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荒:从斡旋造化开始 第68节

  于是洛祖又盯上夜色下的其他行尸。

  也不用火烧,不用雷劈,就纯以风将它们吹灭,然后尸粉被收入新开辟的壶中天地。

  如此辛劳一夜后,洛祖基本上将方圆五百里的行尸都给刨出,然后挫骨扬灰。

  坏事还是要做绝啊。

  洪荒恐怖直立猿要灭绝的物种指定得超过地球恐怖直立猿。

  否则怎么对得起洛祖辛苦重生这一世呢。

  辛勤一夜后,洛祖总算凑够了一块陆地的骨灰,把它们都给捏在一起,化为一块“浩瀚”陆地。

  这块陆地一出世便会自行冒涌煞气阴气,都不需要洛祖从外界收取这些秽物。

  而后,洛祖就以神念附体在这块陆地上,开始接引人间大地的孤魂野鬼。

  两界隔了“好远”距离,但在洛祖的操作下,这些孤魂野鬼被人间大地拒之,然后又被骨灰大地收取,如此就好似他们自行落入此界。

  也就修成鬼仙之身的那些游魂得以幸免。

  可世上又有多少鬼仙?洛祖细数,仅有七个。

  而在此之中,自然以央为最强。

  可他也感觉到了这股吸力,但他还是很轻松地将之拒绝,继续留在人间,坐镇于妖族“神山”上。

  “近来这妖魔之主也不曾强大,世上孤魂野鬼也被收入幽冥,人族大兴矣。”央心神沉浸在方才忽然落入脑海中的讯息,心中已经有了结果。

  虽对那个幽冥好奇,但这时候还不是去那界探索的时候。

  他仍想把妖魔之主打杀了。

  “我执啊。”央如此想着。

  他在这座“神山”上也有两年有余。

  不时就有新一代的大妖赶来此地,要与他决一生死,然后被他轻松打杀。

  至于中土的消息,如今也很精彩。

  蛮神锤的持有者至今未死,他真就把江湖搅得翻天覆地。

  太如今是真的追杀不了孤了,实力已经与之持平。

  央也觉恨铁不成钢,没曾想这些家伙如此不堪,竟会让这一届的蛮神锤持有人一步步成为恍惚间陆地。

  央有时都想放下此地,然后杀回中土,亲手截断这一出孽事。

  可惜他还是舍不得这个妖魔之主。

  “也是个倔人。”这是洛祖对此的评价。

  但洛祖此刻的注意力大多都落在了新开辟的天地中。

  骨灰大地上就有数以十万计的孤魂野鬼。

  至于怎会有这么多,也是人间大地的多年积累,本来平摊各地,有些浑浑噩噩地在沉睡。

  洛祖在孤魂野鬼中转一圈。

  “六道轮回建不成啊。”洛祖对此倒没有什么可惜。

  毕竟他真的做不到。

  可他还是给这方新天地取了个名字——九幽。

  (本章完)

第110章 三界风云DLC正在加载中

  如今虽凑够了三界,但三界风云录还没法来一场,毕竟这九幽之主还没归位,执念仍深,要与妖魔之主好一顿斗法呢。

  但是被收入“九幽”的孤魂野鬼们却个个如鱼得水,仿佛回到了老家,魂体饱受骨灰大地的滋润。

  其中有些散状成雾的孤魂野鬼受“九幽”温养,竟然有了魂体凝形的兆头。

  只能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这“九幽”之中充斥了行尸的骨粉,行尸又都饱遭洪荒大地的阴煞浊气的侵染,早就与阴煞浊气不分你我,所以对这些孤魂野鬼大有益处。

  洛祖并未为“九幽”加速,毕竟他也没准备天天去猎杀行尸,也没打算加大阴煞浊气的输入,即使加速了无益于“九幽”的壮大。

  “九幽”的事可以慢慢来,这部三界风云dlc——《九幽风云录》暂还不急,目前还得让人间大地继续版本更新。

  人间理应步入全民元神时代了。

  不能在停滞在这个阳神时代。

  除此外,符箓之法正在高速发展,毕竟也过去了两年时间,若是还不能有发展,洛祖都得在整个人间屁股后头鞭挞,催促他们前进了。

  为了能让人间大地更快迈入元神时代,洛祖不得不将自己推演的各种元神成就的法门送入人间,他得先将大家在这方面的思维激发起来,让这个时代的精英人物得到这份启发,由此开启元神时代。

  洛祖首先瞄准的就是手底下的小工——孤。

  孤如今已经研发出第二个法相大脑,为此还付出了惨痛代价——精神分裂!

  而分裂出的这个精神竟然是蛮尊。

  是他记忆中的蛮尊。

  在精神分裂后,孤便没有在江湖中浪荡,销声匿迹一段日子,躲回老家,成为一个流浪疯汉。

  他之所以回来,乃是因为洛祖曾说过一句话:“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不过,他如今自言自语的样子在镇上人看来也确实跟一个疯子差不多,再加上他邋里邋遢,浑身脏臭,苍蝇见他都要绕道走,胡子拉碴一大把,头发蓬垢似泥块,脸不是脸,仿佛全是毛,也就一双眼睛还能看出是个人,但也满眼血丝,瞳孔放大,与之对视一刻,便知其不是正常人。

  他每日都会到镇长的饭馆讨食,这也是他以前常常为洛祖带饭的地方。

  因他身强力壮,就是店内伙计给他拳打脚踢,也伤不到他,推不走他,掌柜最后也无奈,只能每日赠他一瓢米饭,供他吃喝。

  这一日,风和日丽,洛祖踏入饭店时,就见到孤在店中讨食。

  “鸡腿鸡腿……”孤抱着一个大酒缸在大厅里喊着。

  店中客人对此也不惊慌,已经习以为常,甚至还对其指指点点。

  “王八蛋,你去洗个澡,我帮你买一百个鸡腿。”一个酒客还起哄道。

  王八蛋正是镇民如今对孤的“爱称”。

  正所谓镇上的一句俗语——皮糙肉厚王八蛋。

  孤正好就能对上。

  可孤对酒客的话置若罔闻,只对着小二讨要鸡腿。

  “嗐,鸡腿是不行滴,得与他唱几首歌才成噻。”另一个相貌堂堂的酒客笑道。

  “兄弟,眼生,又是镇外来的好汉?”方才那酒客闻言,嘻嘻笑道。

  小镇因孤而闻名,每日都有江湖侠客来此行走,如今镇民也都习惯,早无以前的无措。

  甚至还都能和他们调笑几句话。

  “对嘞,我打从京城来,也是来寻蛮君的。”那镇外来的酒客应道。

  孤如今在外的诨号就是这个——蛮君。

  “不知唱什么歌啊?”(鸡腿鸡腿……)

  “七派追蛮君吧。”

  “这不是老先生的话本吗?”

  “王八蛋指定喜欢。”

  伱一言来我一语,但没人唱这个。

  镇民与孤并无仇,他也没祸害过镇民分毫,这些年闹得沸沸扬扬,却还让与外界闭塞的镇子多了好些人气,大路都接上了京城驰道。

  所以镇民们对他的情感还是很复杂的,不能说恨,但也不敢说感激。

  “王八蛋,王八蛋,哈哈哈。”就在这时,孤大笑了起来。

  原来是掌柜捏着鼻子给他夹了一只鸡腿过来。

  “鸡腿,鸡腿。”

  “去吧去吧,都跟你说了,饭会给你送到武神庙的,不要再来我店里了。”掌柜嫌恶地挥着手。

  “嘿嘿嘿,鸡腿,鸡腿。”

  孤拿着鸡腿便啃,然后边啃边转身,这就要离开饭店,回自己寄居的武神庙。

  但他一回身,人就呆愣住。

  吧嗒一声,鸡腿掉地上。

  “呜呜呜呜。”然后哭哭啼啼起来。

  最后噗通一声跪地上,跪到一人面前。

  这人也不是别人,正是方才走入的洛祖。

  “老板,呜呜呜。”孤想要去抱洛祖的腿,想要诉苦。

  但又想到自己浑身脏臭,不敢靠太前,生怕污秽了老板的眼。

  “水水水。”孤急忙忙起身,又去追饭店掌柜讨要。

  “王八蛋,什么子水?你还要洗澡不成?”掌柜正被这一幕惊诧,忽然看到人高马大蓬头垢面的孤扑上来,赶紧躲避,并咧咧骂道。

  “对对对,水水水,给我水,老板回来了,老板回来了。”孤说话间,还几个回头,去看洛祖,再三确认不是自己的幻觉。

  “火急火燎的,啊哼,你去给王八蛋打一桶热水来,天也冷了,别那井水,免得着凉了,到时还得赖我。”掌柜不耐烦的说道,但大家都能看出他也是刀子嘴豆腐心。

  “谢谢,谢谢。”孤连声感谢。

  “你这痴儿,年岁也不小了,这般着相干甚。”洛祖出声道。

  孤转身又跪来:“老板,我是您养育成人,却辜负您信任,今后我必会为您养老送终的。”

  洛祖听罢,反而笑起来:“好小子,还咒我死啊。”

  孤连连摇头:“不敢不敢。”

  听了这番对话,在场人也都听出不对味来。

  这个“王八蛋”不简单,说话颇有条理,怎能是个普通人。

  “好了,我们回去吧。”洛祖走来,拍了拍他的肩膀。

  孤热泪盈眶:“是,老板。”

  (本章完)

第111章 三魂七魄元神法(第二更)

  洛祖带孤回到了已经是一片废墟的打铁工坊,在杂草丛生的废墟前缅怀凭吊了一刻。

  此时的孤虽未脱下身上泥垢厚重的破衣烂衫,但脸上被污泥汗垢打结的须发皆已梳理干净,一切秽物皆被洗脱,只余下青涩的脸庞上的满脸沧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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