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江湖的谁谈恋爱啊 第206节

  白袍文士走进,语气大喜,“嘿,这赵无眠还真的是没脑子的情种,不过是传了个高句丽王子对洛朝烟有点想法,他立马就跑出城了!”

  陈书翰微微一愣,而后也是大喜,“当真如此?”

  “他就没遮遮掩掩,带着两个女人就出京了。”

  “两个女子?”陈书翰微微一愣。

  “苏家小姐与沈家小姐。”白袍文士轻轻摆手,不屑道:

  “苏青绮的实力不如赵无眠,沈家小姐更是除了容貌就一无是处的宅女,应该是因为赵无眠救了沈策开,两人才有了联系……他带着这两女,约莫是想夜里快活?”

  沈湘阁深居简出,冬燕也不了解她,但一个世家小姐,跟着男人出去跑江湖,还能是因为什么?

  陈书翰摇头失笑,“这赵无眠看来是比较好色,这倒是一个弱点。”

  白袍文士则看向一直默默喝茶的黑袍男子,低声问:“赵无眠看来是要去燕云找高句丽王子的茬……他已出京,先生可有把握杀他?”

  被白袍文士称为‘先生’的黑袍男子,没人知道他叫什么,只知他乃是江湖刺客组织,无常城的天字号刺客,代号便是‘先生’。

  江湖不缺情报组织,当然也不会缺刺客组织,当年宋云就是无常城的天字号刺客,可见这势力的体量。

  无常城这组织,完全就是拿钱办事,好人他们杀,坏人也杀,所作所为倒是没有幻真阁那么随心所欲,不似西域圣教自立为王,更没太玄宫那样打着造反的旗号,因此无常城并没有被打上‘三大邪派’之名。

  人家就是收钱办事,跟正邪当然没有关系。

  当然,和实力也有关系,无常城城主,只是和赵无眠一样的天人合一者,而非沟通天地之桥……所以也没资格被誉为‘三大邪派’。

  不过在宋云失踪后,江湖第一刺客的名头,多次迭代,倒还没出现一个令江湖人心服口服的第一刺客出现。

  而这位‘先生’,便是角逐者之一,最好的战绩,就是景正十年,刺杀剑宗宗主,虽然没成,但也全身而退,乃至让剑宗宗主受了点伤。

  这战绩已是极为不俗。

  先生杀不了武魁,难道还刺杀不了赵无眠?

  这是刺杀,又不是一对一单挑,有心算无心,总有机会的。

  陈书翰与白袍文士对先生很有自信。

  先生琢磨少许,才微微颔首,淡淡道:“二位别忘了你们的承诺,若不是为了奈落红丝,我们无常城也不想招惹赵无眠。”

  陈书翰微微一笑,“据我们所知,赵无眠不仅有奈落红丝,还有琉璃四玉之一的青玉佩……只要能杀了他,这些尽数归无常城,不仅如此,我等还会奉上冬燕在长江以北的所有产业。”

  冬燕并不穷,相反,他们可以说是富得流油,盐铁这种巨额利润的生意,洛述之没让他们做,但身为太子,要发展个什么城镇,开发个什么街道,把其中生意交给自己人做自然不难。

  各门各派都是要吃饭的,就算是洞玄大师也时常想着能不能多为小西天搞点香火钱……无常城也不例外。

  白袍文士则道:“赵无眠名头太盛,真实实力肯定是比不过剑宗宗主,但那气运,完全称得上一句‘天选之子’,还是当小心为上,先生最好先让炮灰上,为你制造机会。”

  先生淡淡抬手,“刺杀,我比你们熟。”

  话音落下,先生便消失在房间中,但陈书翰和白袍文士甚至都没看清他的动作。

  ……

  陈书翰的确没说错,赵无眠也能称得上一句‘气运之子’,因为……

  他是往中原跑,但先生却以为他要去燕云,一个西,一个北……

  他是要去哪刺杀赵无眠?

第207章 常山没有子龙,只有匹诺曹

  在去常山的路上,三人骑马奔行,官道之侧,乃是一望无际的田地,沿途有不少农民伯伯与婶婶站在地上,摸着土壤,感知温度……快到春耕时间了。

  赵无眠心底虽然焦急,但并不想让苏青绮与沈湘阁也如他一样着急忙慌,便时常同她们讲话。

  “要说我至今为止觉得最厉害的人,莫过于归玄谷那位研究出能让粮食产量倍增的高人,如果不是他,不知得饿死多少人。”赵无眠望着两侧一望无际的田地,放慢马速,语气惊叹。

  沈湘阁对底层人能不能吃饱,生活好不好,没有半点兴趣,但她原先是不想来的,心情很是不妙,便抬杠道:

  “王侯将相尚在,他们哪怕亩产百斤,等上税时,也得被抢了九十斤去,更何况,这土地也未必是他们的,到头来还要被地主再剥削一层……”

  沈湘阁这都算是在骂自己了,毕竟她就是‘王侯将相’那一阶层……当然,赵无眠和苏青绮也跑不了。

  但赵无眠闻听此言,只是道:“沈小姐有大智慧呀,能看到这层的人不多,但要我说,只是看到问题不行,还需要具体的方法论。”

  “嗯哼,未明侯有高见?”

  苏青绮一只小手紧握缰绳,放缓马速,瞧见路边的石墩子站了只橘白相间的猫,这猫的体态不算好,显然吃不饱,此刻正高举侧腿舔毛。

  苏青绮抬手挽了挽耳旁发丝,从马腹侧边的行囊中取出一片肉干,高高一抛。

  野猫敏锐看来,凌空一跃,在空中便咬住肉干,而后轻盈落在泥土地上,尾巴高高立起,看向苏青绮。

  苏青绮笑了笑,又转而打量起四周景致。

  赵无眠看了眼那只橘猫,而后微微一笑,“这是我和圣上需要讨论的事。”

  沈湘阁瞥了瞥嘴,“说的好像你才是这天下之主一样……赵无眠,倘若有一天,你成了皇帝,是想当仁君,还是暴君?”

  “仁君与暴君,自有后人评说。”赵无眠说了句很洒脱的话,而后又道:“不过我倘若成了皇帝,登基后的第一件事,肯定就是颁布一条法律。”

  “嗯?”

  “让苏小姐一辈子也不离开我……”

  “公子。”苏青绮叫了赵无眠一声。

  赵无眠偏头看去,却见三人路过了一棵枣树,苏青绮骑马走在外侧,靠近枣树,便抬手摘了两颗枣子,她用衣袖擦了擦枣子,咬了一口,觉得口感不错,便将其中一颗更为饱满红润的枣子递给赵无眠。

  赵无眠接过枣子,恍惚间,他觉得这不是普通的冬枣,而是苏青绮心中对他含蓄而柔和的情意。

  赵无眠将枣子抛进嘴里,对沈湘阁说:“看吧?因为我已经离不开苏小姐,所以才不想让她离开我。”

  沈湘阁嘴角轻勾,美目都笑得眯了起来,“侯爷,本小姐跟着你出京,虽不是孤男寡女,却也是一龙双凤,你可知往后翠幕街的夫人小姐们会如何议论我?”

  “嗯?那我可得和沈相好好讨论一下如何惩处那些背后咬人舌根的长舌……”

  沈湘阁抬手从道路侧方的树上揪起一把树叶,砸向赵无眠,“惩,惩,惩处什么啊惩处!?你要是当了皇帝,肯定是暴君!”

  树叶哗啦啦落下。

  “暴君?要真是暴君,那不得把你抢回后宫给苏小姐敬茶?”

  旁边的苏青绮又递给一颗枣子送至赵无眠嘴边。

  赵无眠看都没看,张嘴就吃,而后咀嚼的动作忽的一僵,偏头看去。

  苏青绮手里举着盐袋,张开袋口,示意给赵无眠看,里面有用枣子滚过的痕迹。

  白娘子向前小跑,苏青绮腰后被发带扎成一束的秀发随着颠簸而一摇一摆,她那美丽动人,又似梅花般青春而纯真的俏脸,面无表情望着赵无眠。

  赵无眠将嘴里裹过盐的枣子咽下去,对沈湘阁得意洋洋说:

  “苏小姐可爱吧?”

  沈湘阁冷笑一声,“利用本小姐,故意让你的苏小姐吃醋,好让你时刻感受着她对你的重视?”

  “咦?我那天随口说的情话你还记得?莫非不是演戏,而是当真在追求……”

  沈湘阁又想揪叶子砸赵无眠,但已经跑过那树,没叶子可揪,她就拔出腰间软剑,坐在马上,抬手向下刺去,刨出土扔向赵无眠。

  燕云,锦州。

  大雪飘扬,满目皆白。

  此刻初春,元宵节都过去了,但北地还是茫茫大雪……开春得比京师都晚一个月。

  巍峨雄城匍匐在万里雪原上,城墙旗帜飘扬,点金笔墨刻着个‘燕’字。

  锦州城,乃燕云唯二两座重城,锦州以北五百里,便是高句丽与东戎。

  戎人正在晋地扣关,倒是没有波及到燕云,但谁也说不准戎人是否会声东击西,因此燕云重骑腰胯高头大马,正在练兵。

  马蹄声宛若惊雷,纷沓而至。

  与高句丽通商的商队,皆是身着白色棉服,就算是随行马匹也披上了厚厚的披风,老老实实交了银子,牵着马车出城,随行护卫手握腰刀,哪怕手已经被冻得通红,也不敢有半点松懈。

  虽口称是与高句丽做生意,但戎人没粮食,有银子,出手可比高句丽阔绰……只要有利润,就不乏有人想冒天下之大不韪和戎人通商。

  一旦出了锦州城,那该防备的,就不单单是马匪,还有一心想着为国为民的义士侠客。

  锦州城内,王府书房。

  燕王身披狐裘,靠在躺椅上,书房内点着火炉,整间屋子热气腾腾,但燕王手里还是抱着个小暖炉……但即便如此,他也时不时咳嗽一声,明显身体抱恙。

  燕王比晋王大三岁,乃太祖高皇帝最得意的儿子,年纪轻轻便展露出一身不俗的习武天分,俨然有太祖高皇帝年轻时仗剑走江湖的风采。

  当年太祖高皇帝开国之时,燕王才十岁,却已经练了身极为不错的武艺,被誉‘剑枪麒麟子’,可以说他就是当年皇室内最有可能沟通天地之桥的高手。

  拜此所赐,燕王自是年少轻狂,才十岁便手持大枪,跟着太祖高皇帝一起打天下,倒也立了不少功劳,可惜,战阵之中被人暗算,受了重伤,回家养了几个月伤,太祖高皇帝就已经把这天下给打下来了。

  不过十岁时受的伤,早在二十岁那年,就被清影玉衣给治好了,如今的燕王,身体抱恙只是因为心病。

  在书房的墙壁上,挂着两样东西,一柄剑,与一柄鞘……看样式,剑鞘本为一体,但燕王却不知为何,将其分而挂之。

  燕王便望着剑与鞘,默默无言。

  燕王王妃倒是没晋王王妃那么命苦,她本是京中太医院的医女,燕王当年受了暗伤,身体不好,每每都是王妃替他开药温养身体……就是因为如此,燕王当年才一直不愿用清影玉衣,就是想找借口去太医院寻她。

  但常言,医者不能自医,王妃身子骨弱,本就多病,后诞下洛湘竹,没两年便撒手人寰,抱病去世。

  这结局,比起晋王王妃,可是要好太多了。

  不过命苦不苦,他人说了都不算,只有自己和自己的身边人,才有资格说道。

  呼呼————

  窗外雪花纷飞,风声隐隐传入房内。

  咔嚓————

  房门被推开,一位身着白袍的中年男子手持书信,来至燕王面前,“王爷,圣上的信。”

  燕王回过神,淡淡抬眼看来,接过信纸,眼神复杂,“怎么也想不到,最后坐上那个位置的人,会是朝烟……她和湘竹关系倒是不错,但性子相对也柔和些,实在不适合称帝。”

  中年男子语气平和,“大势所趋,就是如此……圣上身边那位未明侯,就是大势。”

  “真该见见这位未明侯,洛述之的计划倒是挺完美,就算是最后也能将未明侯赶出朝堂,谁能想到,朝烟居然这么狠,宁可自己背负无德之名也要保他。”

  中年男子平淡无波的面容露出几分笑容,“这岂不是和王爷也有几分相像?”

  燕王轻笑着摇摇头,转而问:“湘竹可是到了京师?”

  洛湘竹要先去京师替他拜会圣上,而后再回燕云的事,自然是提前写信告诉过燕王。

  中年男子微微摇头,“哪有这么快,料想也该有五六天她才能抵达京师,等回燕云时,雪都快融了。”

  “嗯……”燕王这才拆开信纸,扫了一眼,旋即脸色微微一变,直接站起身。

  哐当————

  他怀中的火炉直接摔倒在地,炉灰混杂着火星向外逸散。

  中年男子显然提前看过信,知道里面写了什么内容,脸色也是有几分严肃,“乌达木还是不容小觑,幻真阁的行动力倒也高效,居然还真能顺藤摸瓜查到王爷身上。”

  燕王脸色时阴时晴,沉默片刻,而后才又坐回原位,手指不断在躺椅扶手上敲着,“湘竹有危险……慕璃儿带着她到哪了?”

  “按脚程,应当是在常山附近,但也说不准,慕璃儿酷爱行侠仗义,又不知自己已经被人盯上,心神松懈之下,很有可能带着湘竹东跑西跑。”

  这世道的信息都有滞后性,就算寄来了信,那也是慕璃儿几天前写的……行踪之类的东西,都只能靠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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