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研大喜,恨不得当即和阁主烧黄纸拜把子。
阁主都这么说了,他也没客气,万一客气没了就不好了,当即跑上了二楼。
在上楼之前韩辛嘱咐了他一句,原则刀法绝学切记选择一些简单纯粹的,太过复杂繁琐的一律不要。
武夫讲究以力捍道,本身并没有什么神通,所以越纯粹越好。
曹研谨记韩辛的话,简单来说就是不要花里胡哨。
能一刀杀死,就别两刀。
能一个平A打死人,就别放技能。
学习刀法神通的目的就一个,保护自己,身为锦衣卫百户,别看现在没事勾栏听曲,喝茶,有了事情就是需要拼命的事情。
所以曹研很认同韩辛的话,太过花哨的功法武起来的确好看,但没什么用,能快速杀人才是关键。
杀敌人,能多快就多快,能偷袭绝不硬刚,能一击致命就一击致命,能出其不意就出其不意,能赶尽杀绝,绝不留一点活口。
白衣胜雪,江湖规矩,在生死面前全是扯淡,将死之人讲这些给谁听?
登上二楼,上面一个人没有,许多书籍上都落满了灰尘。
这氛围,没准还真能找到什么绝世神功。
他随手拿起一本,吹了吹上面的灰尘,仔细一看。
《闪电五连鞭》
曹研:“……”
这算不算是文化入侵异世界...
他翻看的很仔细,但并没有去寻找一些武道绝学。
武道绝学之所以成为武道绝学,是因为使用他的人,功法与人相辅相成,绝学内蕴含武道宗师的道法理,一般人就算学了也只能学个皮毛。
这就好比有两个人,一个是生物科学家,另外一个是主教。
一个信仰上帝造人,另一个坚信进化论。
两种思想的对碰,肯定要疯一个。
同理,蕴含大道的武道功法绝对不能选。
一个多时辰过去了,曹研还没有找到想要的武学功法,就在他准备下楼喝口水的时候,突然注意到桌角下的一本书。
他走了过去,把书取了出来,吹散上面的灰尘。
《五秒真男人》
曹研眼睛顿时一亮!
这名字在众多功法中独树一帜,相当不同,也立刻引起了他的兴趣,翻开一页,上面是序言:
面对对手,用了此招只有两个结果,不是你死,就是敌人死。
曹研:“……”废话...
第69章 邪祟
五秒时间,全身气血上涌,力量外溢,人刀合一,这秒除非遇到强于自己战力数倍的敌人,不然一定是对方死。
五秒一过,无论对方死没死,你都会进入极度虚弱的状态。
看到这曹研懂了。
这本功法秘籍的作者是泰达米尔吧!
跟蛮王大招也太像了吧。
曹研默默的看完了整本,时间又过去了两个多小时。
总结而言,只有十六个字,攻敌一处,形神合一。五秒之内,神仙莫进。
呼,他长出一口气,拿起秘籍。
就是你了!
……
几日后的南区街上,曹研和两位同僚正在一家饭馆吃饭,因为是晚上,到了下班点,所以都喝了一点酒。
“辞傲啊辞傲,自从你来了,我和老赵的苦日子算是过到头了。”张士奇喝的酩酊大醉,双眼迷离,还打着酒嗝。
“你之前没来,不知道我俩过得是什么日子,就南区这破地,一点油水都没有,别说去教坊司了,勾栏都他妈的去不起。”
赵守义也是一脸凝重,显然想起了那段当总旗的时光。
“来来来,都在酒里。”
曹研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两位,现在卖羽绒服也赚到钱了,你们有什么打算?”
“什么打算?”赵守义皱着眉头,没懂这话啥意思。
曹研往嘴里扔了一粒花生米,“就是你们还打算在锦衣卫干嘛,年年分红也够过日子啦。”
这话说完,张士奇默默的放下了酒杯,看了一眼身边的老赵说道
“干啊,能不干嘛,之前那么苦的日子都熬过来了,现在当了百户,日子清闲不干是傻子。”
“别看咱们现在赚钱,保不住什么时候走了背运,有了变故就什么事都不好说了。”
张士奇咬了一口黄瓜,继续说道:
“辞傲你知道你赚到了钱,为什么没麻烦吗,因为你后面是锦衣卫,是观星阁,一旦没了这两个背景,就算羽绒服是你发明的又能怎样,一分钱都到不了你兜里。”
曹研点点头,这个道理他当然懂,之前饭桌上家里人也问过他要不要接着干。
之前都决定干了,莫说现在了,阁主把陨石做的刀都给自己了,能不干吗还。
这时一直沉默的赵守义也开口了,“不要把平台的能力当成自己的能力。”
曹研一个大拇指比了过去,“老赵说的好,来走一个!”
这一顿酒三人喝到很晚,第二天正一人骑着一马在街上瞎转悠的时候。
头儿白甘派人来寻了,三人都是眉头一皱,两个月以来这还是头儿第一次派人来寻。
肯定有事发生。
三人快马加鞭回到了南街锦衣卫府衙。
“头儿,你叫我们。”
白甘正在组装自己的木头小鸟,组装好之后往肩膀一放。
林涯县发生命案,疑似有邪祟出没,你们三人去看看。
林涯县的捕快在门口等你们,路上你们在详谈。
三个人也没啰嗦,身后披风一甩,掉头就走。
出锦衣卫府衙的大门,看到个三位身穿官府的捕快,为首的人是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人,体格壮硕,膀大腰圈,看起来十分的强壮。
这人叫王飞,问过才知道是林涯县的捕头。
事情比较紧急,众人跨上马,边走边说,
锦衣卫身份地位更高,王飞的两名小伙伴明显不敢搭话,只有这个壮硕的捕头不卑不亢了,接触起来不迎合也不生疏。
善于打交道的张士奇在马背上完成了自我介绍,顺便介绍了曹研和赵守义。
林涯县的人听到曹研名字的时候,明显露出了惊讶的表情,显然曹百户的名头很响,就算是京城周边的人,听过么很正常。
但王飞还是有些疑惑,拿着缰绳的手小幅度的拱了拱,“可是那位发明羽绒服,不畏强权的曹百户。”
被人骂曹研能立刻就怼回去,可被人夸奖,他却有点不知道怎么回应了。
也拱了拱手,“都是百姓的吹捧而已,曹某也没那么优秀。”
王飞心中暗自惊叹,因为职务的原因,这些年里他也接触过不少的锦衣卫百户,大多数都是有优越感在身的,少数还比较嚣张,但像曹百户这种实干,还谦虚的是第一次遇到。
果真应了那句老话,只有没能力的人才总瞎穷横,真正有本事的都比较低调,至少看起来是这样。
老实人赵守义对案子本身更为关注,虽然锦衣卫百户外出办案的几率小,死亡的事件也少,但少不代表没发生过。
“王捕头,先聊聊案子吧,说说具体是怎么回事。”
王飞点了点头,“就在半个月前林涯县河中出一怪物。”
“这怪物吃了不少人,它碰到的人都消失了,消失的无影无踪。”
曹研皱起眉头,还有这种东西?
“起初没人相信,但后来县衙的捕快都看到了,那邪祟长的难以描述,背上背着一个大龟壳,脚都是触手组成的,邪异的很!”
“后来县里组织人手,织网去抓,根本抓不到,虽然那东西行动缓慢,但防御力极高,刀剑都破不开他的壳。”
张士奇从没听说过这种邪祟,“这东西是哪里来的,你们之前可曾听闻?”
王飞摇了摇头:“县里这条河连绵百里,不知道其他地方有没有类似的案子。”
“兴许是鱼虾鳖在河里活了太久,成了精怪?”
“不排除这种可能。”
曹研淡淡说道,这个世界神异众多,不排除没有妖怪,许多事情无能以科学的角度分析。
不过这也是一个思路。
如果把这个邪祟比作动物,动物会在什么时候不正常呢?
受伤,到了交配的季节,有其他物种冒犯了自己的领地。
呼!
猜不出来。
几匹马很快的跑出了内城,找到一个馆驿,换了几匹马继续朝着林涯县赶路。
马儿跑的飞快,不怎么会骑的曹研差点没被马颠死。
再不到林涯县的话,邪祟没事,我先没了。
一行人从早上出发,中间换了两次马,差不多到了夕阳下山,终于到了林涯县。
第70章 怪物
由于时间太晚的缘故,曹研三人就找了一家客栈住下,明日一早再行动。
因为邪祟的缘故,林涯县晚上基本没人出门,这一路上也见了不少办白事的人家。
虽然失踪的那些人不知去哪了,但都按人死了处理。
晚上曹研和两位同僚在屋里喝酒,因为明天有任务,所以都没多喝。
“老张,这邪门的是你听没听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