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让他顿时感到惊讶。
“天启之血……”
“竟然蕴含了天启的一丝精神力量?”
“他和我一样可以滴血重生?!”
陈计目色愕然。
随后。
只见这道精神化身,脸上露出一丝狞色,眼中闪过些许玩味,似乎一眼就认出了陈计。
“你就是沃特集团的幕后之人?”
“传说中的神级变种人……”
“陈?”
“我终于等到了你!”
精神化身发出一阵威严的声音。
他立于陈计的精神世界,即便没有任何的动作,也在散发着无边的霸气。
犹如一尊古代帝王,口含天宪,受命于天!
“等我?”
陈计眼中闪过一丝疑惑。
天启认识他并不让他感到意外,可这句话又是什么意思?
“没错。”
“我一直都在等你!”
“陈!”
“伱和我都是变种人,甚至,你可能还是我的后裔,你应该和我合作,联手灭掉人类文明,让变种人成为地球唯一的霸主!”
“我生来就背负着使命,这是天神赐予我的荣耀。”
“而我,将和你共享这份荣耀,平分这颗星球!”
天启化身面色狂然,果断抛出了橄榄枝。
他的成长,也并非一帆风顺。
在古埃及时期,由于特殊的肤色,他被当成异类,后来觉醒了变种能力,才赢得了认可。
更在一次秘密行动中,他得到了天神的指引,也得到了天神的科技,这才成为了天启,古埃及第一王朝的法老!
可随着时过境迁,天启也意识到了,合作的重要性!
而他唯一所能看重的合作伙伴,无疑就是……
眼前这位同胞!
他的子孙!他的后代!
“天神赐予你的荣耀?”
“后裔?”
“你在跟我开玩笑?”
陈计微微眯起双眸。
也不禁涌出了几分火气。
要是承认了这个说法,那他不就成了小辈了?
这在搞什么飞机!
不过……
天启化身的话语,也让他心中泛起涟漪,似乎天启的崛起,确实是和天神有关!
甚至,在古埃及第一王朝时期,也有过征服者康的身影,而康还一度成为了法老!
他本来以为天启的金字塔,来自于古埃及时期的法老康,原来竟然出自于天神之手?
天神科技!
这立刻就勾起了他的兴趣。
难道,宇宙天神也属于科技文明?
陈计念头一动,立刻查看起了天启化身的词条面板。
【姓名】:恩沙巴努尔
【身份】:精神化身
【词条】:万知万能(灰),滴血重生(灰)。
[万知万能](灰):他拥有上万种不同种类的变种能力,也具有超级天才级别的非凡智慧,他就是真正的变种人之神。
[滴血重生](灰):他的全身血液,已经蜕变为具有不死不灭性质的概念物质,哪怕身躯焚毁,就只剩下了一滴血,也可以原地复活。
果然!
陈计目色一震。
滴血重生!
天启也可以滴血重生?
怪不得只有凤凰之力才可将其杀死!
这岂不是意味着,他将天启之血推出,所有饮下天启之血的变种人,都已经成为了他的备份?
想要除掉天启……
就必须解决掉所有变种人?
陈计脸上泛起一丝难色。
这让他重估了天启的威胁。
眼前所出现的天启,和剧中在八十年代登场的天启,可不是相同的存在。
在这个信息便捷的数字时代,天启完全可以通过网络,获取到一切他所需要的知识!
“陈。”
“你一时无法接受现实。”
“我能理解。”
“但在我的眼中,所有变种人都是我的孩子,也包括X教授和万磁王。”
“你们都是一样的。”
“而我在这个时间复苏,也代表了上天的意志,变种人必定取代人类。”
“你应该明白这一点。”
天启化身晓之以情,动之以理。
在他了解到沃特集团和索科维亚的过去以后,他便看中了陈计的才干,也效仿陈计的行为,将埃及变为了他的私产!
他在埃及没有任何实权头衔,却是埃及货真价实的无冕之王!
埃及。
也是索科维亚之后的第二大变种人王国!
并且,随着天启之血的推出,变种人的数量与日俱增,已经达到了上亿规模!
几乎快要反超索科维亚。
成为最强变种人帝国!
他有无穷的野心,更得到了天神的承诺,如果他能带领变种人,成为地球的唯一种族。
那么,他就有可能极尽升华,蜕变为一尊真正的天神!
“天神真的这么承诺了?”
陈计似笑非笑。
现在的天启所接触到的信息,几乎都是过时的信息。
因为他已经成为天神!
根本不需要宇宙天神的承诺。
甚至,他还完成了三位一体的仪式,手握凤凰之力和混沌魔法!
能够轻而易举灭掉这道天启化身!
可他还想听一听,天启究竟有多少底牌。
毕竟,在解决掉哨兵之前,他还要解决掉天启!
两人的理念完全不同。
也根本没有办法处到一起。
那就没有必要考虑合作的事情了。
不过……
天启要是恼羞成怒,出动天启四骑士,前来入侵索科维亚,这也将带来灭顶之灾。
谁又知道,天启通过天神金字塔,夺取了多少变种能力?
还有变种人康!
是不是也在天启麾下?
“看来我没有办法说服你了。”
“那就只有动用武力。”
天启神色阴沉。
作为古埃及的法老王,他可展现了自己的诚意。
可陈计偏偏不识时务!
即便这只是一道化身而已,却在这个精神世界,也是极度危险的存在!
只要奴役了陈计的精神,哪怕陈计还有其他想法,这也不能阻止他的计划!
第312章 下一任思想者天启?大头目的异动!
龙逍遥此言一出,钟离乌当即皱了皱眉。
林严在比赛中将他圣灵教的精锐一网打尽,他恨不得将林严碎尸万段。而此刻,龙逍遥却要留对方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