人出状况的时候,但游娘鲜少出现这类问题,她领着一大班宫人仆役分派任务,太常的官员也在其指挥之下,说话柔和,但不容置疑,将婚礼之事协办得井井有条,倒省了高洋等人许多心力。
高湜见母亲威重令行,十分得意,若母亲为男子,光是这份对礼仪的管理能力,就足以做个太常,通过主持这类事务获取一大部分宗王与公主的好感,高湜自己又努力讨得了至尊的喜欢,让她们母子在天保年间混得很好。
他常在高洋身侧煽风点火,高洋殴打诸王时,他就帮着行杖,诸王最是痛恨,高演自己就挨过高湜多次殴打。
也正是他说动了高洋为高殷纳妾,又撺捻高睿帮忙让郑氏同意,为高殷拉来了臂助。
对高殷来说,这才是公忠体国的亲叔叔。
而郑氏得到的回报也不小,原本高欢进入河北时,就有许多郑氏族人在这里为官,纳娶郑大车也有一部分这方面的原因,高殷娶了郑春华,就能合理的让这些人在未来登一个台阶。
仅郑春华自己,就被封为良娣,位列正四品,地位仅次于太子妃。考虑到太子妃会是突厥公主,不会得到广泛的支持,那么郑春华将是其之下的高殷妻妾中的第一人,将来高殷登基,她若经营得好,未必不会是无冕之后。
郑宅内所,郑春华端坐妆台前。
丫鬟们没有资格靠近,游娘派来的宫人们已经包围郑春华,为她梳妆打扮,郑氏的母姊姨姑们围坐在檀木桌旁,茶香袅袅。
“哎呀!”身着红袍的三姑轻摇团扇,叹道:“还是春华命好,能嫁给太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