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风和她打闹的时候,不好意思打女生,就让后面的同学帮忙,这么好的公然揩油的机会都被自己错过了,真是该死,越想越是后悔,林风暗下决心,一定要把竺琳娶回家,想怎么闹就怎么闹。
看了看时间,晚上六点了,于是直接给竺琳发了信息
“晚上有事吗?请你吃烤鱼。”林风直接舍弃了“在吗?”“在干嘛?”之类没营养的对话,直奔主题。
“好啊,你来接我。”还没十秒钟,就收到了回信。
“那你准备好啊,我马上就到。”林风回了信息就下楼开车直奔竺琳家去了,因为之前几天每天都送她回家,所以路线十分熟悉。
“今天怎么想起请我吃饭了?”刚上车,竺琳就问道。
今天她穿着紧身牛仔裤,小白鞋,上身是白色的T恤,雄伟的本钱把T恤撑的有些短了。看的林风悄悄的吞咽了两下口水,才慢吞吞的答道
“之前你不是不吃夜宵嘛,所以只能今天特意早一点请你吃晚饭了啊,按理说你从金城回来,我应该给你接风洗尘的嘛。”
“噗嗤,我都回来多少天了,还接风啊,风早就刮走了。”竺琳听他的借口忍不住笑了。
“美女,看穿不拆穿啊,我这个借口也是想了好久才想到的。好吧,我承认,我只是想找机会和你单独相处而已,感谢您赏脸。”
“恩,不错,实话实说才是好孩子。”竺琳虽然有些脸红,但还是回了一句。
听她说自己是孩子,林风又忍不住向旁边某个突出部位看了两眼,心开始加速跳动了,连忙压制住了自己邪恶的念头,专心开车。
“按说你这个级别的美女应该不缺追求者啊,是不是挑花了眼了。”
“唉,一言难尽,在金城美女多得是,我也只是稍微好看一点罢了,我之前工作的地方,同事们每天都打扮的花枝招展出席各种社交场合,想吊个二代,可是几乎没几个有好下场的,我也是看得多了,就不想在金城待了,想回来我们这个小城市。”
“好吧。”林风忽然感觉自己遇到了渣女,至少她的同事们都是。
两人来到一家烤鱼吧,点了一条梭边鱼,又加了几个菜,两人相顾有些无言,林风是因为在字里行间听出来了一些竺琳可能是个渣女,所以有些意兴阑珊,而竺琳看林风忽然有些沉默寡言,也不知道该如何打破这尴尬的氛围。
“你最近有什么事吗?”林风还是率先打破了僵局,毕竟自己也只是猜测对方是渣女,又不能确定。
“怎么了?”
“要不我们相约去旅行吧,老是待在家里也是有些无聊。”
“好啊,你有想好去哪里吗?”竺琳是有些高兴,其实她这次回来就是想找个人嫁了,自从上次看到林风在唱歌。就被他的歌声打动了,而且他的经济条件看起来也不错,开着三四十万的车,是自己结婚的理想型。
第三十二章 又见表白
“还没想好,你有什么想去的地方吗?”林风刚刚也只是想找个话题打破尴尬的气氛而已,自己刚刚才和莎莎在马尔代夫度蜜月呢,其实没什么出去的心思。
“恩,我想去海边,一直待在内陆,我想去看看不一样的风景。”竺琳有些向往的说道。
“也好,你这两天回去在家研究一下,看更喜欢哪里,我们就去哪里。”林风现在也只能这么说了,这也是他自己提出来的。他感觉自己现在就是一个标准的渣男,刚刚还搂着莎莎睡觉呢,现在转身就又去撩别的女孩子了。
刚刚那种觉得竺琳是渣女的不爽感瞬间就降低了好多,既然我俩都是渣,那岂不是更般配。想通了的林风瞬间感觉俩人之间没有那么尴尬了,又开始开心的和竺琳聊了起来。
聊一些上学时候的趣事,还有林风上学时的一些囧事,林风也是没想到竺琳也是记得她把自己搞的哭鼻子的事情,这让林风非常的尴尬。
“我说琳儿啊,这样的事就不要在公共场合说了嘛,我也是要面子的,私下里你可以好好地和我说一说。”
“去,瞎叫什么呢,我妈才叫我琳儿的,还有,谁要和你私下说。”竺琳被林风的一个琳儿叫的脸刷的一下就红了。
林风要的就是这种效果,不然被她讲出来自己的那些糗事,自己的脸还要不要了。
“这叫个名字,还能莫名其妙的长一辈啊。那你说我应该叫你什么?”
“叫我名字就好了啊,名字起的不就是让人叫的吗?”
“可是,老是叫名字,显得不够亲切啊。”
“要那么亲切干嘛,我又不是你女朋友。”
“这可说不准,虽然现在还不是,但是没准儿一会儿就是了呢?”
“你这是表白吗?”竺琳有些脸红的问道。
“当然不是,我的表白怎么会这么简单,最起码得有一个仪式吧。”
“不是就好,要是吃个烤鱼就被你拿下了,那也太容易了。”竺琳有些傲娇的道。
“哈哈哈哈,吃完了吧,我们走吧。”
“恩,你今晚还唱歌吗?”
“不唱了吧,今晚的主题是陪你玩啊。”
“还是别了吧,别辜负了你的歌迷,他们估计都还在等着你呢。”
“歌迷?别开玩笑了,我连个网红都算不上,哪来的歌迷啊?”
“真的,我之前在台下听的时候,就听到好几个小姑娘说喜欢你唱歌呢,还说每天晚上都过来看呢。”
“真的吗?那好吧,反正现在还早,我们在这儿散散步消消食吧,吃的太饱,一回儿唱不出来了。”
于是林风就和竺琳慢慢的走在大街上,肩并着肩,林风曾经无数次的幻想过这个场景,竺琳绝对是他现实中见过的最漂亮的女孩子,而且是从初中一直暗恋到现在的,虽然她可能去了金城有了一些不为人知的过去,但是林风依然控制不住自己喜欢她。
......
“大家好,我又来了,今天晚上对于我来说,是一个特别的晚上,第一首歌要献给我的同桌——竺琳,她就在现场,我们已经十几年没有见过面了,就在我在这里唱歌的第一天,她就在台下听着,并且隔着面具就把我认了出来,我很感动。”
“也感谢老天把我的初恋送到我的面前,虽然这个初恋只是我的单相思罢了,今天我想大声对你说,我喜欢你。一首beyond的《喜欢你送给你,也送给大家,希望大家都能找到自己心里的那个人。”
“......喜欢你,那双眼动人,笑声更迷人,愿再可,轻抚你......”之前在香港待的久了,粤语歌张口就来。
竺琳在下面很是惊喜,刚刚还在饭馆里说要有个仪式呢,这仪式也太简单了吧。
一曲唱罢,林风从台上走下来,径直朝竺琳走去,信手在空中一抓,一大捧玫瑰花已经到了手中,“哇!”台下的观众这一波狗粮吃的是猝不及防,尖叫了起来。
“做我女朋友好吗?”林风把手中的玫瑰递给竺琳,并且深情的看着她。
“好!”竺琳此刻也被刚刚林风凭空变出来的玫瑰花惊呆了,没想到林风还有这么一手,其实这是林风上台之前借口上厕所时在花店买的,收进空间,在这关键的时刻拿出来,效果果然不错。
得到竺琳肯定的答复,林风上前把她抱在了怀里,感受着胸前的压迫,和美女淡淡的体香,林风只能无奈的接受了自己是个渣男的事实。
抱了一会儿,林风重新走上台继续唱歌,今天唱的都是情歌,之前的一次就好、一生有你、告白气球、等你下课等等。直接把竺琳感动的一塌糊涂,下面的观众也是被狗粮吃到撑了。
一个小时以后,林风收拾东西,和竺琳往回走了。照例在河边坐一会儿,两人像以前一样坐在河边,和之前不同的是现在竺琳正式成了自己的女朋友,两人牵着手相顾无言,这次却不尴尬,就这样坐着就十分美好,竺琳可能是有些害羞所以没有说话,而林风则是想到之前自己胡乱猜测自己的女朋友是渣女而有些自责。
“你在哪里学的变魔术?”竺琳忍不住打破了沉默。
“网上看视频学的,怎么样厉害吧,还有更厉害的。”说着林风就从空间拿出了一件外套披在了竺琳的身上。
“我越来越不相信你没有谈过女朋友了,就你这撩妹的手段层出不穷,而且手段这么熟练,肯定没少撩,怎么可能三十了,还没谈过女朋友。”
“我冤枉啊,就我们那会儿,我什么样你又不是不知道,自卑、怯懦。这样的性格一直持续到大学毕业,毕业以后我去上班的地方,因为女生太多才慢慢的脸皮越来越厚了,或许是上学的时候憋得太久,所以脸皮厚了以后,这些撩妹的属性也自己觉醒了,我都从来没有学过什么。”
“我说的都是真的,你这是什么眼神?”林风看着用怀疑的目光看着自己的竺琳道。
“好吧,暂时相信你了,看你后续的表现吧。”
又坐了一会儿,林风就把竺琳送回去了。临下车的时候,竺琳忽然凑过来,给了林风一个香吻“这是奖励你的。”没等林风说话就一溜烟儿跑远了。
摸了摸自己刚刚被亲的侧脸,“都没感觉就结束了,也太快了吧。”
第三十三章 新任务(月票来一点吧!)
“叮!”刚刚起床的林风脑海中响了一声,应该是新任务刷新了,林风打开光幕:
任务世界:《荒岛余生》。任务一,在荒岛独自生活至少一年时间,时间越长,奖励越好。任务二,回到文明世界。注:此次任务可以携带现实世界的十件物品,请谨慎选择。
看到这个任务,林风的第一感觉是危险不高,第二个感觉就是兴奋,当初自己还很小的时候就看过鲁滨逊漂流记,非常向往那种荒岛。可是仔细想想,这个任务说容易也容易,说难也很难,之前看过一些米国的野外生存真人秀,那些普通人在野外生活个两三天就奔溃了,即使是最后拿到奖金的冠军最多也就在野外生活了九十天。
等到他们结束的时候,每个人都是皮包骨头,体重几乎下降了三分之一,非常可怕。自己比他们好的就是电影中的这个荒岛没有什么野生动物,还算比较安全。
“看来这次旅游的地方有了,就去报一个野外生存的旅行团,顺便学一些野外生存的技能和知识。还得学一些开船的知识,否则在茫茫大海上很容易失去方向的。”
决定了以后就先给竺琳打了电话
“琳儿啊,你决定好去哪儿了吗?”
“还没有,好难选啊,都想去。”竺琳有些为难的道。
“这样吧,我们报一个荒岛野外生存训练营怎么样,我一直想去的,正好你想去海边,我们就综合一下,我记得我们上学那会儿,你可是我们班的文体明星,舞跳的好,还喜欢一下课就去打篮球。想来野外求生你的体力应该是满足的吧。”
“可以啊,上学那会儿,我可比你厉害多了,你一天就知道待在教室里,也不陪我打篮球。”
“所以你就找了一个喜欢打篮球的男朋友?”林风其实现在是有些吃醋的,因为上学的时候竺琳确实找了一个男朋友,正是他们班的一个打篮球的男生。
“怎么了,你吃醋了啊,还不是你提起来的,我们那会儿还小,最多就是牵牵手什么的,也没干什么啊,你吃的哪门子飞醋。”竺琳有些委屈的说道。
“没有吃醋,我不喜欢吃酸的,不说那个了,我们就说一下野外生存训练营的事情吧,你在网上找一找看国外的这种训练营怎么收费的,找一个相对来说所性价比高一点的,费用也别太高了,我看就以两个人二十万RMB为底线吧,超过就算了,也划不来。”
“啊?要花这么多钱的吗?”
“当然了,国外的这种训练营收费都很高的,反正你先看看吧,晚上我们碰面的时候再决定要报哪一个。”
“好的,遵命,那我们晚上见。”
“好的,拜拜。”
结束了和竺琳的通话,林风刚刚泛起的醋意还没有被压制下去,可是想了想自己的两个女人,顿时醋意消减了大半,看来自己要不要娶这个女人还有待考虑,原以为自己不会在意她的过去,但是现在想起来自己知道的一些就已经非常让自己不舒服了,还有必要继续吗?自己又不是找不到女朋友。
林风现在非常的纠结,按说如果现在他没有得到系统,穷屌丝一个,要是有一个竺琳这么正点的女孩子看上他,那绝对是天上掉馅儿饼的好事儿,尽管她可能有很多不为人知的过去,但是现在的林风不一样了啊,他拥有了无限的可能,为什么要找这么一个让他心里有根刺的女人呢?
想了半天,越想越难受,林风只好找找到贝爷和德爷的野外生存视屏来缓解自己的焦虑,他之前就很喜欢野外生存的节目,经常看,但是现在带着学习的心态,又有了不一样的发现,林风开始关注他们求生中的每一个细节,怎么处理突发状况的,哪些求生装备比较好用。
越看视屏林风越是觉得自己的这次任务不简单了,像是贝爷他们这种受过专业训练的人,求生两三天都这么艰难,又是吃老鼠、蝎子,又被蜜蜂蛰了一下差点玩完,自己可是要在荒岛待至少一年多的时间啊。
晚上,就在林风的家,林风把竺琳叫了上来,两人一起商量一下要报哪个训练营,林风在竺琳没上来之前就已经把饭菜做好了,这也是求生的一项技能啊,吃得好才能更有坚持下去的动力。
“哇,你还做了菜,我还以为今天需要我来展示我的厨艺了呢。”刚进门的竺琳看到林风正在往桌上端最后一个汤,冬瓜排骨汤。还有已经在桌上的四个菜,不由的感叹道。
“我经常一个人住,做饭只是我的基本技能而已,而且我们要去参加这个训练营,不会做饭怎么行。”
“恩,不错,看来我今天有口福了。”竺琳放下提着的水果,笑着说道。
看着她红润的嘴唇,林风邪恶念头迅速滋生“以后你会更有口福的。”但是嘴上却说道
“快坐,来尝尝我的手艺怎么样。”顺便还给竺琳盛了一碗米饭。
“恩,真好吃,和我的手艺相差无几了,哈哈哈。”
“是吗,那有时间了可要尝一尝啊。”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吃饭的氛围还算是比较轻松,现在两人的关系虽然已经确定下来了,但是林风觉得两人之间总是有一些隔阂,也可能是和自己对竺琳的一些偏见导致的吧,总是不能很亲密的相处,就是一种比朋友关系近一点,但是还没有到恋人的程度,用前几年的流行语来说就是“友达以上恋人未满。”的这么一个状态。
吃完饭,竺琳帮着把碗筷都洗了,两人坐在沙发前看着电视。
“我之前在网上查过了,性价比最好的一家是米国的一家公司举办的,每人一万美元,在南太平洋库克群岛的其中一座荒岛上,你觉得怎么样?”
“可以啊,那里是热带,我们可以享受阳光沙滩了,他们具体什么时候开始啊?”
“恩,他们每三个月举行一次,每次半个月,下一次在一个月以后了。”
“也就是说我们还有一个月的准备时间,挺好的,我们就趁这一个月的时间好好的补充一下知识吧,顺便把体育锻炼也搞起来。要不我们每天早上和晚上都来一个五公里怎么样?”
“你确定?我记得你上学的时候体育好像不怎么样啊,每天十公里吃得消吗?”
“你还小看我,看这是什么?”说着林风就掀起了自己的衣服,露出了棱角分明的八块腹肌。
这一下看的竺琳面红耳赤,白了他一眼“好吧,那我们明早开始,六点钟我们在我们两家的中点见,可不要第一天就睡懒觉啊。”
第三十四章 训练营(求月票!)
第二天一大早,林风就起床穿了一身运动服,跑步来到约定的地方,竺琳今天穿的是一身淡蓝色的运动服,让林风的思绪回到了两人当初上学的时候,她就是喜欢穿蓝色的衣服,一双笔直的大长腿分外惹眼。
“今天真漂亮,你还是喜欢穿蓝色的衣服,当初我记得你有一条特别蓝的裤子,经常穿,那时候我特别希望我也有一条一样的裤子,哈哈哈哈。”
“是吗?你居然还记得,我是比较喜欢蓝色的衣服。”
“还有粉色的,当时你可是全班男生的梦中情人啊,他们不知道有多羡慕我可以和你坐同桌,可惜当时太傻,没把握住机会,被别人趁虚而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