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武:在锦衣卫登临武道绝巅 第39节

  于成仇和于秉文听完,都没有说话,于成仇一副怒不可遏的表情,于秉文也是十分严肃。

  “混账!他们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吗?居然打算袭杀锦衣卫千户!”

  唐久道:“辽阳的局势现在有点出乎我的预料,各路牛鬼蛇神都来这里,准备分一杯羹。”

  “不过问题不大,还应付的过来。”

  袁戈也道:“放心吧,只要做好准备,不会有什么大事的。”

  于成仇看了袁戈一眼,道:“既然这样,等秉文婚宴结束,让秉文随你们回辽阳,也能帮衬你们一下!”

  唐久连忙拒绝道:“这可不行,文哥刚刚成婚就离家,没这个道理的,这点事情我们还应付的来。”

  袁戈也是有点意味深长的道:“放心吧,于大人,不会有事的。”

  “好吧,那等你们回辽阳,不管发生什么事应付不过来,记得传信给我。”

  于秉文从沉思中回过神,看着于成仇,又看了看唐久和袁戈,道:“我刚才想了一下,辽阳的局势其实很简单。”

  “无非就是三个方面的人!一个是锦衣卫,还有一方面是那位武威郡王!最后一方面就是来辽阳准备摘桃子的人。”

  “锦衣卫代表的是朝廷,更准确的说是代表皇帝,武威郡王代表的是辽东本土势力,这方面其实不用太过关心,因为不管最后怎么样,都已经走向没落了。”

  “只有第三个方面,才要更加关注,他们这些人,肯定不会像武威郡王一样投鼠忌器,为了利益,他们什么都做得出来。”

  “所以只要掌握好这两方面的关系,让他们去斗,我们可以坐山观虎斗,最后渔翁得利!”

  听完于秉文的话,唐久也在思考着这个问题。

  武威郡王一脉,就算最后他没有抓到那个被隐藏起来的公子,问题也不大,因为没落下去已经是不争的事实,所以威胁不大。

  只有这些后来者,不管是林朝夕这样带着自己的目的来的,还是隐藏在暗中没有出现的人。

  都会用尽手段,来争取辽东的利益!

  这些人才是最难缠的,因为都是京城来的,背后的关系错综复杂,稍有不慎,就会惹到什么首辅、王爷的人。

  不过也不用太过忧心,锦衣卫毕竟是天子亲军!他们不可能在明面上动手,那样的话,就是在挑衅皇权!

  所以锦衣卫可以在中间达到一个平衡,来制约两个方面的人。

  这样一来,不需要使用什么阴谋诡计,只用大势来压住他们就可以了。这是明谋!

  想要得到利益,那他们就要接受制衡,这是逃脱不掉的。

  毕竟锦衣卫不需要什么利益划分,职责只有一个,那就是替皇帝守好辽东!

  “好的,文哥,我回去后,会好好计划一下的。”

  唐久没有说什么感谢于秉文出谋划策的话,他们的关系没有这个必要。

  后天就是于秉文大婚,唐久也没多耽搁他的时间,就和于秉文还有于成仇告辞离开。

  袁戈没有跟着他,自己在千户所找了一个房间休息。

  唐久带着礼物来到姐姐家,自然又是一阵寒暄。

  杨宇带着唐琦回武阳郡过了年,一直待到中元节过后才返回青阳府。

  有唐久走之前的嘱咐和在锦衣卫的关系,杨宇已经不用担心官场变动会波及到自己,所以也就安心当值。

  而且不出意外,职位还会更进一步,把头上的副字拿掉,至于之前的兵马司司主去哪里,那和他的关系就不大了。

  抱着小外甥吃完晚饭,就交给姐姐让她哄着去睡觉,唐久和杨宇聊了聊,问了一下家里的情况,就回房间休息了。

  ……

  第二天一大早,唐久还没睡醒,一个热乎乎的身子就钻进了他的被窝。

  “舅舅舅舅,你怎么还没睡醒啊,快起来陪我玩。”

  唐久早在他要开门时候,就感觉到了有人来,知道是小外甥,也就没有起来,任由他钻进自己的被窝。

  唐琦看着玩闹的舅甥,笑着说道:“你们俩,赶紧起床吃饭!”

  唐久抱着小外甥起床,然后穿衣洗漱后,去偏厅吃过饭就离开了。

  他想去于秉文的家去看看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

  毕竟来参加大婚,不去帮帮忙,有点不太合适。

  回到千户所,找到袁戈的时候,他还没睡醒。

  见唐久找来,睡眼惺忪的起床收拾了一下,就跟着走了出来。

  袁戈又开始了他的本能,打听消息:“听说咱们的小嫂子是农户出身啊。”

  唐久随口回了一句:“不知道啊,我没问过。”

  “挺好的,老实本分,适合文哥的性格。”

  于成仇在青阳府的地位,不管是任何家庭的贵女,都只会上赶着许配给他们家。

  唐久对新嫂子的身份不算意外,如果于秉文要是想要成婚,于家的门槛早就被踩烂了,根本不用等到现在。

  再说于家也不需要用联姻来勾连势力,联姻只会让朝廷怀疑他的忠心,不会有别的好处。

  所以普通人家出身的新嫂子在合适不过了。

第六十二章 迎亲

  唐久和袁戈来到于家,没帮上什么忙,所有的事都是于成仇找专门的人在做,府上的管家跟着就可以。

  于秉文也没时间陪他们,一会试试婚服,一会又婚鞋,反正就是不断地重复着各种琐碎的事。

  唐久和袁戈对视一眼,就回了千户所,在这边帮不到什么忙,还得有人伺候他们,还不如回去专心等着第二天的大婚。

  ……

  第二天一早。

  天色刚刚有点放亮,唐久和袁戈就到了于家。

  离老远,就听见有人在不停的吆喝着什么。

  “哎呀,你这个挂偏了。”

  “这样呢?”

  “再往左一点...对,就这样不要动了。”

  唐久和袁戈走近,看见一个管家模样的人指挥着下人,在大门口往于府牌匾上挂着红绸缎。

  红绸缎中间顶端还系了一个大红花节,很是喜庆。

  一旁还有几个小厮拿着大红对联冲着门柱比划着。

  “唐大人、袁大人,你们来了,快进去吧。”

  管家认出唐久和于秉文,连忙招呼着他们俩进去,然后道声‘抱歉’,又继续冲着挂错地方的下人气急败坏。

  老管家是陪着于成仇一起长大的,他的父亲以前就是于家的管家,后来他父亲作古以后,他就接替了管家的职位。

  所以这老管家在于府的地位极高,就连于秉文都要客气对待。

  唐久刚走进去,里面更是忙成一片,下人侍女仔细的擦拭着所有的地方,争取不漏掉一处。

  正堂端坐的于成仇看见他们进来,向他们招了招手,示意他们过去。

  “于伯父,有什么要帮忙的吗?”

  “哈哈哈,没事没事,你们坐就好。”

  于成仇脸上洋溢着怎么都停不下来的笑容,大笑着说道,洪亮的声音里也有压制不住的喜悦。

  唐久也不坚持,他也不懂什么,万一帮了倒忙就麻烦了,安心坐在正堂喝茶。

  此时宾客未到,于府还不显拥挤,等到一会天色大亮,估计来人就会络绎不绝了。

  毕竟震慑整个青阳府的锦衣卫千户独子成婚,哪个敢不到场?

  不然的话,于成仇可能不会记得,但是属下的那些百户之类的,如果想整治他们,只需要一张锦衣卫拜帖,就能让他们自己乖乖的绑缚双手到锦衣卫听候发落。

  这就是作为天子亲军——锦衣卫的威势!

  传统的婚礼其实讲究很多,过程很复杂,要提前很长时间选定良辰吉日,然后定做婚服嫁衣之类的。

  只是事发突然,于成仇急着将怀了孙子的儿媳妇娶进家门,就有所从简。

  不过再怎么从简,于家也是整个青阳府金字塔尖上的人物,所以这场对于于家有点仓促简陋的婚礼依然轰动了全城!

  有资格接到请帖的人身份背景都不一般,有达官显贵、世家大族、还有几个辽东豪商。

  尤其是那几个豪商,发出去的请帖都成了他们炫耀的资本,毕竟他们再有钱也只是商人而已,于府能给他们发请帖,也是看在他们繁荣了青阳府的经济。

  临近卯时,吉时已到,迎接新娘!

  六十六人组成的腰鼓队在前方敲击着节奏,绑着红绸的鼓槌在他们双手起落间飞舞。

  锣鼓喧天,鞭炮齐鸣,街道两旁都是看热闹的百姓,脸上也是带着大笑。

  毕竟队伍两边各有两个汉子扛着装满铜钱的大篮子,专门有个人在不断地向他们挥洒着。

  有些大人碍于面子不去捡拾,暗戳戳的让自家孩子去争抢落在地上的铜钱,还在旁边故作不好意思的说:“小孩子,不懂事。”

  实际上心里都乐开了花,每个孩子最少得都抢到了数十个,多的甚至有上百个,这些钱,够他们全家生活十天半月的了。

  于秉文身着大红婚服,胸前戴着一个大大的红花,胯下骑着价值连城的汗血宝马,于秉文性格儒雅内敛,此时骑马被万人善意的哄笑着,也多少有点不太自在,白皙的脸上居然有点微红。

  后面的八抬大轿是于成仇找人专门加急定做的,左龙右凤最后相聚于轿门处。

  八抬大轿平常时候一般人是不允许使用的,只有三品和三品以上的官员才可以用作日常使用。

  普通人想用的唯一机会就是成婚时,不然就是僭越之罪,和造反一样,是要诛灭九族的。

  于家虽然势大,但是那种皇帝日常出行的十六抬大轿也是万万不敢用的。

  庞大的迎亲队伍浩浩荡荡的穿街而过,最后停在了新娘家门口。

  新娘家的府宅是于成仇前些天送给他们家的,算是聘礼中的一项。

  实际上,也是为了顾及脸面,诉说于秉文娶了普通农户家的女儿,不会有什么人说三道四。

  但是作为他于成仇的亲家,还住在落魄院子里,多少也会被人指指点点说些什么。

  大门紧闭,外面没有一个娘家的人,只有嘈杂的声音从院里不断地传了出来。

  这是辽东当地的风俗,新郎官想要迎回新娘,那就要塞红包,红包够了,守门的孩子才会打开门。

  而且守的门还不止一个,是每次经过的门都有人守,最后一道新娘的门则是由新娘的闺中密友来坐镇,外人男士是绝对不能踏进一步的。

  于秉文翻身下马,袁戈跟在他的后面,胸前鼓鼓囊囊的,显然放了不少的红包,红包里面放的都是银票。

  铜钱于家还没那么小气,银子又太重,所性就都放了银票,反正他们家也不差这一点钱,喜庆的日子,不会在乎这么多。

  唐久没来迎亲,他的身份太高,和于成仇同级,来迎亲不合适,所以就有袁戈这个爱凑热闹的跟着来了。

  于秉文听见里面说“红包,给红包才开门。”

  从袁戈怀里抓出一打红包,也不管多少,一股脑的就都顺着门缝塞了进去。

  里面还叫嬉笑着说“不够不够......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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