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气神都萎靡了下去,干什么都恹恹的。
‘好想再吃一次腊肉啊!’
刘高不由舔了舔嘴唇:‘醒酒汤我还没吃过呢!唉!怎么吃上那美味?’
一整天,他都坐立难安,就像身上爬满了蚂蚁一样。
到了夜里,刘高独坐在书房中,小侍女颖儿摇着扇子给他扇风。
刘高心痒难耐,连气息都粗了起来,指着一碗喝剩了的银耳汤,急躁说道:“那汤,你喝了吧!”
“谢老爷!”
小侍女喝了一口感觉味道怪怪的,便准备放下碗。
刘高眯着眼呵斥一声:“怎么?老爷赏赐给你的还不愿喝?”
“不是……”
“那还不快喝了?”
“是。”
小侍女也不怀疑,忍着一股奇怪的味道灌下了肚子,很快,药效起来了。
“咚”的一声,软软摔在了地上。
刘高“嘿嘿”一笑,露出一抹残忍的笑容,如若厉鬼,悄悄将侍女扛入地窖中,嘴里念叨着:
“但凡人心都是热血裹着,把冷水泼散了热血,取出心肝来时,便脆了……好吃。”
…………
“果然好吃!”
“这等美味,我要和娘子分享啊!”
正如那天“锦毛虎”燕顺所说的,“吃了咱的肉,你便爱上这种滋味,回不去了”。
刘高吃了腊肉,心中种下了魔种,一朝得势,魔念顿生。
至于他娘子,也是个人心险恶之辈,稀里糊涂吃了一碗“醒酒汤”,被她称作绝世美味。
待发现时,已经晚了。
也爱上了那种滋味。
不过短短三五天的工夫,那肉因为天气的原因便不能吃了。
死了一个侍女,倒也能遮掩过去。
但要是再杀人,这可就不好弄了。
而且,刘高还发现,这寻常的肉,和那山上的腊肉相比,滋味竟然千差万别。
“夫人,那清风山上的腊肉才是真正的美味啊!可惜那锦毛虎被武松给打死了……我听说当日还跑了一个,叫做矮脚虎的,他现在又在清风山聚拢了一波好汉。矮脚虎我倒是认识,可没机会接近……哎呀!真是馋死我了。”
“官人呀……真有那么美味?”
美貌少妇依偎在刘高怀里,纤纤玉指在他胸口排骨上一圈一圈画着。
“我哪能骗伱。”
“再过几日便是家母的寿辰了……”
少妇的声音又软又糯:“母亲去世正好五年,那我便去母亲坟头化纸,若那清风山贼人掳了我去,自能见到那位矮脚虎好汉。”
“夫人难道不怕?”
“官人既然想做大事,妾身为你冒一冒险,又有何妨?”
“夫人,你真好!”
“我也是为了官人的前程嘛!”
…………
知寨夫人刘王氏,骑着小毛驴,主动往那清风山而去,自然被巡山的兵丁给抓了。
“哥哥,山下来了个少妇,吵着要见矮脚虎王英,你说怪不怪?”
裴宣亲自审讯了一番后,便敲响了曹杰清修的门户。
“要见王英?那王英好色至极,有少妇敢见他?这不是送羊入虎口嘛!”
“我也奇怪,一番诈问,原来那少妇乃是新寨主刘高的媳妇,她说有大事要和矮脚虎相谈。”
“哦!”
曹杰微微点头:“这刘高可真是病急乱投医啊!他是想要联手清风山对抗花荣。”
裴宣乃是六案孔目出身,审一个女人,自然轻轻松松:“哥哥,这其实只是一方面,那女人也蠢,我一番诈,你当她为何上山见王英吗?竟然是为了得到那腌制腊肉的方子。”
“……”
曹杰愕然道:“吃人?我去见见她,她这是入魔了。”
原著之中有诗为证:
不施脂粉,自然体态妖娆;
懒染铅华,生定天姿秀丽。
云鬟半整,有沉鱼落雁之容。
星眼含愁,有闭月羞花之貌。
恰似嫦娥离月殿,浑如织女下瑶池。
又是沉鱼落雁又是闭月羞花,又是嫦娥又是织女,作者不吝啬用这些名词来形容她,可想而知她究竟有多润!
可再润,也难掩盖她蛇蝎心肠的毒妇面目。
原著之中,宋江刚开始也算个好人,不说为阎婆惜葬了她父亲,到了清风山自身难保,还阻止王矮虎强上她。
此女逃过一劫,安全回到了清风寨。
结果呢!她不但不心存感激,反而恩将仇报,将宋江下了大狱。
宋江刚开始自然不肯承认,又是她要求严刑拷打,宋江挨不了打,便就招了。
后来若不是花荣拼了前程相救,宋江就要被押到州里审判杀头了。
这股恶气咽不下去,于是宋江便伙同清风山三废,杀了刘知寨全家老小。
可见这个女人不仅心思歹毒,还很蠢。
曹杰往她面前一坐,阴沉着脸问道:“你要吃人肉?”
这个相貌妖艳的女人大吃一惊,骇然道:“你……你是那武松的哥哥……你怎么在清风山?”
“我为何在清风山?那你为何来清风山?”
“我是被你们劫来的。”
“嘿嘿嘿,我没想到那刘高竟然也入了魔,你们这一对夫妻,可真的是好得很啊!”
曹杰站起身,摇头叹息道:“人心坏了,魔念自生。曹正,你还没解过女人吧!”
“放开我,放开我。不要杀我……我……我愿意服侍官人……”
“受用不起!”
曹杰嫌弃地一拂袖,遥望着清风寨方向,说道:“正好,让武松抓了他,治他个通匪之罪。等吴用那边买好了官,花荣兄弟便能做上知寨了。”
第100章 青州事毕,返回郓城(55)
清风山上,月色清冷。
经过裴宣细心地清理,那些被吃的受害者得到了妥善地安葬。
又没了魔头们祸害,来了一群热血青年经营,山头的气质都有了些许变化。
山还是那座山,寨还是那座寨,但却有了人气、烟火气,没有了那股子阴森森的乱葬岗魔窟的气息。
这样的寨子,才是人生活的地方。
剿灭了清风山三废,三山联合之势已成,武松又升任兵马都监,曹杰本来心情大好,但今天却略有些沉重。
他想不通,那刘高怎么也入魔了。
他曾经被抓,入了魔倒也罢了。
那美艳的少妇好端端在家住着,怎么也入了魔?
如果人真的这么容易入魔,那这个世界还值得拯救吗?
如果不值得拯救,那我苦心孤诣,又为了什么?
命魂之相千千万万,又何必走那最难走的那条路,霸王之道容易,圣人之道可难如登天。
“裴宣兄弟,你说,人心坏了,还能治得好吗?”
曹杰背着手仰望星空,身后,阮小七、曹正、焦挺、时迁、裴宣、杨林,铁塔般站了一排。
裴宣微微一叹,表情却格外的郑重,以肯定的语气答道:“哥哥,我相信能治好。”
“如何去治?”曹杰再问。
“法术势!”裴宣吐出三个字,想了想又解释道:
“既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慎到的势,三者结合便是韩非子的法制思想,可富国强兵。”
“韩非子说:力多,则人朝;力寡,则朝于人;故明君务力。”
“韩非子说: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
除了曹杰,其他人都听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依法治国!裴宣兄弟,你是法家门人吗?”曹杰望着白白嫩嫩的裴宣,好奇地问道。
裴宣苦笑一声:“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哪还有诸子百家。也自汉起,皇帝便把儒法结合起来实施统治。”
“我知道,这就是外儒内法。”
“哥哥用内外总结,着实贴切。”
外儒,给封建统治者披上一层仁德的外衣,内法,则为统治者的专制统治提供了坚强的后盾。
可是,外儒内法的统治术,决定了中国封建社会自古以来即是人治而非法治。
因为从外表上看,一切法都被规范为仁德的范围之内了。法外有情,是封建统治者为自己标榜的资本,而不是破坏法制的依据。
“裴宣兄弟,我也相信这天下迟早会真正的太平,但我只相信那是因为我们的不懈努力而太平的……”
“哥哥说得正是,只要杀人杀得让所有人害怕了,天下自然就太平了。”阮小七杀气腾腾地笑道。
裴宣心有法度,却也不争辩,颔首道:“乱世当用重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