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公诉处的一位领导告诉张美莲和徐虹,有关常雨泽枪伤张锋的案件已经移交到检察院,公诉处正在审查。该领导把该案的主要情节告诉她们:张锋与马二等人有经济纠纷,张锋以前赌博输钱向马二借了五千元钱。马二纠集几人向张锋追讨赌债,他们几人在张锋的租住地发生纠纷。
常雨泽与两方都认识,听说他们发生纠纷就前去调解。
张锋不服从调解,与常雨泽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常雨泽的配枪被张锋误碰到,造成枪支走火,误伤张锋。
常雨泽违犯《枪械管理条例》,非执行公务期间携带枪械,导致枪支走火误伤张锋。鉴于张锋伤情严重,常雨泽应当负刑事责任,罪名是过失伤害罪。
嫌犯常雨泽已经供认不讳。马二等其他证人也就案件的真实情况提供了口供。
检察院审查结束将会按过失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受害人张锋及近亲属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听这到这个结果,徐虹觉得非常搞笑,这么严重的杀人罪名公安局立案侦查的结果却是轻描淡写的过失伤害罪。马二几人明明受常雨泽指使关押和殴打张锋,他们却说成是马二与张锋有经济纠纷;常雨泽明明是关押殴打谋杀张锋的最重要嫌犯,他们却说成他是居中调解矛盾的公正警察。他们欺负张锋昏迷不醒,不能亲口举证嫌犯杀人未遂的罪名,他们为了包庇凶手,提交伪证,歪曲事实,颠倒黑白,肆意践踏法律,真是胆大妄为啊。
可惜,他们忽视了另外一个关键人证殷蔓蔓,她也是另外一个受害者。他们认为殷蔓蔓已经承诺不再追究常雨泽的责任,就选择性的忽视了这个关键证人。
当殷蔓蔓听到这个结果时,也是非常愤怒,她已经放弃自身所受到的伤害,但是最后还会被人象猴子一样的耍弄。她立即给范丽打电话,带着怒意说:“范姐,我今天很生气。归德公安的结果出来了,他们说常雨泽是误伤张锋,还是张锋误碰到他的手枪才导致枪支走火,这是赤裸裸的谎言!
我当时就在案发现场,亲眼目睹常雨泽是如何开枪枪杀张锋的,并且我还受到了枪伤。
以前范姐说过会给我主持公道,常雨泽会受到应有的惩罚,我相信范姐。为此,我承诺不再追究常雨泽误伤我的责任,但是他枪杀张锋的事实不容歪曲。
归德公安做出这样荒谬的结论,跟当初范姐对我所说的话有很大出入。他们无视我的存在,我的人格受到了亵渎,我不能坐视这样虚假可笑的事情发生,我决定不再袖手旁观了,我要履行一个守法公民的责任,提供真实的证据,还原案件真像。”
对于殷蔓蔓的愤怒,范丽有点尴尬,她觉得常献义和宋腊梅都误解了殷蔓蔓的善意,殷蔓蔓只是放弃了她自己的追责权力,而对于张锋所受的伤害她始终坚持要常雨泽受到惩罚。
可能宋腊梅误认为殷蔓蔓对常雨泽有好感,她会完全偏袒常雨泽,不会出面追究他,但是从殷蔓蔓刚刚愤怒来看,宋腊梅的认识是非常片面的。
归德市公安局提交的这个侦查结果,连范丽都觉得有点儿戏了,经不起推敲。
这也有常献义的一部分责任,他前期只考虑如何让张锋的亲人放弃追责,如何让常雨泽全身而退,他所有努力都是朝着这个方向,他根本就没有想到以后还会有立案、公诉、审判这些程序。
当这起案件在网上热传时,归德市公安局措手不及,在上级部门的催办压力下才临时急救,整出这个侦查结果,这样的结果当然经不起推敲。他们遗漏了一个最关键的人证,只要这个关键证人没有搞定,他们都无法自圆其说。
范丽只好搪塞殷蔓蔓:“对不起蔓蔓,这段时间我都在郑州,对于案子的进展情况不是很清楚。如果公归德公安局在证据适用方面有什么不妥当的地方,我相信检察院会监督他们纠正错误。
现在这起案子网上炒得厉害,厅里可能会派我督办这起案子,过两天我就会去归德,我们见面再聊吧。我又问那个老中医要了几瓶生肌膏,我一并给你带过去。”
前些天她给殷蔓蔓寄了两瓶生肌膏,据说有一定效果,她还想打这张温情牌,希望借此拉近两人的关系。她更加认定殷蔓蔓是此案的关键人证,如果不能说服她,此案最终会被她左右。
“谢谢你范姐,上次的我还没有用完,你不要再买了。对不起范姐,我不想再保持沉默了,我不能再置身事外了,我已经答应我姐了,我会全力帮助我姐运作这起案子。
我曾经非常讨厌张锋,相反我比较欣赏常雨泽,但是感情归感情,法律归法律,既然常雨泽违法了,就要接受法律的制裁。”殷蔓蔓笑了笑,故作轻松的说,“我今天就会给归德检察院提交新的证据,证明常雨泽故意开枪射杀张锋。如果范姐明天赶来,就能看到我的证据。”
35公诉4
殷蔓蔓所下第三步棋,她给检察院提供了一段手机视频,记录了常雨泽开枪射击张锋的瞬间。她同时提供了一份书面口供,证明常雨泽故意开枪射杀张锋。
因为这段视频以及殷蔓蔓的举证,检察院把该案退回公安局,要求公安局补充侦查,重新确定犯罪性质和罪名。如果常雨泽不能提供更有力的证据反驳,依据这段视频及殷蔓蔓的举证,很可能会认定他是故意伤害罪,再严重点就是杀人未遂罪。
范丽第二天就来到归德,她在常雨泽的住处跟他一起观看殷蔓蔓提交的视频证据,她的手机像素很高,拍得比较清楚:
视频中,常雨泽手握手枪,枪口正对前方。
“不要这样!常哥!”视频中传来殷蔓蔓的惊叫声,视频画面开始抖动,显示她内心的恐惶,身体颤抖。
常雨泽不为所动,脸色“狰狞”,缓慢举起手枪,枪口有些偏移,他的身体有点晃动,有微微弯腰的动作。
摄像头很快从他身上转移到张锋身上,由于殷蔓蔓距离张锋过近,只能拍摄到他上半身。
摄像头与张锋的距离飞速拉近,“不要!”殷蔓蔓的尖叫声响起来,正是她奋不顾身推开张锋的瞬间。
画面里似乎能看到一缕疾速穿过的红光,“呯”的一声枪响,似乎还能听见子弹穿透身体时发出的“噗”声。
摄像头缓慢转向,显示殷蔓蔓慢慢倒下,里面传出张锋从楼梯上摔倒滚落的声音。
摄像头固定下来,正对着楼梯的一角,过了片刻,殷蔓蔓哭声顿起,视频就此中断。
范丽已经看过多遍了,每看一遍都让她心头沉重一份。
这段手机视频是原始视频,没有经过剪辑修改,是真实无误的,物证鉴定中心已经鉴定过了。不过,鉴定中心认为这段视频应该是不全的,前后部分似乎应该还有内容。
殷蔓蔓说这段视频是她惊惶之下摄录的,因为当时她也受到枪伤,后来到医院忙着疗伤,就把这段视频忽略了,直到现在她才想起这段视频。
对于她这个说法,检察院只能接受,她只要证明这段视频是客观真实的就足够了。
原先公安局提交的结论是常雨泽与张锋发生争执,导致枪支走火误伤张锋,这段视频完全推翻了公安局前期的侦破结果。
范丽有点沉闷的说:“雨泽,你知道我看了这段视频是什么想法吗?有点难过。以前我坚信你是枪支走火误伤张锋,虽然我也知道这个借口站不住脚,可我还是坚定的相信你,可能你是在激愤之下失手开的枪。
但是看到这段视频,我觉得自己错了,大错特错,这段视频给我身临其景的感受,我怎么看都是你故意枪杀张锋。我不知道你在开枪前跟张锋说些什么话,不知道他是如何激怒你的,我只能看见你开枪之前殷蔓蔓惊叫两次,她的两声惊叫都没有惊醒你,你还是不可救药的开枪了。”
“我当时跟张锋没有发生激烈的争吵,是我自己情绪失控了。不过我并没有杀死他的念头,我只是想射伤他,教训教训他。其实我想把他的那个东西打烂。”常雨泽说出他的真实想法。
“你的想法很残忍啊,你认为你的枪法就那么准?你不是枪口顶着他打的,你跟他还有一两米的距离,在这个距离上,你的枪口稍稍变动一厘米,射击部位就会错一两尺,人的身体就那么大面积,射击点错一两尺就可能要人命。
这可是一条人命啊,雨泽,张锋再恶劣,他也罪不该杀,即便他有死罪也论不到你去杀。
唉,我都赖得批评你了,你还没有吸取去年开枪的教训啊。
张锋是不能说话,如果他能说话,你认为他会说你只是开枪射伤他吗,他一定会咬定你要开枪杀死他。现在视频出来了,你怎么证明你当时只是开枪伤人,而不是杀人?
知道吗雨泽,你现在不是要争取过失伤害罪了,而是故意伤人与杀人未遂的差别。”
常雨泽苦笑说:“我确实只想伤人,而不是杀人,我没有杀人动机。”
“你认为法官会否采纳你的话吗?张锋与徐虹有过奸情,这既可以是你射伤他的动机,也可以是你杀死他的动机。现在不仅有视频,殷蔓蔓还举证你故意枪杀张锋。这个人证太关键了,因为她是唯一目击证人,还是受害者,她指证你就形同受害人张锋指证你。
再看视频,在你开枪的瞬间,她竟然奋不顾身的推开张锋,按照她跟张锋的悬殊身份,她这个壮举只能用‘大爱’两字形容了。我觉得这个女孩子很不简单。
我想听听你的看法,她在你这个案子里是什么状态,你对她是什么观感?”
范丽感到殷蔓蔓的举动有点怪异,她手里既然掌握这么重要的证据,为什么不早点提供出来呢?如果她一早提供出来,徐虹不用千辛万苦替张锋维权了,常献义和市公安局不用煞费苦心隐瞒证据说服张锋的亲人了,她这一个证据就证死了常雨泽。
相反,她一开始表现非常大度,甚至宽恕了常雨泽对她的误伤。她这个举动让常献义和宋腊梅老两口深受感动,以致于都产生错误观念,认为这个案子唯一的绊脚石就是徐虹,只要能消除徐虹的影响就能摆平这起案子。
没想到殷蔓蔓关键时刻使出大杀招,让这起案子大逆转,让他们全盘皆输。如果她是有意为之,她的心机太深沉了。徐虹与她比起来,反倒可爱多了,因为徐虹的性格比较直白和执着,想什么,做什么,都有迹可循,始终如一,不会变易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