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敌,去派人过来搬银子,我在这里守着。”
“爹~就这么放了他们吗?”
“废话,对方可不是凡人。”
“你怎么知道的?”
“你能从袋子里面拿出五万两白银吗?”
“不行。”
“你能让一个打你的人手骨碎裂吗?”
“不行。”
“既然你不行,那还有什么好说的?快去叫人过来搬银子,这回不算亏了。”
“哦~~”
杜爽当然不认识这些读书人,他只是从对方的行为能力来判断,像这种人还是不要得罪比较好,反正现在拿到了五万两白银,这些钱到手什么气都能消了。
……
1117 晚上偷回来
“相公,你不是说要隐藏身份的吗?为什么要在他们面前拿出乾坤袋?”妖妖郁闷道:“如果杜爽和杜无敌认识乾坤袋的话,那你的身份不就暴露了吗?”
“对啊~不过看样子这两人不认识,如果他们认识的话我早就杀他们灭口了。”宗信拿出乾坤袋之后看这两人的反应确实不认识,所以才敢这么放心大胆的从乾坤袋里拿钱出来。
“估计他们不认识,你看这里的人一个个都被吓傻了,就连杜爽和杜无敌都傻了。估计他们是把相公当作财神,要不然的话怎么可能轻易放弃乾坤袋这种好东西?”步美道:“如果他们认识乾坤袋的话,以杜爽的性格,肯定会来抢乾坤袋而不是守着这些钱。他们都以为这些钱是变出来的,而不是从乾坤袋里拿出来的。”
“这么说也不对,如果他们认识乾坤袋的话,就能认出相公的身份,杜爽还不知道相公的武功有多高吗?所以不管认不认识乾坤袋,他都不敢来抢才是。”
白玉的头脑还是比较清醒,她无法判断对方是否能认出乾坤袋,但有一点可以确定,对方确实被吓到了。
“其实无所谓了,反正相公也不介意身份暴露不是吗?面对独孤星月都敢放她离开,还有什么不敢的?”宁安倒是霍得出去,她根本不在乎宗信的身份是否暴露,只是不想找麻烦而已。
现在的生活非常平静,大家化妆成读书人出去游玩,这种事情以前想都不敢想,宁安不希望任何人破坏如今的快乐。无论是给钱还是暴露身份这些事情都无所谓,
“好了,我们先离开吧,等晚上再把这些钱偷回来就行了。”宗信道:“我们就偷偷的跟着这些人,看他们把钱放在什么地方,或许那里不止有这五万两白银,还有其它的钱也说不一定。我们是肯定不会亏的,反而还能大赚一笔不是吗?”
四个女人同时转头看着宗信,这个家伙也太无耻了吧,不过这个办法倒是很不错,大家都很欣赏。
“好好好,就这样办。”
一行人慢慢的离开,但却在暗处监视着这里的一切,看着杜爽命人把所有的银子都搬走,他们也跟随着这个队伍,在一个绝对安全的范围之外,用千里眼看着这群人把银子往哪里搬。
果然,最后的目的地还是城主府。五万两白银要拉好几车,这几车全部被拉回城主府的仓库。
城主府戒备森严,想要进入并非易事。杜爽的武功又如此高强,所以他把钱直接放进仓库里还算是安心。这个仓库也并非一般材料所质,远比一般的房屋坚固的多,想要直接从里面偷东西几乎不可能。
宗信一行人远远的看着,确定只有杜爽手里的钥匙可以打开仓库,虽然看似随意,但其实这里也挺安全的。
“杜爽的这个仓库挺坚固的,可惜我把幻境不实给天涯了,要不然的话直接从顶上切开跳进去随便拿……”宗信感觉挺遗憾,这么坚固的仓库如果有幻境不实在的话就轻松很多了。
“相公,就算是铜墙铁壁你也可以轻松把他打碎吧,手里有没有幻境不实……有关系吗?你该不会是想去偷钥匙吧。”
宗信撇嘴道:“我只是觉得这种情况之下,幻境不实在手更方便一点。当然伊寒也不错,应该可以切开这个仓库。等天黑之后,你们几个人在这里等着,我用轻功跳过去,然后在仓库上切一个口子,把里面的东西全部装进乾坤袋,咱们趁夜离开无双城,坑死杜爽这个孙子。”
宗信这个计划也称不上完美,是因为他的武功太高了,天下任何地方来去无阻。不过趁夜离开这件事情倒是让四个女人非常不满,好不容易跑到无双城来,结果还没玩两天就要离开,下一次到无双城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那时候无双城还在不在都是一个问题。
妖妖好奇道:“相公,你该不会是一开始就在计划把杜爽的东西偷东西吧,我刚才就觉得奇怪,以你的性格怎么可能服软?还花五万两白银了事,这种事情从来没有发生过。你就是故意用这五万两白银引诱杜爽,这样好知道他把钱放在什么地方的,等晚上你再把他给偷光。”
妖妖这么一说,所有人都鄙视的看着宗信,原来他一开始就这样计划的,刚才还让大家投票选择,简直太无耻了。当然只有步美非常崇拜,因为她原本就是这种性格。
步美成长时期一直都在步向阳的身边,她一直学习什么是正义,跟了赵匡胤之后也一直被某些东西束缚着。
但是在赵匡胤休掉步美之后,她已经是嫁过一次的女人,而且还生了一个孩子,这种情况之下步美还有什么想不开的?
在跟了宗信之后仿佛彻底解放,本性完全透露出来的,其实她就是喜欢做坏事,而且喜欢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由其是做坏的时候,感觉心里特别舒服。
步美也在庆幸宗信要了自己,而且宗信什么都不缺,否则她一定会成为江湖上有名的女魔头。四处打家劫舍,抢男霸女这种事情她可是期待了很久,变成一个拔草贼也并不稀奇。
“相公,我要去帮忙……”步美兴奋道:“我就喜欢把别人的东西变成自己的东西,那种感觉一定非常过瘾。偷东西这种好事一定要叫上我一起去。”
“你还有这兴趣?那……谁还想一起去的?”
妖妖和宁安同时举手,只有白玉一个人心境清明,对这种事情没有什么太大的兴趣。妖妖和宁安都有一点小坏,由其是妖妖的性格其实远比步美更邪恶。
其实宗信也没有想到她们几个姑娘都有这样的兴趣,唯独白玉不想去偷别人家的东西。当然白玉的性格向来都是这么不合群,如果不是遇到宗信的话,她依然是一个恪守清规的出家人。
“白玉,你没兴趣吗?大家都来了,去偷别人的钱其实挺有意思的,这种事情我以前做过很多次,每次都很开心。”宗信原本是想一个人去,但既然大家都想来玩的话,不如都叫上。如果只有白玉一个人不来,反而感觉有些奇怪。
“我……真没什么兴趣,如果相公希望我去的话,当然也可以一起。”白玉说的挺勉强,她确实对偷窃这种事情没兴趣,甚至是有一些抵触。
如果对方是穷人的话,白玉一定会坚决阻止,但如果是杜爽这种大坏蛋,不阻止也是可以的,只是她不想参与偷窃。现在的问题是所有人都去了,自己不去确实有些尴尬。
“那好,现在天色还早,我们先去找一个地方吃东西,夜行一套我都带着呢,等天黑就动手。”宗信虽然很有钱,但对于这种事情还是非常热衷。把别人的钱变成自己的钱,这种兴奋绝不是凭努力赚来的血汗钱可以相提并论的。
努力赚来的钱拿在手里会有一种成就感,但不努力得到的钱拿在手里就是一种极度的兴奋。所以有些人做小偷能做一辈子,赚来的钱真的没有办法与偷来的钱相提并论,虽然赚来的钱用着更安心,但偷来的钱用着更舒心。
宗信已经踩好了点,于是带着四个老婆去附近的酒楼用餐。几个书生模样的人一直吃饭喝酒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奇怪的是这群读书人一人一坛酒,看样子白白净净私私文文,但喝酒的时候完全没有私文的感觉,简直就是一群地痞无赖。
宗信一行人向来不在意别人的眼光,不过无双城的菜色确实不错。这里的熏肉非常好吃,还有八宝布袋鱼也是一绝,给人一种完全的味觉体验。烧鸡的味道也是别具一格,宗信就喜欢这种能抓着骨头啃的肉。
宗信吃饭的时候没有平时稳如泰山一般的气质,抱着酒坛喝,拿着鸡腿啃,甚至有的时候拿筷子都显得费事,直接上手。
妖妖是习惯了,而且很喜欢宗信这种有男子气概的用餐方式。步美对这种行为不仅仅是喜欢,因为她和宗信一样,吃饭的时候弄得到处都是,才不管别人看着有多不爽。
宁安和白玉就显得私文很多,不过在宗信的领导之下,她们偶尔也可以豪迈一下。
吃着喝着,一个熟悉的身影慢慢进入五个人的视线。一瞬间,五个人都愣了,转头盯着刚进入酒楼的人,气氛瞬间变得非常尴尬。
刚进入酒楼的人有两个,但只有其中一个看着眼熟,那就是赵匡胤。另一个女人看样子还是挺眼熟,但想不起她是谁。反应比较快的宗信还是认出来了,这就是赵匡胤他娘杜霜……
宗信也没有想到麒麟血的功效这么强,不但能让杜霜凡老还童,而且还让她减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