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所有这些趣事都离不了一个人。
是个女孩,是个天才,是个美少女,是个富家大小姐——她对苏瞳的印象由苏同的叙述一点点丰满起来详细起来,正如画家在绘画时用或轻或重的笔触勾勒出人物的轮廓。
在她心中,那个名为苏瞳的女孩子渐渐活灵活现起来。
首先很聪明,其次应该很漂亮很可爱,毕竟自家傻儿子都说她是美少女了——苏同的审美还是在线的,她很清楚。
然后因为是富家大小姐所以气质会很优雅吧,而且按自家傻儿子的描述来看好像也没什么纨绔子弟的娇气和脾性。
是很温柔的,很柔软的,很可爱很可爱的女孩子。
想到这里同妈就忍不住笑起来。
那傻小子。
他都不知道他描述苏瞳时那副表情是什么样子么?
眼睛都好像在闪闪发光啊!
无论如何,喜欢一个人的感情是永远不可能被藏起来的。
所以她明白了,自家这傻小子大概是喜欢上那位名叫苏瞳的女孩了。
她突然很想跟那个女孩见一面。
所以为此,在自家傻小子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她偷偷向单位请了假去了趟苏同学校。
然后如愿以偿见到了那女孩。
记得是中午放学吧?
自家傻小子走在学校路上,落后了那女孩半步远,两人就这么走着去餐厅吃饭。
女孩如她想象的那么漂亮那么可爱,远远看上去像是黑暗夜空中的星辰般闪耀,而傻小子苏同默默地亦步亦趋跟在那女孩身后,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的背影。
就像是追逐星辰的孩子。
她突然很难受,突然很无力。
丈夫因车祸过世,留下的遗产和赔偿勉强够维持母子二人的生活,所以他们一向过得很艰难很朴素。
苏同懂事,能穿校服绝对不穿常服,鞋子穿破了就补,也很少向她眼前买新衣服新鞋子,只是对她说他不追求什么时尚追求什么潮流。
只是有时候那傻小子看着同龄人身上名牌衣服鞋子的时候眼神分明透着羡慕向往。
她也曾想过咬着牙要给儿子买身衣服买双鞋子,可是打听了价格之后再想想水电菜价和各式生活开销只能放弃。
她给不了苏同那么多。
可偏偏儿子喜欢上的是那个像星辰般耀眼的富家大小姐啊!
别说房子车子了,她甚至连首付都拿不出来。
她从未有感到自己如此无力如此无能。
直到现在。
看到自家儿子能跟喜欢的女孩共处一室甚至走到谈婚论嫁这一步……
上了年纪已经有丝丝缕缕斑白鬓发的中年妇女抬手揉了揉眼,抓着眼前女孩的小手,忍不住轻声说:
“谢谢你啊瞳瞳……谢谢你。”
谢谢你……
给了我家那傻儿子一切……
给了他不再黑暗阴沉的……
光明的未来。
[未完待续]
——
(2/3)
第277章 270-优点
同妈好像哭了。
苏瞳并不敢确定她有没有看错,只是同妈抬手擦眼睛的动作无论如何都不算正常反应。
可为什么……会哭呢?
唯一可能惹同妈生气的丢人玩意儿不在身边去了厨房,于是如今客厅就只剩下同妈与她两人……难道是触景生情么,可又会是什么原因?
苏瞳有些莫名慌乱,伸手抓住同妈的手。
中年女人的手已经不复青春期小女生那样柔软细嫩,同妈又体感,摸上去能很清楚地感觉冰冷温度,指肚因为常年操劳有了硬硬的茧子,手背肌肤也在岁月侵蚀下松弛,甚至还有意外带来的疤痕。
无论怎么看都已经很不漂亮了。
苏瞳怔住。
不应该这样啊。
她记忆中的同妈……应该有一双很漂亮的芊芊玉手。
童年时老妈可是一直以她那双漂亮到可以去做手模的手骄傲,还调侃父亲是手控,当年他们能在一起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她这双手什么的……
可不知不觉之间,老妈昔日那双漂亮的手……
怎么就变成了这样?
苏瞳轻轻咬住了唇。
好像……
好像她前世从未关心过这些。
毕业之后就从家里搬了出来,去大城市租了房子独自打拼,工作实在太忙,只有逢年过节才会回家跟母亲团聚……
可即使是逢年过节她也从未真细致地观察过母亲的样子,只能隐约地记住她喜欢的穿衣风格。
她甚至……甚至不记得前世母亲过世时鬓发是否如同现在这般斑白,那双年轻时的纤纤玉手是否像现在这样被时光侵蚀得不成样子。
回忆过往,“母亲”这个词对她而言居然单薄得只剩下个空壳子。
她从未关心过母亲的生活如何,身体是否健康,甚至都没办法准确描述出母亲的穿着打扮亦或是容貌。
苏瞳心乱如麻。
一时之间她竟然不知道该如何面对面前这一世的同妈,只是无意识地握紧了同妈略显冰冷的手,小声问:
“妈……你这是……”
同妈便又抹了抹眼泪,然后摇摇头,声音略带沙哑道:
“没事……我没事,就是高兴……高兴你们俩现在能走到一起,当初我还以为你会看不上苏同呢,毕竟你是富家大小姐苏同只是普通人,差了那么多……那时候我还挺为苏同担心的。”
“是因为这个啊……”
苏瞳抓紧了同妈的手,而后轻轻笑起来:
“其实不会的啦,妈,最开始可不是苏同喜欢上我——而是我先喜欢上他的,不然我为什么会莫名其妙招惹一个素不相识的男生?”
“是……是你先喜欢上苏同的?”
“对啊。”
苏瞳点点头:
“是我先喜欢上他的,所以也就没有什么我看不看得上苏同的可能了……反倒是那傻瓜,我可是跟他暗示了好久他才明白我喜欢他,当初还因为这个闹出过不少笑话呢。”
“这样吗?”
同妈一脸惘然,表情略微有些犹豫,然后才轻声问:
“可是呀——瞳瞳你为什么会先喜欢上苏同那傻小子呢,明明……明明他应该也没有什么能惹女孩子喜欢的优点吧,就是倔得很,有时候就跟头驴一样拉都拉不回来……这样的他怎么会有女孩子会喜欢呢?”
“……”
苏瞳心说好歹那丢人玩意儿也是您亲生的您就不能对他有点信心么?
什么叫“应该也没有什么能惹女孩子喜欢的优点”?什么又叫“这样的他怎么会有女孩子喜欢”?
真就亲妈啊。
在自家儿子未婚妻对面毫不犹豫不留情面这么贬低自家儿子?
苏瞳护犊心切,一边在心里吐槽着一边掰着手指头把丢人玩意儿的优点数给同妈听:
“倔有时候可以说是固执,可有时候也能说是坚持不懈吧,这就是优点啊——而且他脑子灵活,接受新理念速度快,肯认错,对女孩子很温柔,家务全能体能又好,有同理心肯换位思考,而且现在也学会独立思考了……这些都是优点啊。”
同妈闻言怔了怔,表情恍惚那么一瞬间,而后喃喃道:
“哦……是这样啊。”
“……”
苏瞳简直吐血。
不管怎么样拜托您老人家别露出一副“什么嘛原来我家傻小子居然还是有优点嘛”这种表情好不好?
原来您老人家真就不知道自家儿子有什么优点的啊?
这这这……
这也太亲妈了吧?
可眼前同妈这时候却又歪歪头,问她:
“不过说起来……瞳瞳,你说的苏同身上的这些优点其实都是他跟你认识之后由你发掘出来的吧,所以你们俩刚认识那时候……他还是挺自闭的吧?”
苏瞳闻言一凛。
果然该说姜还是老的辣么?
诚如同妈所说,上面那些优点其实都是她护犊心切没过脑子就说出来的——只能说优点确实是优点,但都不是她刚遇到苏同时就能够从他身上看到的优点。
因为丢人玩意儿那时候就是彻头彻尾一自闭着往外支棱浑身尖刺的刺猬!
要知道优点都是了解来的,可丢人玩意儿完全自闭不留任何与外界沟通的窗口,所以也自然不会给别人了解他的可能。
那那时候的她当然不可能知道丢人玩意儿脑子灵活人温柔,也当然不可能知道他家务全能会换位思考。
就跟赌石一样。
而社交所需要付出的代价更大,可能发现璞玉的可能性更小。
她又没透视眼,为什么会莫名其妙就正好挑上苏同——这本身就是个悖论。
苏瞳沉默着思考片刻,伸手点了点嘴唇,终于抬眸轻声道:
“如果我说因为喜欢一个人不需要理由您会信么?”
而同妈脸上明明白白写着“我不信”三个大字。
苏瞳也只好叹了口气,实话实说:
“其实吧……其实我喜欢苏同是因为我觉得我们两个人挺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