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冥画皮卷 第9节

  “慢慢说,别着急。”

  薛宝瓶深吸一口气,等了一会儿:“会有客人从,河上下来,自己,带着吃的,我给他们做。”

  又不好意思地补充一句:“可是不好吃。他们都不大喜欢。”

  李无相点点头:“问题不大,好解决。但是咱们今天得把灶台重新垒起来,尽快开店,保持一切正常。”

  于是他们花了一整个下午的时间重新盘灶台,用的是薛宝瓶之前捡出来的旧砖块和掺杂了稻草的黄泥。李无相将曾经囚禁着他的那块空心砖也砌了回去。他至今还很难想象赵傀竟然有那样的神通,能把一百多人塞进去、喂养十几年,这种神通他也很想要。

  两人一边干活一边说话,而外面的雨渐渐大起来了,敲得门板噼啪直响。等将灶台重新盘好,李无相就跟她说到了赵奇的事和自己今后的打算。

  “所以我想,他可能是赵傀的弟子、朋友,或者仇人。”他在水盆里慢慢洗掉指甲里的黄泥,“我得从他身上弄清楚一些事情,我得想法儿接近他,知道我自己现在这个样子算什么,往后又该怎么办。但这就先得解决我的身份,叫我能有合适的理由在镇子里走动——”

  他顿了顿,看着薛宝瓶。小姑娘正眯着眼睛烧潮湿的柴火,想要把新灶烤一烤,但听得很认真,这时重重地嗯了一声。

  李无相笑了笑:“这事有点危险,可能牵连到你。”

  “我不怕。”薛宝瓶立即说,然后小心翼翼看着李无相的脸色,鼓足勇气开一个小玩笑,“你是我养大的呢,早……就牵连了。而且赵傀还叫我白白烧了好多年的火呢。”

  “好。那,这些年金水河是不是会经常决堤、发洪水?”

  薛宝瓶惊讶地眨眨眼:“是啊,你怎么知道的?”

  因为她说过几十年前闹玄教时金水河的上游曾被改道。而他的那个世界,即便在古代王朝国力巅峰时都不能完全解决水患,更别说像这里,完全没有统一的政权,全是独立的城、镇,在这种情况下不大可能有维护良好的河堤。而且就他观察,流经金水的金水河两侧河道较高处都存有明显的水流侵蚀痕迹,这意味着金水河可能是年年泛滥的。

  但他只笑了笑:“我算的。你说我是神仙嘛——现在大概是几月份?”

  “六月份了,我记不清是六月几了。”

  李无相点点头:“往年这时候就要开始下雨了?”

  “嗯。”

  金水附近的山叫璧山,不是独立的一座,而是长长的一条延绵山脉,这些天来金水的天空从没放过晴,天空中一直压抑着阴云,而山中也总有飘散的浓雾,这叫他想起他那个世界一个叫锦官的城市……他记得自己在那里生活过很久。

  所以,雨季,多山,曾被强行改道又不大可能有坚固堤防的河流……又一次洪泛或者大水可能不太远了,这就是他在金水获得合法身份的机会。

  等到天色阴沉,需要生火照明的时候,雨还未停,而且下得越来越大,叫院里的青石板上起了一片白白的水雾。薛宝瓶把灶台烧热了,又取来了昨天晚上王文带来的那块鹿肉,还从墙角扒出一条干肉,把锅架在了灶上,要给两人弄点吃的。

  李无相搬了板凳坐在墙边,看她往锅里添了水,打算将肉丢进去一股脑儿地煮。她做饭时将袖子挽了起来,之前在院里走来走去,将裤腿也挽了起来,露出纤细的手脚和修长的脖颈。他就在水雾里看了她一会儿,忽然觉得自己的确也饿了。

  但在产生这种感觉时,他知道自己看着的不是鹿肉、肉干,而是薛宝瓶。少女渗着细密汗珠的裸露在外的皮肤叫他觉得柔润细腻,只一恍神儿的功夫,他就觉得自己看着的不是人的肌肤,而更像是一块乳酪、奶油,或者别的什么入口之后能给他强烈刺激、觉得整个口腔被填满、同时还有着温热的微腥气的血……肉……骨髓……

  李无相站了起来,深深吐出一口气:“我来吧。”

  薛宝瓶正在吃力地用菜刀去砍硬邦邦的肉干,惊讶地眨眨眼:“你会吗?”

  “我是神仙嘛,什么都会一点。”他从她手里接过菜刀,“你先把锅里的水给舀干净,我一会儿用,再给我拿个小碗。”

  薛宝瓶对此表示怀疑,想要告诉他你直接把肉丢进锅里是不行的,会糊的。她记不清爹娘是怎么做饭的了,但有印象他们一直都是用大锅水煮肉,然后再慢慢处理。

  但她想了想,在心里笑了一下,拿起瓢乖乖舀水了——很多年没有人给自己做饭吃了,不管弄成什么样子,她都觉得挺高兴。

  她舀水的时候,李无相开始在菜板上处理王文带来的鹿脊骨肉。营养缺乏时,人们喜欢吃肥肉,这块也一样。肥瘦筋头相间,但肥肉还要略多些,不知道是鹿身上的哪一块。他将肥肉一点点片下,稍微夹带些瘦的,归成一堆。等锅里残余的水渍收净,就把肥肉投进去,叫它们安安稳稳地炼一会儿,等出了油,再稍微翻一翻。

  这时候那条肉干已经在温水里泡了一会儿,表面变软了,他就用抹布仔细洗去表面的污渍,再用菜刀切成薄片,叫它们仍在热水里泡着,然后拿起锅铲继续炼肥肉里的油。油香充满整间屋子,想要溜出去,却又被倾盆大雨困了回来,就更香了。

  薛宝瓶原本蹲着烧火,这时候忍不住抻起脑袋去看锅,又看看李无相被火光映亮的侧脸,就吞了一下口水。

  李无相侧脸对她笑了一下,用木铲铲起一块稍小些的。这一小块肥肉差不多被炼成了油渣,是淡淡的黄色,连着的一点瘦肉部分则是深黄。他把它拿着,吹凉了点,这油渣就变得更酥脆了。

  然后把它递给薛宝瓶:“喏,先给你吃一个。”

  薛宝瓶没伸手去接,而凑过嘴来咬了去。油渣还微烫,但她只往嘴里吸气而不呼气,怕香味跑了,眼睛眯了起来。

  “好吃吗?”

  “嗯。”

  “还多着呢。一会儿你吃一半,留一半泡在油里,下次有客人来我教你做油渣面。”

  薛宝瓶点了一下头,又低下头去烧火。新添的柴火还是潮的,发了烟,呛得她飞快抹了两下眼睛。

  锅里积了一大汪油,李无相就用抹布裹着手,把锅端到灶台上,把油舀在瓷碗里,盛满了大半碗。又盛出油渣,泡在油里一半,搁着在另一个小碗里一半。这时候才把在热水里泡着的肉片捞出来,全下进锅内,哧啦一声响,腾起好高一股油烟——看见薛宝瓶一边烧着火一边用力吸着味道。

  他翻炒几次,从受了潮的盐罐底下刮出盐,用舌头蘸着尝了一下,就又添一点,在锅内又翻炒几次,起锅装了盘。锅里还剩下油汪汪的一片,他这才把脊骨肉给掰成三段丢进去,等翻炒到熟肉的表面稍稍金黄,就添水,一开始翻泡就也起锅,连着乳白色的汤盛在一只大木碗里。

  然后,两个人坐在灶台边,借着炉灶里暗红色的火光,每人捧着一只碗吃肉喝汤。厢房的门开着,外面的大雨哗哗响,透进来有着草木新香的湿润水汽。吃到一半的时候,炉灶里余火发散出的光芒也慢慢暗淡了,只剩下融融的暖意。

  李无相听见在薛宝瓶在黑暗里吸了几下鼻子,重重地换了几口气,就拿胳膊肘轻轻碰了碰她:“过两天咱们去山里挖点野葱,会更好吃。”

  “嗯。”

  “要是明天雨停了,你得出去走一走,到过了桥头的那边人多点的地方,叫人看见你,为我接下来要做的事做准备——吃这块,这瘦肉多一点,炼得更脆。”

  薛宝瓶带着鼻音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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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洪水

  但第二天雨没停,反而更大了。不过就在倾盆的暴雨中,李无相看到一队镇兵披着蓑衣戴着斗笠,落汤鸡似的从薛家门前经过,往璧山上去了。之前王家人说赵奇要鲜虎骨,他以为是为了泡酒滋补之类,因此镇主才殷勤地急着催,眼下看,是真有急用,他不知道是不是要炼丹或者给什么人治病。

  到第三天晌午的时候,雨稍微停歇了一阵,从大暴雨变成濛濛细雨,这时薛宝瓶就出了门。金水河的水势已长得很大,浑浊的河水卷着枯枝败叶和碎木滚滚而下,离岸边只有四五尺高。而河边的道路上全是水坑和烂泥,几乎无法下脚。

  薛宝瓶就沿着墙根地势稍高些的地方小心翼翼地走,但还是溅得半身是泥,差点将鞋子也陷进去。她慢慢地过了桥头,终于看见镇上也有别人出了门,大多神色匆匆,该是往镇主家开的杂货铺子里去采买些东西,以防过几天真的洪泛,被困在家里了。

  李无相叫她想法儿被人注意到,这法子她倒是用不着想——原本是个小康之家,只有一个女儿,父母却在许多年前害病双双死了,家当又被王猎户家搬空,这种事在镇上自然是极好的谈资,可在茶余饭后念叨许多年。更别提两家孤零零地住在镇东头,其中一家又是有名的恶人,有两个年轻力壮、人人避之不及的儿子,就更难免再生出许多更不堪入耳的猜测。

  于是她只低头转了一圈,便收获许多眼神和隐约不清的言语,然后做出羞怯慌张的样子,又调头慢慢回到家里了。到第三天、第四天的时候,薛宝瓶又冒雨出了三次门,最远时走到了镇西的陈家铺子,用一对青瓷碗换了一袋生虫的小米。

  到第五天时,李无相想要的机会来了,而且远比他预想的更加具有悲惨的冲击力,但也更加合情合理——

  上午的雨刚变小些,河里就有浮尸伴随着建筑的碎片漂下来了。金水的镇民们对此竟并不惊慌,而有许多人家冒雨出了门,全带着末端有钩子的长竹竿。起先,李无相以为他们是因为连年水患准备了救人的工具,但之后发现自己猜错了。

  相当多的人跑到了镇东头,因为这里更加靠近河流上游,然后开始用竹竿去勾河中的浮尸,勾到岸边之后,便去搜刮身上可能有的财物,即便没有金银之类,也会将较好些的衣物给扒下来,随后再将尸体推入河中,任其顺流而下。

  整个过程没人看起来有什么负担,甚至还会为争夺一两具看着品相不错的浮尸而吵闹,仿佛正在捕鱼。

  李无相在这些浮尸刚刚漂流下来之前就已躺在了河边的泥水当中,只在腰间系了一块破烂的布,用淤泥将头发和面目全涂抹了,扮做在河里搁了浅的模样,躺在桥边底上。

  来来去去不少人,也有人发现了他,但大多匆匆瞄上一眼就另寻目标,因为他这几乎赤条条的一具尸体,实在没什么油水。

  这时薛宝瓶也出了门,人们瞧见了她,但并不会觉得意外——连着下了几天雨,叫一向深居简出不见人的小姑娘饿得在镇上到处晃荡、拿破碗换口吃的,此时跑出来发死人财大家也觉得理所当然。

  薛宝瓶慢慢沿河走着,在别人看来就是想要碰碰运气、却既无工具也无胆量的模样,免不了引起一些讥笑。然后她走到桥边,正看见搁了浅的李无相。她在岸边蹲下来,盯着李无相仔仔细细瞧了一会儿,立即站起身向不远处的人挥手,挥了一气才有人注意到她,只往桥底看了一眼就了然,远远地喊:“看见啦,看见啦,还有口气呢,你想救他啊?你自己都吃不饱啦,你拿什么救啊?往下边走走吧,说不定能捡到点儿臭鱼烂虾呢!”

  这话惹出了一阵笑声,就再没人理睬她了。于是薛宝瓶才慢慢滑下河岸,试了几次才找到稍微坚实一点的地方,抓住了李无相的手。她作势辛苦地往岸上拖,但其实李无相此时轻飘飘的,并不用费什么力气。这么在泥水里努力了好一会儿,旁边有人看见了,却也并不会帮忙。

  等过上约莫一刻钟,模样做足了,李无相才做出留有一息尚存,自己还能稍微使使劲儿地样子,配合着薛宝瓶被拖上岸。薛宝瓶抓着他的一只手,慢慢往家里拖,惹得路边的人纷纷侧目,有的骂晦气,有的说她脑子坏掉了。待她拖到自家门前,推开门要进去的时候,李无相稍微松开攥着的手,从指缝儿里漏出两小块碎银子。

  薛宝瓶装作没注意,把他带进门,外面的一个人眼尖,立即瞧见泥地里的一抹亮色,立即扑过去抓住了。薛宝瓶赶紧关上门、拴住。几乎与此同时,门外便响起咚咚的敲门声,震得门栓都哗啦啦地响,又听见有人七嘴八舌地叫:“人怎么样啊?要不要紧啊?开开门,都是乡里乡亲的,叫大伙儿进去帮帮忙!”

  薛宝瓶立即用背把门抵上了,咬着嘴唇一声不吭,等单薄的身子被门板震了一会儿,才听见外面人低声叫骂几句,随后更远处又爆发出一阵欢呼:“猪!那儿有好几头猪,羊啊!”

  门外的人这才立即走远了。

  薛宝瓶靠着门滑坐到地上,大口喘着气。李无相也从她身边坐起来,抹了把脸上的泥水:“所以在这些人眼里,王家那三个人也还算得上是人人不敢惹的恶人?”

  薛宝瓶嗯了一声。

  李无相笑了笑:“怪有意思的。”

  尸体从上午漂到下午,有近百具之多,还有些猪牛羊,鸡之类的,另有些浮木、破旧门板窗棂,以及一些人有气无力的惨叫声,李无相用不着想那是什么人。这叫外面的镇民顾不得想着被薛宝瓶拖进家里的李无相了,觉得或许是手中原本攥着点碎银,想来也没多少。

  两个人用井水洗干净身体,李无相从炉灶里弄了黑灰,染了自己的头发。这东西的效果诚然不如他那边的染发剂,只叫他的头发变得斑白,但谁又能说一个遭遇洪水、失去家园、死里逃生的少年一夜斑白有什么不合理呢?

  到了第六天,雨停了。天空还有薄云,太阳遮遮掩掩,只偶尔洒下勉强能映出影子的光亮。

  昨天下雨时出来的大多是勤快人,今天天气变好,镇上的懒汉和老弱们就也出门了。他们沿着河道走,从被冲积到河边的成片垃圾里挑拣一些还能用的东西,譬如旧衣、碎木条、残破的木碗盘,运气好的还能拾到一两枚钉子。薛家是河岸的尽头,再往上游就是成片的淤泥滩,此时也涨了水,人是下不去的,这些人捡得累了,就在河边的大柳树下歇着。

  远远瞧见第一个人往这边走的时候,李无相就叫薛宝瓶卸了两扇厢房前的门板,薛宝瓶在炉灶上烧水,李无相则搬个板凳靠门框坐着,做出个病恹恹的模样,打量树下的一群人。

  他在寻找一个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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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懒汉

  这些人起先还在看着河道闲聊,等薛宝瓶在厢房门口来回走了两次,便将目光投过来,盯在李无相身上。

  一个干瘦的女人盯着李无相的脸直勾勾地看,像是要把他的面皮给剜下来。李无相对她笑了一下,女人立即一撇嘴,转过脸,一边斜着眼睛瞧他一边对身边的人说:“你瞧瞧,小哑巴这回是给自己招了个女婿。没爹没娘的,什么都不懂,也不知道害臊,昨天刚拖上去,今天两个人就架伙了,啧啧,没眼看。”

  她身边的是个缺牙的老汉,用捡到的木碗正慢慢喝着水,不大理睬她。等她又念叨了几句,才嗯嗯几声:“家里收拾得蛮干净。”

  “干净?是干净啊。”这女人又转眼往厢房里看——重新盘了灶台,地面清扫得干干净净,门槛门缝里也没什么积灰,更没什么野草青苔,“干净就可惜了这宅院了。她爹妈还在的时候翻葺的,这也算是咱们镇上的。要是懂点事就该嫁给镇里的,怎么能捡个野小子回家,我看就看上了那个脸蛋儿,你说羞不羞人?”

  李无相不怎么在乎这些人的目光,因为在这种地方不大可能有人觉得“一直盯着别人瞧”这种事挺失礼。也不怎么在乎这个女人怎么说——尽管他们就跟他离了四五步。

  他比较在乎的是这个女人在这群人当中的身份关系。就他观察,这群人称呼这个女人为“陈大姐”,刚才拾捡东西的时候,她是带着身边另外两个沉默寡言的女人一起走的,这意味着她不属于懒汉,而属于“老弱”,且身上的衣服旧但整洁,这意味着她在镇上该有一个正常家庭、不少的亲朋关系。

  所以她就不是自己要找的目标。

  这时另外一个人一边目不转睛地盯着在厢房忙碌的薛宝瓶,一边接过话:“你就别瞎操心了,她是个女人,姓薛,薛家可是外来户,这捡来的又是上面镇子的,两个人在金水可立不下脚——哎,说伱呢,你叫什么?哪儿的人?”

  他往李无相这边啐了一口,唾沫落在他脚边。李无相看了看他,不说话。

  这人应该属于“懒汉”,并不瘦弱,个头比王家人要高。长脸,淡眉毛,头发草草地挽了个髻,衣衫脏却不破,拾捡东西时独来独往,偶尔抢夺他人的,被抢的人大多嘀咕几句就走开了,在镇上该是没什么亲朋关系,被人称呼为“陈三咬”。

  李无相觉得他比较合适,但还得等一等。

  陈三咬瞪了下眼,又啐一口:“你也是个小哑巴?”

  人群里发出一阵低低的哄笑,但陈大姐好像不怎么高兴大家伙儿的注意力转移到别人身上,就白了眼陈三咬一眼:“三咬,要往上数五代论,我还是你大娘呢,你看看薛家这家里,再看看你家,你就不想说个媳妇?别人找不着,你还不如找薛家这小哑巴呢,我还见她小时候她爹娘教她识字呢——瓶儿,瓶儿,来来,你出来,大姐给你说几句话。”

  薛宝瓶走到门边,瞪着他们。她刚才已经想要关上门,但因为李无相的叮嘱,就只拿瓢在锅里用力搅着下进去的小米,叫自己别听那么清楚。现在走到门边的时候,她觉得那些目光像刀子一样集中在自己身上了,人群变得不那么吵闹,声音变低了,响起几声“啧啧”声。

  经过了与王文的那一晚之后,她知道这种声音大概是什么意思了,她一下子涨红了脸,但李无相就坐在她身前,所以她咬了下牙,只瞪着他们。

  陈大姐打量她几眼,啧啧嘴:“你看,这么几年没怎么见,这小姑娘出落的。三咬,我看她就挺好,王家不都走了吗,也没说带她走,她配你就挺好,谁也别嫌弃谁——瓶儿,叫大姐来你家看看,哎,喝点水,我听人说你捡的这小哑巴还带了点银子呢?你这孩子,你爹娘翻葺这房子的时候大伙儿都来帮过忙,也不说给舀点水喝——”

  薛宝瓶摇了下头,但陈大姐没理会。然而她走出两步,李无相就从地上捞起一坨泥巴甩在她脚前:“她说不,我也不是个哑巴。想喝水,河里有的是。”

  陈大姐赶紧收了脚,瞪起眼:“你是哪来的野汉子?在这儿撒野?你不打听打听金水是姓什么的?你有爹妈教吗啊?哦,你爹妈可都还在水里泡着呢!”

  但李无相不看他,而盯着陈三咬。陈三咬被他看得不高兴了,站起来甩了甩胳膊:“你看什么?你想留在金水还得问我们姓陈的同不同意。你不是有点银子吗?拿出来,送去镇主那,兴许能给你一个窝草呢。你是上面哪儿的呢?你们发了水,冲下来多少东西,西边的桥都差点叫你们那儿的破砖烂瓦给撞断了,你赔不赔?我看这就得落在你身上,大伙儿说是不是?”

  人群里发出一阵叫好,似乎不仅仅因为他这话,而更因为找到了什么正当又合适的理由。几个原本在树下蹲着的懒汉站起了身,一些老人则赶紧往后退了退。陈三咬冷笑一声,朝李无相大步走过来:“来,我帮大伙翻翻,翻翻看那个……那个脏银在哪儿?身上没有就去她家里找找——”

  现在就到时候了。于是李无相把手伸进板凳底下,抽出盘灶台时剩下的半块碎砖。

  他站起身的时候陈三咬正走到他面前,似乎觉得他站起来这动作是因为惊慌失措,脸上的沉静表情也多半是因为茫然,因此就伸了手过来抓他的衣领。

  李无相飞快一抬手,半块碎砖拍在他头顶,发出咚的一声响。

  陈三咬愣在原地站住了,看着有点发懵,他身后要走过来的几个人也都发了愣。等血从头发里淌出来的时候他才反应过来,用手摸了一下,又看看,正要开口,李无相已经抓住他的衣领,又在他的脑袋上来了一下。

  依着他前世那些记忆,他知道应该用怎么样的角度才能在头顶制造一个较大的开口、叫情景惨烈,却不至于真正伤到脑袋里面的东西。于是效果相当不错——鲜血立即糊住了陈三咬的半张脸,这懒汉叫血吓懵了,双腿一软就往地上倒。

  李无相就势将他放了下去,俯身揪着他的衣领,但抬头看着几步之外那些目瞪口呆的人,用碎砖在他脑袋上来了第三下。这些人仍表现得震惊而茫然,一动不动,像一群吓呆了的羊。于是他面无表情地盯着他们,又来了第四下。陈三咬这时才发出一声惨叫,这惨叫和李无相的表情一下子叫他们反应过来了,仓皇失措地往后退,摔倒好几个。

  李无相这才松开陈三咬的衣领,走到陈大姐面前。瘦女人张着嘴,嘴唇发颤,李无相低头盯了她一息的功夫,松开手,叫染血的砖块落在她脚边。陈大姐一下子坐在泥地里,他则转身走到门边,重新坐回到板凳上。

  “我叫李无相。”他歪头看了看陈大姐,“这位大姐说得没错,我爹娘亲人都不在了。所以你们琢磨琢磨这么一个事情,一个人无牵无挂的,最怕什么?”

  没人回答他,柳树后靠河近些的,偷偷摸摸地滑下河堤,赶紧溜走了。

  李无相就笑了一下:“答案就是什么都不怕。今天见血也算开门红,我就祝你们的日子红红火火吧。刚才谁说要喝水?”

  两个懒汉瑟瑟缩缩地躬着身子,伸过手把陈三咬拖了回去,只一小会儿,柳树底下走得干干净净,一人不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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