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
曹研神情冷漠,整个人看上去散发着和刚才截然不同的气质。
“各位,你们说完拥我为王,我想问的是,你们配吗!”
这话一出,周围百姓不在有一点声音。
热闹的气氛开始有了一些变化。
“你们都是普通人,在战场之上遇到修行者,他们一个人能打你们一百人,你们有什么资格!”
“这并不是我看不起各位,而是我在为你们生命考虑,千万别因为一时热血白白浪费了生命。”
“上战场的都是男儿,家中尚且有父母、妻子、儿子,生命只有一次,死了那就全都没了,我希望你们能认真考虑之后再做出决定。”
“或者说,你们能为我带来什么?”
中年男人脸色一僵,随即开口说道,“打仗最需要的是钱,打仗消耗的就是钱。”
“而京城最富裕的就是两个地方,一个是京城中心,另外一个就是南区,一年前,许多有钱人都纷纷把家搬到南区。”
“因为您在这里也给南区带来了安全。”
“现如今,天下大乱,到处都没有安生之地,我们这些人愿意把钱财拿出来,给你打仗。”
第208章 圆房二
用所周知自古以来打仗就是需要花钱的,任何只要是传来皮肤痛感的争斗都是要花钱的。
你把别人打坏了,你要赔钱,你打别人购买甩棍,棒球棒,短刀这些都需要花钱。
要是讲究一些,打仗之前给自己买一些防具,那打仗的成本就更高了。
这个过程中还的考虑受伤了得医治,医治需要花钱,人工需要花钱,总之各种各种都需要花钱。
而且这个战争还是持续性的,如果没有法律的保护,可能会一直持续下去。
无论哪个年代,人都是群体动物,都有几个朋友,换句话说,这叫摇人。
今天我被你打了,明天我就约上几个朋友,埋伏你一次。
这是时候正常人就会打回来,都是妈生爹养的,我凭什么被你欺负啊!
然后这个时候一般在打仗之前,先会叫阵,进行语言上的攻击,然后就是肉体与肉体的摩擦。
最后随着一方的失败而结束。
而召集朋友的人,在战斗争执结束之后,发个红包,请客吃个饭,这都是很正常的事。
需要要结束这一场争斗,那要做的就是赔钱。
不是你被我打伤了,我给你钱,就是你打不过我,你服了你给我钱。
当然了,战斗是会有意外发生的,比如死了人!
死者家属会找来更多的朋友,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然后这里面的成本会继续增加。
工作是创造价值的,打仗是粮食,时间的消耗,总而言之就是钱的消耗,没钱的话,仗是打不起来的。
曹研在脑海里瞬间想到了这些东西。
如果说战争需要大量资金的话,那我不缺啊。
当初京城南区是我的巡逻区域,那段时间谁也不敢在南区惹事,许多人认为这里是京城最安全的地方,所以...
所以许多富人就搬家来了这里。
还真是无心插柳啊!
虽然我不想和任何战争扯上关系,但家人都在大周出生,都在大周长大,这里承载着他们全部的记忆。
大概他们是不会离开的,所以为了保护他们,我必须在南区建立这个势力。
即使最后没有成功,我也有把握把朋友,亲人安全的带着离开这里。
即使是天下没有了净土,我也能保证他们的安全。
所以...
在南区成立军队的事情靠谱!
曹研看着眼前的众人,表情淡然的说道。
“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如今皇帝昏庸无道,大周百姓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国内争斗不止,国外势力虎视眈眈。”
“整山川秀丽之地,如今成这四分五裂之状,我为黎民百姓,愿意扛起兴复周室之大旗!”
“从今日起,秣兵历马,枕戈待旦,南区边缘设立警戒线,百姓全都操练起来!”
曹研这声音传的很远,中气十足,声音大的几公里都能听到。
所有人都被他这话给震住了。
“我等誓死追随主公!”
“我等誓死追随主公!!”
“我等誓死追随主公!!!”
“我等誓死追随主公!!!!”
“我等誓死追随主公!!!!!”
周围百姓又是齐刷刷的跪下,开始只是一个人嘴中诵念,然后是一群人的呼喊!
这声音震天,场面十分壮观。
这队伍里不只有男人,还有女人,孩子,老人。
前面的所有人都能看到这个像是闪耀金光的年轻人,他是那么的耀眼。
大周的诗神,现在成了大周的保护神!
有这样的人在,南区千万的百姓,心里的石头落地了,之前赵三城刚进京城的时候,纵容手下,京城不知多少女子在凌辱中死去。
多少孩子被摔死!
多少男人被刀砍死!
多少老人死前最后一眼看到时是一脸狰狞的笑容,是带着鲜血的屠刀。
我就是随便说两句,要不要反应这么大,虽然我不希望你们死在战场上,但真上了战场的话,我也救不了你的命。
你们反应这么激烈,给我的心理压力是很大的,没办法这就是所谓的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嘛,要知道当英雄可是很烦的。
一旦人民对你有了依赖,你做了一件稍微不合乎他们心中想法的举动,没准迎来的就是口诛笔伐。
不过,这个问题也很好解决。
只需要...
把说闲话的人嘴缝上,乱写东西的人手砍了。
……
“真没想到,辞傲你会有这么一天,当年怎么茶楼喝茶的时候,怎么也想不到会有这么一天。”
“是啊,当年我们在一块,聊的都是女人,谈论的都是哪家姑娘屁股更大一些,万万不曾想过还有现在这么一天。”
“你们两个,好端端的煽什么情,如果大周京城还能恢复到之前的样子,咱们还是勾栏三兄弟。”
曹研张士奇赵守义,三个人在房顶上喝酒。
为什么在房顶上,因为这样更有意境。
“明天我们去一趟西区,有句话说得好擒贼先擒王,我们明天去把他们的头给杀了。”
听到这话,张士奇直接从酒劲中清醒过来。
“不是吧辞傲,这么快就做这个决定,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现在他们那边的头儿什么本事咱们都不知道。”
“贸然的去,很可能引来杀身之祸。”
“我看这件事还是从长计议吧,慢慢的让人去打探一番。”
曹研摇了摇头,“这件事情我觉得没必要考虑,西区是综合实力最弱的一个区域,他们那儿只是军队的人比较多一些。”
“而且你们两个只需要在外围接应我就行,我就算杀不了他们的头儿,也能全身而退。”
“一旦西区的人失去了自己的主帅,他们的队伍也就变得土崩瓦解了。”
“行了,我就交代一句,我还有事儿要去忙啊。”
赵守义瞥了他一眼,“这么快就想走,咱们都多长时间没见了?”
“你这是干嘛去啊,我再坐下来多喝几杯吗,我都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吃肉喝酒了。”
曹研笑了一下,“你们两个糙汉子懂什么呀,所谓春宵一刻值千金,我自然是渡我的春宵去了,嘿嘿!”
……
第209章
有一句话说得好,春宵一刻值千金。
但是对于曹研这种渣男来说,春宵的含金量直线下降。
但李雪是第一次。
她穿的依旧是红装,只不过不是上午的那一套,头上盖着红盖头。
红盖头下面的脸和红盖头一样红。
她简直要羞死了。
身为一个正常且成熟的女人,当然知道一会儿会发生什么,这是她从未有过的全新体验,光是想想,就让人有些害怕,又有些期待。
最重要的是,那个男人是她心心念念的男人。
有一句话说的很好,你结婚的对象便是你少年喜欢的白月光,
而李雪自从见了曹研之后,心里就在装不下任何一个男人,这个男人不知多少次出现在她的梦里。
如今他真的成为了自己的丈夫。
春宵一刻对于曹研来说并不稀有,但是成亲对于曹研来说这是也第一次。
虽然这不像什么正经成亲,但曹家人都已经拿李雪当成他媳妇了。
曹研进屋之前抽空刷了个牙,然后走了进了屋里。
门嘎吱一声,把李雪吓了一跳,她下意识就将拳头攥紧,像一只受惊的兔子一样。
曹研这个时候也不做正人君子了,直接坐在了李雪身边。
“这一年辛苦你了。”
说着曹研将盖在李雪头上的红盖头掀了起来,露出里面白皙粉嫩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