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的他业已恢复了大半,那个非金非木的盒子早已不知被其藏去了何处。
在等待的这数个时辰中,林诺当然是想问问那宝贝是何物。
但被魏悟行如此看重,又被魏家专程守护,想来定不是凡物,若真可为外人道来,魏悟行应该自己就说了。
一念及此,林诺便保持了一贯的缄默,与这群魏家人待在一起,随他们一同进城去。
毕竟,三阶妖兽熔岩三尾犬虽被自己消化,但林诺也不敢笃定夏阳一行人不会找自己的麻烦。
万一被其盯住了,就守在某处等林诺落单之际,抓住拷问,那可就不美了。
所以,林诺最终还是决定跟随魏家人一起进入凌南郡城——白相城。
随着那几个黑点越来越近,终于看清了来人的模样,是魏家的援兵到了。领头的是一位中年男子,面容刚毅,步伐沉稳,身后跟着几个年轻力壮的魏家子弟,个个精神抖擞,气势不凡。
魏悟行见援兵已到,脸上露出一丝欣慰之色,他迎上前去,与那中年男子交谈了几句,随后转身对林诺说道:“林小友,这是我魏家的主事人之一,魏长风魏主事,此次由他带领援兵前来接应我们。”
林诺闻言,连忙上前拱手行礼:“见过魏前辈。”
魏长风上下打量了林诺几眼,眼中闪过一丝诧异之色,显然没想到魏悟行口中帮助自家传信的“远房侄儿”竟如此年轻。但他并未多问,只是微微颔首,算是回应了林诺的礼节。
随后,魏长风安排众人收拾行装,准备启程返回白相城。
林诺自然也是随行之一,他跟在魏家队伍的末尾,心中暗自思量着接下来的打算。
这魏长风来了之后,只是赏了自己几个眼光。
林诺不禁松了一口气。
这是没看上自己。只管跟着出山即可,魏家人应该有其他像样的报酬。
对于郡城里的各大家族,林诺的了解还是相当深入的。
这些个大家族,对于散落在各地的人才,他们自有一套制度。
高门大族看上的人,会盛情相邀,世人称之为门客。
如凌南魏家这样的大族,养百来十个门客,是毫无问题的。
但这位魏家主事,只字未提,看来该是自己的修为未入他的法眼才是。
如此,林诺对郡城中人的修为水平有了一定的了解。
看来,当初阮计告诉自己的话,都是真的。
郡城之人,几乎人人修行,燃窍之辈如过江之鲫。在龙潭那种小地方,燃窍甚至可以开武馆,但在郡城,燃窍武者只有给人看家护院的份。
非铜玉宗师及以上品质的武者不得开设武馆、武院。
这个要求要比龙潭县的武者要求,高了不止一倍。
由此可见,武者在白象城的普遍程度。
一路上,魏家人对林诺的态度各异,有的好奇,有的警惕,但总体来说还算客气。
林诺也乐得清闲,他并不在意别人对他的看法,只要不妨碍他行事,便一切都无所谓。
倒是之前那个十分好奇的年轻人,在快出黑风山地界,跨入南面的关夫县时,悄悄靠近了些,与林诺搭起了话。
此人名为魏涯,现年二十二岁。
虽年纪轻轻,但在魏家年轻一辈中也算小有名气。
但他这名气,却不是通过修为和实力来的。
这小子十四五岁就跟着家族商队走南闯北了,见识十分广博,如今已有八九年的光阴。
在这八九年的光阴,其见识不知要比同龄人高出多少。
但也因此,得了个眼高手低的评价。
这就是想法和看法脱离实际会带来的负面影响。
比同龄人早熟未尝是件好事,尤其是在实力尚未成长起来的年纪,这其中的把握,更是考验人格坚韧的磨刀石。
但好在这魏涯天性乐观,话头极多,极爱与人辩论。
初时,林诺尚能与其说上几句,但话多了,不免生得几分厌烦。
这个趋势在有惊无险地出了黑风山后,有加倍呈现的趋势。
更糟糕的是,出了黑风山地界后,一行人直接汇入了魏家的大部头的商队之中。
魏涯那唠叨个不停的劲头更是没完。
商队一路上任务很重,即使是商队重要成员,也很难拥有自己的独立马车,你不得不接受与其他人同行起居。
林诺很高兴拥有了一辆双人马车,但当林诺听到同车客人的名字时,林诺的好心情就再也好不起来了。
这个名字令林诺感到无聊、无奈甚至是恶心,这种感觉就像是你第一次遇见的某人,光是看他的长相,自己的内心便会产生一种类似直觉的判断喜好。
这与他的外貌关系不大,有的人天生就给你一种想要接近的感觉,而有的人即便充满魅力,你也提不起精神去亲近他。
魏涯现在就成了林诺提不起精神来熟络的人。
当林诺得知魏悟行将自己与魏涯分到一起的原委时,已经追悔莫及。
最初,大家看林诺与魏涯说得有来有回,有说有笑,大家都只当林诺与其十分合得来,这才将两人分到一块。
一想到将和魏涯一同度过将近五六天,林诺就觉得自己的脑袋似乎被人灌了铁水一样沉重。
林诺反感魏涯这个名字,为什么同车的人不是叫李涯或者吴亚呢?
秋冬时节夜里商队休息扎营时,轮到自己睡觉时,林诺才会进入马车,入眼就是魏涯黑布包裹的包袱。
林诺想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在又蠢又大的包袱外面裹上一层黑布。
而两人共用的马车后台呢,则摆满了他的私人物品,一个精致的男人该有的一切,魏涯都有:香囊和银龙束发簪,桂熏香水和大夏驰名品牌的雪泥护手膏,就连他小巧的铜镜背面也有镀金的魏涯名字的草书简笔画。
喜好简单豪放生活的林诺不喜欢他。
在林诺看来,魏涯拥有的一切繁琐而愚蠢,与真正的男人格格不入。眼不见为净。索性来到商队每次扎营的公共区域——篝火旁。
旁边营帐里,有商队成员和随行家眷正在愉快的打牌。
这是一种共有108张牌的数字组合游戏,谁先出完牌,谁就能获胜。
当林诺看完一遍商队里的人玩过后,心中恍然,这不就是斗地主么?
当林诺问起这是何人发起的游戏,众人皆是毫不犹豫地脱口而出,是半天子发明的娱乐游戏。
有好事者,是这样告诉林诺的,他说,半天子在创造出这种数字纸牌游戏后,大声赞叹道:“这可真是一个伟大的发明啊!
堪称人族娱乐史上的神来之笔!
这副方寸之间的微型宇宙,让人们在洗牌声里听见数学与艺术的二重奏,在出牌瞬间感受跨越百年的智慧击掌。
它用最谦逊的形式证明:真正的伟大发明,从来不必依赖繁复科技,而是以极简元素创造无限可能。”
半天子,一个如雷贯耳的名字,此人一百多年前,几乎统一了大夏及其周边的数个国家,一度被世人尊称为天子。
他尚在世时,创制了不少制度、条文、经典,内容涉及军事、政治、经济、文化、武道等诸多方面。
然而,就在其准备向天下昭告,预备恢复古制,称天子时,却遭到重创,不久后便淡出世人视野,不久后便彻底销声匿迹,仿若这五百年来最壮丽的流星一般,一闪而逝,又耀眼非凡。
其留下的东西,令无数人为之疯狂、着迷,至今仍有寻找他的组织存在,甚至还有人坚信其仍在人世,伺机卷土重来,再造一统河山。
林诺嚼完手中的甘蔗,进了商队车马围起来的营帐,也准备和大伙一起玩,刚要玩的时候,一个男人来到林诺面前,并跟林诺打招呼。
是魏涯,他总是阴魂不散。
“通哥,让我也来一把。”他笑了,露出一排光洁整齐的牙齿。“噢,好的。”林诺漫不经心回答着。
“我认为自己很走运,因为我听说你是龙潭县人。能遇到老乡,让我非常感慨。”
林诺眨了眨眼睛。“你是龙潭县人?”林诺有些惊讶。
“当然,你不会认为我是郡城里的土著人吧?我是个标准的乡下人。”为了证明,他讲了一句标准龙潭方言的“吃了么”给林诺听。
那口音毫无疑问,是旅居之人学不来的特有声彩。
魏涯身高中等约莫在六尺上下,精壮矮胖,宽大而有光泽的额头上方覆盖着一层短粗的刺猬般的黑发,眉骨突出,一双浓郁的方块粗眉,一对招风耳。
他能说会道,手舞足蹈,让人一看就误以为他是喜歌好舞的南方火纹族出身。
“你想来点乐子么?”他问林诺。
林诺疑惑地望着他。不知道眼前这个家伙会干出什么样惊世骇俗的事情来。
魏涯狡黠地对林诺笑了笑。“雪根酿、鬼焚(大夏名酒)和可可茶(南方特产),基本上大夏境内各州及周边国家的常用饮品我都有。”
他从马车后面的小仓库里拿来瓶瓶罐罐,放在了林诺面前的桌子上。
林诺选择了装了雪根酿的铁皮瓶。“不错的包袱。”林诺夸了句,
看了眼魏涯的手提箱说。
“哈哈,兄弟们比我更需要它们。”林诺听出来了魏涯的意思:魏涯靠这些箱子里的饮品四处结识江湖‘朋友’。
确实,魏涯非常健谈,他不仅跟随魏家的车队远涉四郡之地,甚至到过大夏国南面的热湖,除了旅行他也喜欢雄辩和说书,孟长青和公孙胜是魏涯最喜欢雄辩家和说书客。
然而,魏涯最喜欢的还是自己的家乡,尤其是家乡的神鬼志异,不能够成为专业的说书人,把家乡的神鬼志异推广宣说遍布整个上洛州一直是魏涯的遗憾。
魏涯是个自来熟。林诺是个兴趣范围狭窄的人,而不是喜欢清高,端着一副名士般的架子拿腔作调。
面对陌生人的首次接触,他更希望自然而然的去交流,而不是被别人问东问西。
林诺不喜欢魏涯。
当魏涯端着加了蔗糖的雪根酿坐下来时,林诺把牌放到了一边,但是现在,林诺只想立马结束交谈,所以林诺又拿起竹牌继续玩了起来。
“你应该先出这个。”魏涯说。
林诺最讨厌别人对自己事情指指点点,尤其是找乐子的时候。
他清楚地记得自己还在‘故乡’上学时,因为同窗的无休止的纠正自己上课坐姿问题,他生平第一次用拳头教育了同窗漂亮的脸蛋。
“要跑了,要跑了,双飞!”魏涯现在比林诺还要兴奋,“把三张什和三张什一一起放上去。”......林诺懊恼地玩完了这局。
第79章 三粒金子
但是魏涯却不依不饶,他把林诺手中的败牌夺了过去,动作粗鲁,林诺真想用锤头在他的大脑门上来那么一下子。
但是一想到自己必须悄悄地进入郡城,加入郡学,心中的怒火渐渐平息。
“你喜欢变戏法吗?”魏涯强大的钝感力令人啧啧生厌。
“不,我只喜欢变脸。”
然而魏涯压根没看到林诺的脸被他‘变’(气)得铁青,连撒了盐巴的熟牛肉也无法拯救林诺的心情。
“好吧,我马上给你演示一下。”魏涯准备强行表演。他要林诺记住三张牌,但林诺说自己有点饿了,想去商队篝火边那里,要一张抹了胡辣子酱的大份燕麦烧饼。
“哦,正好,”他说,“我已经帮你和商队随行的厨仆说了,我想既然江湖有缘,那便一同用餐,岂不快哉。”
林诺见此,即刻又变口说自己趁着烧饼还没好,想去不远处的森林里抓几只松鼠解解馋,不出意料,魏涯说自己也好久没有好好品尝野味了。
他就是个粘人的小妖精!林诺不喜欢魏涯。
最令人‘感动’的是,他永远不会意识到与他同行是会令人不愉快的,他以为你和他一样开心。
魏涯缺点很多,但是话又说回来了,他也是个优点非常明显的家伙。第一,他热衷于交流和攀谈,加入商队第二天,天还没黑他就已经和商队里每一个同龄的老家伙打了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