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白今便秒懂,一脸恍然大悟表情:
“我悟了!”
丫一捶掌心,又挑了挑眉,猜道:
“因为不是亲生兄妹所以自然没有血缘关系,没有血缘关系也就可以结婚生子……高还是您高啊!同哥!”
他的声音压得极低。
就算如此苏同还是一阵心慌。
大小姐应该……没听到吧?
他下意识用眼角余光看过去,却发现大小姐正手执筷子夹了一块小蛋糕,乖巧又安静地吃着。
他终于略微松了口气。
还好没听到。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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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24-切了
苏瞳抖了抖耳朵。
不是所有人耳朵都能动。
似乎是某种家族遗传基因影响,总之人类群体中只有很少一部分外耳廓可以进行轻微的抖动。
苏瞳就可以。
抖耳朵是因为很不爽。
她的听力一向很好。
初中时英语是有听力题的,高中某些大型考试也有,而这些考试她都可以稳稳拿满分——衬衫的价格是9磅15便士,所以你应该选择B。
倒背如流,记忆犹新。
所以苏瞳当然能清清楚楚听到那边傻狍子跟舍友的小声bb。
她不免想感慨一声世风愈下人心不古,又放下筷子,
从前的爱情多纯洁,男孩子纯情女孩子也跟小白花一样,可时代变了,大家都从渴望爱情的死小孩变成了整天喊着涩图涩图的带色批。
可人不能,至少不应该……
作为兄长对妹妹出手什么的也未免太鬼畜了点。
就算她不是亲生妹妹。
苏瞳暗暗叹了口气。
从刚刚开始就一直踩在某人脚上的板鞋挪开,重新乖巧并拢起来,她也再度开始慢条斯理吃东西。
一边吃一边想。
她很清楚年轻人的喜欢到底是种多轻浮且浅薄的情绪——那种在青春期激素催化下产生的感情经不起现实的重负与社会的毒打。
不然为何有毕业季分手季的说法?
好。
就算退一步说,眼前的傻狍子确实拥有足以反过来吊打社会的实力和底蕴,又坚定不移地成为爱情的捍卫者。
可又有什么用呢?
爱情从来都不是单方面的。
它是双方面的啊。
正如同某种爱做的事情一样——单方面的付出和努力那叫做快乐吗?
那不叫。
那叫强X,是犯法的,只要敢试试就附赠银镯子一对社会主义改造三年起步最高到死。
试试就逝世。
那么苏瞳喜欢傻狍子么?
不喜欢。
但绝对说不上讨厌。
而两世为人她从未真正喜欢过任何一个人。
重生后的此世她也从未想过要喜欢上谁,爱上谁……无论是同性亦或是异性。
她是谁?
她是重生者,是bug,是规则以外的逻辑谬误。
这一世对她而言是棋盘,是游戏,是随手就能操控就能拨弄的多米诺骨牌,她甚至可以轻易操控历史的走向和未来的面貌。
此世皆虚幻。
她从未有任何活着的真实感,只是将养成傻狍子视作RPG游戏中的主线目标。
玩家怎么会喜欢上游戏里的NPC呢?
所以放在她的角度来看自然不想看到现在的局面,不过要是站在苏同的角度想……
人可以,至少要试试。
她就一弱女子,弱小可怜又无助,苏同那倒霉玩意儿要真狠下心来对她下手她也没办法反抗,毕竟丫可是天天锻炼的长跑运动员。
那咋办嘛?
苏瞳目光游移着,抓了根香蕉在手里,一边剥皮一边思考对策。
俗话说先出手者占据主动后出手者只能被动,所以要不想被傻狍子下手就只能率先发起进攻。
俗话又说性盛至哉割以永治。
所以,切了吧?
她想着,一口咬断一截香蕉。
◆
苏同两腿之间一凉。
然后就一直凉到了饭后。
夏日已去,接踵而来的是清爽的凉秋。
从自助餐厅里的闷热走出便撞见外面清凉的空气——时间还早,李忱第一个发出倡议要去外面步行街逛逛。
一圈人都闲着没事干,当即同意。
李忱周白今两人走在最前面,接着是605寝室三姐妹,再往后才是叶梓橙。
出门便是偌大的商业广场。
面前有带着小孩子的年轻妈妈走过,身旁是打扮潮流的时尚女郎,不远处有广场舞的音乐翩然传来,抬头望去就能看到穿着统一服装的大妈们跳着舞。
满目都是市井的浓重烟火气。
却并不可憎。
倒不如说会让人颇有些感动。
大小姐走在叶梓橙后面,苏同因为之前跟周白今的对话心虚,就像做错了事的小孩子一样乖巧跟在她身后。
不过从某种意义而言或许也是好事。
至少从这角度他可以看到大小姐纤细的脚腕,莹白到几乎在黑暗中闪着光的纤细小腿,圆润柔软的大腿。
都很漂亮。
漂亮到让人……
傻狍子越想越歪,茫茫然走着,又在目光上升挪到大小姐单薄后背时突兀惊醒。
他在想些什么乱七八糟的?
傻狍子有些烦躁地挠了挠头。
他不愿意对大小姐产生什么污秽的想法。
或许小男生喜欢一个人时总是这样——他们确实是可能会想入非非,望着心上人也确实会想到某些污秽的念头……可反应过来之后他们会觉得自己油腻,觉得自己脏。
所谓初恋啊。
是白月光。
是每年冬天的初雪。
是萦绕在心头挥之不去的美好。
人固然是有**的,可也正是因为能够控制乃至于超脱出**建立出道德与理智——人类才能够被称之为人类。
苏同得承认他曾经有对大小姐产生过不少次污秽的念头。
“一见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臂膊,立刻想到**体,立刻想到生殖器,立刻想到**,立刻想到杂交,立刻想到私生子。中国人的想像惟在这一层能够如此跃进。”
但不得不承认,这就是人的本能。
这就是作为青春期小男生应该有的正常思维模式。
苏同明白这点。
而让他忐忑乃至于慌乱的并非这一点。
是大小姐如何看他。
苏同抬起头来,盯着大小姐的后脑勺看。
他搞不明白大小姐的想法,可大小姐却似乎很了解他。
从他的儿时经历到现在所有的爱好,性格,习惯……大小姐都如数家珍。
她清楚他无聊时喜欢一个人待着,有收集癖,不喜欢吃香菜,左脚脚背上有一道寸许长的陈年伤疤,左眼视力比右眼好一点……
她都知道。
可他不知道大小姐。
大小姐的过去他一概不知,现在知道的只有在某些爱好和习惯上大小姐与他有极为惊人的重合率。
可她是怎么想的?
大小姐绝对不傻。
她绝对知道他的心意,清楚他的想法——她曾经说孙猴子不管再怎么蹦跶都不可能翻得出如来佛的手掌心。
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