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妖魔水浒开始 第25节

  朱仝微眯双目:“贵妃醉酒,要得一个醉字。那武松要是喝了酒,大醉而战,不要说你雷横,便是伱我两人联手战他一人,吃亏的还是我们。”

  雷横不免又想起被武松支配的恐惧。

  “真是好汉!”

  宋江目光一闪,随之朝着雷横道:“我这里得了曹大夫的几粒药,兄弟先吃药养养伤。”

  雷横微张嘴,紫棠色面皮抖动了一下,讷讷道:“公明哥哥,曹二哥刚刚送了药来。”

  宋江掏药的手顿时一顿,挤出笑,说道:“怎不见?”

  “曹二哥送了药并未进门,就离开了。”

  “哦!”

  宋江面上平静,心中却是大急。

  从来只有他笼络江湖好汉的,说知道今天竟然被人偷了家,挖了墙脚,这还了得。

  ‘狗贼,我还未和武松说上几句话,你倒来给我雷横兄弟送药了。’

  …………

  宋江的心思暂且不提,曹杰挖了一锄头墙角,便摸着黑往回走。

  这时,黑暗中出现一连串脚步声,随之露出一个匆匆忙忙的身影。

  “呀!当面可是阎王敌曹大官人。”

  来人止住了脚,纳头拜了下去。

  “你是?”

  “我叫唐牛儿,是个小帮闲,上次俺老爹生病,得了大官人一粒药,这才活了下来。”

  唐牛儿?

  这不是宋江怒杀阎婆惜后,帮他逃离阎婆拉扯的那个倒霉鬼么?后来被时文彬以“故纵凶身在逃”的罪名,脊杖二十,刺配五百里外!

  “哦,是唐兄弟啊!你爹可痊愈了?”

  “大官人唤我唐二便是,我爹好了七七八八,只偶尔咳嗽。”

  “如此便好。”

  “大官人,俺家是卖糟腌的,今日巧遇大官人,这些糟腌您带回去下酒。”

  “这……”

  “都是不值钱的玩意儿,大官人莫要嫌弃。”

  “那便谢唐二哥了。”

  “不谢不谢,大官人太客气了。”

  目送曹杰离去,唐牛儿感叹道:“真是菩萨下凡,药王爷转世……糟了,糟腌送给了大官人,俺还要再跑一趟……”

  宋代就已经有外卖服务了,帮闲就是黄袍骑士,也叫做索唤。

  唐牛儿只是个小人物,却也反映出曹杰在郓城的声望地位,已经隐隐然超过了宋江,成为新一代的江湖代言人。

  挖人的感觉实在太美妙,哼着歌、提着糟腌刚回到三进的小院,就见阮小七百无聊赖地坐在门槛上,一见他回来,就嚷嚷起来:

  “二郎,你可回来了。有个唱曲的,说县令将她送给你当使女,但武大说你拒绝了,让她回去找宋江,她正哭着呢!烦死个人!”

第28章 宋江:溜骨髓,算不得好汉

  梨花带雨,我见犹怜!

  曹杰的身影一出现,阎婆惜便立刻止住了哭声,可那眼泪珠子就像断了绳子的珍珠项链,一颗颗在脸颊上坠落。

  如此无声地哭泣,演技着实高超。

  小金莲本在旁劝着,见曹杰曹大官人回来,不由偷偷地狠狠瞪了他一眼。

  然后迈着小碎步上前,握着曹杰的胳膊,夹在两峰之间,夹着嗓子娇滴滴道:

  “郎君,这阎姐姐真可怜呢!老爹没了,和老母流落异乡,又身无分文,要是没人帮她,可怎么活哟!郎君,你菩萨心肠,高低要帮帮姐姐啊!”

  感受着手臂间阵阵舒适的摩擦,曹杰微微一竖。

  小金莲的演技也是不俗,心中吃醋,就像掉进了醋坛子里,但脸上却不展露出一分一毫的醋意、嫉妒的表情,嘴里更是为阎婆惜说着好话。

  曹杰大马金刀端坐在太师椅上,也不搭理小金莲,朝着武大道:“大郎,我带回了些糟腌,麻烦你再做些吃食,我吃了宴席,七哥还饿着呢!”

  武大连拍了一下脑门,忙道:“刚刚和这女子掰扯去了,忘了这一遭。七哥,我这便去做饭,你用糟腌下酒先垫垫肚子。”

  阮小七最见不得女人哭闹,提着糟腌道:“二郎,我去前院喝酒,这女子若是送走,伱唤我一声便是。”

  “今晚便不麻烦了,你安心喝酒,明日我再来陪七哥。”

  很快,正屋大堂内便只剩下曹杰、小金莲、阎婆惜三人。

  “请郎君收留,小女子真的活不下去了啊!愿做牛做马……”

  阎婆惜用手袖抹了一把眼泪,双膝跪在地上,两瓣浑圆抬起,衬得她腰臀露出了完美的曲线。

  不得不说,这女子不着粉黛,素颜朝天,有此容貌,真的比前世的明星都要亮眼。

  只是终究还是差了点意思。

  不是容貌不够美,身材不够好,才艺不够亮,而是气质真的不足。

  风尘里的女子要有让人自渐形秽的气质,要有让人无法靠近的气质,那么就能去争花魁了。

  大怂朝孕神的读书人,日常娱乐最喜欢的便是上青楼社交。

  只卖艺不卖身的花魁,便是抢手货。

  明朝的冯梦龙有一段论男人的话十分精彩,他说:“妻不如妾,妾不如婢,婢不如妓,妓不如偷,偷得着不如偷不着。”

  这句话把男人的心理看得很透彻。

  不过,曹杰还是喜欢偷得着的,永远不做舔狗,哄抬逼价。

  所以,他是个俗人!

  老祖宗曹孟德就是俗人,好人妻。

  他到宛城,问左右:“此城中有妓女否?”

  操之兄子曹安民,知操意,乃密对曰:“昨晚小侄窥见馆舍之侧,有一妇人,生得十分美丽,问之,即绣叔张济之妻也。”

  操闻言,便令安民领五十甲兵往取之。

  于是一炮害三贤,名传千古。

  作为曹氏子孙,好人妻,做曹贼,这叫做类祖。

  “咳咳……”

  曹杰轻咳了两声,清了清喉咙,目光幽深望着匍匐在地上的阎婆惜,问道:“可还是完璧之身?”

  阎婆惜羞怯地低下脑袋,微微点头,低声道:“之前有爹爹护着,后来遇到了宋押司,帮我打发了许多泼皮的骚扰,不曾破身。”

  “如此甚好!甚好!”

  曹杰站起身,将跪在地上的美人搀扶了起来,拉着柔荑,说道:“但入了我门里,就要守好三从四德。”

  “妾必一心服侍老爷。”

  “嗯!”

  没能力的男人才怕被戴绿帽子。

  宋江不好女色,因此不常与阎婆惜同床,这才被张文远绿了;卢俊义沉迷于武艺,贾氏才与管家李固私通;杨雄更可怜了,潘巧云死前说“我跟了你三年,还不如和我师兄三天快活”……

  你不透她,又要娶她干什么?

  曹杰就从不担心这种事,毕竟有【曹贼】的经验日日要肝。

  这是好色吗?这是沉迷女色吗?

  这是修行!这是效仿黄帝,意图白日飞升。

  大道也!

  见曹杰这副嘴脸,小金莲站在一边直撇嘴,闷闷道:“郎君这是嫌弃奴服侍得不好吗?”

  曹杰又将金莲搂在怀里,安慰道:“我怕你器大伤身啊!金莲,我这也是为你好,找个姐妹分担压力。”

  似乎想起了多次欲生欲死的记忆,小金莲不由打了个寒战,连忙施了个万福:“郎君说的是,奴和阎姐姐必相亲相爱……”

  “该是我叫姐姐,金莲姐姐!”阎婆惜起身,二女站在一起,好一对亲亲姐妹。

  夜,迷离;月,皎洁;人,妩媚。

  后宅,花梨木架子床剧烈在摇晃,悬着的天青织帐上人影幢幢。

  有诗云: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

  正所谓:高耸入云的山峰有它的刺激,平坦舒缓的山丘有它的惬意。林间小道可以探秘,广袤草原可以驰骋……每一种风景都有独特的魅力。

  【完成一次高质量双修】

  【“曹贼”经验值+22】

  烛火映照在天青织帐上的光影再度发现变化,形成三行字体:

  【命魂之相:曹贼(人妻萝莉、欲女闺秀,甚好甚好)】

  【经验:LV2(12/400)】

  【天赋:双修LV2(黄帝御女三千,白日飞升)】

  ‘老牛般开垦这么多次,可算是升级了。’

  ‘累断了我的老腰!’

  霎时间,好一番折腾疲惫的身体内,一股沁人心扉的暖流从双肾部位涌起,顺着奇经八脉散入全身。

  那种舒适的感觉,就像是做了一次马杀鸡,骨子里的舒服。

  在热流的浇灌下,全身每一个细胞,都在散发着热。

  “嘶!”

  这种从未出现的奇异感觉,飘飘然好似升仙一般,让人欲罢不能,沉迷其中,难以抑制的生硬。

  【曹贼】升级结束,曹杰长舒一口气,只觉得刚刚消耗的精气再度饱满起来,忍不住就要喷薄欲出一般。

  整个人神采奕奕,双眸炯炯有神,朗若星辰。

  而在阳刚之气下,呼吸都为之灼热。

  望着枕边美人,曹杰没有过度摧残,等睡了两个时辰,东方即将天亮之际,他便起身穿上短打衣服往前院而去。

  “七哥,起来练武了。”

  曹杰朝着左厢房高声叫了一句,没片刻,就见阮小七睡眼迷蒙一脸不愿地走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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