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这样啊,我还以为既然这样我也不能打扰你们了,大叔你就唱一首来生缘吧。”
“哦?我还以为你这个年纪的女孩子都喜欢什么大风吹之类的网络歌曲呢,没想到还喜欢听刘天王的老歌啊。”
“听老歌怎么了,我就觉得老歌好听。”
“没怎么,挺好的,我也喜欢听老歌,我这就给你唱。”
林风说着走到钢琴处坐下,弹了几个音找了找感觉,就开始了,
“寻寻觅觅,在无声无息中消逝,总是找不到回忆,找不到曾被遗忘的真实,一生一世的过去”
带着磁性的男中音回荡在整个休闲吧,已经收拾好的竺琳看到正在唱歌的林风也是有些痴迷的站在一边静静地看着,仿佛生怕一走动就打破了这个美好的氛围,直到林风的最后一个音符落下,竺琳才走上前去给了林风一个大大的拥抱。
“啪啪啪”
两个人的深情的一幕被一阵掌声打断,
“大叔,你唱的真好听,我感觉比原唱还好听呢。”小女生眼睛冒着小星星道。
“哈哈哈,哪有那么夸张,还要感谢你能够成人之美呢,琳儿,打包一杯咖啡给小姑娘带走吧,算是我们的赔礼。”
“恩!”
竺琳也没有废话,去柜台打包了一杯咖啡递给了小姑娘。
“欢迎明天再来。”
“好的,老板娘、大叔拜拜!”
“再见!”林风笑着回应道。
只见小姑娘刚走出去,林风就感觉自己的腰间软肉被掐了一下,
“干嘛啊,老婆?”
“大叔?”
“哎呀,人家还是个小姑娘呢,未成年,你在吃哪门子飞醋啊?”
“你难道不知道有一句话叫做自古萝莉爱大叔吗?”
“可是大叔不爱萝莉啊,大叔我就喜欢你这样成熟的少妇,嘿嘿嘿。”
刚说完,林风感觉自己的软肉又被掐了一下,不过比刚刚那一下轻得多了。
“乱说什么,今晚不许上床。”竺琳红着脸嗔道。
“哎呀,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你是我老婆嘛。”
两人关上门,就步行穿过沙城的观光河流中间的走道,朝一家以前吃过味道还不错的火锅店走去,
“羊肉、牛肉、丸子、各种青菜都来一点吧。”林风说道。
“恩,反正你能吃,吃这种自助的最划得来,随便拿就好了。”
林风两个人拿了一大桌子菜,看的旁边的几对情侣暗暗咂舌,真是饭桶啊。
林风当然不会在意他们的目光,饭桶怎么了,就算是饭桶,我也比你们帅几十倍,老婆也比你们的漂亮一百倍,我是饭桶我骄傲。
没一会儿一大桌子菜就被林风消灭光了,舔着嘴唇还有些意犹未尽,于是又去熟食区拿了些胡辣羊蹄、红烧猪蹄等等,回来又坐在桌前开始啃了,边啃边心里暗道,
“还是家乡的美食好啊,米国佬一天天的就会烤肉,还不放孜然,真是不懂美食。”
竺琳早就吃饱了,一直在一边看着林风吃,还时不时的给他递一杯果汁,怕他噎着了。
第一百零三章 新房(求收藏!)
第二天,还没起床的林风接到老妈打来的电话,告诉他自家的房子已经建好了,让他回去看一看,如果没什么问题的话,就要给人家付尾款了。
于是林风和竺琳只好在休闲吧挂出了暂停营业的牌子,准备回家去看看,
“老婆啊,我看我们不如招一个店员吧,你昨天还欢迎人家小姑娘今天来呢,结果今天我们就歇业一天,这样好像不太好吧。”
“恩,也可以,只是我们的休闲吧本来就不怎么赚钱,再雇人的话就更加入不敷出了。”竺琳有些犹豫的道。
“没事儿,我们又不靠这个赚钱,我在股市还有钱呢,账户上也还有不少,足够我们花的,我们现阶段最主要的事情就是活得开心,我决定了,就招一个店员,要不你看看你们亲戚什么的有没有合适的,勤快一点的。”
“倒是有一个,我有一个表妹,大学刚刚毕业,正在找工作呢,我想她应该会来的吧。”
“大学刚毕业啊,那人家愿意来吗?这可是刚刚走出校园,还没经过社会的毒打呢,估计还是很要面子的,到我们这儿当服务员,十有八九会抹不开面子。”
“不会的,前几天她还给我打电话诉苦呢,说找了几个月工作都没合适的,现在就算是铺床叠被她都愿意干,而且只要给工资,大学生有啥不愿意干的,你没看五道口毕业的都给人当保姆去了吗?”
“也是啊,唉,现在的人啊,都是唯金钱论了,早就没计么文人风骨了,全部都拜倒在金钱下,成为奴隶了。”
“行了,别酸了,你现在是有钱了才说这话,要是没钱,还不是都一样,这就是社会风气。”
“对对对,老婆大人说得对,我这算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了,何况这个人人都能发声的短视频时代,舆论早就被整天只会上网喷粪的键盘侠控制了,绝大多数人也就会愚蠢的跟风而已,我也就只能发发牢骚罢了。”
两个人说着闲话开着车,就快到家了。
“哇,好漂亮啊。”竺琳已经看到了新建的房子,
林风也向熟悉的地方看去,只见一栋两层的田园风别墅矗立在以前自家宅院的位置,正对着外面的是几个巨大的落地窗,看起来既现代又和大自然融为一体,外面的院子里靠左边的地方是一排三个车位,上面的雨棚是用木头搭建的。
而在院子的右边则是一个很大的凉亭,和向往的生活第二季里面的那个很像,当初建的时候,林风就告诉工程队要弄这么一个凉亭,看来他们也去看了那个节目,凉亭旁边还有可以做烧烤的炉子,两个可以移动的灶台,水龙头,洗菜池也都有,还是用石头砌的,看起来非常棒。
“你们来了啊,看看,怎么样?”林风的老爸上前来道,
林风这才把车停在车位上,,随着老爸四处看着,刚刚只是在远处看了一下,这会儿看到各处的细节也做的很不错,而且在凉亭的不远处还有一个地窖,冬天的时候可以存储点水果、蔬菜啥的,这也是林风要求的,他想要回到童年的感觉。
别墅的门是一个欧式的白色的小门,不是那种传统的大门,一进门就是一个大大的客餐厅,巨大的落地窗让客厅看起来非常的明亮,餐桌旁还有一个开放式的西式厨房,做一些没有油烟的饭菜,旁边就是一个中式厨房,是封闭的,毕竟中餐大都油烟比较大。
一楼是爸妈的房间和两个小一点的客房,二楼则是四个房间,两边的就是林风和林雷两兄弟的房间,中间的则是作为给将来的孩子的房间,两兄弟的房间外面都有一个露台,林风站在露台上,手扶着铁艺栏杆,心里非常的满足,这就是他想要的。
叫来工程队非常痛快的付了尾款,林风就带着竺琳到了他们的房间,
“老婆,怎么样,你还喜欢这里吗?以后我们要不要经常来这里住啊?”
“好啊,以后要是有时间可以叫朋友们来这里聚餐啊,这可比那些酒店舒服多了,就像向往的生活一样,这就是我们向往的生活。”
“好,那今晚我们就不回去了,我们在这儿好好试一试这张床结实不结实。”
“去你的,叔叔阿姨还在呢,你别想使坏。”
两人在房间里腻歪了一会儿,就下楼找林风的爸妈去了。
“妈,是不是没钱了,我看好多家电还没买,我一会儿再给你们转二十万,吃好一点。家电你们也不用管了,下午我和琳儿去买就好了。”
“恩,你们年轻人喜欢什么家电,你们自己去买就好了,我和你爸就不瞎掺和了。”
“恩,妈,中午吃什么啊,我们没吃早饭就来了,有点饿了。”
“现在才十点就想吃午饭啊,锅里还有点稀饭,你们要是饿了,自己弄一点吃吧。琳儿,你想吃什么,阿姨现在就去给你做啊。”
“阿姨,我吃什么都行。”
“妈,现在我的地位就这么低了吗?我想吃馄饨。”林风故意道。
“行吧,那就吃馄饨,你去买肉,顺便让老板绞成肉馅,还有,今天我们也是第一次在新房做饭,按我们的习俗,要有一个燎锅底的仪式,你就把你哥也叫回来吧,还有他处的那个对象,要不你直接去接回来得了。”
“好嘞,得令!”林风还故意耍了个宝。
林风给老哥打了个电话,得知他和未来的嫂子正在家里呢,于是林风就去接上他们,回来的路上去农贸市场买了些菜肉之类的。
“不是让你把肉绞了吗?你这个脑子一天是干嘛用的?”林风刚回来就被老妈一顿数落。
“妈,我故意没让他绞,绞肉机弄出来的肉,我可吃不下去,我听我们同学说,他以前见过绞肉机里面都生了蛆了,他们根本就不洗,直接就和肉搅在一起了,肉馅我来剁就好了,自己剁的吃起来更有劲道。”
“那行吧,反正是你剁的,也不用我费力气。”
在老妈的张罗下,林风剁肉,竺琳和林风未来的嫂子郑梦媛帮着老妈择菜,和面,一家人忙的不亦乐乎,终于在快十二点的时候,林风吃到了第一个馄饨,
“早知道我刚刚去市里的时候就应先吃一碗牛肉面的,这可真是饿死我了。”林风边吃边抱怨着。
“是我把你的嘴粘住了,不让你吃吗?”老妈道。
“妈,一会儿不损我,你就不开心吗?”林风有些无奈。
“是的,骂你两句,我就觉得心情忽然好多了。”
“得嘞,您开心就行,随便骂。”
第一百零四章 第一滴血(求收藏!)
自从家里的别墅建好之后,林风就每天和竺琳开车回乡下住,反正也就十几分钟的车程,也不会耽误什么事儿,老爸老妈知道他们年轻人有自己的生活,住了两天就又回城里去了。
村里的空气都要比市里的好很多,在沙城尤为明显,以前骑着电动车的时候,只要一到郊区,立马就会感觉到空气中的味道不一样了,温度也降低了一两度,林风不明白为什么大家都一窝蜂的想往城市里面去,那些发达国家的有钱人不都是在郊区住着大大的别墅,门前有草坪,屋后有花园,都集中挤在市里是怎样的想法啊。
不管别人怎么想的,林风只想待在家里和老婆玩玩游戏,夜里直接在露台上支一张床,睡在星空下面,搂着心爱的人数星星、看银河,说着小时候的趣事,这就十分美好。
在乡下住了一个月,林风俨然已经适应了这样的生活,做饭的时候去菜地摘新鲜的蔬菜,半个小时不到从采摘到上桌就完成了,
“恩,要是再有个女儿就完美了,我愿意成为女儿奴。”
“叮!”
任务来了,林风这一个月的悠闲生活都快忘了还有任务这回事了,打开光幕,林风看到:
任务世界:《第一滴血》
任务一:复仇,兰博需要一场酣畅淋漓的战斗来向世人宣告他的存在,让那些宵小之辈都去死吧。
“哎?居然就只有这么一个任务,第一滴血,刺激,我喜欢,就让林风大爷我去把这个小镇搅得天翻地覆吧,哈哈哈。”
当初看这个电影的时候就觉得兰博复仇让人非常爽快,有仇有怨上去就是个干,一点废话都不需要,可是当林风把整部电影又从头到尾看了一遍才发现,整个场面看似激烈,但其实从头到尾就死了一个人,就是个胖子副警长,而且是自己摔下来死的。
这让林风有些郁闷啊,
“兰博,放心吧,你不敢干的事情,你林哥我就帮你干了。”
林风又点开电影看了一遍,刺激的枪战,让人的肾上腺素飙升,让林风恨不得马上就去亲身体验一番。
林风又搜出越战的资料看了一下,原来还有我们的事情啊,不过最后是我们打赢了,但后来又被背叛了,所以还有一个自卫反击战,林风看了一会儿,貌似和这个电影的关系不大,于是就简单的浏览了一下,没有详细的了解。
第二天,林风和竺琳说了自己就不去店里了,竺琳还以为林风的懒病又犯了,就没有说什么,自己开着车走了,她的表妹店员也已经就位了,两个人完全可以轻松搞定所有事情。
准备妥当,林风选择了穿越。
“哗!”
熟悉的感觉袭来,林风感觉有关兰博的记忆瞬间就被自己接收了,或许是自己天幻决的接连突破,让自己的精神力有了巨大的增长,所以这点信息已经对林风造不成任何影响了。
林风发现自己正在一个美丽的小镇上,独自游荡,再低头一看自己身上的穿着,一身美军军服,屎绿色的,不怎么好看,转过头在旁边店面的玻璃上照了一下,发现自己现在的样子不是史泰龙的模样,也不是自己本来的模样,而是自己的模样被魔改了,身高大概增加了十公分,身上的肌肉也变成了大块的,脸型则是有些西方化,还有一头金色的长发,深邃的蓝色眼睛,妥妥的一个欧美型男。
“哎,可惜这电影里面也没有女主角啊,长这么帅有什么用。”林风心中吐槽。
在路边端详了一会儿自己的模样以后,林风顺路到了镇上的一家快餐店,要了炸鸡、汉堡和啤酒,独自坐在窗户旁边欣赏着这里的美景。脑海里回忆着兰博的记忆,原来这是电影刚开始的一幕,他现在正在找自己唯一还幸存的队友德尔玛·贝瑞,可是林风知道他早在去年夏天就已经得癌症死了。
吃完饭,林风一路上打听来到了德尔玛的家里,看到一位黑人妇女正在外面晾晒衣服,知道这是德尔玛的亲人,于是走上前去,
“你好,请问这里是德尔玛·贝瑞的家吗?我是他的朋友约翰·兰博。”
“他已经死了,就在去年夏天。”
“什么?怎么死的?”林风虽然知道但还是装作非常惊讶的样子,因为除了这样,他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
“就是在越南染上的癌症,在他快要死的时候,已经是皮包骨头了。”
“对不起,我不知道会是这样。”林风适时的表达了自己的歉意。
想了一下,又从自己的钱包里取出了三分之一的钱递给了这位黑人妇女,他实在是不清楚这位到底是他的母亲还是他的妻子,因为他实在是分辨不出来这位妇女的年龄,
“这点钱你留着吧,希望对你们能有一点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