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它臣服红龙是为了保住小命。
而不是为了让自己的小命丢在岩浆里,它可没有红龙般的火焰抗性。
“奇怪的地方。”
“不过元素反应这么激烈,还是等有充分把握,再进去探索。”
“至于名字,就叫无底洞窟。”
凯修斯思索片刻,还是决定暂时搁置不管,毕竟他无论如何,也只是条少年红龙。
他连在这片荒野称王争霸都很是勉强,更别说面对地底的那些未知怪物了,万一出现眼魔之类的高级怪物,他可没有把握战胜。
“你先离开吧。”
“感谢,主人。”
奇美拉如释重负地松了口气。
它连身上的伤都不顾便一口气跑到自己藏匿财宝的洞穴,连忙将那剩余的数百金币转移。
甚至不顾快要骨折的双翼,硬生生的带着自己的金币,晃晃悠悠地飞到对面,将这些宝贝找地方掩埋起来。
“不愧是流着龙血的家伙。”
“真是惜财。”
凯修斯忍不住鄙夷地摇头。
就这样,凯修斯将巨人嘴洞窟的外层洞穴作为自己的首个巢穴,把内层通道暂时用岩石封闭。
而那头奇美拉则被凯修斯赶到岩壁对面的一个小山洞,作为红龙的仆从眷属,为他看家护院。
在凯修斯看来,他给出的待遇已经很不错了,至少给它留了些存款不是吗,很多现代企业都没这待遇呢……
“魔法伎俩!”
随着凯修斯的咒语落下,洞穴的一角,一立方尺的范围变得干净整洁,原本已经变得腥臭的血迹消失不见。
这条红龙宛若清洁工一般,用魔法一寸一尺地打扫着洞窟。
“这没脑子野兽可真能糟蹋地方,这洞窟放在修真小说里怎么说也得是个’福地洞天‘了吧,结果硬生生被它搞成了屠宰场。”凯修斯望着满地血腥,忍不住吐槽道。
前面又是一堆骸骨,红龙正准备将其清理出洞窟,却再次看到了其中长有山羊角的头骨。
这头骨看上去时间并不太久,大概数周左右,其上还残留着一些碎肉,有蝇虫嗡嗡环绕。
从与人类相近的体型上,以及断裂的尾骨上能判断出这是提夫林。
提夫林是由人类血脉衍生而来,体型大致看起来和人类一样。
然而魔鬼血统在其外貌上打下了清晰的印记,它们的头上长着角,身后有四到五尺长的粗壮尾巴,而眼珠则是整个的单色,皮肤覆盖各种颜色。
这些拥有地狱血脉的族裔通常聚集在人类城镇中,它们不一定天生邪恶,但总是能看到他人眼中的不信任与歧视。
凯修斯思索片刻,回忆起前世的任务线:“是提夫林没错,难道是【北风堡之殇】任务里的那一批?”
【北风堡之殇】
[北风堡,又名科瓦纳兹堡,一个位于北地联合王国边陲的城市,北临风暴高坡,城中有三万余人,其中有一千多名提夫林,是贵族拉克曼伯爵治下领地。]
[然而百年前,年老的公爵布拉德.拉克曼苦于寿命的消逝,与邪恶的死灵法师定下契约,早已将自己转化为永生不死的吸血鬼。如今他再次苏醒,并且约定在十年内为死灵法师献上一千条生命,完成伟大的飞升。]
[随后的数月里,城内许多人莫名失踪,连尸体都没有找到。而布拉特.拉克曼则趁机召开大会,发布了一场臭名昭著的“血腥演讲”,将一切责任都推脱到被称为“魔鬼子嗣”的提夫林族群身上,声称他们正在为魔鬼献祭人类的生命。]
[于是,一场“正义”的屠杀开始了,愤怒的人们冲进城内,将毫无防备的提夫林们绑到火刑架上,无论男女老少,通通以私通魔鬼为罪名,活活烧死。]
[而原城防守卫军的提夫林圣武士梅卓拉什誓死抵抗,摆脱了公爵手下士兵的抓捕,带领三百名残余的族裔逃亡北方,也就是风暴高坡附近,建立提夫林难民营“破败之家”。]
而玩家前期的主线任务之一,就是与提夫林合作,揭穿拉克曼公爵的真面目,并且将这残暴的吸血鬼杀死。
而北风堡也是最重要的“主城”。
“难道提夫林难民营就在这片领地附近?或许我可以通过这条任务线……占据北风堡。”
要知道这可是玩家的主城,一旦占据这座城市,便几乎是获得了玩家的控制权。而在经历过前世数个版本、深知玩家重要性的凯修斯看来,其中的利益实在是太大了。
想到这里,红龙又唤来奇美拉,指着地上的残骸问道:
“你是在哪里遇见这些生物的。”
奇美拉的凑上前去,用狮子头嗅了嗅,回答道:“长角人类、不好吃。”
凯修斯看了看奇美拉残破的双翼,看起来似乎已经没有长途飞行的能力。
他想着倒也不必着急,况且自己的势力还不够强大,倒可以先将周边生物收入麾下。
“先回去养伤吧。”
“是,主人。”
第11章 食人魔法师
风暴高坡的一角,食人山谷中,十多头食人魔正围着一只被烧得焦黑的野猪,展开一场饕餮盛宴,它们兴冲冲地撕扯着肉。弄得遍地狼藉。
“俺的,都是俺的!”
“你这傻子,也配跟我抢?”
而其中最为高大、也最为肥胖的食人魔一棒槌敲昏身旁的同伴,抢下其手中的猪腿,一口吞下去,意犹未尽地舔了舔自己的手指。
他叫朗普,是食人魔部落的头领。
朗普发现自己越来越聪明了,他的手下也经常这么说,不过他们还不会用这么高级的词汇,只会说他:“真会找食”。
但聪明的朗普能懂得他们的意思,为此很是受用。
在食人魔的字典里,“会找食”就是最大的赞誉,无论是用粗壮的大棒,还是用聪明的脑瓜。
在暴饮暴食之余,朗普也会翻看之前从“小零嘴儿”那里抢来的书籍,看得津津有味,也从中学到了许多有用的东西:
比如他从《席恩的冒险日记》这本书中得知:放一个宝箱,或是撒一把金币在道路上,再在前面挖一个深坑,用茅草盖上,很快就能得到更多的“小人儿”,书里管这种行为叫做“陷阱”,朗普很喜欢这种高雅的叫法。
而令他最为着迷的,就是《傻瓜式火球术解析》中一种叫做“法术”的东西,能让他发出比野猪头还大的火球,能轻松把一头长毛象变成烤肉。
朗普就是用这个方法搞来大量食物,并且把附近普遍三两成群的食人魔,整合成一个足有二十几只的部落,毕竟不肯加入的都被郎普变成了烤肉,在大家的肚子里呆着呢。
这是个可以载入食人魔史册的划时代的成就——至少在朗普看来是这样的,所以他给这个部落取名叫“新时代”,这也是从书中学到的名词。
只可惜在食人魔部落中没有人能理解这个名字,还有手下问为什么不叫“大肉块”部落,结果他被朗普狠狠地敲了一棒槌。
朗普对手下的食人魔总有一种“恨铁不成钢”的感觉。
每次他想按照那本《军事操练大全》里的内容,让手下排成阵型伏击敌人时,那些食人魔总是高呼着“肉!肉!”,然后挥舞着大棒乱哄哄地冲上去。
他想要教手下们说通用语,希望能够勒索人类更多食物,但食人魔们除了“吃”“肉”“食物”这三个单词外,一无所获。
“唉……”
“部落里的聪明人还是太少了。”
吃饭之余,朗普常常一边思考,一边感叹。
然而其他食人魔可没有这种担忧,吃完饭早就鼾声如雷,呼呼大睡去了。
他最近在着重培养一只名叫“大头”的食人魔,这家伙魔如其名,脑瓜子很大,一个顶俩,郎普认为脑壳大的家伙也许会更聪明点。
“头儿,那边有食物了!”
朗普安排的“侦察兵”在山头上兴致冲冲地说道。”
“大头,来了什么东西?”
朗普高兴地吐出一根骨头,爬上山坡,毕竟食人魔是不会饱的。
“是大蜥蜴,肉可多啦!”
被称作大头的食人魔手舞足蹈,挥舞着手中的狼牙棒。
是火蜥蜴?
又或者是双足飞龙?
郎普脑中顿时闪过好几个形象,但这里面没有一个是好惹的家伙。
“你描述一下长啥样。”
“俺看看啊——和鲜肉一个色儿,红红的,四条腿,两个翅膀,一条尾巴……”
朗普越听越不对劲,他亲自爬上山头,看到了对面的“大蜥蜴”。
他顿时脸色大变,狠狠地给大头来了一棒槌,让那颗本就硕大的脑袋肿得更大了。
“你个蠢货!”
“那他妈是条龙!真龙!”
说完朗普还气不过,追着那呆头食人魔狠狠地打,揍得他连连哀嚎。
大头委屈地说道:“头儿,伱打俺干啥,俺说错啥了?”
“那不就是个大蜥蜴嘛。”
确实,相比于大多数同族,他已经算聪明的,能够认出那是蜥蜴,而不是高呼“肉”“肉”,这已经很难了。
“你还说!”
“我让你说!”
“别打了,头儿,你说的那个……呃……龙要过来了。”
大头捂着肿起来的头,哇哇大叫。
郎普放下手中的棒槌,没好气地抬起头。
却见红龙已经飞到他上空,双翼展开,其投下的阴影将他笼罩。
郎普用他聪明的脑瓜组织了一下语言,犹豫片刻,才开口说道:
“呃……强大、高贵而伟岸的红龙阁下,大头是个不知礼节的愚昧之人,我会好生管教他的,希望您不要屈尊与他一般见识。”
考虑到天空中是高傲的巨龙,郎普的用词遣句特意参考了《贵族礼仪录》中的遣词造句。
此话一出,这股浓郁的吟游诗人气息,雷得凯修斯差点从半空中摔下来。
而红龙没有回答,只是居高临下,注视着这头大聪明般的食人魔。
只是竖瞳中透出一抹难以掩饰的惊讶。
[基于自身实力,你能够观察到以下信息]
【食人魔法师】
姓名:郎普
类别:大型巨人,中立邪恶
种族:食人魔
Ac:12(兽皮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