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身成圣从养生太极开始 第169节

  好在,孙夫人的丈夫是巡司书吏官,这些信息,应该大差不差,绝非信口胡说。

  不过,陈成对此本就不太在意。

  只要自己能安稳修炼,管他外面怎么个闹法。

  “娘,我们该出门了。”

  陈成穿戴整齐,从内院走了出来。

  他今天换了一件新制的墨狐皮袄,头发专门束过,整整齐齐拢在头顶,用一根黑簪别住,整个人看着比往常更加精神。

  而且,他明显又长高了一些,肩头更宽更厚了几分,体格也更显精悍,只往那一站,便自有一股气场从骨子里散发出来。

  用李氏前几天的话讲,他如今已然有了几分江湖少侠的味道,真真是长大了。

  前院这头。

  李氏听见动静,便也从自己的厢房出来。

  她今儿也换了一套厚实的新衣,暗红色的袄裙,领口袖口镶着细密的绒毛。

  这是陈成托孙夫人陪着她,去南城最大的成衣铺子做的。

  料子极好,剪裁也合身,穿在身上极为舒服,还能把她这些日子养出来的气色与肤色,衬得越发得好。

  再加上她几乎每天都跟孙夫人走动,耳濡目染,日积月累,整个人气质和谈吐举止,都有了极大变化。

  此刻,她往院子里这么一站,腰背挺直,神色慈祥,俨然已经有了几分宅门夫人的派头。

  “走,出门。”

  李氏笑呵呵地应了一声,抬脚往外走。

  走到陈成身边时,还顺手替他整了整衣领,又退后半步,上下打量了一番,满意地点点头。

  “我家阿成,果真是一表人才!”

  “……”

  陈成没说话,只是笑了笑,拉开院门,侧身让李氏先出。

  午后的清水巷,阳光暖融融照着,总是给人一种娴静安逸的感觉。

  母子俩并肩走着,脚步轻快,随口闲聊之间,脸上都始终挂着松弛的微笑。

  曾几何时,这是他们做梦都不敢奢望的画面。

  ……

  南外城,安南坊。

  一座地段极好、规模也颇大的宅院,此刻张灯结彩,客似云来。

  宅门是敞开的,朱漆鲜亮,门楣上悬着两盏大红灯笼,灯笼上烫金的“囍”字隔着半条街都瞧得清楚。

  门槛里外,铺着崭新的红毡子,从门洞一直延伸到影壁后头。

  迎客的管家站在门口,脸上堆着笑,见了来人便拱手作揖,嘴里不住地喊着“里边请里边请”。

  身后两个小厮一左一右,端着漆盘,盘里是红纸包的喜糖和瓜子,见人就往手里塞。

  院子里更是热闹。

  正房廊下挂着一排大红灯笼,前院摆开十几张八仙桌,桌上铺着红布,布上压着茶壶、瓜子、花生、喜糖,围坐的都是早到的亲友。

  客人们还在陆陆续续地来着。

  进门第一件事,便是把红封礼金送到礼桌那头。

  礼桌设在影壁后头,桌后坐着两个账房先生模样的老者。

  一人执笔,一人唱礼。

  “南街绣坊孙娘子,礼金,八百钱!”

  “马记成衣铺马大掌柜,礼金,两千钱!”

  “新娘爷爷,林老爷子,礼金,五千钱!”

  “……”

  院门口,鞭炮声刚歇,硝烟还没散尽,又有新的客人到了。

  一个薄薄的红封,被放在了礼桌上。

  唱礼的老者正端着茶碗润嗓子,漫不经心地瞥了一眼那红封。

  薄。

  薄得几乎没有厚度,跟那些塞几个铜板敷衍了事的穷亲戚一个样。

  他心里嘀咕了一句,笑容登时淡了几分。

  可当他抬眼看向来人时,那点轻慢的心思,瞬间便已打消。

  他连忙放下茶碗,双手有些哆嗦地将那红封拆开。

  “唱啊,我这等着记呢。”

  一旁执笔的老者抬眼看了过来,脸上神色瞬间愣住。

  唱礼的老者颔首躬身,语气恭敬无比,甚至有些战战兢兢:

  “敢问,阁下是哪一位?”

  “苦槐里,陈成。”

  “唉……苦……苦槐里?”

  唱礼的老者愣了一下,还以为自己听错了。

  眼前这位少年,一看就是内城的公子少爷,气派比外城那些富户,强出不知几百倍。

  甚至,抛开相貌和衣着不谈,单是他身上那股令人心坎发颤,呼吸发涩的无形气场,便绝不是一般人能养得成的。

  这样的人物,怎么可能与贫民窟扯上关系?

  唱礼的老者停顿了片刻,见少年神色平淡无波,定是不会有错。

  他直起身,抻开手里一张崭新的银票,清了清嗓子,声音比之前任何一次都要洪亮、郑重,几乎穿透了整座宅院:

  “苦槐里陈成,陈公子,礼金,十万钱!”

  宅院内外,陡然安静下去。

  良久,也不知是谁先惊呼了一声。

  “夺?夺少!?”

  一瞬之间,所有人的目光,全部朝这边投了过来。

  那些目光里有震惊,有怀疑,有诧异,有羡慕,有仰慕……全都交织在一起,炽热无比,像是能把人灼出一个洞。

  “十万钱!一百两银子!”

  “妈呀!这给我干哪来了?这还是外城吗?”

  “一百两礼金,在咱外城人家的婚宴上,别说见了,听我都没听说过!”

  “那位陈公子是新郎官那头的吧?瞧着面生。”

  “成爷你都不认识?”

  “成爷!?他就是成爷!?”

  惊呼声此起彼伏地爆发开来,整个现场都仿佛被点燃了。

  有人踮着脚往这边看,有人挤着往前凑,还有人在后头急得直问“哪呢哪呢”。

  几乎就在下一息,一群苦槐里的街坊纷纷围了上来。

  以前陈成见了他们,都是要喊人问好的。

  但此刻,他们却都绕着陈成走。

  一个二个缩着脖子,脸上堆满局促又紧张的笑,眼神躲闪着,连看陈成一眼都不敢。

  就好像此刻陈成再喊他们一声,再向他们问个好,是他们绝对受不起的事情,怕会折了他们的寿似的。

  直到绕开陈成,去到李氏面前,他们才像是喘过一口气来,纷纷打开了话匣子。

  “李婶,真的是你!咱们可有日子没见了!”

  “瞧瞧!瞧瞧!李婶如今这气色,这派头,跟个内城富太太似的,这要是走在外面,咱们这些老街坊,谁敢去认?”

  “那可不?李婶如今吃的啥?住的啥?天天享清福,和以前早不是一个人喽!”

  “李婶是搬到内城去了吧?都说内城连空气都是香甜的,那种好地方,咱们这样的人,就连远远望一眼都是奢望!”

  “说一千道一万,还得是李婶养了个好儿子!”

  “谁说不是呢?李婶能有成爷这样的好儿子,真真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气!莫要说咱们,只怕是内城的贵人老爷们都羡慕得紧咧!”

  众人絮絮叨叨地说着,脸上的笑容,眼底的敬畏,愈发浓得化不开,

  李氏站在当间,被他们簇拥着,笑呵呵地一一回应。

  可她的目光,总是时不时越过这些人,落在不远处的儿子身上。

  那目光里,有骄傲。

  更有心疼。

  她比谁都清楚,今时今日的好日子背后,儿子究竟付出了多少。

  “阿成!成爷!”

  就在这时,两名青年从远处跑了过来,两张脸上都堆满了近乎浮夸的笑,笑得嘴角都快咧到耳根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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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章 不息

  这俩青年,跑在前头的那个,穿一身青布长衫,外套一件棉袄,棉花絮得薄,瞧着不大暖和,头发用块青色方巾束着。

  半道偶有熟人,总会唤他一声“曹秀才”,他听见了便点点头,矜持地笑笑,脚下却不停,直直往陈成这边来。

  后头那个紧跟着的,穿着件酱色大袄,料子本是好的,暗纹还在,可领口袖口都磨得起了毛,下摆也有几处藏不住的破损。他骨架宽些,却没挂什么肉,显得这件大袄空落落的。

  他一路跑来,没什么人乐意搭理。他却浑不在意,眼里只有陈成。

  “阿成,咱们可有日子没见了!”

  那曹秀才来到陈成面前,行了个书生礼。

  他以前总把秀才功名、文人风骨挂在嘴边。

  但从刚刚看到陈成那一刻开始,他的腰就再也没直过,什么功名,什么风骨,仿佛与他毫不相干。

  “上次一别之后,兄弟我天天惦记着你!那晚咱们把酒言欢的光景,就好像还在昨天似的……”

  “八斗,好久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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