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等,我不是开餐厅的!”比尔博在李灼光的背后嚷嚷道。
“你说什么?我听不见。”
“我说我不是开餐厅的!”
“噢,你是开餐厅的?那正好,祝你生意兴隆啊!”
“我说我不是……算了。”看着李灼光已经远去的背影,比尔博放弃了。重新坐回门前的长椅,打量着手里的金条。
稍晚时候,矮人?
夏尔,在中土大陆的西边,远离魔多,算是霍比特人的一个主要定居点,商业还算繁荣。
先不说物产丰富,就连中土大陆的地图,这里都能买得到。李灼光本来还想买几匹马用以代步,可惜这里只卖霍比特人骑的矮种马。
这种马,虽然温驯且耐劳,但是比矮人骑的小马还小,体型和大型犬仿佛。
在夏尔这边,李灼光买了些霍比特人自己制作的面包、冷鸡、火腿、奶酪以及果酒,找了个草地席地而坐。
一边用餐,一边和大家解释他的思路。
李灼光用火腿片,包裹着水果以及奶酪塞入嘴中,并展开中土大陆的地图,对着众人说道:“你们看,这里是我们所在的地方,夏尔。我们沿着东西大道一路往东走,穿过风云丘陵和食人妖森林就可以到达瑞文戴尔了。
那里是一处精灵的聚居地,那里的精灵比较友善,我们可以找他们询问一下通过迷雾山脉的方法,如果有可能的话,还可以做笔交易。
过了迷雾山脉就是幽暗密林了,那里居住着另外一个精灵族群。当然,还有很多恶心的大蜘蛛。
幽暗密林里的精灵王是瑟兰迪尔,他们的族群兵多将广,我们可以去见见他,再谈些合作。”
然后李灼光将手指重重地戳在地图的一处:“紧挨着幽暗密林的这里,就是我们的目的地,孤山。
那是都林矮人以前的王城,城堡的底部大厅里堆满了不可计数的金银财宝。其价值,可以和麦克老鸭的收藏有一拼。”
艾莉亚娜嘴里塞满了水果,含糊不清地问道:“麦克老鸭是谁?”
“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需要获得这些宝藏。”
熊发财皱了皱眉头:“既然这里有这么多财宝,为什么之前没人去拿?”
“问到点子上了,因为孤山的城堡里,栖息着一头巨龙,想要获得财宝,首先要屠龙。”
众人悚然一惊:“巨龙?!”
魏长风有些为难:“如要屠龙,龙神尊上可会应允?”
李灼光解释道:“说是龙,其实也就是一只长了翅膀的大蜥蜴。”
闻言,众人这才松了口气。
艾莉亚娜将嘴里的水果咽下去,问道:“我看过关于巨龙的文献,龙不都长那样子吗?而且巨龙可不好对付。”
李灼光问道:“你们那儿的龙是啥样的?”
“外形和你说的差不多,但是它们的魔法造诣可不低,再加上强横的肉体。即便是我们精灵族最强盛的时候,讨伐一只成年龙,也需要出动军队。”
李灼光摆了摆手:“那条龙不会魔法,也就能喷喷火而已。”
“那就是亚龙了,这种智力低下连话都不会说的野兽还是蛮好解决的。”
“呃,它会说话,就只是实力差了一点。”
“我懂了,传承缺失的废柴龙。”
“……这么说也没毛病。”
李灼光呡了一口果酒总结道:“总之,我们的初始目标就是屠龙,然后获得里面的财宝。里面的黄金可以用来驱使人类,阿肯宝石可以用来和矮人做交易,还有一串白宝石项链可以和瑟兰迪尔做交易。
让这三方派人去寻找我们想要的东西。
毕竟中土大陆这么大,凭我们几个想要找到任务物品,不知道要找到什么时候。”
说完,李灼光看向王淑云:“这是我们的安排,你又是怎样打算的?”
第85章 晚宴
王淑云做惯了小透明,当李灼光突然转头问她时,吓了她一跳,嘟嘟囔囔地说道:“我还是和之前一样,留在原地等你们吧。”
李灼光点点头:“好吧,夏尔也算是安全,你只要不离开这里,应该也没什么问题。”
李灼光又转身在储物袋里掏了掏,掏出几根金条递给王淑云:“还有件事,我希望用这几根金条买你的药水。”
“什……什么药水。”
“就在伱的身上,你找找吧。”
王淑云虽然很疑惑,但还是按照李灼光的说法开始翻找起来,最终在自己的荷包里找到了一管药水。
“这是?”王淑云感觉有些眼熟,突然她想起来,之前她和魏长风第一次被龙神大人摄来时,有过一段痛苦的经历。
当时他们被那些蛮……异族的武器吓得不轻,跑到了龙神大人的身边不敢离去。被饿得半死时,他们在自己的身上发现了这种东西。当时他们打开盖子后,闻见没有什么异味儿,便喝了下去缓解饥渴。
没想到这东西是真的管用,虽然只有很少一点,但是极大缓解了两人饥渴的状态。
当时两人认为这是龙神大人的恩赐,没想到现在又见到了这东西。
魏长风和秦大牛同样也认出了这东西,魏长风惊讶道:“这是……”
李灼光也不瞒他们:“这是一管治疗药剂,可以缓解绝大多数的伤势,在某种情况下算是多了一条命。
你在夏尔不会遇到危险,不如拿药剂与我换取黄金,我们比你更需要它。”
王淑云想了想,选择与李灼光交易。她想得很清楚,这里可以从小矮人手里买到食物,而且即便遇到危险,她多出一份伤药,也没有任何作用。
更重要的是,作为主祭的李灼光本来就与她不睦,如果要是再进一步与他交恶……
所以王淑云很痛快地将药水交给了李灼光,但她不知道的是,经过了三次强化的她已经有不俗的战力了,只要披甲持剑,便可以轻松杀死一个半兽人士兵。
只要胆子够大,和阿佐格大战三百回合也不是不行。
而且这次任务,大多数敌人都比较弱,此时正是加入李灼光他们最好的时机。
可惜的是,她作为一个又懒又怕事的商贾之女,在自己家里从来不会去拿重物,都是吩咐下人,所以她并不知道现在自己的力量有多么强。
而且以她的性格,就算是知道了,大概也会做出同样的选择。只能说是性格决定命运。
将王淑云留在夏尔后,其余五人沿着东西大道出发,很快就抵达了与夏尔毗邻的布理,这里是在中土大陆上最靠西的人类聚居地。
在这里,终于可以买到人类骑的大马了。赶路所消耗的体力,对于众人而言都是微乎其微,但能有代步工具,谁又会拒绝呢?
因为时间还早,并且熊发财携带了非常齐全的户外工具,众人买到马匹后就直接离开了布理,如果在天黑之前无法到达聚居地,在野外过夜也没啥问题。
但是众人刚离开布理不久,就听见身后传来了凌乱的马蹄声,看样子似乎是冲着自己几人来的。
李灼光这才想起,自从他手里的黄金越发的多后,花钱也惯于直接使用黄金。人类可不是天性善良的霍比特人,财不露白的道理,在哪个世界都适用。
来人接近后,众人看到从背后追来的这伙人穿着简易的皮甲,手里拿着劣质的武器,看样子,像是低级的雇佣兵。
果然,他们靠近后就用着贪婪的眼光打量着李灼光以及艾莉亚娜,看来除了财不露白的因素,还有色欲熏心。
即便看到这群佣兵合围了上来,众人也不紧张,这些人都只是普通人类而已,不构成威胁。
李灼光直接掏出了飞剑,自从他得到飞剑后,这还是第一次尝试御剑对敌。
只见红色的流光在佣兵的队伍里绕了一圈,这那些佣兵便纷纷坠马落地。
“这魔法道具真不错。”艾莉亚娜赞叹了一句就从马背上窜了下来,飞快地跑到佣兵身边检查起来。
接着,她扭头对李灼光说道:“下次杀人尽量攻击裸露的部位,既不会损坏护具,也不会磨损武器。”
说完,她就开始扒佣兵尸体上的皮甲。但是她刚一动手,皮甲就被她扯烂。她惊愕的看着手中的皮甲残片,说道:“这些皮甲到底是用什么皮做的啊?还不如布甲结实。”
她又捡起一把武器,捏住刀刃轻轻一折,应声而断。
艾莉亚娜站起身,摇了摇头:“质量太差了,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敢带着这样的垃圾出来打劫。”
虽然这样说着,但是艾莉亚娜还是耐心地检查完了所有的尸体,最终拿着几块熏肉以及一袋子钱币回到了马背上。
“至于吗?这些东西又不值钱。”
艾莉亚娜摇摇头:“任何有利于生存的东西都是宝贵的财富,我们应当珍惜财富。”
李灼光看她说这句话时面色严肃,又想起她那个世界的情况,也不再制止。他想起了家中的老人,因为经历过物资匮乏的时期,即便后来衣食无忧了,也还是一样的勤俭度日。
当众人走过风云顶时,已经到了晚上,便决定在此安营扎寨休息。因为中土世界的夜晚并不太平,所以熊发财干脆取下了伪装项链,并将自身的气息放了出去。
果真是效果拔群,不说是外出觅食的夜行动物,就连蚊虫也消失无踪。
就在众人围着篝火吃着面包与炖肉时,比尔博的袋底洞也正在进行着一场晚宴。
比尔博眼看着一个个矮人进了他家,将他储存食物的仓库搬了个空。但他丝毫不慌,情绪还相当稳定,甚至有闲心给自己点了一斗烟。
自从收到黄金后,虽然他并不想改行做餐厅老板,但是毕竟已经收下了别人的饭钱,天性善良的霍比特人还是清点了自己的库存。
感觉自家储备的食物对不起这块黄金,他在下午时还专门去了集市采购了不少昂贵的食物与果酒。
当甘道夫走进袋底洞时,正看见比尔博抱着一桶果酒放在桌上。比尔博也看到了甘道夫:“甘道夫,你也来了?我还以为只有矮人会来,不过没关系,快上桌吧。”
甘道夫摘下帽子,坐到了桌边,有些疑惑地问道:“你怎么知道索林他们会来?”
明明是自己的恶趣味,准备捉弄一下比尔博,但是没想到他似乎是早就知晓了会发生什么。
比尔博理所当然地说道:“今天稍早些时候,在遇到你之前,有人给了我一块金子,让我招待这些矮人客人。说是麻烦他们白跑这一趟,请他们吃顿晚饭。”
听到比尔博的话,所有矮人都停下了进食,有些疑惑地看向了比尔博,只有索林有些疑惑地问甘道夫:“是你吗,甘道夫,白跑一趟是什么意思?”
甘道夫先是问了比尔博那付钱请客之人的外貌特征,这才有些苦恼地对索林说:“我们这次要面对的,可不只是史矛革了。”
索林站起身,大声的说道:“这是我们必定要进行的冒险,矮人从不畏惧强敌。”
其余矮人也都敲打着桌子应和。
“是的,我从未怀疑过这一点。”甘道夫安抚道,但他随后想起之前见到的那几人,带给他的危险感觉,无奈道:“可能我们将会面对的,比史矛革还要难缠。”
索林即便尊敬甘道夫,但也觉得他有些大题小做了,这里哪还有比史矛革更危险的敌人,总不可能索伦也会来吧?
第86章 上架感言
平常看多了别人写的上架感言,轮到自己时却不知道写啥,那就简单的说说这本书的成因吧。
其实起因很简单,我的业余时间基本用来打游戏,或者看电影看动漫什么的。但是我发现花大量的时间用来做这些事,一天结束时,除了空虚就是烦躁,其放松效果甚至不如出门散步,这就很蛋疼。
某天在肝完日常躺在床上时我就在想,与其这样空耗时间,不如花在一些可以获得收益的地方。在我检索了我的技能树后,发现最可能获得收益的就是写网文。
说来惭愧,这不是我第一次写,我在大学时期就写过一本叫作《掠夺者之路》的,不过写那本书的初衷并不是为了赚钱,而是单纯出发自兴趣。当然,那年头网文的市场没这么大,还是一个小众赛道,签约起点也是有手就行。
所以即便我写的很糟糕,还是很容易地就收到了A签的合同,我记得当年还是纸质合同。但是感觉签了合同后爱好就成了工作,偏离了初衷,所以我便放弃了签约,把书切了,报了个旅行团出去玩了两周。
后来也陆陆续续地写过几本,但也多是发自于兴趣,想更就更,不想更就不更。也不全是在起点写,在某客和某塔都写过,在某客写是因为当时只有它们有段评功能,我觉得这项功能很有意思,每天能通过段评和沙雕书友聊天,即便不签约,我也能够写下去。
而某塔呢,是因为他条款轻松,我在周更的情况下都能挣个四百块吃火锅,换其他网站你敢信?只是可怜我那些催更的书友为我的随性而买单。
然后到这这本时,我是真的觉得在人生的这个阶段,要合理的使用自己的时间,开辟一个辅助赛道用来创收以及对冲风险。
于是在过完年后,我重新在起点开书。我满心以为只要自己认真写,坚持更,签约还不是有手就行。但是我忽略了网文市场规模剧增之下随之提高的竞争强度。因为我随性的写作习惯,也使得我看似码字多年,实则还是素人。
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