嫉妒的揶揄
在印尼当地有许多人认为医生是最赚钱的行业,因此时常会惹来一些世俗讽刺医生的声音,不断传遍大街小巷,好似医生就等于银行,医生是印刷钞票的。普通的市民不清楚医生的苦与累,不知道医生面临的压力是平常人的几十倍甚至上百倍。作为医生,我们不能够替自己申辩什么,能够为病人治好病就足够了。但是作为一些高层的领导人,如果像一般的市井之人那样讽刺医生,就不得不让医生为之寒心了。
记得有位高层人士趾高气扬地质问我,“在医院工作有什么不好?又可以买汽车,又可以买房子。”我当然听得出来他是在讽刺我,只不过想要玩些小伎俩,不明着说而已。对于这种人,我向来是坦坦荡荡地摊开来说,不需要任何的顾忌,因为在一切嫉妒与虚假面前,坦荡都足已能够将其镇住与使之清醒了。
“我在三间工厂当医生,五间门诊所出诊,医院的工作也从未耽误。你清楚地知道我在这里的工资是几个钱,到底能不能够买上房子?你作为高层领导难道不知道,我在外面任何一个地方赚的钱都要比在医院赚的多!这些繁重的工作合起来,我才能够分期付款来买汽车。”我说得义愤填膺,因为怨气已积压了很久。虽然我是一位医生,但是我也会有普通人的脾气,也会因为听到不好的流言而不开心。其实,医生也是寻常人啊,有气、有泪、会喊、会哭,只是在我们的心里,多了一份想要救人的信念,仅此而已。
印尼、中国、新加坡医疗体系比较
在印度尼西亚,医生可以同时在三个地方坐诊,由医生自己来自由选择。自由的医疗体系是印尼的一大特色。具体而言,一个医生可以在医院以外三个不同的地址在下午开私人门诊(特殊专家,即SuperSpecialist不在此例)。
而在付费方面,医生按各自主观的市场价格定出诊金价格,并分别向病人收费。例如一个病人在住院时由五个医生会诊,则病人必需负担这五个医生分别开出的医疗费用。而收费又因病房等级的不同,而有相应的价格。只有入住三等病房的医生医疗费用由医院规定医疗费,但仍需个别付费用。住院期间的病人膳食,一日三餐由院方负责统一供应。
中国(大陆)的医疗体系规定,一个医生只能在一家医院工作,从而只为这家医院服务,不能在任何时间外诊或开私人门诊;必要时可以接受邀请去另一家医院会诊,但无权开药方;而药方则需交由原医院主治医生开出。一位病人只付一位医生的医疗费,若是根据具体病情的需要而由十位医生会诊,则需按规定支付会诊费。住院期间,病人膳食可选择自理或是选择由院方统一负责。
新加坡的医疗体系规定,医生只可以在医院所属的诊所于上午开门诊,下午不许开诊,需从精神上细心照顾病人。上午被规定在医院内开设门诊,也是为了就近随时照顾病人(例如位于新加坡的伊丽莎伯医院相邻的Paragon大厦的门诊医生,也是属于伊丽莎伯医院的)。诊费也像印尼一样,按各自主观性的市场价格定出诊金价格收费,但诊金价格不因病房等级的不同而有差别。
住院期间,病人膳食由院方供应,每餐有三种套餐供病人选择。
纵观上述印尼、中国、新加坡三国的医疗体系,各国有各国的利弊。但不可否认,由于经济价值所产生的市场滞后性关系,难免出现了一些意外的怪现象(例如收受红包等)。
但总体来说,印尼的医疗体系的自由度相对较宽,对于治疗费用的收取也十分明确,这样有助于医生保持从事医学的基本动力。虽说医生是治病救人,但是他们也要供养一家人的生活必需。
为真理而战
1988年,我做了一件很特别的事情。当时我兼任护士学院的教学工作,这些女学生要进行毕业论文的考试,论文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为医生治病的理论,另一部分是护士理论。所以指导论文的导师,一位是医生,另一位则是护士。
当时我负责医生理论论文的批改,我用了很长的时间来评判每一份论文应有的成绩,整个过程持续了整整4个月的时间,但最终令我没有想到的是,那位负责护士理论的老师,让很多在我手里被列为合格的学生,都被打成了不及格的档次。他竟然擅自修改了我早已评判好的分数。我当时火气一下子就冒了上来,一把拉着他边吵着,边来到校长室去说理。
校长十分不解地看着我们两个人,我大声地质问那位老师:“这些学生是要考护士,而不是考医生、考博士,所以我认为她们写的这些已经足够了。一个护士,懂一点医生理论就可以了嘛,哪里用这样子的!”其实对于他擅自修改我给出的分数,我倒不想与他多计较,对于这种人多说无益,但是看着他把这么多努力的学生一下子打到不及格,我当然会生气了。记得当年我毕业考试时,那位考我眼科知识的考官说过一句话:“我知道你考的是医生,不是考专科医生。”至今,我都清楚地记得这件事情,所以对于这些学生是否应该合格,是很有分寸的。最终校长没了法子,只能让护士理论的导师把分数改了回来。看到那一个个努力的学生能够顺利地从护士学校毕业,我感到无论付出多大的代价,让努力的学生能够加入医疗队伍,帮助更多的病人,才是最好的结果。
我怎样处理弊案
我的倔性子很多都是从父亲那里继承的。他时常对一些不正之风嫉恶如仇,特别不喜欢这些风气围绕在自己周围,我十分赞同父亲的主张与做法。在我负责医院的一些管理工作后,遇到过许多不良员工损害医院的事情,这样的事情如果成为一种潮流,那么将会给医院带来灾难性的打击。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的老话,自是有它的道理。
所谓树大有枯枝,在拥有数百名员工的医院里工作,难免会出现犯错误的员工。1986年我任医院副院长的职位时,就连续发生了三起弊案。
首先是在医院厨房部工作的一位女员工,她在即将下班时私自挟带了一包鸡腿,由于她的行为在这之前已经受到怀疑,所以当场就被保安人员发现了。其实几个鸡腿对于医院自是小数目,但关键是这种偷窃的行为实在是犯了医院的大忌。当时我在司法与人情两方面之前权衡轻重,念及犯者在医院工龄不浅,本身工作表现很好,而且是个出色的厨师;再者,她丈夫也是医院里一位平日表现良好的员工,所以我在“法无可恕,情有可原”的原则下,向医院领导层建议,劝说她自动辞职,院方则按自动辞职的规则予以补偿,双方也就达成了协议。没想到第二天,她却偏偏改变了主意不肯辞职。原来是有人在背后误导她,说这么做她会得不到一分钱。其实事实恰恰与此相反,医院已经为她准备好辞职的钱,工作几年就会给她几年的报酬。没想到因为她一时的愚蠢,只得让我们秉公处理,向警方控告她偷窃之罪。
人千万不要起贪念,那样,会让原本的自己显得更加可怜。可是,世间有太多的丑事都是因为贪念啊!
第二件事情是关于财政部的一位职员。通常因为医院需要买入大量的药品,自然价格会比平常的人零星买药便宜一些,正巧有一位负责医院购药的工作人员有自己的药房,他想与医院建立起购药的合作关系,于是带着我们去他的药房参观,一味地说自己的药如何如何便宜,会为医院省下不少的资金。我当然会担心如果他的药不过关会造成医疗事故,尽管他声称会对此负责任,但事情一旦发生,对于一个医院则是毁灭性打击。他可以负责一个人的人命钱,但是整个医院的人命,多年来建立的良好信誉,是他能够负责了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