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来。
足以威胁到大部分金丹期真人,将其砍成重伤。
而且这只是献祭三百头猪血的效果,如果献祭五百头猪血,应该可以发挥出五倍的威力。
以此类推。
当然,也不可能无限地叠buff。
王秀肉身承受能力,终究是有上限的,不是说燃烧多少猪血之力,就能掌控多强的剑气。
若是剑气超限,可能还没等斩出去,先在他体内爆发了。
按照王秀圆满级天地同寿诛魔斩的造诣预估,他目前常态下,最多应该只能承受一千头猪血燃烧时爆发的剑气。
这种状态下,他可以爆发出十倍破坏力的最强必杀一剑。
若是更多。
就很容易导致剑气失控,到时可能伤敌一千,自损八百。
不过。
如果配合着大金刚寺的‘大威天龙降魔金身’,加持肉身强度的话,王秀觉得这个数量,还能再往上翻他个一两番。
拼着两败俱伤的话。
说不定,甚至能斩出两千诛,甚至三千诛的至强一剑来。
届时。
二十倍、三十倍的可怕爆发,莫说金丹期内横扫无敌,即便是寻常元婴期尊者,猝不及防都有可能被偷袭重伤。
这种威力。
说出去足以吓死人,毕竟王秀如今的修为才结丹四重天。
如李醉月那般,以金丹期巅峰逆伐元婴尊者,便已经属于顶尖天才,甚至有望名列南州金丹榜之上,威名远扬。
而王秀。
常态下便有把握硬肛金丹期。
火力全开拼命,手中几大底牌甚至能威胁到元婴期尊者。
简直匪夷所思。
这已经够离谱了,更离谱的是,正常情况下,剑脉弟子施展‘天地同寿’,都是搏命招式,一辈子最多用一两次。
而王秀?
借助着玄冥血金炼成的‘冥血诛仙剑’特性,只要有足够的猪猪精血补给,这一招理论上真的可以当成平A来用。
人家燃烧出全身精血,献祭生命,爆发十倍威力的剑气。
而王秀?
只要他肉身扛得住负荷,操作不出现失误。
日后遇到魔头。
千诛斩!
千诛斩!
千诛斩斩斩!
只要血库充沛,砍到妖魔崩溃!
skr~
“有这一招在,贫道将来面对金丹期魔头,胜率总算能达到及格线了。”
王秀喃喃自语。
试验完三百诛斩后,他并未再试验千诛斩。
毕竟。
哪怕最近何大仁在疯狂地杀猪赈灾,如今冥血诛仙剑里积蓄的猪血,也不过堪堪六七千头而已。
最多让王秀施展六七次千诛斩,不能浪费。
杀招。
要用在魔修身上,不能让猪猪们白死对吧!
……
试验完改版后的‘天地同寿诛魔斩’,王秀盘膝打坐,恢复消耗的法力。
半个时辰后。
灵龟峰上空激射而来四道剑光,李醉月带着他的三个堂弟,前来赴约。
“走吧!”
李醉月朗声笑道:“贤弟,为兄带你去朱雀城,体验体验红尘的繁华!”
第89章 房脉败类,瓢虫黄云冲
(2800字)
朱雀城。
距离三清仙门极远,即便以结丹期修士的御剑飞行速度,也至少要不眠不休,赶路数十日后,方能到达。
不过。
三清仙门玉华峰阵脉,有通往三十六洞天、七十二福地,及各大仙道主城的传送阵,只要付费就能使用。
原本数十日的路程,通过这空间传送阵,半个多时辰便能到达,极为方便。
当然。
借用空间传送阵前往朱雀城,这价格也相当高昂,对于大多数三清仙门的结丹期弟子来说,都相当肉疼。
至于王秀?
他筑基期时的那点私房钱,想都不敢想。
因此。
这朱雀城王秀也是第一次去,颇为好奇。
来到阵脉玉华峰,王秀非常明智地换上一袭白衫,没有穿卦脉真传弟子服。
虽然即便如此,依旧靠着俊逸的容颜惹来不少师姐师妹侧目,但总算不至于吸引太多仇恨,被坐地起价啥的。
“师兄。”
到了买票时,王秀掏出灵石便要付钱:“这传送阵的票钱,还是我自己付吧!”
李醉月一巴掌拍开王秀的手:“贤弟这是什么话?为兄请你去喝酒,自然是为兄做东,怎么能让贤弟你付钱?”
说罢。
他掏出一大袋灵石,递给阵脉弟子:“这位师弟,给我们安排五个一等座位。”
阵脉的传送阵,催动时需消耗大量灵石。
因此一般都是凑够许多人后,才会统一开启,而阵中位置,也是有讲究的。
有的宽敞;
有的狭窄;
有的能量波动平缓,舒适性较高;
有的能量波动剧烈,相对颠簸,甚至可能让人法力紊乱,颇为难受。
……
根据舒适性的差异,座位分为三等座、二等座和一等座,价格自然也有区别。
就比如说。
李醉月定的一等座,售票价格足足是同一班次二等座的三倍,三等座的九倍。
除了他这种财大气粗的十大真传弟子外,寻常金丹期不可能这么豪。
“师兄。”
王秀无奈道:“真不用,要不还是我自己来付吧!”
什么话?
李醉月撇嘴:“贤弟,看不起我,看不起我是不?”
“不是我吹!”
“为兄我御剑乘风来,除魔天地间,斩杀元婴期妖魔如屠狗,小金库充足的很。”
“平时喝酒都是喝一杯洒一杯的,就突出个豪横!”
“区区五个一等座位。”
“对为兄而言,根本就不值一提,不值一提~”
【叮!】
【检测到有人吹牛逼,恭喜宿主获得法力+99。】
看着已经把灵石塞进阵脉弟子手里的李醉月,王秀嘴角微微抽搐,叹了一口气。
奢侈!
真特娘的奢侈!
这二等座和一等座,目的地都是一样的,浪费那个钱干啥?
有那钱装逼。
给我买猪血喂剑多好,又实在又实用。
就在王秀为李醉月的‘一掷千金’而肉疼时,旁边忽然响起一个招呼声。
“醉月师兄,近来可好?”
说话的,是一个穿着明黄道袍的男子,看起来约莫三十岁出头,容貌也算俊秀。
就是……
就是那双黑眼圈,实在过于明显,简直能与食铁兽相媲美。
一看,就没好好养肾。
男子身后,背着一个巨大葫芦,左边一半呈红色,而右边另一半,呈现出黑色。
通体缭绕阴阳二气,看起来颇为神妙,不似凡品。
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