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案犯都熬不过第三次,在第二次审讯就得撂。
坐在会议桌上首的周常远,开口道:“说说昨天调查到的情况。”
傅明远看向坐在一边的痕检,几个人低着头,因为现场勘察不彻底,都不敢说话。
傅明远只好自己来讲:“昨天我和杨队再次去了鸿运楼,找到好几处疑点。
首先就是被害人的余静的床下,藏过人。
从床下的灰尘印记判断,应该是近期造成的。
是不是余静被害当时,有人藏在床下,现在不得而知。
不过,痕检已经提取到了这个神秘人的指纹,手掌大小,以及身高等数据。
判断此人身高在一米六五到一米七,指纹也已经提取。
另外,杨队还从床下地面的划痕,判断这个神秘人系着一根有图案的金属皮带。”
“金属皮带?”
周常远看向杨锦文,提出质疑:“会不会是钥匙?或者是凶手拿着的钢丝绳,导致的地面划痕?”
杨锦文摇头:“从现场的痕迹来看,这道划痕刚好在小腹的位置,这个人要从床下出来,得两只手爬着出去,地面那道划痕就在小腹的位置,划痕很浅,但有五公分长,所以我判断是皮带扣。”
“如果床下藏着的这人是凶手,那这条线索很重要。”
“是。”
傅明远道:“我问过治安大队和派出所,他们近期并没有去鸿运楼,所以应该不是公安查房时,嫖客担心被抓,藏在床底下的。”
杨锦文指向白板上的尸体照片,问道:“对了,死者身上的烟头烫伤,是生前、还是死后造成的?”
“死后。”
杨锦文点头,握着钢笔在自己笔记本上记录。
吕薇薇好奇,隔着猫子的肩膀,望了一眼杨锦文的笔记本后,立即睁大了眼。
这是写的什么啊?一个字都不认识!
猫子看出了她的疑惑,低声笑道:“别说你,我们市局没有一个人能看懂杨队的字。”
傅明远继续讲道:“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疑点就是,嫌犯杨建辉说,他是在八点三十分到的被害人住处,当时门是开着的,他是推门进去的。
他看见余静躺在地上,后脑勺枕在小板凳上,眼睛是盯着天花板的。
昨天晚上,我去看守所,再次求证过,他还是这个说法,而且他拿走被害人的金项链时,把被害人的脑袋也是这么摆着的,脸向天花板。
但是,报警人季小强说,他凌晨四点去找余静收钱,门是锁着的,进门之后,他看见余静的脸是朝向左侧,但从门口方向来看,也就是右侧的墙壁。”
周常远皱眉道:“死僵缓解后,身体变软,脑袋滑落,脸朝向右侧,不是很正常吗?”
杨锦文摇头,将装在证物袋里的挂钟,放在桌面上。
“如果没有这个东西,可能我们还没发判断出凶手的意图。”
“怎么讲?”
这时候,一个痕检鼓起勇气道:“周局,我们从闹钟上提取到了指纹,而且是带有灰尘的指纹!”
周常远睁大了眼:“真的?”
如果真是这样,那床下的神秘人就具备了动线。
所谓动线,就是活动的轨迹,这要是发生在案发时间,那就是妥妥的重大嫌疑!
那人点头:“挂钟上的指纹和床底下的指纹是一样的。”
周常远用笔头戳向他们的方向。
“你们到底遗漏了多少东西?你们自己好好反省反省!检讨报告全部写上来,不要抱着侥幸心理,该处理就要处理,冤假错案就是这样导致的!”
几个技术警员纷纷点头,刚说话的小年轻,被几个同事狠狠瞪了好几眼。
第264章 复原凶案现场!
周常远脸色铁青,随后把视线转向杨锦文。
“杨队,意思是这个神秘……这个藏在暗处的人,动过这个挂钟?”
很显然,周常远不太喜欢说‘神秘人’三个字。
“十有八九。”杨锦文把挂钟翻过来,露出后面的电池槽,又道:“电池也被这个人拿走了。”
“那他为什么这么做?”
杨锦文把表变竖在众人眼前。
上面的时钟、分钟、秒钟都指向下午五点。
有的挂钟还显示日历,但这个挂钟只显示时间。
“五点?”周常远皱着眉:“这是什么意思?”
这时候,挨着窗户坐着的姚卫华嘀咕道:“凶手下次杀人的时间?”
“不是,你怎么得出这个结论的?”傅明远问道,丹南县经常会出现一些重大刑事命案,但要是出连环杀人案,确实让人感到恼火。
姚卫华耸了耸肩:“电视上都这么演的,凶手在现场留下标记,或者是有特殊意义的符号,有的是为了炫耀,有的是给办案机关的提示。”
“照你这么说,这是一起连环杀人案?”
窗户外的雨水,啪嗒啪嗒的敲击着窗玻璃。
姚卫华感觉有些冷,他缩了缩脖子,回答说:“反正从尸体和现场来看,凶手肯定不是第一次杀人。”
周常远看向杨锦文:“杨队,你的意思呢?”
“我赞成老姚的判断,凶手不是头一次作案。”
“具体说说看。”
杨锦文站起身,从墙角搬出一张白板。
他拿着水彩笔,在白板上简单的画了一幅凶案现场的户型图。
“案发时间是在五月二十八号,法医对死亡时间的判定,被害人是在晚间七点三十分,到九点之间遇害,这其中有一个半小时。
如果杨建辉没撒谎,人不是他杀的,那么时间缩短在七点三十分到八点三十分之间。
这一个小时里,我们假定被害人余静在这期间遇害。
余静从事的职业,大家都知道,当天晚上,她是在工作期间。
门没有遭到破坏,可以断定,凶手要么是自己开门进去,要么是她帮忙开的门。
凶案现场的房间,左右的租客都不在,其他住户也没听见响动,那么间接可以说明,余静和凶手是认识的,这个可能性非常大。
余静生前的衣服被扒光,全部被丢弃在床上,且衣服完好,没有撕扯的痕迹。
那么她身上的衣服,很大概率是她自己脱掉的。
而且床铺的枕头下面,塞着两百块钱现金。
这个钱是从哪里来的?大家应该心中有数,就是进门这个人给的嫖资……”
杨锦文顿了顿,姚卫华趁机插了一句嘴:“杨队分析的很合理,钱到位了,脱衣服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听见这话,蔡婷白了他一眼。
周常远看向锁着头的几个痕检,问道:“钱上面肯定会留下指纹,不仅是被害人的,还有给被害人的钱的人,这个你们查了吗?”
傅明远赶紧解释:“周局,这个钱被杨建辉偷走了,还花出去了,我们没法查证了。”
周常远无声的骂了两句,开口道:“这个杨建辉要是无辜的,除了犯下盗窃罪,后面再给他加一条,破坏命案现场的证据,给他办了!”
“好,好。”
不怪周常远生气,要真是从钞票上提取到交易双方的指纹,其中一方的指纹,符合床下和挂钟的指纹,那这个人的活动轨迹完全清楚了,且是有证据支撑的。
也就是说,这个人是以嫖客的身份,进入余静的房间,用两百块现金,让余静脱下衣服。
杨锦文见没人再说话,继续讲道:“被害人余静把衣服脱掉后,这个人拿出钢丝绳,趁其不备,套住被害人的脖子上。
被害人被勒住脖子后,无法出声,拼命地挣扎。
凶手一直拽着钢丝绳,把她拖到客厅。
在客厅的时候,凶手摔了一跤,倒在地上。
这时候,他看见圆桌下面放着的小板凳,他就趁机把小板凳拿出来,放在被害人的脑袋下面,然后用两个膝盖抵住小板凳,双手使劲,活活勒死被害人。
我们看尸体伤口的照片,脖子上明显有二次勒痕,被害人双手也有抓取后留下的淤痕。
也就是凶手用钢绳套住被害人,第一次进行勒死,被害人是差点挣脱开的,这个时候,可能是凶手摔倒在地,被害人喘息了一下。
凶手勒第二次的时候,被害人挣脱不开了。
并且出现尿失禁的现象,已经是濒死边缘。
等她彻底死亡后,凶手用烟头,烫伤了死者的身体部位,分别出现在左茹,还有右茹,以及腹部等位置……”
说到这里,杨锦文顿了顿,会议室里鸦雀无声,只有窗户外的雨,哗啦啦地下着,天色显得非常灰暗,并伴随着远处的雷声。
见没人有异议,杨锦文继续道:“法医判定的死亡时间是在晚上七点三十分到九点之间,那么凶手下手的时间到底是几点?我们不得而知。
但可以推测出,在八点三十分之前,凶手依旧留在凶案现场,他并没有马上离开,并对被害人身体部位实施残害。
时间来到八点三十分,刚好是杨建辉上楼的时间。
凶手大概率是在这个时候,打开门准备离开,刚好碰见了杨建辉出现在走廊。
这个时间,凶手最好的办法就是把门关上。
但凶案现场的房门,傅队和我都看过,房门上是圆形锁,锁舌生锈,需要使劲关门,才能锁上门。
也就是说,凶手必须使劲关门,才能关上。
但这就会引起杨建辉的注意,而且凶手无法判断杨建辉是什么人,或许他认为杨建辉是这层楼的租户,或者是凶手心急之下,赶紧藏在床底。
杨建辉就是这个时候发现门没锁,偷偷的溜了进来,看见了尸体。
他没报警,选择了偷取被害人的金项链和屋里的钱财,并在现场抽了一支白红梅香烟,把烟头扔在了地上。
等他离开后,凶手从床下出来,捡起他抽的烟头,塞进被害人体内。”
另一张白板上有拍摄尸体的照片,其中一张照片,就是烟头的过滤嘴在被害人的体外。
傅明远沉吟道:“照这么说,凶手是想嫁祸杨建辉?”
杨锦文看向几个痕检,问道:“你们从床下和挂钟上提取到相同的指纹之后,屋里的其他地方,还有没有发现类似的指纹?”
其中一个技术民警摇头:“除了这两个地方,我们没有从其他地方提取到相同的指纹。
而且,被害人倒地的客厅、以及小板凳,我们都仔细筛过,我们发现有人为清除的痕迹。”
杨锦文点头:“那就是了,凶手跟公安机关打过交道,绝对不是第一次作案。”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分析,杨锦文几乎是还原了整个案发现场。
想要还原案发现场,需要通过足迹、指纹,如果是出血性凶案现场,还需要分析出血量、流速、血液痕迹等来判断凶案现场的情况。